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安全监理细则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三、安全目标值

四、安全监理依据

五、安全监理内容

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消防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和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5、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6、施工单位报送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安全目标值

1、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2、工程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创成文明施工达标优良现场,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消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最终实现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争创标化工地、优质工程。

四、安全监理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3、《建筑机械使用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14、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五、安全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依据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 国家有关法律,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是安全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1、审核承包单位安全资质、查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2、审核承包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

3、审核承包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监督承包按规定标准搭设安全设施;

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承包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和组织安全检查,收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

7、编写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反映动态安全状态与处理意见;

8、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

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1、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1.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1.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1.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1.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1.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1.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1.8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1.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2、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2.1 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围挡,以便把工地和市区隔离开来。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牢固等问题存在。

施工现场应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场应设置大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或在场内悬挂企业标志旗。有门卫和门卫管理制度。

2.2施工场地检查内容:

工地的地面应做硬化处理,确保道路畅通及排水畅通。

2.3材料堆放检查内容: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的布局,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名。

2.4现场住宿检查内容: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开来,不能混用,并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5现场防火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制度、措施,配备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灭火器材。

2.6施工现场标牌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悬挂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其内容要齐全、完整、规范。可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其内容。

3、扣件式(含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3.1施工方案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

搭设扣件式(含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支撑部分和架体必须按照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3.2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检查内容: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应连接牢固,悬挑梁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架体的立杆必须支撑在悬挑梁上,按规范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3脚手板及荷载检查内容:

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质量要求,安装时要铺设严密牢固。不得有探头板。作业层上的荷载要符合设计要求:承重架3KN/m2,装修架2KN/m2,材料堆放要均匀,不得集中。

3.4杆件间距检查内容:

立杆的纵距和横距,大横杆的间距,小横杆的搭设,都要符合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

3.5架体防护检查内容:

脚手架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安全网片连接用尼龙绳作承绳;作业层外侧要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的挡脚板。

3.6层间防护及脚手架材质检查内容:

作业层跳板下要有一道大眼安全网,下面10m处还要设一道大眼安全网。外挑型钢和钢管都要符合《炭素结构钢》(GB/T700)中的Q235-A级钢的规范规定。

3.7交底与验收检查内容:

搭设前要有书面交底,交底双方要签字。每搭完一步架后要按规范规定校正立杆的垂直、跨度、步距和架宽,并进行验收,要有记录。

4、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

4.1施工方案检查内容:

基坑施工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对于基坑深度超过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应经专家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和完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核签认。

4.2基槽(坑)放坡的规定

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当地质情况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可不加支撑,这时的边坡最陡坡度应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管沟边坡最陡坡度(不加支护)

注①:边坡坡度是挖土深度h与边坡底宽b之比。工程中常以1:m表示放坡,m称坡度系数。

注②:静载指坑边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静载或动载距挖方边缘的距离应在1.2m以外,堆土或材料堆积高度不应超过1.5m。

注③:若有成熟的经验或科学的理论计算并经试验证明者可不受本表限制。

4.3基槽(坑)土壁垂直挖深规定

4.3.1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质均匀时,土壁不加支撑的垂直挖深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

4.3.2 当天然冻结的速度和深度,能确保挖土时的安全操作,对于4m以内深度的基坑(槽)开挖时可采用天然冻结法垂直开挖而不加设支撑。但对干燥的砂土应严禁采用冻结法施工。

4.3.3 黏性土不加支撑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据坑壁的重量、内磨擦角、坑顶部的均布荷载及安全系数等进行计算。

4.4坑壁支护检查内容:

当基坑土质不好,采用放坡则土方量太大,或因场地受限制及临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宽边口时,对于浅基础(挖深5m以内)可随挖随支挡土板。深基坑(深度超过5m以上)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后制定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对于浅基础,支挡土板可采用间断式、断续式或连续式水平支撑以及锚位支撑、斜柱支撑等形式;对于深坑基础的基坑支护,可采用钢构架支护、地下连续墙支护、地下连续墙锚杆支护等支护形式。

4.5临边防护检查内容:

深度超过2m的基坑要有临边防护措施,四周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临边防护栏离开基坑边水平距离0.5m。

4.6排水措施检查内容:

4.6.1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当基坑底面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必须设法排水。可采用明沟排水法和井点降水法。

4.6.2 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及时切换到另一路电源,防止因停电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4.7坑边荷载检查内容:

4.7.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坑槽上部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4.7.2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

4.8上下通道检查内容:

基坑要给施工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的上下通道,该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4.9土方开挖检查内容:

4.9.1 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4.9.2 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4.9.3 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进行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作业面。

4.9.4 挖掘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9.5 挖掘机不可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

4.10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检查内容:

4.10.1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4.10.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监测:

①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②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③临近建筑物动态。

4.11作业环境检查内容:

4.11.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4.11.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应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4.11.3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加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5、模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5.1施工方案检查内容:

审查模板支撑的设计及施工方案, 其内容主要包括:①拟选定模板类型;②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及布料点的设置;③绘制模板施工图;④模板搭设程序、步骤及要求;⑤浇注混凝土时的注意事项;⑥模板拆除程序及要求、作业条件、运输、堆放的要求,并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如采用混凝土喷射、混凝土泵送设备、塔吊浇注罐、小推车运送等)和季节施工特点(如冬季施工保温措施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方案要经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5.2支撑系统检查内容:

