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4--最新整理人事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部分:人事、培训制度及操作程序

1.人员招聘

2.面试及录用工作程序

3.入职

4.试用期

5.转正

6. 临时培训期

7.晋升、降级

8.终止雇佣

9.用工合同

10.入职培训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11.请假制度

12.加班制度

13.考勤制度

14.福利制度

15.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三部分:奖罚制度

16.奖励制度

17.纪律处分制度

18.其它制度

第四部分:纪律与安全

19.行为规范

20.生产安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公正、公平和公开,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部分:人事、培训制度及操作程序

1.人员招聘

1. 1用工车间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需求,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见附录1),经部门负

责人申请,生产经营部部长审核后报行政副总审批。

1.2 用工计划经行政副总批准后,由托管部制订招聘计划(包括:职位、人数要求、所采用的方

式、所需费用及执行时间等),上报行政副总。

1.3行政副总批准后,由托管部执行招聘事宜。

1.4 招聘方式有预定招聘摊位、发布招聘广告、通过熟人(内部)推荐和校园招聘等。

2.面试及录用工作程序

2.1 托管部对收集到的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对求职人员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并留复印件

存底。

2.2无证件问题者,通知初选合格者,由托管部对其进行初试。

2.3初试合格人员将进行复试。

2.3.1 计件员工

2.3.1.1由托管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见附录2)表头(包括姓名、学历、到职日期),再由

托管部安排到用人车间。

2.3.2 定岗员工

2.3.2.1由托管部安排到用人部门参加面试。

2.3.2.2部门对求职者进行面试并将评语和建议(是否聘用该求职者及试用期工资)写入《面试

结果单》(见附录3)(需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此表返回托管部。

2.3.2.3复试合格人员,根据部门签署意见,由托管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见附录2)表头(包

括姓名、学历、到职日期、部门、职务、所属部门领导等),再由托管部安排到用人部门。

2.4当托管部和用人车间或部门在对是否雇佣应聘者意见不一致时,由行政副总做出最后的决定。

2.5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必须经过生产经营部副总面试。

2.6 托管部负责通知被录用者报到时间,并将资料存档。

2.7任何人介绍的求职者都必须按正常程序到托管部办理入职手续,不得擅自简化。

3. 入职

3.1员工正式报到,必须持以下有效证件材料,到托管部填写《新员工登记表》(见附录4)办理

入职手续:①身份证;②1寸照片2张;③最终学历证明;④相关技能证书;⑤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等(第①项为必须提供的证件,第②—⑤项持有者需提供)。

3.2托管部对持有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证件复印存档。

3.3员工入职时提供证件不全,应在3天之内及时上交。到期仍不交证件者,将不能进入试用期

考核。

3.4新员工按指定时间参加第一阶段入职培训(指定时间由托管部安排)。

3.5托管部将新入职员工带到用工车间或部门,做好有关介绍工作。

3.6入职后员工需至托管部办理考勤卡。

3.7考勤卡押金为20元,员工辞职时凭押金条可退还押金 (押金条遗失,押金只退50%) 。

4. 试用期

4.1计件新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即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8.5/时,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2试用期内计件员工加点工资按8.5时计算(加点即为平加时);餐贴按5元/天计算。

4.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4.4试用期员工在一个月内辞职或被辞退,工资以现金结算。

4.5试用期员工上班满1周,可至托管部预支部分生活费充饭卡,预支金额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6试用期间,用工车间或部门必须密切关注员工的工作表现,若其表现有所欠佳时,应立即提

出忠告以便于员工及时改进。

4.7试用期内,若要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及员工双方都可随时提出。

4.8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和离职手续。

4.9未办理完成有关离职手续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要求其赔

偿公司损失。

4.10用工车间或部门认为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和能力达不到工作要求,决定不予以转正,

最迟必须在员工试用期满前3天,退报托管部。托管部将安排员工调职或辞退处理。

4.11若员工在试用期内调职到其他车间或部门,则试用期时间按调职第一天算起。

4.12已转正的员工若调至其它部门同级职位时,无需试用期

4.13若岗位变更,工作职责不同或员工晋升,则需试用期。

4.14新入职员工实行试用期,计件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定岗员工试用期为1-3月(试用期时

间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而定)。

4.15试用期满前1天,用工车间或部门将填写好的《试用期考核表》上交至托管部,托管部报

行政副总审批后存档。

4.16员工在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依法公示的规章制度及人力资源受控文件,违者公司将不

予录用。

5.转正

5.1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留用最终由车间或部门评定。

5.2 试用合格人员转正

5.2.1 计件员工

5.2.1.1车间填写好《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单》(见附录5)上交托管部。

5.2.1.2托管部将根据《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单》上的转正日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入

人事档案。

5.2.1.3计件转正员工,可进入临时培训期。

5.2.2定岗员工

5.2.2.1托管部根据部门上交的《试用期考核表》上试用合格日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

进入人事档案。

6. 临时培训期

6.1除临时工、季节工,新入职转正员工实行临时培训期(即新员工补贴),临时培训期为1--3

个月。

6. 2组装制造部线路板组焊接工序的计件新员工临时培训期为3个月,其余为2个月。

6.3临时培训期即为该岗位之试用期;

6.4月度计件工资达不到下列之最低工资,员工将因不适合工作岗位作调岗或直接解约。

6.5 补贴细则

6.5.1培训期补贴=月度ERP结算工资×培训期补贴系数。

6.5.2组装制造部开关组、线路板波峰焊及其它工序,培训期系数≥500元,第一个月培训期系

数为0.6,第二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3。

6.5.3组装制造部线路板组焊接工序,培训期系数≥400元,第一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8,第二

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6,第三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4。

6.5.4金工车间、冲压制造部,培训期系数≥600元,第一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4,第二个月培

训期系数为0.2。

6.5.5培训期补贴公式:新员工实发工资=月度计件工资×(1+当月培训期补贴系数)+其他补贴

6.5.6注塑制造部新进员工进厂第二个月补贴100月,第三个月补贴50元。

6.6 培训期内,员工出现下述任一情况,培训期补贴不予发放:

6.6.1培训期内,当月出勤不满20天者。

6.6.2培训期内,新员工提出辞职者。

6.6.3新员工补贴发放前员工辞职(退)或旷工不予发放新员工补贴。

6.7如有请长假员工,等其上岗后再发放新员工补贴。

6.8新员工补贴随每月工资发放。

6.9考虑到公平性,再次进厂员工,如进原来工作过的车间,则不享受新员工补贴待遇;如进未

工作过的车间,则享受新员工补贴待遇。

6.10调岗员工同样享受新员工补贴(调岗指本车间不同岗位调动及车间与车间之间的调动)补贴

倍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11新员工补贴核定权限完全由各车间行使。

6.12在月度新员工补贴发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原一刀切的发放方式,改由按新员工劳动

态度、工作纪律、产量及出勤等综合表现核定发放补贴金额。

7.晋升、降级

7.1 用工部门对员工进行考核

7.1.1部门主管与员工面谈。

7.2.2 对员工进行晋升培训。

7.2.3培训合格后,进入晋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7.2.4 晋升试用期结束后,部门对员工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正式提升。

7.2.5用工部门对员工进行认真考察合格后提出晋升、降级请求,由上司签署意见,经批准后,

交行政副总审批。

8.终止雇佣

8.1 辞职

8.1.1员工向车间或部门提出辞职要求。

8.1.2计件员工

8.1.2.1需提前7天申请,至所在车间申领《辞职(退)报告》(见附件6)。

8.1.3 定岗员工

8.1.3.1需提前1个月申请,至托管部申领《辞职(退)报告》(见附件6)。

8.1.4辞职员工,工作需全部移交完毕方可签完辞职报告。

8.1.5辞职全过程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

8.1.6部门需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对有发展前途的员工应尽量挽留。

8.1.7车间或部门同意员工辞职,《辞职(退)报告》(见附件6)由直接上司签名同意并注明最后

工作日,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托管部。

8.1.8应员工要求出具:“离职证明”。

8.1.9 临时工、季节工可即时申请,即时办理。

8.2 解约

8.2.1员工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用工车间或部门认为员工不能达到岗位要求,不能适应

公司新的发展需要或合同期满不予续约,用工车间或部门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授权

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托管部。

8.2.2托管部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报行政副总审批。

8.2.3行政副总批准后,对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进行辞退工作。

8.2.4应员工要求出具:“离职证明”。

8.3旷工辞退

8.3.1连续旷工2天以上的员工,用工车间或部门即时报备托管部,托管部会根据相应的实际

情况开具罚款单。

8.3.2员工旷工满10天以上,用工车间或部门打辞退报告。

9.用工合同

9.1 新员工入职试用合格后,由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9.2 劳动合同签署日期自转正第一天开始。

9.3 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再续签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10.入职培训

10.1 入职培训是使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令其感受到家庭氛围,理解和有效执行其职责的过程。

通过相互融合的学习过程,逐步引导员工达到公司的工作目标及要求。

10.2 入职教育分为四个阶段

10.2.1 第一阶段:首日例行培训介绍。

10.2.1.1由托管部培训人员向员工介绍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

10.2.1.2 带领员工到车间或部门报到。

10.2.1.3车间或部门主管应在员工入职后开始岗前培训。

10.2.2 第二阶段:公司入职教育。

10.2.2.1 所有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参加由托管部主办的入职培训,此工作不应超过1小时。 10.2.2.2 培训的主题包括:欢迎与介绍、公司各项制度。

10.2.3 第三阶段:车间或部门入职教育

10.2.3.1 车间或部门主管对新员工进行部门培训。

10.2.3.2 培训主题包括:工作职责、程序和规章制度、部门人员介绍。

10.2.4 第四阶段:入职反馈及评估

10.2.4.1车间或部门主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正规而系统的评估,最终把结果反馈到托管部。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11.请假制度

