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 析 诚 信 的 基 本 含 义
董 彬 彬
( 辽 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 摘 要】 诚 信是 我 国法律 体 系中 的一 个 重要 原 则 , 它要 求 我们 在 从 事 切社 会 活动 中都要 恪 守诚信 , 不损 害个人 和社 会 的利益 , 以此来保 障 社 会 活动 的顺利 进行 , 保 障个人 利 益和社 会利 益的 平衡发展 。
一
1 1 6 0 8 1 )
【 关键 词】 关键词 : 诚信; 起源; 内涵
一
、
诚 信 行 为 的 起 源
从古 至今 , “ 诚信” 一词始终存 在于我国各种 著作 和典籍之 中 ,
并且 已经开始适用于人 的言行 举止 和为人处世 。在古代 , 人 们 通 常把 “ 诚信” 一词分开来解 释和定 义 , 这样做 不仅有 助于我们 弄清 楚“ 诚” 与“ 信” 的内涵 , 还有助 于我们更 加深刻 的理解 两者之 间相 互作 用。首先 , 我们来 看一下 “ 诚” 的起 源 。在 中国最早 的历史 文 献《 尚书 》 就出现 了“ 诚” 这个 概念 , 当 时的“ 诚” 指 的是对鬼神 的虔 诚, 含有一些宗教色 彩 。后来 五经之 首的《 易经 》 中也 出现 了“ 诚” 的概 念 , 这里对 “ 诚” 的解 释 就演 变成 了是 为人 处世 的根 本所 在 。 “ 诚” 强 调 的 是 一 个 人 内在 的表 现 , 忠实于事物的真实存在 , 忠 实 于 自己 , 以实事求是 的原则来 对待他 人 的道 德要求 。“ 信” 是“ 诚” 的 外化 , 其重心是在他人 , “ 信” 不仅 指一个 人本身诚 实 , 更重要 的是 外人 对 自己的态度 。孔子就很注重“ 信” 总结一下孔子所谓 的“ 信” 主要 是 : 首先 , 他把“ 仁” 与“ 信” 联 系在一 起 , 认 为“ 信” 是“ 仁” 最基 本 的道德 要求和重要 的表达 方式 , 将“ 信” 作 为一个 崇高 的道 德规 范来加 以界定 ; 其次 , 将“ 信” 作为一项基本 的道德准则来要 求人 的 行为, 做到为人 忠心 可靠 , 行为忠厚严肃 ; 最后 , 孔子将“ 信” 与治理 国家和从 事政治联系在 了一起 , 生活在 民不聊生背景下 的孔子 , 看 清 了民心是掌管 国家命运 的关 键 , 因此劝导 统治者 “ 上好 信 , 则 民 莫敢 不信” 。在孔子看 来 , “ 信” 是朋 友之 间的信任 、 是 国家对人 民 的信 任 。由此 , 我们 可以看 出 , 作为 内在 品德 的“ 诚” 和作 为外在表 现 的“ 信” 其实两者是相互联系 、 相互支持的 。 二、 诚 信 行 为在 法律 中 的 含 义 在现代法律 中, “ 诚信” 已经贯 穿了整个 法学领域 , 无论 是从立 法 和执法都 以诚信为最高 的立法标准和执法原则 。现在 的通说认 为“ 诚信” 已经
没有公法与司法 、 实体法 与程序法之分 , 而是 涉足于 整个法 学领域 。在法学领域里 , 诚 信最早起 源于罗马法 中, 之后大 陆法系 国家 先后承认 了诚信原 则 , 英 美法 系虽 然没有将诚 信列入 法 条加 以规 定 , 但 是在衡平 法与判例 法 中也很 早的就承认 了诚信 原则 。可见 , 诚信在法律 领域 中也早 就有 了属 于 自己 的地 位 。纵 观古今 中外 对诚信在 法律 中含义的界定 , 笔者 比较认 同西 班牙学 者 费 雷伊 拉 的 观 点 。他 认 为 : “ 诚 信 是 被 吸 引 到 法 中 的人 类 生 活 关 系要 素 , 但 法 并 非 在 不 赋 予 其 术 语 的 精 确 性 的情 况 下 吸 收 它 , 而 是 把它转 化为一个法律概念 。换言之 , 诚 信并 非立法者的创造 , 它是 先 定 的 内 容 。立 法 者 不 过 把 这 一 内在 于 人 类 行 为 的原 则 扩 张 于 全 部人类 行为的最广泛 的领域 。把它确定为规则是为 了使其 具有法 律效 力。这时 , 先前 的 自然 的诚 信就被 转化 为人为 的诚信 。简言