5.2.1现浇混凝土的梁、板的模板支撑系统不仅要有计算书,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5.2.2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确保其稳定性。

5.3立柱稳定检查内容:

5.3.1立柱材料可使用钢管、门形架、木杆,但其支撑系统必须形成一个整体,且用同一种材料搭设,其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立柱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

5.3.3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5.3.4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当使用48mm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m。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4施工荷载检查内容:

梁、板的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能超过设计的要求,堆放材料要均匀,模板上的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不得造成荷载过多集中。

5.5模板存放检查内容:

模板要整齐堆放,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6m。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缘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除物件。

5.6支拆模板检查内容:

5.6.1 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5.6.2 悬空作业处应有足够的立足作业面,支、拆3m以上高度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m的可用移动式高凳,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上操作,也不准站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5.6.3 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拆除大跨度梁支撑柱时,先从跨中间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大模板拆除前,要用起重机垂直吊牢,然后再进行拆除。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过两层时,应先拆两层以上的水平拉杆,最下一道水平杆与立柱模同时拆除,以确保柱模稳定。

5.6.4 拆除模板作业比较危险,防止落物伤人,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门监护人员。

5.6.5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定型钢模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模板、支拆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码放。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以防伤人。

5.7 模板验收检查内容:

5.7.1 模板工程安装后,应有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5.7.2 对验收结果应逐项认真填写,并记录存在问题和整改后达到合格的情况。

5.7.3 应建立模板拆除的审批制度,拆除前应有批准手续,防止随意拆除发生事故。

5.7.4 模板安装和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正式工作之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5.8混凝土强度检查内容:

模板拆除前要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不得提前拆模板。

5.9运输道路检查内容: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要有稳定、牢固的走道垫板,不得直接在模板上运行。当必须在钢筋网上通过时,必须搭设车行通道。如用泵送混凝土其布料管的支撑点要不影响模板支撑体系的稳定性。混凝土浇注时,不得过于集中或堆放过高。

5.10作业环境检查内容:

模板工程须有安全的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要有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要有隔离防护措施。不得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6、“三宝”、“四口”安全监理细则

6.1安全帽检查内容: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且必须系紧下颚系带。

6.2安全网检查内容:

为防止落物和减少污染,在建工程外侧随脚手架的升高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使用安全网要向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规格、材质符合建设部的要求。安全网出厂前必须由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6.3安全带检查内容: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应正确悬挂。

使用时应垂直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应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安全带挂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或非金属绳上。

6.4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检查内容:

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或按作业条件设置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6.5 通道口检查内容:

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在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落物伤人。

防护棚顶部的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建筑物高度 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5-15m时,坠落半径R为 3m;

15-30m时,坠落半径R为 4m;

>30m时,坠落半径R为 5m以上。

当使用竹笆等强度较低的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以使落物达到缓冲。

6.6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如下:

6.6.1 防护栏杆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6.6.2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6.3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面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6.6.4 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网作全封闭处理。

6.6.5 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密目安全网。

7、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7.1 TN-S接零保护系统检查内容:

7.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具有专用的保护零线(PE线);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7.1.2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自变压器中性点或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后,严禁再次合一。

7.1.3总漏电保护器负荷侧的工作零线(N)不得重复接地。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7.1.4保护零线(PE)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而工作零线(N)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7.1.5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绝缘。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如设备的金属外壳)只应通过保护零线(PE)与电箱中的保护零线端子板相连,绝不允许接于工作零线(N)上或直接接地。

7.1.6保护零线(PE)必须作重复接地,一个施工现场内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每处接地电阻的阻值不得大于10Ω。

7.1.7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使用(即作相线或零线使用)。

7.2 配电箱、开关箱检查内容:

7.2.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结构”。

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配电柜)下,设分配电箱(即负荷或若干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形成三级配电。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应分开设置。

7.2.2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一个开关箱内只能装设一个开关控制一台用电设备并装设一个漏电保护器。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也就是不允许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以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不允许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

7.2.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2.4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一般应采用铁板制作,板厚以1.5~2mm为宜。 不允许使用木质外壳或金属外壳木质底板,即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7.2.5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有杂物。

7.3 漏电保护器检查内容:

7.3.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在总配电箱中加装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末端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二级保护。

7.3.2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作为后备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乘积不得大于30mA〃S。

7.4现场照明检查内容:

7.4.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4.2照明装置一般情况下使用220V电压,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① 使用行灯(手持照明灯)时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

② 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电源;

③ 在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④ 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5配电线路检查内容:

7.5.1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架空线路严禁使用裸线,必须使用绝缘电线,其绝缘必须良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其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

7.5.2配电线路使用电缆时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埋地敷设时,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加设防护套管,采用金属套管时必须作接零保护。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的细砂,然后添土、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架空敷设时,应采用专用电杆。电缆不得拖地及拖地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直接架空缠绕穿越脚手架敷设,不得缠绕树木敷设。

7.5.3当现场照明及动力用电混合设置时,使用电缆时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允许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PE线的做法,因为两种线路从绝缘程度、机械强度以及载流量等方面均不匹配,容易引发故障。