11.1 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年休假、调休假等,必须于休假前一天填写《请假条》。

11.1.1 请假1天:班长、线长审批。

11.1.2 请假2—3天:班长、线长审核,部门主管审批。

11.1.3 请假 3天以上(均为长假):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11.2 请长假员工,各车间或部门要及时将请长假人员名单上报到托管部。

11.3 员工应出勤,而未出勤即为旷工。

11.4 超假、事后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职,皆视同旷工。

11.5 请假理由不足或妨碍业务时,主管可延缓或缩短其假期。

11.6 特殊事件未能预先请假,事后补假允许范围:急诊、主观因素无法抗拒的事情。

11.7 给假种类:

11.7.1带薪假(包括①工伤假、②丧假、③年休假、④国假、⑤公假、⑥婚假、⑦路程假、⑧

产假)。

11.7.2无薪假(包括事假、病假、停职停工)。

11.7.3调休假(周日实行调休制,调休假等同于实际出勤)。

11.8 所有假期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8小时为一天。

11.9 具体规定

11.9.1事假

11.9.1.1员工请假须亲自办理,并提前1天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

按旷工论处。

11.9.1.2工作时间内员工请假离岗,须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11.9.1.3凡请事假以小时计,并扣个人小时工资,累计8小时计1天,并扣天工资。

11.9.1.4除法定假日及规定休息日外,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程序办理了请假手续的,方可视

为有效休假,否则视为无效休假,作旷工处理。

11.9.2 病假

11.9.2.1员工因病需请病假治疗,应持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同

意,报行政副总审核批准后安排休病假,并须将病历或医院证明附与请假条后面查验,否则

按旷工论处。

11.9.2.2除急诊外,非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为无效证明材料。

11.9.2.3公司对员工提供的病假条有权进行查证,若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的,即作违纪处

理。

11.9.2.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看病治疗,事先要向直接上级请假。

11.9.2.5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之工作的,以1个月为

限,超过1个月的,予以辞退。

11.9.2.6 特殊情况报行政副总处理。

11.9.3 工伤假

11.9.3.1因工受伤的员工,经本车间或部门提交医疗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公司将

给予员工基本工资(即工伤工资=基本工资(1530)/22*(工伤)天数)。

11.9.3.2工伤假满未愈,应持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到公司办理续假手续,经检查身体痊愈,

则应立即复工,否则按旷工处理。

11.9.3.3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者,予以辞退,并退还期间所发工资及福利等。

11.9.3.4给假期间照发基本工资,超过给假日数应留职停薪。

11.9.3.5因抢救公司财产造成工伤,除享受假期待遇外,公司将酌情给予适当嘉奖。

11.9.4 产假

11.9.4.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

11.9.4.2顺产4个月,剖腹产4个月。

11.9.4.3 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与出院小结。

11.9.4.4必须填写请假条,由行政副总签字批准(未休假日数视同放弃)。

11.9.4.5人工流产带薪假为10天,人工引产带薪假为10天。

11.9.4.6 全厂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4个月的带薪产假,1530元/月。

11.9.4.7 哺乳期为4个月,每天哺乳时间为两次,不扣除工资。也可以两次哺乳时间合并在

一起使用。两次并为一次使用不超过1小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1.9.4.8 男职工老婆生育,提供相应证明,陪产假为3天。

11.9.5 婚假

11.9.5.1自结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凭结婚证申请有效。

11.9.5.2初婚员工可享受7天的带薪假。

11.9.5.3未提供结婚证的,按事假处理。

11.9.5.4婚假必须连续使用,并包含周末和公共假期在内(未休假日数视同放弃)。

11.9.6 丧假

11.9.6.1直系亲属死亡(范围:父母、子女、配偶)丧假3天。

11.9.6.2旁系亲属死亡(范围: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丧假1天。 11.9.6.3外地员工路程假按实际另加(省内2天省外4天),超期按事假处理。

11.9.6.4丧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由行政副总签字批准(未休假日数视同放弃)。

11.9.7国假

11.9.7.1国家法定假日(包括: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

3天,元旦1天)。

11.9.8公假

11.9.8.1参加公司允许的培训。

11.9.8.2参加公众组织的义务性活动。

11.9.8.3参加选举投票。

11.9.8.4公司组织的献血。

11.9.9路程假

11.9.9.1外省员工4天路程假。

11.9.9.2本省员工(苏州市大市辖区外)2天路程假。

11.9.9.3 春节放假天数+员工应享受的路程假+另外公司给予4天事假,可享受路程假;事

假超出4天者,抵用年休假、调休假,同样享受路程假;超出这些天数者,无年休假、调休

假抵用,不享受路程假。

解释:春节放假天数为“公司到时候放假的天数”+员工应享受的路程假为“外地员工省内

2天或省外4天”+另外公司给予4天事假为“这4天事假为员工过年车票难买,可能要提

早一点时间回家,故允许请事假小于等于4天者”可享受路程假。

事假超出4天者,抵用年休假、调休假,同样享受路程假“因为年休假、调休假本来就是带

薪假”;超出这些天数者,无年休假、调休假抵用,不享受路程假。

11.9.10 停职停工

11.9.10.1因违反公司规定而责令停职。

11.9.11 年休假

11.9.11.1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即连续工龄)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

11.9.11.2老职工以明东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1日起核算。

11.9.11.3辞职返职员工以新进日核算。

11.9.11.4工龄已满1年不足3年,年休假4天。

11.9.11.5工龄已满3年不足5年,年休假5天。

11.9.11.6工龄已满5年不足8年,年休假6天。

11.9.11.7工龄已满8年不足10年,年休假7天。

11.9.11.8工龄已满10年,年休假9天。

11.9.11.9获年度优秀的员工可在规定享受的休假天数上增加2天;获年度操作能手的员工,

可在规定享受的休假天数上增加1天。

11.9.11.10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1.9.11.10.1年度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11.9.11.10.2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1.9.11.10.3年度旷工累计2天以上的。

11.9.11.10.4受公司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11.9.11.10.5 享受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生产当年的年休假。

11.9.11.11车间或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可统筹安排年休假。

11.9.11.12年休假最少起用为1天,年底臵换下一年度年休假最多臵换12张。

11.9.11.13年休假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11.9.11.14 员工辞职,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

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11.9.11.15每年1月份由托管部发放年休假凭证及结算上年度应休而未休的相应工资报酬。 11.9.11.16超过应出勤而使用年休假,年休假以72/天结算,年末结算按70元/天结算。

11.9.11.17 新进员工年满1年,给予发放年休假,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天数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计算)。

11.9.12 调休假

11.9.12.1周日加班以调休单的形式发放。

11.9.12.2调休单等同于实际出勤。

11.9.12.3调休单最少启用为0.5天。

11.9.12.4月度调休假抵充事假,按实际出勤/天结算。

11.9.12.5当年年底调休假结算,按144元/天结算。

12.加班制度

12.1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加班后可安排时间休假,但休假需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 12.2部门主管应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内容,判定是否需要加班。

12.3在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加班,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任务。

12.4如需要加班,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

12.5由于工作需要,确需加班者,经部门主管批准,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

意后方可加班,未经同意的加班不给予工资。

12.6员工加班完毕后,应打下班卡,否则不计加班时间。

12.7加班按小时计算。

12.8加班时间从18:00开始计算,连班从17:00开始计算。

12.9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2.9.1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12.9.2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12.9.3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13.考勤制度

13.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都必须打卡。

13.1.1注塑制造部(两班制员工):07:30——19:30(早班);19:30——07:30(晚班);其他部门:

08:00——17:00。

13.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上班打卡时间超过上班规定时间5分钟以上,即为迟到。

13.3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4 涂改、毁坏考勤卡或在考勤卡上弄虚作假者,罚款20元。

13.5 忘打卡、未打卡、代打卡。

13.5.1忘打卡,在门卫登记过,忘打卡1次扣款2元。

13.5.2上班忘打卡、未打卡,且门卫无登记、无未打卡说明,一律作迟到处理,计件扣罚1次

5元,定岗扣罚1次10元。

13.5.3下班忘打卡、未打卡,且门卫无登记、无未打卡说明,按未打卡规定扣罚,计件及定岗

1次扣款2元。

13.5.4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打卡,违者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13.6因公事外出确实不能打卡,应提前填写《晚(早)打卡单》,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外

出,月末各部门将《晚(早)打卡单》交托管部备案并统计考勤记录。

13.7员工请假或延长假期,必须按照请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作旷

工。

13.8迟到

13.8.1上班打卡时间超过上班规定时间5分钟以上,即为迟到。

13.8.2定岗:5—30分钟罚10元;30—60分钟罚20元。

13.8.3计件:5—30分钟罚5元,30—60分钟罚10元。

13.9 早退

13.9.1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离厂即为早退。

13.9.2 30分钟内罚20元,30—60分钟罚40元。

13.9.3下班前需出厂员工,必须提前写好临时请假条和出门证。

13.9.4请假后当天将回公司的员工,只需将请假条交于车间文员,出门证交于保安即可;若请

假后不回公司的员工,还应刷卡下班,方可出厂门。

13.9.5若发现仅有出门证却无请假条,且非因公外出,一律视为早退。

13.10 旷工

13.10.1无任何请假手续或未获得批准的请假,应出勤而未出勤,皆视为旷工。

13.10.2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罚款上限为该员工综合月薪的50%。

13.10.3部门对连续旷工2天以上的员工,即时报备托管部,由托管部作后续跟踪。

13.10.4连续旷工10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13.10.5年度有两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名处理。

13.11公司每月考勤期间为每月1日至当月月底。

13.12每月3日前,托管部根据考勤表汇总编制上月考勤表。

14.福利制度

14.1 休息日及法定假日

14.1.1考勤以26天工作制为标准,应出勤<月工作日(仅指小月30天有5个周日),按工作之

日作应出勤。

14.1.2员工每年均享受国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上班的员工,按有关规定支付加

