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新馨苑居住区657地块住宅及配套工程 电气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北京京友联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新馨苑项目监理部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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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与特点

3. 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 电气监控部位

6.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7.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8.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9. 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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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制依据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7) 《等电位联接安装》(02D501-2)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9)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1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1) 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有关技术文件

12) 本工程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及标准图集

二、 工程概况与特点

1)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新馨苑居住区657地块住宅及配套工程

2) 工程地点:海淀区规划西三旗东路

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28699.7m2。

4) 工程基本情况:

建筑特点:高层民用公共建筑

地下面积:地下四层 47648.9 m2 地上面积:81050.9m2

主要包括:5栋住宅楼,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地上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建筑高度: 79.2m

5)工程参建单位

2.工程特点

1) 动力配电系统:

低压配电系统由局管变电所供电,为三级负荷,消防为二级负荷。

2) 照明配电系统:

本建筑为多层住宅建筑,配电由首层以树干式配至层表箱。

照明为单相两线,插座为单相三线制,所有照明回路及插座回路均装设漏电保护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 防雷及接地系统:

本工程为三类防雷建筑物,采用多系统联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防雷引下线利用结构柱两根主筋(>φ16)上下贯通连接。

在屋顶采用避雷带做接闪器,凡突出屋面的金属通气孔及其它金属物体应与避雷带及防雷装置可靠联接,利用φ10的避雷带为屋顶层框架梁主筋连接防雷主筋,形成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各层框架梁主筋与柱子防雷主筋水平相连,过电压保护,在强电进线处、室外、配电箱设有B级浪涌保护器,电话及有线电视进线处,设有浪涌保护器。

总等电位板由紫铜制成,应将建筑物内的保护干线设备进线总管,建筑物金属构件进行联接,卫生间采用局部等电位联接。

电气竖井内敷设一根40×4的热镀锌扁钢做为接地干线,竖井内接地干线每三层均与楼板内的钢筋做等电位联接。

4)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本建筑设置消火栓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报警信号送至小区消防控制室,消防泵强启线接至小区消防泵房,消火栓系统按防火分区布线。

5) 分户线路敷设:

电源由室外引至首层,穿金属管,由电气竖井至电表箱再由电度表箱配至各户。

6) 综合布线系统:

采用光缆在首层入户处设置综合布线机箱,由机箱沿电井内金属线槽配至各住户的弱电箱,由各户弱电箱配至终端出线口,进线采用埋地引入,支线采用金属管,暗敷设在楼板内,终端出线口为暗装,距地0.3米。

7) 有线电视系统:

前端设备设在首层的电井内,外线电缆埋地引入,穿金属管由电井配至分配器箱,再至 4

各户弱电箱,由各弱电箱配至终端出口,电视终端插孔均为暗装,用户电平应满足68±5db,图像清晰度应大于4级,用户终端口应具有接收FM/TV功能的双孔输出终端插座。

8) 可视对讲系统:

门口主机设在首层入口处,并设电磁门锁,住宅内设对讲户内机,本对讲系统为联网型,可视对讲信号传至物业管理中心,同时本系统与小区一卡通业务兼容。

三、 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四、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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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原则

遵照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的指导原则,在完善手段的基础上,强化验收及过程控制应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监理作业的指导原则。因此在目前以巡视、旁站、检查验收(测量及试验)等主要手段对电气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的监理工作必须坚持以贯彻执行强制性法规(条文)为中心;以旁站监理为重点;以平行检测(测量数据)为核心,做好电气工程关键安装部位及工序的监理工作。

2.过程控制的基本方法及措施

电气工程从材料进场、施工过程、单机试验及系统调试等主要安装环节来看,质量检查控制的主要方法为:“目测法”、“实测法”、“试验检查法”以实施工程计量;判别、判断施工质量;确认工序质量做好隐蔽验收,直到竣工验收。同时,及时做好旁站监理等各项记录,通过工程例会、工程专题会、约见施工单位有关质量管理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现场工程施工质量状况及有关重大问题,也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部可以采用的一个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其中,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及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留下影像见证资料;也是十分必要的。

3.重点项目的检验方法及措施

1)电气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标志及接线,主要对照工程设计图及其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产品技术文件等检查。对设备、器具及材料严把质量关。进场的主要设备、器具及材料必须在进场报验时向监理提交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和报验单。设备、器具和材料报验时,监理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外观及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在施工中使用。

2)设备及系统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和接地(PE)或接零(PEN)导通状态及插座正确性的测试检查,应旁站监理方式或查阅测试记录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3)供配电电气装置需做动作试验时,高压部分试验不应带电,低压部分不做带负荷试验。

4)照明等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测试值,可查阅测试记录或采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5)电气设备、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试结果,可旁站监理调试过程或查阅调试记录。