7.5.4当施工现场配电方式采用照明与动力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A、B、C、PE),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A(B、

C)、N、PE)。

7.5.5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电缆垂直敷设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

7.6电气装置检查内容:

7.6.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7.6.2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6.3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7.6.4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7.6.5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7.6.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7.7 变配电装置检查内容:

7.7.1配电室检查内容:

① 配电室建筑及尺寸要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屏的周围通道宽度应符合规定; ② 成列配电屏两端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③ 配电屏应装设电度表,分路装电流、电压表。并设装短路、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④ 配电屏配电线应编号,标明用途。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管理。

7.7.2总配电箱检查内容:

① 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② 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7.8 外电防护检查内容:

7.8.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7.8.2 达不到安全操作距离时,应搭设防护遮栏或防护架并悬挂警告牌。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

7.8.3 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器材等。

7.9 用电档案检查内容:

7.9.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凡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7.9.2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7.9.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7.9.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7.9.5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记录;

7.9.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及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9.7 定期检(复)查表;

7.9.8 电工安装、巡视、维修等工作记录。

8、施工机具安全监理细则

8.1圆盘锯检查内容:

圆盘锯的锯片上方应设防护罩、防护挡板及分料器,防止锯片发生问题时伤人。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的、适用的防护罩,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开关箱与圆盘锯距离不超过3m;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圆盘锯等多功能的木工机具。

8.2手持电动工具检查内容: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其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在此基础上,要按规定穿戴个人绝缘防护用品。

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其插头不得任意更换。当不能满足作业距离时,应采用移动式电箱解决,避免接长电缆带来的施工隐患。开关箱距手持电动工具不能超过3m。

8.3钢筋机械检查内容:

钢筋冷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窗洞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及标志。冷拉作业应有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

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伤人。机械安装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钢筋机械设备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与机械之间距离不能大于3m。

焊接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8.4电焊机检查内容:

电焊机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设置具有可见分断点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

开关箱中要设置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及输出端设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设置防触电保护装置,即将电焊机输入端加装漏电保护器和输出端加装空载降压保护合二为一的一种保护装置),以及电焊工上岗操作时应戴绝育手套、穿绝缘胶鞋,确保焊接作业人员不发生触电事故。

电焊机一次线不应超过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等于30m。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8.5搅拌机检查内容:

8.5.1 设备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与搅拌机距离不得超过3m。

8.5.2空载和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正常,钢丝绳磨损是否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8.5.3自落实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应有锁住保险装置,防止作业人员在出料口操作时发生误动作。

8.5.4 搅拌机上料口应设保险挂钩,当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

8.5.5 每个传动机构都应装设防护罩。

8.5.6 搅拌机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8.6气瓶检查内容: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

气瓶应有防振圈和防护帽。不同类别的气瓶瓶与瓶之间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乙炔瓶不应平放,否则瓶内存留的一级易燃品丙酮有排除的危险。瓶体温度不准超过40℃,否则易造成瓶内压力增高从而引起爆炸的危险。故夏季应防晒,冬天解冻应用温水。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明火作业。

8.7潜水泵检查内容:

8.7.1 潜水泵的开关箱应做保护接零,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参数应为15mA×0.1s。

8.7.2 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于水中,且应直立放置。放入水中和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禁止拉拽电线。

七、安全监理控制要点细则

1、安全管理

1.1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生产指标、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要求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明确的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包括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等。

1.3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有安全措施,并上报审批后方可实行。针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要全面并作好落实工作。

1.4 检查施工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资料,要有针对性强的、全面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5 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要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作好落实工作。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要做到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要有一定的可行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要如期完成。

1.6 监督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每一个工人都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培训,专职安全员要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

1.7 检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后方允许持证上岗。

1.8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要求其按图布置现场,做到与实际相符。

2、文明施工管理

2.1高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2 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并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门卫及一整套完善的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卡及安全帽,门头要设置企业标志。

2.3 工地地面要做硬化处理,保证道路畅通。检查现场要有完善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要求施工单位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设施。施工现场温度季节要做好绿化布置,现场要设置吸烟处,禁止随意吸烟。

2.4 作好材料的检查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照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要挂好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并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清理干净,建筑垃圾堆放要标出名称、品种。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

2.5 每天现场巡视,加强对施工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坚决禁止在建工程用作住宿等,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划分清楚。寝室要设置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要保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6 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保证现场有完善的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合理。要有消防水源或满足消防要求,有完善的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2.7 要求施工单位在生活区要为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并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做好治安防范措施,避免经常发生失盗事件。

2.8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挂好五牌一图,标牌要内容齐全,规范整齐。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等设施。

2.9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一套健全的卫生责任制度,厕所、食堂和淋浴室设施齐全,且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生活垃圾要装入容器,及时安排专人清理。

2.10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安排经专业培训的急救人员常驻现场,配置急救器材、保健医药箱,有完善的急救措施,并对工人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2.11作好夜间施工的监理工作,施工现场需建立防粉尘、防噪音措施以及施工不扰民措施,未经许可不得夜间施工。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土方开挖工程