班费。

14.2 高温补贴

14.2.1 每年6--9月为高温月(以22天为标准),故发放高温补贴,具体补贴如下:

14.2.1.1金工车间、冲压制造部、注塑制造部: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

14.2.1.2 驾驶员、维修工、食堂: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

14.2.1.3仓库: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其中周义林、刘耀平室外搬铜棒每月120元)。 14.2.1.4清洁工、组装办公室人员: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50元。

14.2.1.5 组装打印间打印人员: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50元。

14.2.1.6组装打印间打高压人员: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

14.2.1.7(2012年7月1日实测温度—注塑制造部36°;金工车间:4°;冲压制造部34°;食

堂35°;仓库33°&2013年7月27日下午14:30实测温度—注塑制造部33°-36°;金工车

间33°-34°;冲压制造部33°-34°;仓库33°;组装办公室35°-37°:开关第一条线35°

-36°;组装打印间38°。)

14.3出勤补贴及加班(连班)餐贴

14.3.1实施范围:公司全体在册签约员工。

14.3.2全厂员工(除小食堂用餐员工)以自然月考勤为依据,员工每出勤一天,发放5元/出勤

天。

14.3.3连班1小时以上或加班,发放5元/次。

14.3.4每月出勤补贴及加班(连班)餐贴发放于员工每月工资中。

14.4 医疗补贴

14.4.1五年以上员工的医疗补助为每年100元。

14.4.2 八年以上员工的医疗补助为每年250元。

14.4.3 每年年底发放医疗补贴

14.5夫妻员工房租补贴

14.5.1夫妻双方都在明东公司工作,且能提供有效结婚证复印件。

14.5.2夫妻双方都在厂外租房居住。

14.5.3发放当月双方出勤皆不低于22天。

14.5.4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每月每对夫妻现金发放80元。

14.6 新员工租房补贴

14.6.1 公司无法安排住宿,员工在厂外租房居住。

14.6.2 当月出勤不低于22天。

14.6.3 符合上述二个条件,每月员工现金发放40元。

14.7 工龄工资

14.7.1职工工龄

14.7.1.1老职工以明东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1日起核算

14.7.1.2新进公司职工和辞职返职职工以新进日起核算,应为连续工龄

14.7.2计件工龄工资核算

14.7.2.1工龄1年以内:150元/月

14.7.2.2 工龄1年以上:在第1年150元/月基础上,每递增1年工龄,每月增加10元。即

每月工龄工资发放额=150+(工龄×10)

14.7.3定岗工龄工资核算

14.7.3.1工龄工资发放额=工龄年数×10元/年,发放于当月工资中。

14.7.4 辞职后再次招工进厂的员工,享受工龄工资补贴。

14.7.5工龄工资发放条件

14.7.5.1公司在册签约员工,试用期员工、季节工、暑期工、外派员工不予发放。

14.7.5.2当月出勤在26天(含26天)以上,调休假、带薪假(计件员工调休假、带薪假可视

同出勤;定岗员工带薪假可视同有效出勤)可抵充事假视同出勤。

14.7.5.3有效出勤=实际出勤+带薪假

14.7.5.4带薪假指年休假、婚假、丧假、路程假、公假、国假。

14.7.6当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半年工龄工资(期间有不符合发放月份的,顺延

扣满半年):

14.7.6.1年度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14.7.6.2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4.7.6.3年度旷工累计2天以上的

14.7.6.4受公司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14.7.6.5工龄工资每月发放在当月工资中

14.7.7延续工龄

14.7.7.1 再次进厂员工,原有工龄满1年以上,工龄可延续,但半年无工龄工资

14.7.7.2 延续工龄按年累计,两次以上次进厂员工即:辞职前工龄/年-n(n即进厂次数) 14.8深夜班工资补贴

14.8.1深夜班定义:晚上22:00以后上岗的生产班制

14.8.2金额

14.8.2.1计件员工每个深夜班发放12元

14.8.2.2定岗员工每个深夜班发放12元

14.8.3发放方式:每月初由车间管理员按考勤造单,递交至托管部审核,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14.8.4其它车间偶有深夜班考勤,按同样方式处理

14.9未纳入保障员工月度补贴(至2013年3月15日止)

14.9.1条件

14.9.1.1员工年龄为18至50周岁,且为公司未纳入保障之签约员工,不含临时工、季节工、

派遣工和未签合同员工。

14.9.1.2当月有效出勤在22天(含22天)以上,调休假、带薪假(计件员工调休假、带薪假

可视同出勤;定岗员工带薪假可视同有效出勤)可抵充事假视同出勤(视同出勤即为有效

出勤)。

14.9.1.3有效出勤=实际出勤+带薪假

14.9.1.4带薪假指年休假、婚假、丧假、路程假、公假、国假。

14.9.1.5有旷工、不诚信行为和警告以上处罚者,自当月起扣除三个月月度保障补贴。期间

有不符合发放月份的,顺延扣满三个月。

14.9.1.6员工自纳入保障当月起,取消补贴发放。

14.9.2金额

14.9.2.1符合上述条件者,每月发放100元

14.9.3发放

14.9.3.1每月由托管部造单汇总,发放于员工本人当月工资中。

15.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5.1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都有机会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的有关规

定及本地的要求酌情办理。

15.2 按照本地区有关部门的建议及要求,凡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先由企业每

月一次性代缴,再从工资中扣除,并发给养老保险证及住房公积金证。(特殊情况可到有关部门办理退保手续)。

15.3事假系私人事务不能上班,视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中止履行。该期间,员工未履行

自己的劳动义务,亦无权享受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根据《劳动法》解释,以及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现对员工因长期事假期间,社保、住房公积缴纳事项作如下通告。

15.3.1当月请事假不达15天以上者,期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15.3.2请事假3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第三部分:奖罚制度

16.奖励制度

16.1 专项奖励

16.1.1 为表彰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设立各种奖项:优秀员工、先进员工、操

作能手。

16.1.2 年底由部门向总经办提出候选人名单,被提名员工须有显著的工作业绩。

16.1.3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按托管部通知执行。

16.2推荐计件员工奖励

16.2.1推荐计件员工1/人次奖励150元。

16.2.2奖励于新进员工出勤满1个月后发放,新进员工1个月内辞职,不予发放。

16.2.3若新员工在半年内辞职或被辞退,在介绍人当月工资中扣回100元。

16.2.4推荐员工奖励以现金发放

16.3合理会建议奖励

16.3.1鼓励员工就提高生产力、提高管理水平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16.3.2意见和建议应有署名,并用书面形式提交至各分管副总,对有实际运用并产生效益的建

议,酌情给予奖励。

17.纪律处分制度

17.1员工因过失受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通告批评及警告处分、除名处理三种。

17.2员工若因犯甲类过失可进行口头警告,这是对员工采取纪律处分的第一步,每次口头警告

最高可处以20元罚金。

17.3员工若因犯乙类过失可进行通告批评及警告处分,并处20-100元以下罚款。

17.4员工若因犯丙类过失将予以除名处理,并处100元以上罚款。

17.5 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办法

17.5.1 受口头警告处分(甲类过失行为)。

17.5.1.1 工作态度不认真。

17.5.1.2 不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

17.5.1.3 用餐插队、代买饭或在除食堂以外的地方就餐。

17.5.1.4 将工作鞋穿出工作区域或穿拖鞋进入厂区。

17.5.1.5 违反安全守则或所属部门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损失的。

17.5.1.6 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擅离工作岗位者。

17.5.1.7不服从所属部门经理合理的工作安排。

17.5.1.8 其它一般违反公司制度的言行。

17.5.2 通告批评及警告处分(乙类过失行为)。

17.5.2.1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情节严重者。

17.5.2.2 工作时间饮酒。

17.5.2.3 未交报表或经常迟交,填写不真实等状况者。

17.5.2.4 品行不端或言行轻浮,或拉帮结派制造同事对立者。

17.5.2.5因个人失职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情节较轻者。

17.5.2.6搬弄事非,制造谣言,破坏员工团结,损害公司形象。

17.5.2.7不听从上级指挥,违抗合理命令,情节严重者。

17.5.2.8不按规定程序作业或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擅自作主张,未报告上司,造成损失者。 17.5.2.9担任主管,滥用职权,辱骂员工者或对下属督导不严,对下属违规违纪现象视而不

见造成损失者。

17.5.2.10 擅自张贴或涂改本公司各级各类通告及指示。

17.5.2.11过失毁坏公司财产、造成损失不大。

17.5.2.12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

17.5.2.13 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17.5.3 除名处理(丙类过失行为)。

17.5.3.1 造谣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损坏本公司声誉。

17.5.3.2 任何偷窃行为。

17.5.3.3打架斗殴,危害他人身体、恐吓、威胁或索取、勒索他人财物。

17.5.3.4 有意制造部门与部门间矛盾,影响团结或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与声誉。 17.5.3.5 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失职造成公司财产物资的严重浪费。

17.5.3.6 触犯法规刑律、有违法行为、下流举动、污辱他人者。

17.5.3.7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

17.5.4 程序及解释

17.5.4.1 各类违规通知及罚款单送达给员工本人后,即视为生效。

17.5.4.2 员工如多次犯错又不悔改或过失严重时,公司可先对其采取停职的措施,直至做出

最后的处理决定。

17.5.4.3 公司实行多层级管理制,不得擅自越级,遇到困难应逐级上报,员工对处分不服时,

可越级上诉,但要讲事实摆道理。

17.5.4.4 部门主管要求解雇员工时,必须向托管部呈报其理由和根据,托管部报行政副总批

准,方可生效。

18.其它制度

18.1 中午用餐时间规定

18.1.1注塑制造部:10:50;金工车间:10:55;组装制造部:11:00;冲压制造部:11:15。 18.1.2定岗人员:11:20(包括托管部、财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经营部、仓库、检验科); 18.1.3小餐厅用餐人员:11:40。