6)系统负荷试运行时,若干大电流节点的温升检测,采用红外线遥测温度仪抽测或查阅负荷试运行记录。

7)设备系统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试验,采用旁站监理或查阅试运行记录。

五、 电气监控部位

1.动力配电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2.照明配电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配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3.防雷及接地系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安装。

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

5.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六、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1) 导线相线、零线及保护地线的颜色应加以区别,保护地线为黄绿色,工作零线为淡蓝色,

相线为黄、绿、红,开关回火线宜使用白色。

2) 三相或单相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3) 照明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MΩ,动力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4) 穿入管内的绝缘导线不准有接头和局部绝缘破损及死弯。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

面积的40%。

5) 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剖开导线的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b) 铜芯导线的中间连接和分支连接应使用焊接、套管压接或接线端子压接。

c) 使用压接法连接铜芯导线时,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应与线芯截面相符; d) 使用锡焊法连接铜芯线时,焊锡应灌得饱满,不应使用酸性焊剂;

e) 绝缘导线的中间和分支接头处,应用绝缘带包缠均匀严密,绝缘应不低于原有绝缘强度。

6) 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可靠接地。

7) 镀锌的钢导管、可绕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需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

的铜芯软导线及专用接地卡跨接。

8) 焊接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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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

连接。

10) 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要有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1) 暗配电线管路应减少弯曲;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5mm。

12)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mm~80mm,并排列整

齐。

13) 电线导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现象,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明配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如只有1个弯时,可不小于管外径的4倍。

b) 暗配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倍。

14) 4.1.10电线管路大于下列长度时,中间应装有接线盒,其位置应以便于穿线。 a) 管子长度每大于30m,无弯曲时;

b) 管子长度第大于20m,有一个弯时;

c) 管子长度每大于15m,有二个弯时;

d) 管子长度每大于8m,有三个弯时。

15)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下

表的规定,其中D为电缆外径。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6) 钢管的敷设:

a) 潮湿场所和直埋入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使用厚壁钢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使用

薄壁钢管;钢管的防腐处理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丝扣连接时,管端套丝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上好管箍后,管口应对 严,外露丝不多于2扣。在管接头两端焊跨接接地线;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2.2倍,连接管的对口处应在套管中心,焊缝应牢固严密;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应采用丝扣连接或套 管挤压连接,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b) 钢管的固定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c) 钢管进入各种电气盒及配电箱时,暗配管可用跨接地线焊接在盒棱边或专用接地爪上,

管口不宜与敲落孔焊接,管口高出盒、箱应小于5mm;应用锁紧螺母的,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3扣。

d) 钢管与设备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未直接进入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干燥房屋内,可在钢管出口处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管口应包扎严密;

在室外或潮湿房屋内,应在管口处装设防水弯头,由防水弯头引出的导线套有绝缘保护软管,经弯成防水弧度后,再引入设备;

管口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00mm。

e) 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软管与钢管或设备连接用软管接头连接,软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软管应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17) 变形缝处理:变形缝两侧各预埋一个接线箱,先把管的一端固定在接线箱上,另一侧接

线箱的底部的垂直方向开长孔,其孔的长度不小于被接入管直径的2倍,两侧连接好补偿跨接地线。

18) 地线连接:管路应作整体接地连接,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有接地补偿装置,采用跨

接方法连接。跨接方法采用焊接和卡接。

a) 焊接:跨接地线两端双面焊接,焊接面不得小于该跨接地线截面的6倍,焊缝均匀牢固,

焊接处要清除药皮,刷防锈漆。跨接线的规格见下表。

跨接地线规格表(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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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卡接:镀锌钢导管不得熔焊跨接地线,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19) 线槽安装:

线槽内配线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线槽内配线前应清除槽内积水和污物

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各种附件齐全。

线槽口向下配线时,应将分支导线分别利用尼龙丝绑扎带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线槽底板上,以防导线下坠。

b) 线槽的接口应平整,连接可采用内连接或外连接,接缝处应紧密平直,连接板两端要有

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螺母置于线槽外侧。

直线段连接应采用连接板,用垫圈、弹簧垫圈、螺母紧固,接茬处应缝隙严密平齐。 c) 线槽有交叉、转弯、丁字连接时,应采用单通,二通、三通、四通或平面二通、平面三

通等进行变通连接,导线接头处应设置连接盒或将导线接头放在电气器具内。

d) 线槽与盒、箱、柜等连接时,进线和出线口等处应采用抱脚或翻边连接,并用螺丝紧固,

末端应加装封堵。

e) 线槽的保护地线要求敷设在线槽内侧。接地处螺丝直径不应小于6mm,并须加装平垫圈

和弹簧垫圈,用螺母压接牢固。

f) 线槽内电力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有效横截面的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g) 线槽内敷设的电缆,应在电缆的首、尾端、转弯处设有标记。标记齐全清晰。

h) 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线槽中。如必须安装在同一层线槽上时,

应用隔板隔开。

i) 电缆的首、尾端应设标志牌。

2.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柜(盘)安装工程

a) 4.2.1 配电盘、柜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盘、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础型钢应平直,其偏差每米不应大于1mm;全长不应大于5mm。

b) 盘、柜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c) 盘、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水平度以及盘、柜面不平度和盘、柜的接缝的允