3.1 监理人员在监督过程中,挖土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3.2 要求施工单位在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3.3 监理人员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施工单位要作好自查,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3.4 监督施工单位机械挖土时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3.5 检查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3.6 要求施工单位在向汽车上卸土时应在汽车停稳后进行,坚决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3.7 检查施工单位在基坑四周是否设置1.5米高护栏,并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3.8 检查施工现场,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

3.9 监督施工单位,对于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移位、或支撑破坏。

3.10 施工单位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

4、土方回填工程

4.1 监督施工单位,对于基坑的支撑,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即填土时,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4.2 对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进行严格检查,机械打夯机必须要有漏电保护,且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要带绝缘手套。

5、模板工程

5.1监督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时,事先对上报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查其是否可行。

5.2检查施工单位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及有跟鞋作业。

5.3 监理人员在监督高空拆模时,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5.4 监理人员在模板安装前审核其负载计算书,合格后方允许安装。

6、钢筋工程

6.1 检查施工单位的电气设备,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在运输钢筋 时要注意附近有无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发生触电事故。

6.2 监督施工单位在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3 在日常巡视旁站过程中,作好安全检查工作,施工单位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6.4 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区域,焊机必须接地,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操作时要戴防护面罩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7、混凝土工程

7.1 用泵车浇灌混凝土时,作好旁站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指挥人员,要求其密切注意料斗移动,防止人员坠落。

7.2 在巡查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在使用振动机检查漏电保护器、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8、砌筑工程

8.1 监督施工操作人员,在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检查其是否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层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时是否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是否设护生栏杆和挡脚板,检查通过后方可砌筑。

8.2 检查施工人员脚手架上堆料量,是否超过规定荷载,堆砖不得超过3个砖侧的高度。

9、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

9.1 严格贯彻毕节市建委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搭设用于高层建筑的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严格进行检查,要求其必须满足规范及政府条文的规定。

9.2 对扣件进行严格检查,严把质量关,禁止使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和螺栓纹已损坏的扣件。

9.3 要求施工单位在脚手架的基础施工过程中,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

9.4 检查金属脚手架拆除现场,必须设警区域,要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

10、气焊、电焊

10.1 检查施工单位电焊作业,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范操作。 10.2 检查每台电焊机,必须要有专用电源线控制开关,熔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 。

10.3 检查施工现场的乙炔瓶、 气瓶,无安全回火防止器的禁止用于施工现场,且安全间距不小于10米;焊割点周围和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作防火监护。

10.4 监督施工单位在电焊、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检查和熄灭残渣余火。

11、施工机械

11.1 搅拌机与砂浆机检查内容:机体安装平稳、坚实,接地或接零保护符合要求,挂安全操作规程,料斗保险链,离合器,制动器要符合规定,料斗钢丝绳到底必须保持3圈,防护棚、罩、盖齐全有效,定人定机,持证操

11.2 电锯检查内容: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及月牙罩要符合要求,操作必须用单向开关,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11.3 手持电动器具检查内容: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防护罩壳齐全有效,电线不得破损,操作者戴绝缘手套

12、施工用电

12.1对外电防护方面定期进行检查,小于安全距离必须设置封闭严密,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

12.2 检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必须符合要求,禁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12.3 配电箱与开关箱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需设置参数匹配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箱内要设置隔离开关,坚决执行“一机、一闸、

一漏、一箱”的原则,安置在适当的位置,清除周围杂物,避免操作不便等问题发生。保证电箱完整,有锁,并设置防雨措施;箱内多路配电需作好标记,箱下引出线路清晰,不混乱;保证闸具完好,型号符合要求。

12.4要求施工单位对照明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照明专用回路要设置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要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及手持照明灯需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施工36V安全电压照明时,线路要清晰,接头处必须用绝缘布包扎。

12.5要求施工方配电线路需安排专人定期检查,保证线路无老化、破皮未包扎、过道无保护现象的发生。电缆要使用五芯线,禁止使用四芯线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线电缆。电杆、横担以及电缆架设或埋设需符合规范要

12.6电器安装方面,检查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要满足要求,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2.7 变配电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2.8要求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用电需编写的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作好地极阻值遥测记录及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保证填写真实。用电档案需有专人管理,保证内容齐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三、安全目标值

四、安全监理依据

五、安全监理内容

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七、监理工作控制要点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环境、消防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和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5、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6、施工单位报送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三、安全目标值

1、工程建设期间不发生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2、工程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按《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创成文明施工达标优良现场,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消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最终实现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事故为零的目标。争创标化工地、优质工程。

四、安全监理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13、《建筑机械使用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14、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五、安全监理内容

施工阶段依据监理合同 、施工合同、 国家有关法律,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是安全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1、审核承包单位安全资质、查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签发的《施工许可证》;

2、审核承包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

3、审核承包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监督承包按规定标准搭设安全设施;

5、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督促承包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和组织安全检查,收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

7、编写安全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反映动态安全状态与处理意见;

8、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

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

1、现场安全管理监理细则

1.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内容:

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应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各自的安全责任。并按其职责分工规定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1.2目标管理检查内容:

检查现场项目部应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等。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管理的有关内容落实到项目部相关个人。

1.3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并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基坑维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用电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亦称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不但要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备查。

1.5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建立并实施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每旬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并作旬检记录;专职安全员则每日均应进行检查,并做好日检记录。