18.1.4工作在各车间的定岗员工用餐时间一律同车间计件员工一样,原料库用餐人员同注塑制

造部。

18.1.5为公平起见,各部门、车间每隔一个月调整一次用餐时间,到期由托管部通知用餐时间;

考虑到注塑制造部有两班制员工,故注塑制造部吃饭时间为10:50恒定不变。

18.1.6请严格遵守中午用餐时间,请在自己所在部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到食堂用餐。下午上岗

时间为用餐时间开始后的半小时内。

18.1.7每位员工每月定期在考勤工卡中充值,需充值的员工应在规定充值日的09:00前将考勤

工卡及金额交于各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处。

18.1.8具体充值时间为:每个月的2号和16号(充值日若为休息日,往后推迟到上班日统一充

值)。

18.1.9充值金额不得低于50元。

18.2 休息时间规定

18.2.1单休、每周日休息。

18.2.2工休时间:上午 09:00——09:15;下午15:00——15:15。

18.3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18.3.1计件员工:每月15--20号发放上月工资。

18.3.2定岗员工:每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

18.3.3特殊情况推迟发放工资,托管部会发通知。

18.4 工服、工鞋费退款

18.4.1在本公司工作达一年以上者,退还上年度领用工服的暂扣款;并打入本人当月工资卡中。 18.4.2厂服每件扣款40元;厂鞋每双扣款10元。

18.4.3若员工对工服退款有疑问,可直接报人事处查询。

18.4.4未工作满一年、辞职或旷工,工服、工鞋费不予退还。

18.4.5如员工在退还时属于请长假期间,等员工销假上班后予以发放。

18.5加点(平时加班)补贴

18.5.1公司在册签约员工

18.5.2星期一至星期六员工加1个班为3小时(18:--21:00)。

18.5.3计件员工1小时9元。

18.5.4定岗员工1小时18元。

18.6双休日加班结算

18.6.1全厂员工双休日出勤以加班结算。

18.6.2计件员工双休日加班以72/天结算,星期一至星期五请假,需抵扣双休日加班天数。 18.6.3 计件员工出勤低于22天,需以调休假抵充。无调休假,以接下来每月的调休假抵充,

直到“实际暂欠双加班天数”为零。

18.6.4计件员工生病住院,提供出院小结、病例证明、医师开具的病假天数,可依据实际情况,

酌情考虑,公司认可的病假天数可视同出勤。

18.6.5定岗员工星期六加班费为72天,星期天加班费为144元/天。

18.7加班考核及加班说明

18.7.1加班时间以18:00以后起算,未有主管认可的不列入加班考核。

18.7.2晚上或周日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提交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认可,延长工作时间或

假期上班即为加班。

18.7.3双休日加班即为8小时/天工资,超出部分即为加点时工资。

18.8季节工计酬

18.8.1季节工试用期30天。

18.8.2季节工供免费中餐,每天由车间根据季节工出勤人数至托管部领用,不再发放员工餐贴。 18.8.3正常情况下,季节工工资按40元/天发放。

18.8.4当季节工天均工资>35元,补贴1.2倍,累计补贴3个月(3个月天均工资应都达标),

即计件工资×1.2倍=实际发放工资;当季节工天均工资×1.6倍<40元,退托管部,另行安排。

18.8.5季节工不享受固定员工发放的任何补贴及福利。

18.8.6除辞职辞退现金结算工资以外,季节工工资仍以月度发放,并以现金结算工资。

18.8.7季节工天工资由车间及托管部共同监控管理,以筛选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员工。

18.8.8当员工生产量未能达到下列所述标准时,由车间直接提交托管部,与员工协商留用问题。 18.9 定岗员工工资结算方式

18.9.1实发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加项-扣款

18.9.2若,实际出勤低于月度应出勤/天(26天),则

实发工资=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应出勤/天)

18.9.3若,实际出勤低于应出勤/天,用调休假充出勤,则

实发工资=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应出勤/天×请假/天数)+调休单/天数(即1张调

休单等同于1天实际出勤)

18.9.4若,实际出勤低于应出勤/天,用

充出勤,则

实发工资=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应出勤/天×请假/天数)+(综合工资÷应出勤/天×

年休假/天数)

18.9.5若,实际出勤低于22天,则以天工资结算。

18.10食堂、清洁工加班费发放

18.10.1食堂周日加班费(即满26天以上)发放调休单,调休单按72/天结算。

18.10.2清洁工周六、周日加班费(22天以上)发放加班费,按36/天结算。

18.11关于门卫的工资核算标准

18.11.1门卫值夜班为11.5小时/天,值全值班为19小时/天。

18.11.2即月度总出勤=月度总出勤小时数÷8

18.11.3月度总出勤大于22天发放出勤补贴,即出勤补贴=(实际出勤天数—22)×36 18.12关于食堂的夜班加班工资核算

18.12.1晚上加班21:00—23:00;共计2小时。

18.12.2加班费(42元)=2h×18元+12元(夜班补贴)

18.13 其它

18.13.1本厂员工不允许将外来人员带入厂区,外来人员需进厂区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入。 18.13.2禁止所有员工携带大件物品(如各类大包水果、大米和蔬菜等)进入自己所在的部门或

车间,员工可将大件物品寄存于保安室,下班后再拿。

18.13.3员工下班需先打卡后拿车,门卫保安会每天排查。

18.13.4工资卡由公司代办工行卡。员工需提供新身份证;旧身份证持有者,需员工亲自办理。 18.13.5正式员工辞职或辞退员工,工资一律打入工资卡内,不以现金结算。特殊情况者,由

托管部酌情处理。

18.13.6严禁在厂区内非吸烟区吸游烟。

18.13.7凡公司在职员工均有派外和委外两种培训机会。

18.13.7.1派外培训是指因公司需要,公司指派员工接受公司以外的专业培训。

18.13.7.2委外培训是指员工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公司委托公司外培训机构,对申请培

训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

第四部分:纪律与 安全

19.行为规范

19.1 公司全体员工在办公区域工作,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对违反制

度的行为,全体员工都有劝阻和制止的义务,知情者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对于纵容、包庇者,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9.2 仪容仪表

19.2.1员工在上班期间要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上岗。

19.2.2 员工上班期间的语言要规范、准确、清晰、礼貌,举止要端正、文明、大方。 19.2.3员工当值期间要遵守时间,真诚友善,谦虚随和、理解、宽容。

19.2.4严禁工作鞋穿出工作区域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包括女性时装拖鞋)。

19.2 言谈举止

19.2.1员工在办公区域不得从事棋牌、麻将等娱乐活动,不得利用公司的上网设备浏览、下载

与工作无关的信息资料。

19.2.2 办公区工作期间,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话在电话中聊天。

19.2.3公司召开各种会议或员工在与公司领导商讨工作等期间,员工应将手机臵于静音状态。 19.2.4 工作时间不准在办公区内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或做与业务无关的事。

19.2.5非因公需要,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应请相关人员

代岗并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19.2.6上班时间禁止无故串岗、脱岗等。

19.2.7 未经公司领导允许,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领导办公室。

19.2.8 员工举止应端正,不得大声喧哗。

19.2.9 员工应互相尊重、团结协作、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说不利于员工

团结的话,不做有损于员工团结的事。

19.2.10按要求做好整理、清扫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19.2.11工作时间禁止饮酒。

19.3 接待交往

19.3.1 接待客人,应做到热情、礼貌,站立迎候;客人离开,应恭送至办公室外。

19.3.2 主动询问了解客人需求,认真讲解,帮助解决;对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应登记在案,

事后及时向客人回应处理情况。

19.3.3 遇非本部门,应主动、热情引导到相应部门。

19.3.4 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注意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

19.3.5 接待客户态度要热情、谦和礼貌、不卑不亢。

19.3.6由托管部或其它部门在规定的范围内张贴通告、公告、通知等告示或告示牌,员工应留

意阅读及领会其精神。员工不得私自涂改、移动、撕毁。

19.4 电话礼仪

19.4.1 接、打电话要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接听外来电话尽量使用标准普通话,接听时应

使用“您好,明东电器”等语句。接听 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

19.4.2 员工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语言,讲电话的声音要适当,不可影响他人工作。

19.4.3 当打入电话要找的人不在时,要礼貌地询问对方的电话、姓名以及对方是否要留口信。 19.4.4 要转叫他人听电话时应说:“请稍等,我马上给您转!”。

19.4.5 当打入电话是错误号码时,应礼貌地告诉对方电话错了,并主动帮对方查找要打的号码。 19.5 安全、卫生

19.5.1下班后,各部门须关闭照明、门窗,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大门。

19.5.2 全体员工应共同维护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19.5.3非工作原因,严禁在办公区域墙面内钉钉、粘贴物品、乱写乱画。

19.5.4 为迎接有关部门的检查或开展特殊的活动,托管部可组织临时性的卫生大扫除,并对清

洁卫生提出专门的标准、要求,各部门岗位应积极配合执行。

20 .生产安全

20 .1要求新员工进入车间工作后先熟悉本职工作的操作流程,注意安全,安全使用工作机器。 20 .2新员工对操作流程不清楚因及时上报班长或线长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

20 .3要按照车间的操作要求和工作程序来做,遵守车间的安全纪律。

20 .4操作机器时,不可放任自由,我行我素,要认真负责,按照工艺图纸操作。

20 .5不交头接耳影响工作,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加强安全生产效率。

20 .6做到安全、生产两不误。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有权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部分:人事、培训制度及操作程序

