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附件1

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厅长任组长,财务处、信保处、教师处等相关处室参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行政牵头,省教科所教研指导,省电教馆具体实施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我省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

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要制订活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和支持政策,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活动。

各市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晒”前做好备课磨课;“晒”中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晒”后组织专家做好“优课”评审工作。

各市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范围

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须参加。

四、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eduyun.cn)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

1. 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我省地方课程仅作为我省区域晒课、交流使用,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校本课程不在此次活动范围内。

2. 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教师晒课前应充分结合国家和省、市级资源平台提供的资源,借鉴以往的优秀课例,认真做好包括撰写教学设计等备课工作。学校教研组和地方教研员应当充分利用集体备课、网络教研等形式为教师所拟晒课内容的教学设计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帮助。

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各市应加大录播教室等硬件设备的建设力度,确保教师有良好的“晒课”录制环境。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各市组织教师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eduyun.cn)注册并报名参加本年度活动,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原则上要求每名专任教师至少在国家平台“晒”一堂课。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为了进一步普及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求参加活动的教师在完成国家平台的“晒课”后,再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陕西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进入“晒课”频道上传自己的“晒课”资源。

2. “优课”征集。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审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评审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评审推荐时要把好课程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优课”的评审征集工作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评审”、“推荐”功能进行。

各县(区)按本县“晒课”节数的20%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到市级,参加市级“优课”征集;各市在所辖县(区)推荐县级“优课”的基础上再按30%评出市级“优课”,并推荐到省级,参加省级“优课”征集。省级在市级推荐的“优课”的基础上评审出省级“优课”,并按要求参加国家平台征集。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采取专家评审推荐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级往上一级推荐时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推荐1堂“优课”。

六、活动表彰

凡参加“晒课”教师的名单均要在各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本次活动结束后,根据各市、县(区)及学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推荐质量等情况,省教育厅将给予“优秀组织奖”的表彰。

七、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组织本地区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我省活动于2016年5月启动,2016年11月完成。2016年5月20日-9月各市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进行“晒课”,2016年10月31日前各市完成市级“优课”评审推荐工作。

九、活动咨询和服务

1.国家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客服 客服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微信二维码:

2.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服务电话:400-715-6688

附件1

2015—2016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基础教育的副厅长任组长,财务处、信保处、教师处等相关处室参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行政牵头,省教科所教研指导,省电教馆具体实施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我省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

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要制订活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和支持政策,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活动。

各市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要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晒”前做好备课磨课;“晒”中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晒”后组织专家做好“优课”评审工作。

各市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

三、活动范围

全省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须参加。

四、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eduyun.cn)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

1. 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5‟1号)。我省地方课程仅作为我省区域晒课、交流使用,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校本课程不在此次活动范围内。

2. 节点确定。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教师晒课前应充分结合国家和省、市级资源平台提供的资源,借鉴以往的优秀课例,认真做好包括撰写教学设计等备课工作。学校教研组和地方教研员应当充分利用集体备课、网络教研等形式为教师所拟晒课内容的教学设计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帮助。

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各市应加大录播教室等硬件设备的建设力度,确保教师有良好的“晒课”录制环境。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各市组织教师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eduyun.cn)注册并报名参加本年度活动,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原则上要求每名专任教师至少在国家平台“晒”一堂课。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为了进一步普及推广基础教育信息化教学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求参加活动的教师在完成国家平台的“晒课”后,再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陕西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neduyun.com)进入“晒课”频道上传自己的“晒课”资源。

2. “优课”征集。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审推荐的方式,对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评审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评审推荐时要把好课程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优课”的评审征集工作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评审”、“推荐”功能进行。

各县(区)按本县“晒课”节数的20%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到市级,参加市级“优课”征集;各市在所辖县(区)推荐县级“优课”的基础上再按30%评出市级“优课”,并推荐到省级,参加省级“优课”征集。省级在市级推荐的“优课”的基础上评审出省级“优课”,并按要求参加国家平台征集。教育部组织的“优课”征集采取专家评审推荐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级往上一级推荐时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推荐1堂“优课”。

六、活动表彰

凡参加“晒课”教师的名单均要在各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本次活动结束后,根据各市、县(区)及学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推荐质量等情况,省教育厅将给予“优秀组织奖”的表彰。

七、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等提供参考和借鉴。

在国家平台开辟“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活动,组织本地区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课”案例,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我省活动于2016年5月启动,2016年11月完成。2016年5月20日-9月各市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进行“晒课”,2016年10月31日前各市完成市级“优课”评审推荐工作。

九、活动咨询和服务

1.国家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客服 客服电话:4008980910 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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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服务电话:400-71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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