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每天在工地指挥生产的同时,检查和解决的安全问题,不能代替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的地方或存在的隐患问题均应一一列出清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1.6安全教育检查内容:

项目部应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安全教育。要使工人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能力。

1.7班前安全活动检查内容:

施工班组应在每天班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活动,并有记录。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1.8 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起重工、司炉工、塔吊司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司机、信号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应登记造册,并记录证件号码、有效期限。凡无有效上岗证件的一律视为无证上岗,应立即停止其上岗作业权利。

1.9安全标志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内应在每一个危险部位悬挂相应的安全标示或警示牌,以便提示职工预防危险的发生。

2、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2.1 现场围挡及封闭管理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围挡,以便把工地和市区隔离开来。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的设置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进行,不能有缺口或个别处不牢固等问题存在。

施工现场应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场应设置大门,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或在场内悬挂企业标志旗。有门卫和门卫管理制度。

2.2施工场地检查内容:

工地的地面应做硬化处理,确保道路畅通及排水畅通。

2.3材料堆放检查内容: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置图的布局,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名。

2.4现场住宿检查内容: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开来,不能混用,并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5现场防火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制度、措施,配备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灭火器材。

2.6施工现场标牌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大门口处应悬挂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其内容要齐全、完整、规范。可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其内容。

3、扣件式(含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3.1施工方案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

搭设扣件式(含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对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支撑部分和架体必须按照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3.2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检查内容: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应连接牢固,悬挑梁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架体的立杆必须支撑在悬挑梁上,按规范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3脚手板及荷载检查内容:

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质量要求,安装时要铺设严密牢固。不得有探头板。作业层上的荷载要符合设计要求:承重架3KN/m2,装修架2KN/m2,材料堆放要均匀,不得集中。

3.4杆件间距检查内容:

立杆的纵距和横距,大横杆的间距,小横杆的搭设,都要符合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

3.5架体防护检查内容:

脚手架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安全网片连接用尼龙绳作承绳;作业层外侧要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的挡脚板。

3.6层间防护及脚手架材质检查内容:

作业层跳板下要有一道大眼安全网,下面10m处还要设一道大眼安全网。外挑型钢和钢管都要符合《炭素结构钢》(GB/T700)中的Q235-A级钢的规范规定。

3.7交底与验收检查内容:

搭设前要有书面交底,交底双方要签字。每搭完一步架后要按规范规定校正立杆的垂直、跨度、步距和架宽,并进行验收,要有记录。

4、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

4.1施工方案检查内容:

基坑施工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对于基坑深度超过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应经专家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制定和完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审核签认。

4.2基槽(坑)放坡的规定

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当地质情况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标高时,可不加支撑,这时的边坡最陡坡度应按下表的规定确定。

深度在5m内的基槽(坑)、管沟边坡最陡坡度(不加支护)

注①:边坡坡度是挖土深度h与边坡底宽b之比。工程中常以1:m表示放坡,m称坡度系数。

注②:静载指坑边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静载或动载距挖方边缘的距离应在1.2m以外,堆土或材料堆积高度不应超过1.5m。

注③:若有成熟的经验或科学的理论计算并经试验证明者可不受本表限制。

4.3基槽(坑)土壁垂直挖深规定

4.3.1无地下水或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底面且土质均匀时,土壁不加支撑的垂直挖深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

4.3.2 当天然冻结的速度和深度,能确保挖土时的安全操作,对于4m以内深度的基坑(槽)开挖时可采用天然冻结法垂直开挖而不加设支撑。但对干燥的砂土应严禁采用冻结法施工。

4.3.3 黏性土不加支撑的基坑(槽)最大垂直挖深可根据坑壁的重量、内磨擦角、坑顶部的均布荷载及安全系数等进行计算。

4.4坑壁支护检查内容:

当基坑土质不好,采用放坡则土方量太大,或因场地受限制及临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宽边口时,对于浅基础(挖深5m以内)可随挖随支挡土板。深基坑(深度超过5m以上)支护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后制定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对于浅基础,支挡土板可采用间断式、断续式或连续式水平支撑以及锚位支撑、斜柱支撑等形式;对于深坑基础的基坑支护,可采用钢构架支护、地下连续墙支护、地下连续墙锚杆支护等支护形式。

4.5临边防护检查内容:

深度超过2m的基坑要有临边防护措施,四周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临边防护栏离开基坑边水平距离0.5m。

4.6排水措施检查内容:

4.6.1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当基坑底面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必须设法排水。可采用明沟排水法和井点降水法。

4.6.2 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及时切换到另一路电源,防止因停电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

4.7坑边荷载检查内容:

4.7.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坑槽上部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4.7.2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

4.8上下通道检查内容:

基坑要给施工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的上下通道,该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4.9土方开挖检查内容:

4.9.1 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4.9.2 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4.9.3 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进行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作业面。

4.9.4 挖掘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9.5 挖掘机不可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

4.10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检查内容:

4.10.1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4.10.2基坑开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监测:

①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②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③临近建筑物动态。

4.11作业环境检查内容:

4.11.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4.11.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应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4.11.3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加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5、模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5.1施工方案检查内容:

