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与法律的冲突

功利主义与法律的冲突

19世纪英国的法律案件——海上同类相食案例,曾被多所有名的法律学院所讨论,且一直以来备受法学界关注,而我认为,此案件是功利主义与法律的冲突。

边沁,18世纪英国政治学家,首先系统,明确表达了功利主义道德理论,它的基本思想,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凡是能将效用最大化的事,就是正确的,公正的,他认为我们都是被两种事物左右着,痛苦和快乐,效用的意思就是在快乐和痛苦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再享乐和受苦之间找一个平衡点,从而得出最大化效用,正确的事情就是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整体的幸福水平,边沁功利主义的口号就是“为大多数人谋取最大的利益”。

在此案件中,如果按照边沁功利主义,是完全符合为大多数人谋求最大利益的。作为没有家庭与亲人的流浪男孩,在奄奄一息的时候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拯救三个有家室有工作的另外三个人,让他们活下来,以一个人的牺牲换取了其他三个人的幸福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为“大多数人”谋求了最大利益,然而这种将效用最大化的事,真的是正确公正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

法律是为了保障人的权利以及惩罚人而设立的,是为了维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因为任

何理由夺取另一个人的生命。就算是男孩最后奄奄一息了,也没有人有权利结束他的生命,不管你用什么理由来解释,谋杀就是谋杀,所以我认为最后的法庭宣判完全正确,谋杀者应该为他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如果他们因为世人的同情而被无罪释放,那么就会触犯法律,触犯我们一贯的行为准则,从而造成对社会原则的冲击,负面影响可想而知。而最后女王使用的赦免权,我觉得是恰到好处,这显示了我们这个社会不但是法治的社会,还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以人为本。案件中曾经涉及投票问题,虽然他们最后没有进行投票。设想一下如果他们进行了投票,其他三个人一致认为男孩应该牺牲,而与此同时男孩也愿意牺牲,其他三个人是否有权利杀掉男孩?这是不是和我们社会上此时备受争议的安乐死很相似呢?安乐死至今没有所有国家所认可,而这也涉及到不同文化的意识形态上的认知问题。

面对同一种事件,在功利主义与法律冲突时,我们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作决定,还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遵从法律行事,这是一个值得并将在未来 可预见的时间内一直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

功利主义与法律的冲突

19世纪英国的法律案件——海上同类相食案例,曾被多所有名的法律学院所讨论,且一直以来备受法学界关注,而我认为,此案件是功利主义与法律的冲突。

边沁,18世纪英国政治学家,首先系统,明确表达了功利主义道德理论,它的基本思想,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凡是能将效用最大化的事,就是正确的,公正的,他认为我们都是被两种事物左右着,痛苦和快乐,效用的意思就是在快乐和痛苦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再享乐和受苦之间找一个平衡点,从而得出最大化效用,正确的事情就是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整体的幸福水平,边沁功利主义的口号就是“为大多数人谋取最大的利益”。

在此案件中,如果按照边沁功利主义,是完全符合为大多数人谋求最大利益的。作为没有家庭与亲人的流浪男孩,在奄奄一息的时候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拯救三个有家室有工作的另外三个人,让他们活下来,以一个人的牺牲换取了其他三个人的幸福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为“大多数人”谋求了最大利益,然而这种将效用最大化的事,真的是正确公正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

法律是为了保障人的权利以及惩罚人而设立的,是为了维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因为任

何理由夺取另一个人的生命。就算是男孩最后奄奄一息了,也没有人有权利结束他的生命,不管你用什么理由来解释,谋杀就是谋杀,所以我认为最后的法庭宣判完全正确,谋杀者应该为他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如果他们因为世人的同情而被无罪释放,那么就会触犯法律,触犯我们一贯的行为准则,从而造成对社会原则的冲击,负面影响可想而知。而最后女王使用的赦免权,我觉得是恰到好处,这显示了我们这个社会不但是法治的社会,还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以人为本。案件中曾经涉及投票问题,虽然他们最后没有进行投票。设想一下如果他们进行了投票,其他三个人一致认为男孩应该牺牲,而与此同时男孩也愿意牺牲,其他三个人是否有权利杀掉男孩?这是不是和我们社会上此时备受争议的安乐死很相似呢?安乐死至今没有所有国家所认可,而这也涉及到不同文化的意识形态上的认知问题。

面对同一种事件,在功利主义与法律冲突时,我们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作决定,还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遵从法律行事,这是一个值得并将在未来 可预见的时间内一直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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