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试分析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是国际司法产生的前提,冲突规范是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又因冲突规范是间接规范,本身不能直接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但是这三者之间又有何联系呢,他们是从属还是包含或者是互相辅助,在本文中,笔者就要试着来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律冲突:个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规定,而某种事实又将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定联系在一起时,便会发生法律冲突。因此,一般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冲突规范:它是由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何地法律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的总称。

准据法: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适用的法律,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定,则不能成为准据法。因而,准据法并不是冲突规范本身,而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的关系:

当在1.涉外民商事法交往而形成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2.各国或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的情况下;3.外国人或外法域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在国内或内法域的确定中;4.在一定条件

下,内国或内法域承认外国或外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等情况下,会产生法律冲突。当我们发现冲突产生之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模糊的,界限也是不明晰的,这时我们需要一样东西来帮助我们指明在有冲突的情况下,应该选用哪国哪地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这种东西就叫冲突规范,它会来指明应适用于何国何地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在冲突规范的系属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即连接点。它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1.连接点也具有法律冲突。例如将“合同方式的有效性使用合同地接地法”、“合同缔结地”作为连接点,在面对面缔结合同时,“合同缔结地”是明确的。但实践中,随着社会的信息化,隔地合同十分普遍。隔地合同中“合同缔结地”如何确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到达主义原则,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取投邮主义原则,这就会产生“合同缔结地”这一连接点的法律冲突。对各个连接点的理解不同,导致适用法律不同,结果也不一定相同。连接点的法律冲突,实质上就是对同一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各国规定指引系属的连接点相同,但又对相同连接点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因而就提出了应该依靠何国或何地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概念进行识别。因此,连接点法律冲突的解决即识别。从逻辑上讲,冲突规范是法律冲突的一种指引,从概念上讲,冲突规范中又有法律冲突。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关系:

当在上述四种情况下产生法律冲突之后,我们需要借助冲突规范

来确定使用何时何国的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所以,冲突规范是一种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起间接调整作用的法律适用规范,他的作用是用来“指明”、“指示”和“指引”,而不是解释和下判断。而准据法不是法律适用规范,准据法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也就是实体法的一种。他具有具体的准确的含义和规定。当冲突规范指明用何时何国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义务之后,找到相应法规,这里的法规就是准据法。所以,准据法只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

国际私法上的准据法是通股票冲突规范指引,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该法律主要是实体法,其次也包括程序法。冲突规范作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或基本规范,它是以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存在为前提,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除了各国冲突法之间存在冲突之外。所以,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同时,准据法必须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具体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实施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说,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或公式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多数国家采用的处理原则,这叫做系属公式。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公式一定是准据法的根据。将这种解决冲突的规则固定化的原则与具体的涉外民商事法的实施情况相结合,才能真正明确准据法。此外,在准据法理论中,还应将准据法与冲突规范类型中的单边冲突规范相鉴别。所谓单边冲突是指系属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只适用特定的内国法或特定的外国法的冲突规范。然而在实际的案例当中,尤其是

涉外民商事案件,常常会混淆单边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区分。

从性质上来说,法律冲突是一种现象,冲突规范是一种法律适用条例,准据法是一种实体法。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中,只有先理解法律冲突,找到冲突规范,再根据冲突规范的指示找到相应的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这样才能完整地完成一个案件。

新闻与传播学院

法学二专131班

S220300075

文斐

试分析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是国际司法产生的前提,冲突规范是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方法,又因冲突规范是间接规范,本身不能直接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冲突规范找到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但是这三者之间又有何联系呢,他们是从属还是包含或者是互相辅助,在本文中,笔者就要试着来分析,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准据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律冲突:个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规定,而某种事实又将这些不同的法律规定联系在一起时,便会发生法律冲突。因此,一般意义上讲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冲突规范:它是由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何地法律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的总称。

准据法: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适用的法律,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定,则不能成为准据法。因而,准据法并不是冲突规范本身,而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法律冲突与冲突规范的关系:

当在1.涉外民商事法交往而形成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2.各国或不同法域的民商事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的情况下;3.外国人或外法域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在国内或内法域的确定中;4.在一定条件

下,内国或内法域承认外国或外法域民商事法律的域外效力等情况下,会产生法律冲突。当我们发现冲突产生之后,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模糊的,界限也是不明晰的,这时我们需要一样东西来帮助我们指明在有冲突的情况下,应该选用哪国哪地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这种东西就叫冲突规范,它会来指明应适用于何国何地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在冲突规范的系属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即连接点。它是冲突规范借以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1.连接点也具有法律冲突。例如将“合同方式的有效性使用合同地接地法”、“合同缔结地”作为连接点,在面对面缔结合同时,“合同缔结地”是明确的。但实践中,随着社会的信息化,隔地合同十分普遍。隔地合同中“合同缔结地”如何确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到达主义原则,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取投邮主义原则,这就会产生“合同缔结地”这一连接点的法律冲突。对各个连接点的理解不同,导致适用法律不同,结果也不一定相同。连接点的法律冲突,实质上就是对同一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各国规定指引系属的连接点相同,但又对相同连接点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因而就提出了应该依靠何国或何地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概念进行识别。因此,连接点法律冲突的解决即识别。从逻辑上讲,冲突规范是法律冲突的一种指引,从概念上讲,冲突规范中又有法律冲突。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的关系:

当在上述四种情况下产生法律冲突之后,我们需要借助冲突规范

来确定使用何时何国的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所以,冲突规范是一种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起间接调整作用的法律适用规范,他的作用是用来“指明”、“指示”和“指引”,而不是解释和下判断。而准据法不是法律适用规范,准据法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也就是实体法的一种。他具有具体的准确的含义和规定。当冲突规范指明用何时何国的法律来明确当事人义务之后,找到相应法规,这里的法规就是准据法。所以,准据法只是适用冲突规范的结果。

国际私法上的准据法是通股票冲突规范指引,用来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该法律主要是实体法,其次也包括程序法。冲突规范作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或基本规范,它是以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的存在为前提,各国民商事法律冲突,除了各国冲突法之间存在冲突之外。所以,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同时,准据法必须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具体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实施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说,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或公式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多数国家采用的处理原则,这叫做系属公式。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公式一定是准据法的根据。将这种解决冲突的规则固定化的原则与具体的涉外民商事法的实施情况相结合,才能真正明确准据法。此外,在准据法理论中,还应将准据法与冲突规范类型中的单边冲突规范相鉴别。所谓单边冲突是指系属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只适用特定的内国法或特定的外国法的冲突规范。然而在实际的案例当中,尤其是

涉外民商事案件,常常会混淆单边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区分。

从性质上来说,法律冲突是一种现象,冲突规范是一种法律适用条例,准据法是一种实体法。在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中,只有先理解法律冲突,找到冲突规范,再根据冲突规范的指示找到相应的准据法,方可达到确定当事人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目的,这样才能完整地完成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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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二专131班

S220300075

文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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