审查模板支撑的设计及施工方案, 其内容主要包括:①拟选定模板类型;②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及布料点的设置;③绘制模板施工图;④模板搭设程序、步骤及要求;⑤浇注混凝土时的注意事项;⑥模板拆除程序及要求、作业条件、运输、堆放的要求,并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如采用混凝土喷射、混凝土泵送设备、塔吊浇注罐、小推车运送等)和季节施工特点(如冬季施工保温措施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方案要经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5.2支撑系统检查内容:

5.2.1现浇混凝土的梁、板的模板支撑系统不仅要有计算书,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5.2.2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土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确保其稳定性。

5.3立柱稳定检查内容:

5.3.1立柱材料可使用钢管、门形架、木杆,但其支撑系统必须形成一个整体,且用同一种材料搭设,其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5.3.2立柱底部支撑结构必须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

5.3.3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5.3.4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当使用48mm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m。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5.4施工荷载检查内容:

梁、板的模板上施工荷载不能超过设计的要求,堆放材料要均匀,模板上的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不得造成荷载过多集中。

5.5模板存放检查内容:

模板要整齐堆放,叠放高度一般不应超过1.6m。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缘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除物件。

5.6支拆模板检查内容:

5.6.1 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5.6.2 悬空作业处应有足够的立足作业面,支、拆3m以上高度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m的可用移动式高凳,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上操作,也不准站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5.6.3 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拆除大跨度梁支撑柱时,先从跨中间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大模板拆除前,要用起重机垂直吊牢,然后再进行拆除。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过两层时,应先拆两层以上的水平拉杆,最下一道水平杆与立柱模同时拆除,以确保柱模稳定。

5.6.4 拆除模板作业比较危险,防止落物伤人,应设置警戒线并设专门监护人员。

5.6.5 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定型钢模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模板、支拆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码放。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以防伤人。

5.7 模板验收检查内容:

5.7.1 模板工程安装后,应有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5.7.2 对验收结果应逐项认真填写,并记录存在问题和整改后达到合格的情况。

5.7.3 应建立模板拆除的审批制度,拆除前应有批准手续,防止随意拆除发生事故。

5.7.4 模板安装和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正式工作之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5.8混凝土强度检查内容:

模板拆除前要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不得提前拆模板。

5.9运输道路检查内容: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要有稳定、牢固的走道垫板,不得直接在模板上运行。当必须在钢筋网上通过时,必须搭设车行通道。如用泵送混凝土其布料管的支撑点要不影响模板支撑体系的稳定性。混凝土浇注时,不得过于集中或堆放过高。

5.10作业环境检查内容:

模板工程须有安全的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要有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要有隔离防护措施。不得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6、“三宝”、“四口”安全监理细则

6.1安全帽检查内容: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且必须系紧下颚系带。

6.2安全网检查内容:

为防止落物和减少污染,在建工程外侧随脚手架的升高要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使用安全网要向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规格、材质符合建设部的要求。安全网出厂前必须由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6.3安全带检查内容: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应正确悬挂。

使用时应垂直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做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应注意摆动碰撞。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安全带挂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或非金属绳上。

6.4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检查内容:

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或按作业条件设置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6.5 通道口检查内容:

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在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落物伤人。

防护棚顶部的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建筑物高度 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5-15m时,坠落半径R为 3m;

15-30m时,坠落半径R为 4m;

>30m时,坠落半径R为 5m以上。

当使用竹笆等强度较低的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以使落物达到缓冲。

6.6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如下:

6.6.1 防护栏杆有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6.6.2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6.3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面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6.6.4 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网作全封闭处理。

6.6.5 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密目安全网。

7、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7.1 TN-S接零保护系统检查内容:

7.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具有专用的保护零线(PE线);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7.1.2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自变压器中性点或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后,严禁再次合一。

7.1.3总漏电保护器负荷侧的工作零线(N)不得重复接地。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7.1.4保护零线(PE)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而工作零线(N)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7.1.5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绝缘。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如设备的金属外壳)只应通过保护零线(PE)与电箱中的保护零线端子板相连,绝不允许接于工作零线(N)上或直接接地。

7.1.6保护零线(PE)必须作重复接地,一个施工现场内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每处接地电阻的阻值不得大于10Ω。

7.1.7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使用(即作相线或零线使用)。

7.2 配电箱、开关箱检查内容:

7.2.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结构”。

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配电柜)下,设分配电箱(即负荷或若干用电设备相对集中处),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形成三级配电。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应分开设置。

7.2.2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一个开关箱内只能装设一个开关控制一台用电设备并装设一个漏电保护器。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也就是不允许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以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不允许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否则容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

7.2.3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2.4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一般应采用铁板制作,板厚以1.5~2mm为宜。 不允许使用木质外壳或金属外壳木质底板,即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7.2.5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有杂物。

7.3 漏电保护器检查内容:

7.3.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在总配电箱中加装漏电保护器作第一级漏电保护,在末端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二级保护。

7.3.2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作为后备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乘积不得大于30mA〃S。

7.4现场照明检查内容:

7.4.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4.2照明装置一般情况下使用220V电压,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① 使用行灯(手持照明灯)时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

② 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电源;

③ 在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④ 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5配电线路检查内容:

7.5.1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架空线路严禁使用裸线,必须使用绝缘电线,其绝缘必须良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其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