“ 信用 ” 在《 辞海 》 中被 解释 为: “ 信守承诺 , 诚实 不欺” , 信 用一 词大多用于经济学 的概念 , 侧 重体 现物质利益 , 一般是指一个人在 对另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在对另一个企业综合经济能力信任 的基 础上 , 无需 交付现金就可 以从 事商 品交易 的活 动能力 。信用 是外 界 对 你 的一 种 评 价 , 而且 是 连 续交 往 多 次之 后 给予 的 一种 评 价 , 是 建立在诚信 的基础上才能得 出的结论 。而“ 诚信” 大多是指一个人 内在 的品德修养 , 或者双方在交往 的过程中需要遵守 的一个 原则 , 侧重于体现精神利益 , 如果一个人不够诚信 , 那么在与他交往 的过 程 中就存在着不可预测 的道德风险 。因此 , 诚信是一个大 的体系 , 而信用则是这个 体 系 中不 可缺 少 的一部 分 , 两者是 不可 分离 的 。 信用是 由诚信发展而来 的, 没有诚 信作 为前 提 , 信用就不能发挥 它 的效 力 , 市场交易就不能顺利进行。
( 二) 诚信与信誉
“ 信誉 ” 是指社会对某 一个 主体 给予 的好的评价 , 良好 的信誉 是 日积月 累得 出的结果 , 好的信誉能给主体 带来好 的商机 , 督促其 继续努力获得越来越 高的信任 度 。例如 , 最近几 年盛行 的网络 购 物, 买卖双方在看不到商品实物的前提下 , 能够达成购买协议其 中 最 主要 的 衡 量 标 准 就 是 看 卖 家 的 信 誉 度 , 信 誉 度 越 高 评 价 越 好 的 自然顾 客就 多, 经济收入也越高 , 而卖家也可 以根据买家的信誉 程 度
, 选 择是否支持货 到付款 。过去信誉 只是 一方对另一方 的评价 , 而如今这种评价是互 相的 , 目的 就 是 为 彼 此 争 取 最 大 的 利 益 。信 誉好坏不是凭空说 出来 的 , 它有数据可查有记录可寻 , 而诚信一 词 在这个 时候就会显得 比较骨 干, 缺少 现实 的依 据为其 支撑 。只 能 说, 诚信是大环境下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原则 , 而信誉却是在这个 大 原 则 下 的具 体 体 现 , 信 誉 是 诚 信 的深 化 和 具 体 表 现 , 谁好谁 坏 , 一
目了然 。 ( 三) 诚 信 与善 良风 俗
善 良风俗是要求人们 在特定 的环境下所 要遵守 的原则 , 它 跟 诚信相 比较 而言 , 对人的要求没有那么高 , 只是对人的最起码 的要 求, 然而社会上对诚信含义的界定却远远高于这一原则 , 它是规 定 了专 门的制度来约束人们在从事社会活动时所必须遵守 的一项 基 本原则 , 所以我们说 , 不诚信 的行为违反 的是社会制度但却不一 定 违 反 了善 良风 俗 。
( 四) 诚 信 与公 平
莫塞认为诚信与公平是合 流的概念 , 两者相互补充 , 可 以说 他
们 是 双 胞 胎 。但 莫 佐 斯 认 为 , 公 平 不 是 一 种 具 有 自 己性 质 的 道 德 化 的法律制度 , 而是法制本 身 中一种 必要 的社 会正义 的观 点。的 确, 公平只是法律的一种价 值取 向, 而诚信 是一整套 制度安 排 , 并 以服 务 于公 平 为 目的 。
【 参考文 献】 [ 1 ] 郭更新 . 诚信 的缺 失与 重建[ J ] . 科 学社 会主 义 , 2 0 1 0 , ( 1 ) [ 2 ] 朱金瑞 _ 用诚信 规 范 市场 竞争 F J ] . 经 济经纬 , 2 0 0 2 , ( 6 )
之, 费雷伊拉认为诚信是道德 的法 律化 。因此 , 诚信 的法律 内涵主 要是 强调 了规范性 和监督性 , 一开始 是在 民事 生活领域发挥 出重 要性 而使其得 到 了立 法者 的重视 和推崇 , 成为 了世界各 国普遍 规 定 的原则 , 随后便在整个法学领域 内大放异 彩 , 最终得到 了所有 法 学工作者 的一 致认 同 。
三、 诚 信 与 其 他 道 德 因素 的关 系
( 一) 诚 信 与信 用
— 一
E 3 ] 韩 冰. 中 国民法 变迁 中的诚信 原则E J ] . 广 东法 学, 2 0 0 5 , ( 3 ) E 4 ] 徐 国栋 . 民法 基 本 原 则 解释 以诚 实信 用 原 则 的 法理 分 析 为 中 心 E M] . 中 国政 法大 学 出版 社 , 2 0 0 4 E 5 ] 叶 宗玲 . 中西 方诚 信 观 念 比较 及 整 合 E J ] . 合 肥 学 院 学报 : 社会科 学
版 , 2 0 0 9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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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析 诚 信 的 基 本 含 义
董 彬 彬