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d) 基础型钢应与接地母线连接,将接地扁钢引入并与基础型钢两端焊牢,焊接长度为接地

扁钢宽度的2倍。每台柜(屏、台)单独与接地母线连接。柜体应有可靠、明显的接地装置,装有电器可开启的柜门应用裸铜软导线与接地金属钩间做可靠连接。

e) 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由可靠的电击保护。

柜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保护导体的接面积

b) 盘、柜上的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盘、柜上所有的开关、继电器、仪表、信号装置及其它电器元件质量良好,型号、规格

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完好,且附件齐全,安装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b) 各种设备及电器应完好无裂缝,铭牌齐全,表面漆层完整。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而不影响其它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

c)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盘上安装的可调电器(调压器、

电位器、转换开关等),转动应灵活,按触必须可靠。

d) 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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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 c) 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二次回路结线必须与设计相符,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b) 柜、箱、盘内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

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它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c) 配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布局合理,绑扎应固定牢靠。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盘、

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d) 使用于连接可动部位的导线应采用多股软导线,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敷

设时应有适当余量,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e) 箱、盘内配电整齐,无铰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母两侧压

的导线截面积应相等。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应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f) 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

作时间不大于0.1s。

g) 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汇流排。

h) 柜、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

大于1MΩ。

3.电气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的安装工程

1) 灯具: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的规定。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

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

2) 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不应低于交流750V,其铜线最小线芯截面室

内0.5mm2,室外1.0mm2。

3) 灯具吊管:采用钢管作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

1.5mm。

4) 开关、插座: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

5) 固定灯具带电部位的绝缘材料及其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

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并应有专用接地螺

栓,且有标识。

7)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

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b)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

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c) 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8) 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b) 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安装在1m以下的

墙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

c) 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

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小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4.综合布线工程

1) 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内容如下:

a)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

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b)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c)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

符合设计要求。

2)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在施工前应进行材料报验,无出厂检验证明及材料型式、规格、数量、质量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要求如下:

a)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

断裂。

b) 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c) 钢管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a)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b) 电缆外护线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

指标。

c)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 长度,加上工程中所

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d)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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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

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

5) 机柜、机架安装要求如下:

a) 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

求。

b) 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

清晰。

c) 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6) 位模块通用插座安装要求如下:

a)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

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b)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快,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c)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底座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丝钉固

定等方式。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7) 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要求如下:

a) 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编差不应超过50mm;桥架及线槽水平

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b) 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

c) 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d) 金属桥架及线槽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8) 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钢管、线槽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

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9) 缆线应按下列要求敷设:

a) 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b)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c)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

坏的材料。

d) 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为

10~30mm;

e) 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10)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非屏蔽4 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 倍;

b) 屏蔽4 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 倍;

c)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 倍;

d)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 倍。

11) 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

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0m 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12)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见表的规定。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

敷设完毕后,宜在信道两端口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值

13)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缆线槽、桥架宜高出地面2.2m 以上。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30mm;在过梁

或其它障碍物处,不宜小于50 mm。

b) 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

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 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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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 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

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 处进行固定。

d)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

它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

1.5m,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e) 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14) 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预埋金属线槽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 根,线槽截面高

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b)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 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

和维修。

c) 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水功能。

d) 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应能抗压。

e) 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接线盒间的缆线宜采用金属软管敷设。

15) 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预埋暗管保护要求如下:

a) 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 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 b) 直线布管每30m 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c) 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 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2 个,并不应有

S 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20m 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2 个弯时,不超过15m 应设置过线盒。

d) 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 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 时,不应小于

10 倍。

e) 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16) 设置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保护要求如下:

a) 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

小于2m,距地1.8m 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

b) 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 处;离开线

槽两端出口0.5m 处; 转弯处。

17) 金属线槽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a) 金属线槽、缆线桥架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有防火措施。

b) 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汽、供

暧管道竖井中,亦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18) 建筑群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有线电视系统安装工程

1) 有线电视系统包括前端箱设备传输分配及用户终端部分。应符合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

规范的要求.