7.5.2配电线路使用电缆时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埋地敷设时,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加设防护套管,采用金属套管时必须作接零保护。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的细砂,然后添土、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架空敷设时,应采用专用电杆。电缆不得拖地及拖地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直接架空缠绕穿越脚手架敷设,不得缠绕树木敷设。

7.5.3当现场照明及动力用电混合设置时,使用电缆时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允许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PE线的做法,因为两种线路从绝缘程度、机械强度以及载流量等方面均不匹配,容易引发故障。

7.5.4当施工现场配电方式采用照明与动力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A、B、C、PE),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A(B、

C)、N、PE)。

7.5.5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电缆垂直敷设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

7.6电气装置检查内容:

7.6.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7.6.2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6.3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7.6.4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7.6.5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7.6.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7.7 变配电装置检查内容:

7.7.1配电室检查内容:

① 配电室建筑及尺寸要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屏的周围通道宽度应符合规定; ② 成列配电屏两端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③ 配电屏应装设电度表,分路装电流、电压表。并设装短路、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④ 配电屏配电线应编号,标明用途。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管理。

7.7.2总配电箱检查内容:

① 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② 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7.8 外电防护检查内容:

7.8.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7.8.2 达不到安全操作距离时,应搭设防护遮栏或防护架并悬挂警告牌。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

7.8.3 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器材等。

7.9 用电档案检查内容:

7.9.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凡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7.9.2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7.9.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7.9.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7.9.5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记录;

7.9.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及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9.7 定期检(复)查表;

7.9.8 电工安装、巡视、维修等工作记录。

8、施工机具安全监理细则

8.1圆盘锯检查内容:

圆盘锯的锯片上方应设防护罩、防护挡板及分料器,防止锯片发生问题时伤人。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牢固的、适用的防护罩,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0.1s)。开关箱与圆盘锯距离不超过3m;不得使用既有平刨又有圆盘锯等多功能的木工机具。

8.2手持电动工具检查内容: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检查其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在此基础上,要按规定穿戴个人绝缘防护用品。

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任意拆除或接长,其插头不得任意更换。当不能满足作业距离时,应采用移动式电箱解决,避免接长电缆带来的施工隐患。开关箱距手持电动工具不能超过3m。

8.3钢筋机械检查内容:

钢筋冷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窗洞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及标志。冷拉作业应有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

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伤人。机械安装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钢筋机械设备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与机械之间距离不能大于3m。

焊接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8.4电焊机检查内容:

电焊机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开关箱中应设置具有可见分断点的隔离开关和断路器。

开关箱中要设置电源侧漏电保护器及输出端设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设置防触电保护装置,即将电焊机输入端加装漏电保护器和输出端加装空载降压保护合二为一的一种保护装置),以及电焊工上岗操作时应戴绝育手套、穿绝缘胶鞋,确保焊接作业人员不发生触电事故。

电焊机一次线不应超过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等于30m。

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8.5搅拌机检查内容:

8.5.1 设备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开关箱内应有参数为30mA×0.1s的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与搅拌机距离不得超过3m。

8.5.2空载和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正常,钢丝绳磨损是否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8.5.3自落实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应有锁住保险装置,防止作业人员在出料口操作时发生误动作。

8.5.4 搅拌机上料口应设保险挂钩,当停止作业或维修时,应将料斗挂牢。

8.5.5 每个传动机构都应装设防护罩。

8.5.6 搅拌机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8.6气瓶检查内容: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

气瓶应有防振圈和防护帽。不同类别的气瓶瓶与瓶之间不小于5m,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乙炔瓶不应平放,否则瓶内存留的一级易燃品丙酮有排除的危险。瓶体温度不准超过40℃,否则易造成瓶内压力增高从而引起爆炸的危险。故夏季应防晒,冬天解冻应用温水。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明火作业。

8.7潜水泵检查内容:

8.7.1 潜水泵的开关箱应做保护接零,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参数应为15mA×0.1s。

8.7.2 潜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筐里置于水中,且应直立放置。放入水中和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禁止拉拽电线。

七、安全监理控制要点细则

1、安全管理

1.1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生产指标、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要求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明确的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包括安全责任目标的分解、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等。

1.3 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有安全措施,并上报审批后方可实行。针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写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要全面并作好落实工作。

1.4 检查施工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资料,要有针对性强的、全面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5 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要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作好落实工作。安全检查要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要做到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要有一定的可行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要如期完成。

1.6 监督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场的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做到每一个工人都懂得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培训,专职安全员要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或考核。

1.7 检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后方允许持证上岗。

1.8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要求其按图布置现场,做到与实际相符。

2、文明施工管理

2.1高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2.2 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并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门卫及一整套完善的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卡及安全帽,门头要设置企业标志。

2.3 工地地面要做硬化处理,保证道路畅通。检查现场要有完善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要求施工单位设置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设施。施工现场温度季节要做好绿化布置,现场要设置吸烟处,禁止随意吸烟。

2.4 作好材料的检查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照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要挂好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并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清理干净,建筑垃圾堆放要标出名称、品种。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