( 辽 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 摘 要】 诚 信是 我 国法律 体 系中 的一 个 重要 原 则 , 它要 求 我们 在 从 事 切社 会 活动 中都要 恪 守诚信 , 不损 害个人 和社 会 的利益 , 以此来保 障 社 会 活动 的顺利 进行 , 保 障个人 利 益和社 会利 益的 平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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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 词】 关键词 : 诚信; 起源; 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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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 信 行 为 的 起 源
从古 至今 , “ 诚信” 一词始终存 在于我国各种 著作 和典籍之 中 ,
并且 已经开始适用于人 的言行 举止 和为人处世 。在古代 , 人 们 通 常把 “ 诚信” 一词分开来解 释和定 义 , 这样做 不仅有 助于我们 弄清 楚“ 诚” 与“ 信” 的内涵 , 还有助 于我们更 加深刻 的理解 两者之 间相 互作 用。首先 , 我们来 看一下 “ 诚” 的起 源 。在 中国最早 的历史 文 献《 尚书 》 就出现 了“ 诚” 这个 概念 , 当 时的“ 诚” 指 的是对鬼神 的虔 诚, 含有一些宗教色 彩 。后来 五经之 首的《 易经 》 中也 出现 了“ 诚” 的概 念 , 这里对 “ 诚” 的解 释 就演 变成 了是 为人 处世 的根 本所 在 。 “ 诚” 强 调 的 是 一 个 人 内在 的表 现 , 忠实于事物的真实存在 , 忠 实 于 自己 , 以实事求是 的原则来 对待他 人 的道 德要求 。“ 信” 是“ 诚” 的 外化 , 其重心是在他人 , “ 信” 不仅 指一个 人本身诚 实 , 更重要 的是 外人 对 自己的态度 。孔子就很注重“ 信” 总结一下孔子所谓 的“ 信” 主要 是 : 首先 , 他把“ 仁” 与“ 信” 联 系在一 起 , 认 为“ 信” 是“ 仁” 最基 本 的道德 要求和重要 的表达 方式 , 将“ 信” 作 为一个 崇高 的道 德规 范来加 以界定 ; 其次 , 将“ 信” 作为一项基本 的道德准则来要 求人 的 行为, 做到为人 忠心 可靠 , 行为忠厚严肃 ; 最后 , 孔子将“ 信” 与治理 国家和从 事政治联系在 了一起 , 生活在 民不聊生背景下 的孔子 , 看 清 了民心是掌管 国家命运 的关 键 , 因此劝导 统治者 “ 上好 信 , 则 民 莫敢 不信” 。在孔子看 来 , “ 信” 是朋 友之 间的信任 、 是 国家对人 民 的信 任 。由此 , 我们 可以看 出 , 作为 内在 品德 的“ 诚” 和作 为外在表 现 的“ 信” 其实两者是相互联系 、 相互支持的 。 二、 诚 信 行 为在 法律 中 的 含 义 在现代法律 中, “ 诚信” 已经贯 穿了整个 法学领域 , 无论 是从立 法 和执法都 以诚信为最高 的立法标准和执法原则 。现在 的通说认 为“ 诚信” 已经
没有公法与司法 、 实体法 与程序法之分 , 而是 涉足于 整个法 学领域 。在法学领域里 , 诚 信最早起 源于罗马法 中, 之后大 陆法系 国家 先后承认 了诚信原 则 , 英 美法 系虽 然没有将诚 信列入 法 条加 以规 定 , 但 是在衡平 法与判例 法 中也很 早的就承认 了诚信 原则 。可见 , 诚信在法律 领域 中也早 就有 了属 于 自己 的地 位 。纵 观古今 中外 对诚信在 法律 中含义的界定 , 笔者 比较认 同西 班牙学 者 费 雷伊 拉 的 观 点 。他 认 为 : “ 诚 信 是 被 吸 引 到 法 中 的人 类 生 活 关 系要 素 , 但 法 并 非 在 不 赋 予 其 术 语 的 精 确 性 的情 况 下 吸 收 它 , 而 是 把它转 化为一个法律概念 。换言之 , 诚 信并 非立法者的创造 , 它是 先 定 的 内 容 。立 法 者 不 过 把 这 一 内在 于 人 类 行 为 的原 则 扩 张 于 全 部人类 行为的最广泛 的领域 。把它确定为规则是为 了使其 具有法 律效 力。这时 , 先前 的 自然 的诚 信就被 转化 为人为 的诚信 。简言
