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试验通用安全措施
一、试验总则
电气设备的完好、保护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很难直观判断,必须通过仪器仪表来进行测试。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是检测电气设备的完好性、保证供电系统稳定性的重要方法,主要检测的对象包括高压电缆、变压器、电抗器、高压电动机、高压继电保护、井下三大保护测试等。
因电气设备试验所涉及的试验地点分散、试验内容较多、试验程序相对复杂、试验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等因素,为配合检测单位顺利完成各项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保证我矿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特制定电气设备试验安全措施。
二、试验责任分工
1、试验申请工作由各设备包保单位按照检测周期到期前15天向机电科提报申请。
2、试验联系工作由机电科分管该项试验的人员与检测单位联系,协商好试验时间、试验准备物料、相关事项安排等工作。
3、试验时间确定完成后,由机电科分管该项试验的人员及时通知相关配合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4、外来人员入井通知单由设备包保单位进行签写。
5、试验人员来矿后,由试验设备包保单位安排人员负责试验人员和试验设备的下井工作。
6、复杂的试验,需要由试验检测中心出具措施,措施由矿上审核后方可进行。
7、每次试验现场必须有设备包保单位的分管管理人员紧靠现场,负责现场试验的各项配合工作,机电科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8、试验配合单位必须制定专职人员进行停送电等操作、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专职操作人员试验期间禁止进行其他与试验无关的工作。
9、试验现场安全工作由机电科、设备包保单位共同进行把握。 试验现场总协调工作由机电科负责。
10、每项试验检测中心必须安排试验人员最少两人,执行好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机电科负责该项试验的人员提前与检测中心联系沟通,确保每项试验检测中心最少安排两名试验人员来矿进行试验。
11、试验操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检测中心人员要求进行,试验现场所有人员要听从检测中心试验人员的安排,现场所有配合试验的人员严禁私自进行停送电等操作。
三、试验措施
1、试验前机电科负责该项试验的人员要提前做好试验计划及试验工作部署安排,明确好各配合单位的职责。
2、我矿各配合试验的单位要按时安排电工对试验进行配合。
3、参加配合试验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本措施,掌握试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及设备操作步骤等。
4、我矿配合试验的操作人员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对高压柜、高压电缆、变压器及电抗器等进行性能测试时,需要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电,由我矿试验配合单位的人员提前写好高压工作票,高压操作人员写好操作票,按照高压设备操作程序进行停电操作。
7、对需做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停电后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验电、放电、下接地线的步骤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8、对所有停完电的设备进行验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设备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高压设备性能测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试验时,需提前通知用电单位,具备停电条件向调度室汇报后,方可进行试验。
10、高压设备试验时,无关人员严禁靠近试验现场,高压试验现场应装设围栏,并挂好“高压危险、严禁入内”的警示牌。
附表: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1、对需要操作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时需按照先分开断路器、后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送电时需按照先合上电源侧隔离开关,后合上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合断路器的顺序进行。
12、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3、对试验完成后的高压供电设备要及时恢复送电,我矿配合试验的工作人员要对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及控制回路、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等进行检查,确保接地线已拆除、二次回路接线正确、设备无故障后方可进行恢复送电操作。
14、对需要打压的设备(高压变压器、电抗器、高压电动机、高压电缆、绝缘用具等),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表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5、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
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专用放电棒放电,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6、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
17、对涉及到掘进迎头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的高压供电设备,按照先对供风机主电源的高压设备进行试验,试验完成后由我矿试验配合人员恢复该高压设备的正常供电,风机使用单位自行恢复其迎头风机主电源的供电,并进行一次风机切换试验,保证风机切换正常和风机的双回路正常供电。
18、在保证风机主电源恢复送电且风机切换正常后,方可对供局部通风机备用电源的高压设备进行试验,试验完成后仍需由我矿试验配合人员恢复该高压设备的正常供电,风机使用单位自行恢复其迎头风机备用电源的供电,并进行一次风机切换试验,保证风机切换正常和风机的双回路正常供电。
19、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掘进迎头局部通风机双回路电源同时失电的意外情况时,迎头跟班管理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及时撤人。同时安排本单位电工及时联系恢复局部通风机的双回路供电并及时开启风机。
20、对在试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或者隐患,各设备包机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
21、各配合电气试验的单位、人员要认真学习本措施,严格按本措施要求做好相关试验配合工作安排。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电气设备试验通用安全措施