2.5 每天现场巡视,加强对施工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坚决禁止在建工程用作住宿等,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划分清楚。寝室要设置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要保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6 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保证现场有完善的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合理。要有消防水源或满足消防要求,有完善的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2.7 要求施工单位在生活区要为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并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做好治安防范措施,避免经常发生失盗事件。

2.8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挂好五牌一图,标牌要内容齐全,规范整齐。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等设施。

2.9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一套健全的卫生责任制度,厕所、食堂和淋浴室设施齐全,且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生活垃圾要装入容器,及时安排专人清理。

2.10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安排经专业培训的急救人员常驻现场,配置急救器材、保健医药箱,有完善的急救措施,并对工人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2.11作好夜间施工的监理工作,施工现场需建立防粉尘、防噪音措施以及施工不扰民措施,未经许可不得夜间施工。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土方开挖工程

3.1 监理人员在监督过程中,挖土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3.2 要求施工单位在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3.3 监理人员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施工单位要作好自查,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3.4 监督施工单位机械挖土时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3.5 检查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3.6 要求施工单位在向汽车上卸土时应在汽车停稳后进行,坚决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3.7 检查施工单位在基坑四周是否设置1.5米高护栏,并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3.8 检查施工现场,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

3.9 监督施工单位,对于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移位、或支撑破坏。

3.10 施工单位开挖土方必须要有挖土令。

4、土方回填工程

4.1 监督施工单位,对于基坑的支撑,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即填土时,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4.2 对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进行严格检查,机械打夯机必须要有漏电保护,且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要带绝缘手套。

5、模板工程

5.1监督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时,事先对上报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查其是否可行。

5.2检查施工单位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及有跟鞋作业。

5.3 监理人员在监督高空拆模时,要求施工单位一定要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5.4 监理人员在模板安装前审核其负载计算书,合格后方允许安装。

6、钢筋工程

6.1 检查施工单位的电气设备,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在运输钢筋 时要注意附近有无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发生触电事故。

6.2 监督施工单位在起吊钢筋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6.3 在日常巡视旁站过程中,作好安全检查工作,施工单位操作人员在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6.4 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区域,焊机必须接地,焊工必须穿戴防护衣具,电弧焊焊工操作时要戴防护面罩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

7、混凝土工程

7.1 用泵车浇灌混凝土时,作好旁站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指挥人员,要求其密切注意料斗移动,防止人员坠落。

7.2 在巡查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在使用振动机检查漏电保护器、电源线路是否良好,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防止割破或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8、砌筑工程

8.1 监督施工操作人员,在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检查其是否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层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时是否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是否设护生栏杆和挡脚板,检查通过后方可砌筑。

8.2 检查施工人员脚手架上堆料量,是否超过规定荷载,堆砖不得超过3个砖侧的高度。

9、金属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工程

9.1 严格贯彻毕节市建委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搭设用于高层建筑的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严格进行检查,要求其必须满足规范及政府条文的规定。

9.2 对扣件进行严格检查,严把质量关,禁止使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和螺栓纹已损坏的扣件。

9.3 要求施工单位在脚手架的基础施工过程中,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

9.4 检查金属脚手架拆除现场,必须设警区域,要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

10、气焊、电焊

10.1 检查施工单位电焊作业,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范操作。 10.2 检查每台电焊机,必须要有专用电源线控制开关,熔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 。

10.3 检查施工现场的乙炔瓶、 气瓶,无安全回火防止器的禁止用于施工现场,且安全间距不小于10米;焊割点周围和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作防火监护。

10.4 监督施工单位在电焊、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检查和熄灭残渣余火。

11、施工机械

11.1 搅拌机与砂浆机检查内容:机体安装平稳、坚实,接地或接零保护符合要求,挂安全操作规程,料斗保险链,离合器,制动器要符合规定,料斗钢丝绳到底必须保持3圈,防护棚、罩、盖齐全有效,定人定机,持证操

11.2 电锯检查内容: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及月牙罩要符合要求,操作必须用单向开关,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11.3 手持电动器具检查内容: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保护可靠,防护罩壳齐全有效,电线不得破损,操作者戴绝缘手套

12、施工用电

12.1对外电防护方面定期进行检查,小于安全距离必须设置封闭严密,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

12.2 检查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必须符合要求,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必须符合要求,禁止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12.3 配电箱与开关箱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末级)需设置参数匹配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箱内要设置隔离开关,坚决执行“一机、一闸、

一漏、一箱”的原则,安置在适当的位置,清除周围杂物,避免操作不便等问题发生。保证电箱完整,有锁,并设置防雨措施;箱内多路配电需作好标记,箱下引出线路清晰,不混乱;保证闸具完好,型号符合要求。

12.4要求施工单位对照明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照明专用回路要设置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要使用安全电压供电。潮湿作业及手持照明灯需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施工36V安全电压照明时,线路要清晰,接头处必须用绝缘布包扎。

12.5要求施工方配电线路需安排专人定期检查,保证线路无老化、破皮未包扎、过道无保护现象的发生。电缆要使用五芯线,禁止使用四芯线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线电缆。电杆、横担以及电缆架设或埋设需符合规范要

12.6电器安装方面,检查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要满足要求,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2.7 变配电装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2.8要求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用电需编写的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作好地极阻值遥测记录及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保证填写真实。用电档案需有专人管理,保证内容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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