1.人员招聘

2.面试及录用工作程序

3.入职

4.试用期

5.转正

6. 临时培训期

7.晋升、降级

8.终止雇佣

9.用工合同

10.入职培训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11.请假制度

12.加班制度

13.考勤制度

14.福利制度

15.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第三部分:奖罚制度

16.奖励制度

17.纪律处分制度

18.其它制度

第四部分:纪律与安全

19.行为规范

20.生产安全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公正、公平和公开,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部分:人事、培训制度及操作程序

1.人员招聘

1. 1用工车间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需求,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见附录1),经部门负

责人申请,生产经营部部长审核后报行政副总审批。

1.2 用工计划经行政副总批准后,由托管部制订招聘计划(包括:职位、人数要求、所采用的方

式、所需费用及执行时间等),上报行政副总。

1.3行政副总批准后,由托管部执行招聘事宜。

1.4 招聘方式有预定招聘摊位、发布招聘广告、通过熟人(内部)推荐和校园招聘等。

2.面试及录用工作程序

2.1 托管部对收集到的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对求职人员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并留复印件

存底。

2.2无证件问题者,通知初选合格者,由托管部对其进行初试。

2.3初试合格人员将进行复试。

2.3.1 计件员工

2.3.1.1由托管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见附录2)表头(包括姓名、学历、到职日期),再由

托管部安排到用人车间。

2.3.2 定岗员工

2.3.2.1由托管部安排到用人部门参加面试。

2.3.2.2部门对求职者进行面试并将评语和建议(是否聘用该求职者及试用期工资)写入《面试

结果单》(见附录3)(需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此表返回托管部。

2.3.2.3复试合格人员,根据部门签署意见,由托管部填写《试用期考核表》(见附录2)表头(包

括姓名、学历、到职日期、部门、职务、所属部门领导等),再由托管部安排到用人部门。

2.4当托管部和用人车间或部门在对是否雇佣应聘者意见不一致时,由行政副总做出最后的决定。

2.5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必须经过生产经营部副总面试。

2.6 托管部负责通知被录用者报到时间,并将资料存档。

2.7任何人介绍的求职者都必须按正常程序到托管部办理入职手续,不得擅自简化。

3. 入职

3.1员工正式报到,必须持以下有效证件材料,到托管部填写《新员工登记表》(见附录4)办理

入职手续:①身份证;②1寸照片2张;③最终学历证明;④相关技能证书;⑤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等(第①项为必须提供的证件,第②—⑤项持有者需提供)。

3.2托管部对持有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证件复印存档。

3.3员工入职时提供证件不全,应在3天之内及时上交。到期仍不交证件者,将不能进入试用期

考核。

3.4新员工按指定时间参加第一阶段入职培训(指定时间由托管部安排)。

3.5托管部将新入职员工带到用工车间或部门,做好有关介绍工作。

3.6入职后员工需至托管部办理考勤卡。

3.7考勤卡押金为20元,员工辞职时凭押金条可退还押金 (押金条遗失,押金只退50%) 。

4. 试用期

4.1计件新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即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8.5/时,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2试用期内计件员工加点工资按8.5时计算(加点即为平加时);餐贴按5元/天计算。

4.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4.4试用期员工在一个月内辞职或被辞退,工资以现金结算。

4.5试用期员工上班满1周,可至托管部预支部分生活费充饭卡,预支金额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6试用期间,用工车间或部门必须密切关注员工的工作表现,若其表现有所欠佳时,应立即提

出忠告以便于员工及时改进。

4.7试用期内,若要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及员工双方都可随时提出。

4.8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和离职手续。

4.9未办理完成有关离职手续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要求其赔

偿公司损失。

4.10用工车间或部门认为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和能力达不到工作要求,决定不予以转正,

最迟必须在员工试用期满前3天,退报托管部。托管部将安排员工调职或辞退处理。

4.11若员工在试用期内调职到其他车间或部门,则试用期时间按调职第一天算起。

4.12已转正的员工若调至其它部门同级职位时,无需试用期

4.13若岗位变更,工作职责不同或员工晋升,则需试用期。

4.14新入职员工实行试用期,计件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定岗员工试用期为1-3月(试用期时

间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而定)。

4.15试用期满前1天,用工车间或部门将填写好的《试用期考核表》上交至托管部,托管部报

行政副总审批后存档。

4.16员工在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依法公示的规章制度及人力资源受控文件,违者公司将不

予录用。

5.转正

5.1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留用最终由车间或部门评定。

5.2 试用合格人员转正

5.2.1 计件员工

5.2.1.1车间填写好《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单》(见附录5)上交托管部。

5.2.1.2托管部将根据《新员工试用期转正单》上的转正日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入

人事档案。

5.2.1.3计件转正员工,可进入临时培训期。

5.2.2定岗员工

5.2.2.1托管部根据部门上交的《试用期考核表》上试用合格日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

进入人事档案。

6. 临时培训期

6.1除临时工、季节工,新入职转正员工实行临时培训期(即新员工补贴),临时培训期为1--3

个月。

6. 2组装制造部线路板组焊接工序的计件新员工临时培训期为3个月,其余为2个月。

6.3临时培训期即为该岗位之试用期;

6.4月度计件工资达不到下列之最低工资,员工将因不适合工作岗位作调岗或直接解约。

6.5 补贴细则

6.5.1培训期补贴=月度ERP结算工资×培训期补贴系数。

6.5.2组装制造部开关组、线路板波峰焊及其它工序,培训期系数≥500元,第一个月培训期系

数为0.6,第二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3。

6.5.3组装制造部线路板组焊接工序,培训期系数≥400元,第一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8,第二

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6,第三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4。

6.5.4金工车间、冲压制造部,培训期系数≥600元,第一个月培训期系数为0.4,第二个月培

训期系数为0.2。

6.5.5培训期补贴公式:新员工实发工资=月度计件工资×(1+当月培训期补贴系数)+其他补贴

6.5.6注塑制造部新进员工进厂第二个月补贴100月,第三个月补贴50元。

6.6 培训期内,员工出现下述任一情况,培训期补贴不予发放:

6.6.1培训期内,当月出勤不满20天者。

6.6.2培训期内,新员工提出辞职者。

6.6.3新员工补贴发放前员工辞职(退)或旷工不予发放新员工补贴。

6.7如有请长假员工,等其上岗后再发放新员工补贴。

6.8新员工补贴随每月工资发放。

6.9考虑到公平性,再次进厂员工,如进原来工作过的车间,则不享受新员工补贴待遇;如进未

工作过的车间,则享受新员工补贴待遇。

6.10调岗员工同样享受新员工补贴(调岗指本车间不同岗位调动及车间与车间之间的调动)补贴

倍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11新员工补贴核定权限完全由各车间行使。

6.12在月度新员工补贴发放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原一刀切的发放方式,改由按新员工劳动

态度、工作纪律、产量及出勤等综合表现核定发放补贴金额。

7.晋升、降级

7.1 用工部门对员工进行考核

7.1.1部门主管与员工面谈。

7.2.2 对员工进行晋升培训。

7.2.3培训合格后,进入晋升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7.2.4 晋升试用期结束后,部门对员工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正式提升。

7.2.5用工部门对员工进行认真考察合格后提出晋升、降级请求,由上司签署意见,经批准后,

交行政副总审批。

8.终止雇佣

8.1 辞职

8.1.1员工向车间或部门提出辞职要求。

8.1.2计件员工

8.1.2.1需提前7天申请,至所在车间申领《辞职(退)报告》(见附件6)。

8.1.3 定岗员工

8.1.3.1需提前1个月申请,至托管部申领《辞职(退)报告》(见附件6)。

8.1.4辞职员工,工作需全部移交完毕方可签完辞职报告。

8.1.5辞职全过程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

8.1.6部门需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对有发展前途的员工应尽量挽留。

8.1.7车间或部门同意员工辞职,《辞职(退)报告》(见附件6)由直接上司签名同意并注明最后

工作日,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托管部。

8.1.8应员工要求出具:“离职证明”。

8.1.9 临时工、季节工可即时申请,即时办理。

8.2 解约

8.2.1员工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用工车间或部门认为员工不能达到岗位要求,不能适应

公司新的发展需要或合同期满不予续约,用工车间或部门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授权

部门负责人批准,报托管部。

8.2.2托管部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报行政副总审批。

8.2.3行政副总批准后,对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进行辞退工作。

8.2.4应员工要求出具:“离职证明”。

8.3旷工辞退

8.3.1连续旷工2天以上的员工,用工车间或部门即时报备托管部,托管部会根据相应的实际

情况开具罚款单。

8.3.2员工旷工满10天以上,用工车间或部门打辞退报告。

9.用工合同

9.1 新员工入职试用合格后,由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9.2 劳动合同签署日期自转正第一天开始。

9.3 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再续签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10.入职培训

10.1 入职培训是使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令其感受到家庭氛围,理解和有效执行其职责的过程。

通过相互融合的学习过程,逐步引导员工达到公司的工作目标及要求。

10.2 入职教育分为四个阶段

10.2.1 第一阶段:首日例行培训介绍。

10.2.1.1由托管部培训人员向员工介绍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

10.2.1.2 带领员工到车间或部门报到。

10.2.1.3车间或部门主管应在员工入职后开始岗前培训。

10.2.2 第二阶段:公司入职教育。

10.2.2.1 所有新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参加由托管部主办的入职培训,此工作不应超过1小时。 10.2.2.2 培训的主题包括:欢迎与介绍、公司各项制度。

10.2.3 第三阶段:车间或部门入职教育

10.2.3.1 车间或部门主管对新员工进行部门培训。

10.2.3.2 培训主题包括:工作职责、程序和规章制度、部门人员介绍。

10.2.4 第四阶段:入职反馈及评估

10.2.4.1车间或部门主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正规而系统的评估,最终把结果反馈到托管部。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11.请假制度

11.1 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年休假、调休假等,必须于休假前一天填写《请假条》。