一、试验总则
电气设备的完好、保护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很难直观判断,必须通过仪器仪表来进行测试。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是检测电气设备的完好性、保证供电系统稳定性的重要方法,主要检测的对象包括高压电缆、变压器、电抗器、高压电动机、高压继电保护、井下三大保护测试等。
因电气设备试验所涉及的试验地点分散、试验内容较多、试验程序相对复杂、试验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等因素,为配合检测单位顺利完成各项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保证我矿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特制定电气设备试验安全措施。
二、试验责任分工
1、试验申请工作由各设备包保单位按照检测周期到期前15天向机电科提报申请。
2、试验联系工作由机电科分管该项试验的人员与检测单位联系,协商好试验时间、试验准备物料、相关事项安排等工作。
3、试验时间确定完成后,由机电科分管该项试验的人员及时通知相关配合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4、外来人员入井通知单由设备包保单位进行签写。
5、试验人员来矿后,由试验设备包保单位安排人员负责试验人员和试验设备的下井工作。
6、复杂的试验,需要由试验检测中心出具措施,措施由矿上审核后方可进行。
7、每次试验现场必须有设备包保单位的分管管理人员紧靠现场,负责现场试验的各项配合工作,机电科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8、试验配合单位必须制定专职人员进行停送电等操作、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专职操作人员试验期间禁止进行其他与试验无关的工作。
9、试验现场安全工作由机电科、设备包保单位共同进行把握。 试验现场总协调工作由机电科负责。
10、每项试验检测中心必须安排试验人员最少两人,执行好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机电科负责该项试验的人员提前与检测中心联系沟通,确保每项试验检测中心最少安排两名试验人员来矿进行试验。
11、试验操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检测中心人员要求进行,试验现场所有人员要听从检测中心试验人员的安排,现场所有配合试验的人员严禁私自进行停送电等操作。
三、试验措施
1、试验前机电科负责该项试验的人员要提前做好试验计划及试验工作部署安排,明确好各配合单位的职责。
2、我矿各配合试验的单位要按时安排电工对试验进行配合。
3、参加配合试验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本措施,掌握试验时的安全注意事项,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及设备操作步骤等。
4、我矿配合试验的操作人员在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对高压柜、高压电缆、变压器及电抗器等进行性能测试时,需要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电,由我矿试验配合单位的人员提前写好高压工作票,高压操作人员写好操作票,按照高压设备操作程序进行停电操作。
7、对需做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停电后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验电、放电、下接地线的步骤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8、对所有停完电的设备进行验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设备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0.5%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高压设备性能测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等试验时,需提前通知用电单位,具备停电条件向调度室汇报后,方可进行试验。
10、高压设备试验时,无关人员严禁靠近试验现场,高压试验现场应装设围栏,并挂好“高压危险、严禁入内”的警示牌。
附表: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1、对需要操作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时需按照先分开断路器、后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送电时需按照先合上电源侧隔离开关,后合上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合断路器的顺序进行。
12、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13、对试验完成后的高压供电设备要及时恢复送电,我矿配合试验的工作人员要对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及控制回路、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等进行检查,确保接地线已拆除、二次回路接线正确、设备无故障后方可进行恢复送电操作。
14、对需要打压的设备(高压变压器、电抗器、高压电动机、高压电缆、绝缘用具等),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表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5、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
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专用放电棒放电,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16、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
17、对涉及到掘进迎头局部通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的高压供电设备,按照先对供风机主电源的高压设备进行试验,试验完成后由我矿试验配合人员恢复该高压设备的正常供电,风机使用单位自行恢复其迎头风机主电源的供电,并进行一次风机切换试验,保证风机切换正常和风机的双回路正常供电。
18、在保证风机主电源恢复送电且风机切换正常后,方可对供局部通风机备用电源的高压设备进行试验,试验完成后仍需由我矿试验配合人员恢复该高压设备的正常供电,风机使用单位自行恢复其迎头风机备用电源的供电,并进行一次风机切换试验,保证风机切换正常和风机的双回路正常供电。
19、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掘进迎头局部通风机双回路电源同时失电的意外情况时,迎头跟班管理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及时撤人。同时安排本单位电工及时联系恢复局部通风机的双回路供电并及时开启风机。
20、对在试验过程中发现的设备问题或者隐患,各设备包机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
21、各配合电气试验的单位、人员要认真学习本措施,严格按本措施要求做好相关试验配合工作安排。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