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分,工会礼堂举办了一场关于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巡回报告会,参加和听取了五位代表的精彩报告后,我觉得受益匪浅,作为一名综治干事我深深感到了自己身上的责任很重,下面是我自身的心得体会。 1 以“法轮功”的语言为切入点,与“法轮功”受害者进行沟通。
我觉得,人的信念不管正确与否,它都具有三种作用。一是选择作用,符合这种信念的信息容易被接受,不符合自己信念的信息容易受到排斥;二是强化作用,就是符合自己信念的信息容易受到放大。第三是精神寄托作用,头脑中有了某种信念会觉得安全,觉得生活有了意义,很难割舍。 具体地说,“法轮功”痴迷者由于他们痴迷地坚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说法,他们只选择对“法轮功”有利的说法,而对批判“法轮功”的说法根本不予理睬,这就是信念的选择作用;同时,“法轮功”痴迷者听到、看到或感觉到对“法轮功”有利的信息时,会对这种有利的效果加以放大并传播,这就是信念的强化作用;另外,“法轮功”痴迷者看到“法轮功”的书籍,或者做一些“法轮功”的动作,或者与功友交流心得体会时,会觉得安全、自在,放弃这种生活方式时,会有一种若有所失或者大难临头的感觉,这就是信念的精神寄托作用。正是由于“法轮功”痴迷者这种顽
固的错误的痴迷的信念的作用,给“法轮功”的转化工作增加了难度。
2 为基本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创造一种真诚、尊重和理解的人际氛围。
“法轮功”练习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群体,自称“练功人”、“修炼人”,很长时间以来自成体系,与正常的社会生活脱节,与社会生活中的正常人缺乏接触和联系,在基本转化后他们迫切地希望融入社会,但是也存在种种困惑和疑虑,需要真诚的帮助。
的确,“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习练“法轮功”,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极大的摧残,在实现基本转化的原“法轮功”痴迷者就象大病初愈的病人一样,或者说就是大病初愈的病人,只有在这种真诚、尊重和理解的氛围中,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才能得到适当的恢复。
综上所述,是我这次学习的体会,经过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识提高了,并决心要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脚踏实地地做一个帮助他人的人,我作为一名综治干事,能帮助这些人重归社会,正常的生活学习,我真心为他们感到高兴;看到学员们的这些变化,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
学的心理知识这些原“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过程中或多或少地起了一些作用,心中感到非常欣喜和自豪。
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分,工会礼堂举办了一场关于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巡回报告会,参加和听取了五位代表的精彩报告后,我觉得受益匪浅,作为一名综治干事我深深感到了自己身上的责任很重,下面是我自身的心得体会。 1 以“法轮功”的语言为切入点,与“法轮功”受害者进行沟通。
我觉得,人的信念不管正确与否,它都具有三种作用。一是选择作用,符合这种信念的信息容易被接受,不符合自己信念的信息容易受到排斥;二是强化作用,就是符合自己信念的信息容易受到放大。第三是精神寄托作用,头脑中有了某种信念会觉得安全,觉得生活有了意义,很难割舍。 具体地说,“法轮功”痴迷者由于他们痴迷地坚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说法,他们只选择对“法轮功”有利的说法,而对批判“法轮功”的说法根本不予理睬,这就是信念的选择作用;同时,“法轮功”痴迷者听到、看到或感觉到对“法轮功”有利的信息时,会对这种有利的效果加以放大并传播,这就是信念的强化作用;另外,“法轮功”痴迷者看到“法轮功”的书籍,或者做一些“法轮功”的动作,或者与功友交流心得体会时,会觉得安全、自在,放弃这种生活方式时,会有一种若有所失或者大难临头的感觉,这就是信念的精神寄托作用。正是由于“法轮功”痴迷者这种顽
固的错误的痴迷的信念的作用,给“法轮功”的转化工作增加了难度。
2 为基本转化的“法轮功”痴迷者创造一种真诚、尊重和理解的人际氛围。
“法轮功”练习者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群体,自称“练功人”、“修炼人”,很长时间以来自成体系,与正常的社会生活脱节,与社会生活中的正常人缺乏接触和联系,在基本转化后他们迫切地希望融入社会,但是也存在种种困惑和疑虑,需要真诚的帮助。
的确,“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习练“法轮功”,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受到极大的摧残,在实现基本转化的原“法轮功”痴迷者就象大病初愈的病人一样,或者说就是大病初愈的病人,只有在这种真诚、尊重和理解的氛围中,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才能得到适当的恢复。
综上所述,是我这次学习的体会,经过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识提高了,并决心要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脚踏实地地做一个帮助他人的人,我作为一名综治干事,能帮助这些人重归社会,正常的生活学习,我真心为他们感到高兴;看到学员们的这些变化,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所
学的心理知识这些原“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过程中或多或少地起了一些作用,心中感到非常欣喜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