11.1.1 请假1天:班长、线长审批。

11.1.2 请假2—3天:班长、线长审核,部门主管审批。

11.1.3 请假 3天以上(均为长假):部门主管审核,报分管副总审批。

11.2 请长假员工,各车间或部门要及时将请长假人员名单上报到托管部。

11.3 员工应出勤,而未出勤即为旷工。

11.4 超假、事后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职,皆视同旷工。

11.5 请假理由不足或妨碍业务时,主管可延缓或缩短其假期。

11.6 特殊事件未能预先请假,事后补假允许范围:急诊、主观因素无法抗拒的事情。

11.7 给假种类:

11.7.1带薪假(包括①工伤假、②丧假、③年休假、④国假、⑤公假、⑥婚假、⑦路程假、⑧

产假)。

11.7.2无薪假(包括事假、病假、停职停工)。

11.7.3调休假(周日实行调休制,调休假等同于实际出勤)。

11.8 所有假期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8小时为一天。

11.9 具体规定

11.9.1事假

11.9.1.1员工请假须亲自办理,并提前1天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

按旷工论处。

11.9.1.2工作时间内员工请假离岗,须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11.9.1.3凡请事假以小时计,并扣个人小时工资,累计8小时计1天,并扣天工资。

11.9.1.4除法定假日及规定休息日外,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程序办理了请假手续的,方可视

为有效休假,否则视为无效休假,作旷工处理。

11.9.2 病假

11.9.2.1员工因病需请病假治疗,应持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同

意,报行政副总审核批准后安排休病假,并须将病历或医院证明附与请假条后面查验,否则

按旷工论处。

11.9.2.2除急诊外,非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为无效证明材料。

11.9.2.3公司对员工提供的病假条有权进行查证,若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的,即作违纪处

理。

11.9.2.4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看病治疗,事先要向直接上级请假。

11.9.2.5员工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之工作的,以1个月为

限,超过1个月的,予以辞退。

11.9.2.6 特殊情况报行政副总处理。

11.9.3 工伤假

11.9.3.1因工受伤的员工,经本车间或部门提交医疗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公司将

给予员工基本工资(即工伤工资=基本工资(1530)/22*(工伤)天数)。

11.9.3.2工伤假满未愈,应持医院开出的病假证明到公司办理续假手续,经检查身体痊愈,

则应立即复工,否则按旷工处理。

11.9.3.3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者,予以辞退,并退还期间所发工资及福利等。

11.9.3.4给假期间照发基本工资,超过给假日数应留职停薪。

11.9.3.5因抢救公司财产造成工伤,除享受假期待遇外,公司将酌情给予适当嘉奖。

11.9.4 产假

11.9.4.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

11.9.4.2顺产4个月,剖腹产4个月。

11.9.4.3 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与出院小结。

11.9.4.4必须填写请假条,由行政副总签字批准(未休假日数视同放弃)。

11.9.4.5人工流产带薪假为10天,人工引产带薪假为10天。

11.9.4.6 全厂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4个月的带薪产假,1530元/月。

11.9.4.7 哺乳期为4个月,每天哺乳时间为两次,不扣除工资。也可以两次哺乳时间合并在

一起使用。两次并为一次使用不超过1小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1.9.4.8 男职工老婆生育,提供相应证明,陪产假为3天。

11.9.5 婚假

11.9.5.1自结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凭结婚证申请有效。

11.9.5.2初婚员工可享受7天的带薪假。

11.9.5.3未提供结婚证的,按事假处理。

11.9.5.4婚假必须连续使用,并包含周末和公共假期在内(未休假日数视同放弃)。

11.9.6 丧假

11.9.6.1直系亲属死亡(范围:父母、子女、配偶)丧假3天。

11.9.6.2旁系亲属死亡(范围:外祖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丧假1天。 11.9.6.3外地员工路程假按实际另加(省内2天省外4天),超期按事假处理。

11.9.6.4丧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由行政副总签字批准(未休假日数视同放弃)。

11.9.7国假

11.9.7.1国家法定假日(包括: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

3天,元旦1天)。

11.9.8公假

11.9.8.1参加公司允许的培训。

11.9.8.2参加公众组织的义务性活动。

11.9.8.3参加选举投票。

11.9.8.4公司组织的献血。

11.9.9路程假

11.9.9.1外省员工4天路程假。

11.9.9.2本省员工(苏州市大市辖区外)2天路程假。

11.9.9.3 春节放假天数+员工应享受的路程假+另外公司给予4天事假,可享受路程假;事

假超出4天者,抵用年休假、调休假,同样享受路程假;超出这些天数者,无年休假、调休

假抵用,不享受路程假。

解释:春节放假天数为“公司到时候放假的天数”+员工应享受的路程假为“外地员工省内

2天或省外4天”+另外公司给予4天事假为“这4天事假为员工过年车票难买,可能要提

早一点时间回家,故允许请事假小于等于4天者”可享受路程假。

事假超出4天者,抵用年休假、调休假,同样享受路程假“因为年休假、调休假本来就是带

薪假”;超出这些天数者,无年休假、调休假抵用,不享受路程假。

11.9.10 停职停工

11.9.10.1因违反公司规定而责令停职。

11.9.11 年休假

11.9.11.1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即连续工龄)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

11.9.11.2老职工以明东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1日起核算。

11.9.11.3辞职返职员工以新进日核算。

11.9.11.4工龄已满1年不足3年,年休假4天。

11.9.11.5工龄已满3年不足5年,年休假5天。

11.9.11.6工龄已满5年不足8年,年休假6天。

11.9.11.7工龄已满8年不足10年,年休假7天。

11.9.11.8工龄已满10年,年休假9天。

11.9.11.9获年度优秀的员工可在规定享受的休假天数上增加2天;获年度操作能手的员工,

可在规定享受的休假天数上增加1天。

11.9.11.10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1.9.11.10.1年度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11.9.11.10.2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1.9.11.10.3年度旷工累计2天以上的。

11.9.11.10.4受公司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11.9.11.10.5 享受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生产当年的年休假。

11.9.11.11车间或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可统筹安排年休假。

11.9.11.12年休假最少起用为1天,年底臵换下一年度年休假最多臵换12张。

11.9.11.13年休假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11.9.11.14 员工辞职,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

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11.9.11.15每年1月份由托管部发放年休假凭证及结算上年度应休而未休的相应工资报酬。 11.9.11.16超过应出勤而使用年休假,年休假以72/天结算,年末结算按70元/天结算。

11.9.11.17 新进员工年满1年,给予发放年休假,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天数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计算)。

11.9.12 调休假

11.9.12.1周日加班以调休单的形式发放。

11.9.12.2调休单等同于实际出勤。

11.9.12.3调休单最少启用为0.5天。

11.9.12.4月度调休假抵充事假,按实际出勤/天结算。

11.9.12.5当年年底调休假结算,按144元/天结算。

12.加班制度

12.1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加班后可安排时间休假,但休假需得到部门领导的批准。 12.2部门主管应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内容,判定是否需要加班。

12.3在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加班,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任务。

12.4如需要加班,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

12.5由于工作需要,确需加班者,经部门主管批准,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

意后方可加班,未经同意的加班不给予工资。

12.6员工加班完毕后,应打下班卡,否则不计加班时间。

12.7加班按小时计算。

12.8加班时间从18:00开始计算,连班从17:00开始计算。

12.9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2.9.1公司在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他娱乐活动。

12.9.2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12.9.3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

13.考勤制度

13.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都必须打卡。

13.1.1注塑制造部(两班制员工):07:30——19:30(早班);19:30——07:30(晚班);其他部门:

08:00——17:00。

13.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上班打卡时间超过上班规定时间5分钟以上,即为迟到。

13.3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4 涂改、毁坏考勤卡或在考勤卡上弄虚作假者,罚款20元。

13.5 忘打卡、未打卡、代打卡。

13.5.1忘打卡,在门卫登记过,忘打卡1次扣款2元。

13.5.2上班忘打卡、未打卡,且门卫无登记、无未打卡说明,一律作迟到处理,计件扣罚1次

5元,定岗扣罚1次10元。

13.5.3下班忘打卡、未打卡,且门卫无登记、无未打卡说明,按未打卡规定扣罚,计件及定岗

1次扣款2元。

13.5.4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打卡,违者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13.6因公事外出确实不能打卡,应提前填写《晚(早)打卡单》,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外

出,月末各部门将《晚(早)打卡单》交托管部备案并统计考勤记录。

13.7员工请假或延长假期,必须按照请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作旷

工。

13.8迟到

13.8.1上班打卡时间超过上班规定时间5分钟以上,即为迟到。

13.8.2定岗:5—30分钟罚10元;30—60分钟罚20元。

13.8.3计件:5—30分钟罚5元,30—60分钟罚10元。

13.9 早退

13.9.1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离厂即为早退。

13.9.2 30分钟内罚20元,30—60分钟罚40元。

13.9.3下班前需出厂员工,必须提前写好临时请假条和出门证。

13.9.4请假后当天将回公司的员工,只需将请假条交于车间文员,出门证交于保安即可;若请

假后不回公司的员工,还应刷卡下班,方可出厂门。

13.9.5若发现仅有出门证却无请假条,且非因公外出,一律视为早退。

13.10 旷工

13.10.1无任何请假手续或未获得批准的请假,应出勤而未出勤,皆视为旷工。

13.10.2每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罚款上限为该员工综合月薪的50%。

13.10.3部门对连续旷工2天以上的员工,即时报备托管部,由托管部作后续跟踪。

13.10.4连续旷工10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13.10.5年度有两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名处理。

13.11公司每月考勤期间为每月1日至当月月底。

13.12每月3日前,托管部根据考勤表汇总编制上月考勤表。

14.福利制度

14.1 休息日及法定假日

14.1.1考勤以26天工作制为标准,应出勤<月工作日(仅指小月30天有5个周日),按工作之

日作应出勤。

14.1.2员工每年均享受国家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上班的员工,按有关规定支付加

