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金狮谈预包装食品标签新标准

  记者:请您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新标准相比之前的标准有哪些改变?哪些应是企业特别关注的?   董金狮: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充分考虑了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04)的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比如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添加剂标示更通俗,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等,新标准在食品标示内容方面的规定更加严格。   对于新标准,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食品添加剂名称   新的标准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其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比如,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可选择标示为以下3种形式:1)柠檬黄;2)着色剂(102);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这种物质名称不具体的方式。   (2)标签文字   根据新标准,食品标签中应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以及其他应标示的内容。   新标准中对标签中强制标示的文字大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等。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当最大表面面积大于10cm2但小于等于 35cm2时,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   根据标签面积具体情况,标签内容中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应当清晰,易于辨认。   (3)配料表标示方式   新标准中要求各种配料应按照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排列。这样标注可令消费者对食品中配料的含量有比较直观的了解,从而为消费者选购产品提供便利,但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4)关于致敏物质   新标准列出了8类致敏物质,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8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具体标示形式规定为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5)有关保健食品的要求   近期热议的红牛饮料、螺旋藻等保健食品风波令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大减。对此,新标准中增加了对保健食品的要求,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此项规定可从一定程度上防止一些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量而声称食品具有某些特殊保健功能,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蓝帽子”标识,“蓝帽子”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   (6)增加了企业联系方式   企业做好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注工作,不仅是对消费者健康安全负责,同时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区别于其他企业,更好的体现企业的品质和品牌,起到对消费者和企业双方的保护。   记者:国外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如何?相比我国这次执行的新标准,存在哪些方面的差异?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借鉴?   董金狮:我国食品标签标识法规及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内容不够全面,尺度不够严格。例如,美国早在1966年就颁布了《公平包装和标签法》,要求食品有统一格式的标签。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要求营养标签的国家,1990年出台的《营养标签和教育法》规定,几乎所有食品均应标注营养标签。   现阶段,虽然我国有关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的法规正不断完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政府执法部门应与标准制定部门共同努力,根据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标准,同时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化食品标签。   对于上面提到的企业不标、少标、多标、重标、用了不标、标了不用等相关问题,还需要我们用技术手段进行检测证明,因此检测方法与技术的研究及投入应引起重视。

  记者:请您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新标准相比之前的标准有哪些改变?哪些应是企业特别关注的?   董金狮: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充分考虑了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04)的实施情况,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标签的具体要求,增强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比如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添加剂标示更通俗,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等,新标准在食品标示内容方面的规定更加严格。   对于新标准,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食品添加剂名称   新的标准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其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比如,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可选择标示为以下3种形式:1)柠檬黄;2)着色剂(102);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这种物质名称不具体的方式。   (2)标签文字   根据新标准,食品标签中应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以及其他应标示的内容。   新标准中对标签中强制标示的文字大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等。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当最大表面面积大于10cm2但小于等于 35cm2时,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   根据标签面积具体情况,标签内容中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应当清晰,易于辨认。   (3)配料表标示方式   新标准中要求各种配料应按照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排列。这样标注可令消费者对食品中配料的含量有比较直观的了解,从而为消费者选购产品提供便利,但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4)关于致敏物质   新标准列出了8类致敏物质,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8类致敏物质以外的其他致敏物质,生产者也可自行选择是否标示。具体标示形式规定为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5)有关保健食品的要求   近期热议的红牛饮料、螺旋藻等保健食品风波令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大减。对此,新标准中增加了对保健食品的要求,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此项规定可从一定程度上防止一些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量而声称食品具有某些特殊保健功能,欺骗消费者。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蓝帽子”标识,“蓝帽子”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   (6)增加了企业联系方式   企业做好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注工作,不仅是对消费者健康安全负责,同时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区别于其他企业,更好的体现企业的品质和品牌,起到对消费者和企业双方的保护。   记者:国外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如何?相比我国这次执行的新标准,存在哪些方面的差异?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借鉴?   董金狮:我国食品标签标识法规及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内容不够全面,尺度不够严格。例如,美国早在1966年就颁布了《公平包装和标签法》,要求食品有统一格式的标签。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要求营养标签的国家,1990年出台的《营养标签和教育法》规定,几乎所有食品均应标注营养标签。   现阶段,虽然我国有关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的法规正不断完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政府执法部门应与标准制定部门共同努力,根据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标准,同时加大对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化食品标签。   对于上面提到的企业不标、少标、多标、重标、用了不标、标了不用等相关问题,还需要我们用技术手段进行检测证明,因此检测方法与技术的研究及投入应引起重视。


相关文章

  • 中国一次性餐盒合格率不到一半 危害如吸毒
  • 一次性餐具存在安全隐患. 孙忠南摄 当董金狮委托的律师前往法院立案时,法官看了诉状后吓了一跳,"我们每天都在用这样的饭盒吃饭,从来没想过会有问题,这案子一定要赶快给他立上." 他们所说的饭盒,正是我们日常所熟悉的一次性白 ...查看


  • 双酚A危害及塑料制品选用办法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新浪演播室.今天我们要跟大家聊的这个话题是双酚A在塑料包装制品使用所带来的危害.今天很荣幸邀请到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先生给大家做这方面权威的分析和解读 董金狮:各位网友大家好. 解读双酚A是什么? ...查看


  • 食品包装技术
  • 摘要: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国家民生大计,而食品包装就是关乎到食品的保存,运输,销售等过程,并且,食品材料的选取也直接关乎到食品的卫生和安全.近些年年来,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屡次发生,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食品安全这个问题.食品安全涉及面比 ...查看


  • 一次性纸杯新国标将落地 专家称实施有难度--20120430
  • 一次性纸杯新国标将落地 专家称实施有难度 2012年04月30日 17:05:55 来源:中国广播网 悬空三多年的纸杯国家标准即将落地,新国标有望于6月1号正式实施.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使用一次性物品越来越多.比如:大家在喝水时就 ...查看


  • 食品安全手抄报:土榨菜籽油健康隐患多
  • 在<舌尖上的中国2>第二集中,安徽徽州几个油坊汉子的传统榨菜籽油方式,唤起众多"吃货" 对土榨菜籽油的美好向往.不过专家表示,土榨菜籽油未经过精炼,很容易造成芥酸等有害物质超标.长期食用富含芥酸的菜籽油,会因 ...查看


  • 樟脑丸有多毒?
  • 樟脑丸有多毒? 化纤类衣物没有必要用樟脑球来驱虫,因为虫类无法在化纤类衣物上生存. 近日,上海一名孕妇在家中晕倒并不幸流产,医生化验其血液后,确定其为"二氯苯慢性轻度中毒",专家推断可能是屋内放置的樟脑丸惹的祸.一颗小小 ...查看


  • 长期食用塑料桶装油有害
  • 2012-09-28 07:39:00 来源: 甘肃日报 陈永杰 近日,有媒体报道,长期食用塑料桶盛装的食用油.酒.醋和酱油等,这些对人体有害.塑料里的乙烯分子分解出来,对人体肝脏会造成危害. 长期使用塑料桶盛食品有害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 ...查看


  • 国家塑料缠绕膜复合膜新标准规定
  • 国家塑料缠绕膜复合膜新标准规定 推荐性国家标准<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10004-2008)正式实施.软包装印刷企业今后将面临更高的环保要求. 新标准达到国际通行水准 该标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 ...查看


  • 2013版天津检验检疫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天津检验检疫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 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监督管理,保障进口预包装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