“ 信用 ” 在《 辞海 》 中被 解释 为: “ 信守承诺 , 诚实 不欺” , 信 用一 词大多用于经济学 的概念 , 侧 重体 现物质利益 , 一般是指一个人在 对另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在对另一个企业综合经济能力信任 的基 础上 , 无需 交付现金就可 以从 事商 品交易 的活 动能力 。信用 是外 界 对 你 的一 种 评 价 , 而且 是 连 续交 往 多 次之 后 给予 的 一种 评 价 , 是 建立在诚信 的基础上才能得 出的结论 。而“ 诚信” 大多是指一个人 内在 的品德修养 , 或者双方在交往 的过程中需要遵守 的一个 原则 , 侧重于体现精神利益 , 如果一个人不够诚信 , 那么在与他交往 的过 程 中就存在着不可预测 的道德风险 。因此 , 诚信是一个大 的体系 , 而信用则是这个 体 系 中不 可缺 少 的一部 分 , 两者是 不可 分离 的 。 信用是 由诚信发展而来 的, 没有诚 信作 为前 提 , 信用就不能发挥 它 的效 力 , 市场交易就不能顺利进行。
( 二) 诚信与信誉
“ 信誉 ” 是指社会对某 一个 主体 给予 的好的评价 , 良好 的信誉 是 日积月 累得 出的结果 , 好的信誉能给主体 带来好 的商机 , 督促其 继续努力获得越来越 高的信任 度 。例如 , 最近几 年盛行 的网络 购 物, 买卖双方在看不到商品实物的前提下 , 能够达成购买协议其 中 最 主要 的 衡 量 标 准 就 是 看 卖 家 的 信 誉 度 , 信 誉 度 越 高 评 价 越 好 的 自然顾 客就 多, 经济收入也越高 , 而卖家也可 以根据买家的信誉 程 度
, 选 择是否支持货 到付款 。过去信誉 只是 一方对另一方 的评价 , 而如今这种评价是互 相的 , 目的 就 是 为 彼 此 争 取 最 大 的 利 益 。信 誉好坏不是凭空说 出来 的 , 它有数据可查有记录可寻 , 而诚信一 词 在这个 时候就会显得 比较骨 干, 缺少 现实 的依 据为其 支撑 。只 能 说, 诚信是大环境下每个人必须遵守的原则 , 而信誉却是在这个 大 原 则 下 的具 体 体 现 , 信 誉 是 诚 信 的深 化 和 具 体 表 现 , 谁好谁 坏 , 一
目了然 。 ( 三) 诚 信 与善 良风 俗
善 良风俗是要求人们 在特定 的环境下所 要遵守 的原则 , 它 跟 诚信相 比较 而言 , 对人的要求没有那么高 , 只是对人的最起码 的要 求, 然而社会上对诚信含义的界定却远远高于这一原则 , 它是规 定 了专 门的制度来约束人们在从事社会活动时所必须遵守 的一项 基 本原则 , 所以我们说 , 不诚信 的行为违反 的是社会制度但却不一 定 违 反 了善 良风 俗 。
( 四) 诚 信 与公 平
莫塞认为诚信与公平是合 流的概念 , 两者相互补充 , 可 以说 他
们 是 双 胞 胎 。但 莫 佐 斯 认 为 , 公 平 不 是 一 种 具 有 自 己性 质 的 道 德 化 的法律制度 , 而是法制本 身 中一种 必要 的社 会正义 的观 点。的 确, 公平只是法律的一种价 值取 向, 而诚信 是一整套 制度安 排 , 并 以服 务 于公 平 为 目的 。
【 参考文 献】 [ 1 ] 郭更新 . 诚信 的缺 失与 重建[ J ] . 科 学社 会主 义 , 2 0 1 0 , ( 1 ) [ 2 ] 朱金瑞 _ 用诚信 规 范 市场 竞争 F J ] . 经 济经纬 , 2 0 0 2 , ( 6 )
之, 费雷伊拉认为诚信是道德 的法 律化 。因此 , 诚信 的法律 内涵主 要是 强调 了规范性 和监督性 , 一开始 是在 民事 生活领域发挥 出重 要性 而使其得 到 了立 法者 的重视 和推崇 , 成为 了世界各 国普遍 规 定 的原则 , 随后便在整个法学领域 内大放异 彩 , 最终得到 了所有 法 学工作者 的一 致认 同 。
三、 诚 信 与 其 他 道 德 因素 的关 系
( 一) 诚 信 与信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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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3 ] 韩 冰. 中 国民法 变迁 中的诚信 原则E J ] . 广 东法 学, 2 0 0 5 , ( 3 ) E 4 ] 徐 国栋 . 民法 基 本 原 则 解释 以诚 实信 用 原 则 的 法理 分 析 为 中 心 E M] . 中 国政 法大 学 出版 社 , 2 0 0 4 E 5 ] 叶 宗玲 . 中西 方诚 信 观 念 比较 及 整 合 E J ] . 合 肥 学 院 学报 : 社会科 学
版 , 2 0 0 9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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