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入围项目公示
中国网 | 时间: 2010-09-14 08:51:57 | 文章来源: 法治政府网
公告
经“中国法治政府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以下 15个项目入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公示期截止至2010年10月1日。
入围项目名单如下:
1、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
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
5、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经验;
6、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
7、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设立镇(街道)法制办公室;
8、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全国海关行政复议系统;
11、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12、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1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
1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创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
现将15个项目的项目简介公示如下,请社会公众评价、社会各界评议。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08年4月17日,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按照湖南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研究制定了我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建立了行政管辖、协助、回避、决策、公开、听证、证据、教示、卷宗阅览、时效、说明理由、裁量权基准、行政问责制度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并突出了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权力运行方式、政府工作流程、行政管理手段、层级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定》出台后,湖南省法制办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认真“大动员”、“大宣传”、“大培训”、“大公开”、“大精简”、“大清理”、“大提升”、“大示范”、“大配套”、“大督查”等措施,扎实推进《规定》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全省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规定》的制定实施是湖南省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一项重大举措,实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突破,对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而言,具有重要的探索实践意义。
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入围项目公示
中国网 | 时间: 2010-09-14 08:51:57 | 文章来源: 法治政府网
公告
经“中国法治政府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以下 15个项目入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公示期截止至2010年10月1日。
入围项目名单如下:
1、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
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
5、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泉州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经验;
6、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
7、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设立镇(街道)法制办公室;
8、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标准化执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全国海关行政复议系统;
11、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12、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13、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
1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创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
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
现将15个项目的项目简介公示如下,请社会公众评价、社会各界评议。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管理创新,为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08年4月17日,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按照湖南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研究制定了我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建立了行政管辖、协助、回避、决策、公开、听证、证据、教示、卷宗阅览、时效、说明理由、裁量权基准、行政问责制度等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并突出了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权力运行方式、政府工作流程、行政管理手段、层级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定》出台后,湖南省法制办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认真“大动员”、“大宣传”、“大培训”、“大公开”、“大精简”、“大清理”、“大提升”、“大示范”、“大配套”、“大督查”等措施,扎实推进《规定》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全省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规定》的制定实施是湖南省以行政程序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一项重大举措,实现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突破,对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而言,具有重要的探索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