班费。

14.2 高温补贴

14.2.1 每年6--9月为高温月(以22天为标准),故发放高温补贴,具体补贴如下:

14.2.1.1金工车间、冲压制造部、注塑制造部: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

14.2.1.2 驾驶员、维修工、食堂: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

14.2.1.3仓库: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其中周义林、刘耀平室外搬铜棒每月120元)。 14.2.1.4清洁工、组装办公室人员: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50元。

14.2.1.5 组装打印间打印人员: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50元。

14.2.1.6组装打印间打高压人员:每个月准发高温补贴100元。

14.2.1.7(2012年7月1日实测温度—注塑制造部36°;金工车间:4°;冲压制造部34°;食

堂35°;仓库33°&2013年7月27日下午14:30实测温度—注塑制造部33°-36°;金工车

间33°-34°;冲压制造部33°-34°;仓库33°;组装办公室35°-37°:开关第一条线35°

-36°;组装打印间38°。)

14.3出勤补贴及加班(连班)餐贴

14.3.1实施范围:公司全体在册签约员工。

14.3.2全厂员工(除小食堂用餐员工)以自然月考勤为依据,员工每出勤一天,发放5元/出勤

天。

14.3.3连班1小时以上或加班,发放5元/次。

14.3.4每月出勤补贴及加班(连班)餐贴发放于员工每月工资中。

14.4 医疗补贴

14.4.1五年以上员工的医疗补助为每年100元。

14.4.2 八年以上员工的医疗补助为每年250元。

14.4.3 每年年底发放医疗补贴

14.5夫妻员工房租补贴

14.5.1夫妻双方都在明东公司工作,且能提供有效结婚证复印件。

14.5.2夫妻双方都在厂外租房居住。

14.5.3发放当月双方出勤皆不低于22天。

14.5.4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每月每对夫妻现金发放80元。

14.6 新员工租房补贴

14.6.1 公司无法安排住宿,员工在厂外租房居住。

14.6.2 当月出勤不低于22天。

14.6.3 符合上述二个条件,每月员工现金发放40元。

14.7 工龄工资

14.7.1职工工龄

14.7.1.1老职工以明东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月1日起核算

14.7.1.2新进公司职工和辞职返职职工以新进日起核算,应为连续工龄

14.7.2计件工龄工资核算

14.7.2.1工龄1年以内:150元/月

14.7.2.2 工龄1年以上:在第1年150元/月基础上,每递增1年工龄,每月增加10元。即

每月工龄工资发放额=150+(工龄×10)

14.7.3定岗工龄工资核算

14.7.3.1工龄工资发放额=工龄年数×10元/年,发放于当月工资中。

14.7.4 辞职后再次招工进厂的员工,享受工龄工资补贴。

14.7.5工龄工资发放条件

14.7.5.1公司在册签约员工,试用期员工、季节工、暑期工、外派员工不予发放。

14.7.5.2当月出勤在26天(含26天)以上,调休假、带薪假(计件员工调休假、带薪假可视

同出勤;定岗员工带薪假可视同有效出勤)可抵充事假视同出勤。

14.7.5.3有效出勤=实际出勤+带薪假

14.7.5.4带薪假指年休假、婚假、丧假、路程假、公假、国假。

14.7.6当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半年工龄工资(期间有不符合发放月份的,顺延

扣满半年):

14.7.6.1年度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14.7.6.2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14.7.6.3年度旷工累计2天以上的

14.7.6.4受公司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14.7.6.5工龄工资每月发放在当月工资中

14.7.7延续工龄

14.7.7.1 再次进厂员工,原有工龄满1年以上,工龄可延续,但半年无工龄工资

14.7.7.2 延续工龄按年累计,两次以上次进厂员工即:辞职前工龄/年-n(n即进厂次数) 14.8深夜班工资补贴

14.8.1深夜班定义:晚上22:00以后上岗的生产班制

14.8.2金额

14.8.2.1计件员工每个深夜班发放12元

14.8.2.2定岗员工每个深夜班发放12元

14.8.3发放方式:每月初由车间管理员按考勤造单,递交至托管部审核,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14.8.4其它车间偶有深夜班考勤,按同样方式处理

14.9未纳入保障员工月度补贴(至2013年3月15日止)

14.9.1条件

14.9.1.1员工年龄为18至50周岁,且为公司未纳入保障之签约员工,不含临时工、季节工、

派遣工和未签合同员工。

14.9.1.2当月有效出勤在22天(含22天)以上,调休假、带薪假(计件员工调休假、带薪假

可视同出勤;定岗员工带薪假可视同有效出勤)可抵充事假视同出勤(视同出勤即为有效

出勤)。

14.9.1.3有效出勤=实际出勤+带薪假

14.9.1.4带薪假指年休假、婚假、丧假、路程假、公假、国假。

14.9.1.5有旷工、不诚信行为和警告以上处罚者,自当月起扣除三个月月度保障补贴。期间

有不符合发放月份的,顺延扣满三个月。

14.9.1.6员工自纳入保障当月起,取消补贴发放。

14.9.2金额

14.9.2.1符合上述条件者,每月发放100元

14.9.3发放

14.9.3.1每月由托管部造单汇总,发放于员工本人当月工资中。

15.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5.1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都有机会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的有关规

定及本地的要求酌情办理。

15.2 按照本地区有关部门的建议及要求,凡参与社会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先由企业每

月一次性代缴,再从工资中扣除,并发给养老保险证及住房公积金证。(特殊情况可到有关部门办理退保手续)。

15.3事假系私人事务不能上班,视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中止履行。该期间,员工未履行

自己的劳动义务,亦无权享受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根据《劳动法》解释,以及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现对员工因长期事假期间,社保、住房公积缴纳事项作如下通告。

15.3.1当月请事假不达15天以上者,期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15.3.2请事假3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第三部分:奖罚制度

16.奖励制度

16.1 专项奖励

16.1.1 为表彰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设立各种奖项:优秀员工、先进员工、操

作能手。

16.1.2 年底由部门向总经办提出候选人名单,被提名员工须有显著的工作业绩。

16.1.3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按托管部通知执行。

16.2推荐计件员工奖励

16.2.1推荐计件员工1/人次奖励150元。

16.2.2奖励于新进员工出勤满1个月后发放,新进员工1个月内辞职,不予发放。

16.2.3若新员工在半年内辞职或被辞退,在介绍人当月工资中扣回100元。

16.2.4推荐员工奖励以现金发放

16.3合理会建议奖励

16.3.1鼓励员工就提高生产力、提高管理水平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16.3.2意见和建议应有署名,并用书面形式提交至各分管副总,对有实际运用并产生效益的建

议,酌情给予奖励。

17.纪律处分制度

17.1员工因过失受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通告批评及警告处分、除名处理三种。

17.2员工若因犯甲类过失可进行口头警告,这是对员工采取纪律处分的第一步,每次口头警告

最高可处以20元罚金。

17.3员工若因犯乙类过失可进行通告批评及警告处分,并处20-100元以下罚款。

17.4员工若因犯丙类过失将予以除名处理,并处100元以上罚款。

17.5 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办法

17.5.1 受口头警告处分(甲类过失行为)。

17.5.1.1 工作态度不认真。

17.5.1.2 不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

17.5.1.3 用餐插队、代买饭或在除食堂以外的地方就餐。

17.5.1.4 将工作鞋穿出工作区域或穿拖鞋进入厂区。

17.5.1.5 违反安全守则或所属部门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损失的。

17.5.1.6 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擅离工作岗位者。

17.5.1.7不服从所属部门经理合理的工作安排。

17.5.1.8 其它一般违反公司制度的言行。

17.5.2 通告批评及警告处分(乙类过失行为)。

17.5.2.1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情节严重者。

17.5.2.2 工作时间饮酒。

17.5.2.3 未交报表或经常迟交,填写不真实等状况者。

17.5.2.4 品行不端或言行轻浮,或拉帮结派制造同事对立者。

17.5.2.5因个人失职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情节较轻者。

17.5.2.6搬弄事非,制造谣言,破坏员工团结,损害公司形象。

17.5.2.7不听从上级指挥,违抗合理命令,情节严重者。

17.5.2.8不按规定程序作业或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擅自作主张,未报告上司,造成损失者。 17.5.2.9担任主管,滥用职权,辱骂员工者或对下属督导不严,对下属违规违纪现象视而不

见造成损失者。

17.5.2.10 擅自张贴或涂改本公司各级各类通告及指示。

17.5.2.11过失毁坏公司财产、造成损失不大。

17.5.2.12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

17.5.2.13 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17.5.3 除名处理(丙类过失行为)。

17.5.3.1 造谣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损坏本公司声誉。

17.5.3.2 任何偷窃行为。

17.5.3.3打架斗殴,危害他人身体、恐吓、威胁或索取、勒索他人财物。

17.5.3.4 有意制造部门与部门间矛盾,影响团结或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与声誉。 17.5.3.5 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失职造成公司财产物资的严重浪费。

17.5.3.6 触犯法规刑律、有违法行为、下流举动、污辱他人者。

17.5.3.7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

17.5.4 程序及解释

17.5.4.1 各类违规通知及罚款单送达给员工本人后,即视为生效。

17.5.4.2 员工如多次犯错又不悔改或过失严重时,公司可先对其采取停职的措施,直至做出

最后的处理决定。

17.5.4.3 公司实行多层级管理制,不得擅自越级,遇到困难应逐级上报,员工对处分不服时,

可越级上诉,但要讲事实摆道理。

17.5.4.4 部门主管要求解雇员工时,必须向托管部呈报其理由和根据,托管部报行政副总批

准,方可生效。

18.其它制度

18.1 中午用餐时间规定

18.1.1注塑制造部:10:50;金工车间:10:55;组装制造部:11:00;冲压制造部:11:15。 18.1.2定岗人员:11:20(包括托管部、财务部、技术工程部、生产经营部、仓库、检验科); 18.1.3小餐厅用餐人员:11:40。

18.1.4工作在各车间的定岗员工用餐时间一律同车间计件员工一样,原料库用餐人员同注塑制

造部。

18.1.5为公平起见,各部门、车间每隔一个月调整一次用餐时间,到期由托管部通知用餐时间;

考虑到注塑制造部有两班制员工,故注塑制造部吃饭时间为10:50恒定不变。

18.1.6请严格遵守中午用餐时间,请在自己所在部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到食堂用餐。下午上岗

时间为用餐时间开始后的半小时内。

18.1.7每位员工每月定期在考勤工卡中充值,需充值的员工应在规定充值日的09:00前将考勤

工卡及金额交于各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处。

18.1.8具体充值时间为:每个月的2号和16号(充值日若为休息日,往后推迟到上班日统一充

值)。

18.1.9充值金额不得低于50元。

18.2 休息时间规定

18.2.1单休、每周日休息。

18.2.2工休时间:上午 09:00——09:15;下午15:00——15:15。

18.3 工资发放时间规定

18.3.1计件员工:每月15--20号发放上月工资。

18.3.2定岗员工:每月25号发放上月工资。

18.3.3特殊情况推迟发放工资,托管部会发通知。

18.4 工服、工鞋费退款

18.4.1在本公司工作达一年以上者,退还上年度领用工服的暂扣款;并打入本人当月工资卡中。 18.4.2厂服每件扣款40元;厂鞋每双扣款10元。

18.4.3若员工对工服退款有疑问,可直接报人事处查询。

18.4.4未工作满一年、辞职或旷工,工服、工鞋费不予退还。

18.4.5如员工在退还时属于请长假期间,等员工销假上班后予以发放。

18.5加点(平时加班)补贴

18.5.1公司在册签约员工

18.5.2星期一至星期六员工加1个班为3小时(18:--21:00)。

18.5.3计件员工1小时9元。

18.5.4定岗员工1小时18元。

18.6双休日加班结算

18.6.1全厂员工双休日出勤以加班结算。

18.6.2计件员工双休日加班以72/天结算,星期一至星期五请假,需抵扣双休日加班天数。 18.6.3 计件员工出勤低于22天,需以调休假抵充。无调休假,以接下来每月的调休假抵充,

直到“实际暂欠双加班天数”为零。

18.6.4计件员工生病住院,提供出院小结、病例证明、医师开具的病假天数,可依据实际情况,

酌情考虑,公司认可的病假天数可视同出勤。

18.6.5定岗员工星期六加班费为72天,星期天加班费为144元/天。

18.7加班考核及加班说明

18.7.1加班时间以18:00以后起算,未有主管认可的不列入加班考核。

18.7.2晚上或周日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提交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认可,延长工作时间或

假期上班即为加班。

18.7.3双休日加班即为8小时/天工资,超出部分即为加点时工资。

18.8季节工计酬

18.8.1季节工试用期30天。

18.8.2季节工供免费中餐,每天由车间根据季节工出勤人数至托管部领用,不再发放员工餐贴。 18.8.3正常情况下,季节工工资按40元/天发放。

18.8.4当季节工天均工资>35元,补贴1.2倍,累计补贴3个月(3个月天均工资应都达标),

即计件工资×1.2倍=实际发放工资;当季节工天均工资×1.6倍<40元,退托管部,另行安排。

18.8.5季节工不享受固定员工发放的任何补贴及福利。

18.8.6除辞职辞退现金结算工资以外,季节工工资仍以月度发放,并以现金结算工资。

18.8.7季节工天工资由车间及托管部共同监控管理,以筛选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员工。

18.8.8当员工生产量未能达到下列所述标准时,由车间直接提交托管部,与员工协商留用问题。 18.9 定岗员工工资结算方式

18.9.1实发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加项-扣款

18.9.2若,实际出勤低于月度应出勤/天(26天),则

实发工资=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应出勤/天)

18.9.3若,实际出勤低于应出勤/天,用调休假充出勤,则

实发工资=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应出勤/天×请假/天数)+调休单/天数(即1张调

休单等同于1天实际出勤)

18.9.4若,实际出勤低于应出勤/天,用

充出勤,则

实发工资=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应出勤/天×请假/天数)+(综合工资÷应出勤/天×

年休假/天数)

18.9.5若,实际出勤低于22天,则以天工资结算。

18.10食堂、清洁工加班费发放

18.10.1食堂周日加班费(即满26天以上)发放调休单,调休单按72/天结算。

18.10.2清洁工周六、周日加班费(22天以上)发放加班费,按36/天结算。

18.11关于门卫的工资核算标准

18.11.1门卫值夜班为11.5小时/天,值全值班为19小时/天。

18.11.2即月度总出勤=月度总出勤小时数÷8

18.11.3月度总出勤大于22天发放出勤补贴,即出勤补贴=(实际出勤天数—22)×36 18.12关于食堂的夜班加班工资核算

18.12.1晚上加班21:00—23:00;共计2小时。

18.12.2加班费(42元)=2h×18元+12元(夜班补贴)

18.13 其它

18.13.1本厂员工不允许将外来人员带入厂区,外来人员需进厂区必须在门卫登记方可进入。 18.13.2禁止所有员工携带大件物品(如各类大包水果、大米和蔬菜等)进入自己所在的部门或

车间,员工可将大件物品寄存于保安室,下班后再拿。

18.13.3员工下班需先打卡后拿车,门卫保安会每天排查。

18.13.4工资卡由公司代办工行卡。员工需提供新身份证;旧身份证持有者,需员工亲自办理。 18.13.5正式员工辞职或辞退员工,工资一律打入工资卡内,不以现金结算。特殊情况者,由

托管部酌情处理。

18.13.6严禁在厂区内非吸烟区吸游烟。

18.13.7凡公司在职员工均有派外和委外两种培训机会。

18.13.7.1派外培训是指因公司需要,公司指派员工接受公司以外的专业培训。

18.13.7.2委外培训是指员工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公司委托公司外培训机构,对申请培

训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

第四部分:纪律与 安全

19.行为规范

19.1 公司全体员工在办公区域工作,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对违反制

度的行为,全体员工都有劝阻和制止的义务,知情者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对于纵容、包庇者,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9.2 仪容仪表

19.2.1员工在上班期间要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上岗。

19.2.2 员工上班期间的语言要规范、准确、清晰、礼貌,举止要端正、文明、大方。 19.2.3员工当值期间要遵守时间,真诚友善,谦虚随和、理解、宽容。

19.2.4严禁工作鞋穿出工作区域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包括女性时装拖鞋)。

19.2 言谈举止

19.2.1员工在办公区域不得从事棋牌、麻将等娱乐活动,不得利用公司的上网设备浏览、下载

与工作无关的信息资料。

19.2.2 办公区工作期间,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话在电话中聊天。

19.2.3公司召开各种会议或员工在与公司领导商讨工作等期间,员工应将手机臵于静音状态。 19.2.4 工作时间不准在办公区内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或做与业务无关的事。

19.2.5非因公需要,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应请相关人员

代岗并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19.2.6上班时间禁止无故串岗、脱岗等。

19.2.7 未经公司领导允许,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领导办公室。

19.2.8 员工举止应端正,不得大声喧哗。

19.2.9 员工应互相尊重、团结协作、珍惜他人劳动成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说不利于员工

团结的话,不做有损于员工团结的事。

19.2.10按要求做好整理、清扫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19.2.11工作时间禁止饮酒。

19.3 接待交往

19.3.1 接待客人,应做到热情、礼貌,站立迎候;客人离开,应恭送至办公室外。

19.3.2 主动询问了解客人需求,认真讲解,帮助解决;对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应登记在案,

事后及时向客人回应处理情况。

19.3.3 遇非本部门,应主动、热情引导到相应部门。

19.3.4 员工在接待客户时,应注意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

19.3.5 接待客户态度要热情、谦和礼貌、不卑不亢。

19.3.6由托管部或其它部门在规定的范围内张贴通告、公告、通知等告示或告示牌,员工应留

意阅读及领会其精神。员工不得私自涂改、移动、撕毁。

19.4 电话礼仪

19.4.1 接、打电话要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接听外来电话尽量使用标准普通话,接听时应

使用“您好,明东电器”等语句。接听 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

19.4.2 员工接听电话必须使用标准语言,讲电话的声音要适当,不可影响他人工作。

19.4.3 当打入电话要找的人不在时,要礼貌地询问对方的电话、姓名以及对方是否要留口信。 19.4.4 要转叫他人听电话时应说:“请稍等,我马上给您转!”。

19.4.5 当打入电话是错误号码时,应礼貌地告诉对方电话错了,并主动帮对方查找要打的号码。 19.5 安全、卫生

19.5.1下班后,各部门须关闭照明、门窗,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大门。

19.5.2 全体员工应共同维护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19.5.3非工作原因,严禁在办公区域墙面内钉钉、粘贴物品、乱写乱画。

19.5.4 为迎接有关部门的检查或开展特殊的活动,托管部可组织临时性的卫生大扫除,并对清

洁卫生提出专门的标准、要求,各部门岗位应积极配合执行。

20 .生产安全

20 .1要求新员工进入车间工作后先熟悉本职工作的操作流程,注意安全,安全使用工作机器。 20 .2新员工对操作流程不清楚因及时上报班长或线长进行有效的岗前培训。

20 .3要按照车间的操作要求和工作程序来做,遵守车间的安全纪律。

20 .4操作机器时,不可放任自由,我行我素,要认真负责,按照工艺图纸操作。

20 .5不交头接耳影响工作,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加强安全生产效率。

20 .6做到安全、生产两不误。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有权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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