2) 电视信号传输分配系统使用的高频同轴电缆,在主干和分支上,使用电缆型号、性能,

符合技术要求。

3) 线路放大器,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及接线可靠,接地装置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4) 分配器、分支器终端盒的电缆联接正确,空缺头接有75欧匹配电阻。在安装时,按设

计要求可分明装,也可暗装。暗装必须把暗盒及电管预先埋好。暗盒必须安装端正,并注意不碰裂、碰歪。暗盒的外口应与墙面取平。

5) 用户终端安装,检查盒子口有不平整处,应及时检修平整。暗盒的外口应与墙面平齐;

盒子标高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明装盒应固定牢固。

6.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

1)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c)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d)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cm的余量;

e) 导线应绑扎成束;

f) 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g)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

明显标志。

h)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2) 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a)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b)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

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c)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标志。

d)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e) 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m。 18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

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3) 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a)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b) 消防控制室内柜(盘)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当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6mm2。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极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柜(盘)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都应按以上要求执行,各地线压接应牢固可靠,并有防松垫圈。

各路导线接头正确牢固,编号清晰,绑扎成束。

4) 4.6.4配管及布线: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管及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7.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1) 所有电气装置中,其工作时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均应符合设

计规定,应接地的部分:

a) 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

b)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盘(台、箱)的框架。

c)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挡和金属门。 d) 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套、穿线的钢管等。

e) 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

f) 金属线槽及桥架。

2) 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必须采用热镀锌的钢接地体材料及附件。

3) 接地装置的敷设及接地体的连接应该符合《电气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的有关规定。

4)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和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焊缝要饱满并

有足够强度,焊接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

5) 利用主筋作防雷引下线时,每条引下线不得小于两根主筋(直径不小于ф16mm),按设

计要求室外接地电阻测试点设在建筑物外墙室外地坪0.5m处。

6) 避雷针(网)及其支持件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防腐良好,横平竖直、弯曲半径正

确,支架水平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垂直间距不大于1.5m。

七、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1. 电气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熟悉电气安装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及使用要

求。

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核。

1) 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

2) 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施工

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必须有明确的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管理,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管理措施、安全措施并进行落实。

b) 配置电气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

直接责任。

c) 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纪录,资料齐全有效。

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

4. 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漏水。

2) 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 预埋件及预留空洞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预埋牢固。

4) 砼基础及构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和

施工规范要求。

5)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施工道路畅通。

6) 基坑回填夯实

八、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 检查电气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证书和 20

岗位操作证书。

2.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验收,

发现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发生变更时要先办变更后施工。变更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变更应及时标注在施工图纸上。

4.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

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 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验收。及时收集相

关技术资料及检验纪录。按实际进度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最终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

6.督促、检查、协调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施工。施工主要有:

1) 预留孔洞、预埋管施工;

2) 接地装置、防雷设施引下线施工;

3) 箱、盒安装施工:位置正确,箱、盒口规矩平整,配电箱贴墙面安装与墙面平直;

4) 成品保护;

5) 轴线、50线、墙面线、吊顶下皮线、隔墙线及门中线的确定。

九、 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 管路敷设通病

1) 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未加保护。

2) 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

3) 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4) 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5) 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

6) 钢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7) 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8) 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9) 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10) 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2. 配线工程通病

1) 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力、管内有杂物。

2) 先穿线,后装护口。

3) 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且无防水防潮措施。

4) 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5) 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

6) 铜线连接未搪锡。

3. 配电箱盘通病

1) 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2) 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规整、盖板盖不严。

3) 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4) 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5) 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维修。

6) 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4. 灯具安装通病

1) 在有条格分块的吊顶上,灯具未按格块分均匀。

2) 多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5. 开关、插座安装通病

1) 开关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2) 插座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要求。

3) 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4) 浆活污染,螺丝脱扣。

6. 防雷与接地通病

1) 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尺寸倍数不够,焊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

2) 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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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馨苑居住区657地块住宅及配套工程 电气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北京京友联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新馨苑项目监理部

2016年1月

1

目 录

1. 编制依据

2. 工程概况与特点

3. 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 电气监控部位

6.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7.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8.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9. 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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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制依据

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T01-26-2003)

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7) 《等电位联接安装》(02D501-2)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9)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1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1) 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有关技术文件

12) 本工程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范及标准图集

二、 工程概况与特点

1)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新馨苑居住区657地块住宅及配套工程

2) 工程地点:海淀区规划西三旗东路

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28699.7m2。

4) 工程基本情况:

建筑特点:高层民用公共建筑

地下面积:地下四层 47648.9 m2 地上面积:81050.9m2

主要包括:5栋住宅楼,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地上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建筑高度: 79.2m

5)工程参建单位

2.工程特点

1) 动力配电系统:

低压配电系统由局管变电所供电,为三级负荷,消防为二级负荷。

2) 照明配电系统:

本建筑为多层住宅建筑,配电由首层以树干式配至层表箱。

照明为单相两线,插座为单相三线制,所有照明回路及插座回路均装设漏电保护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 防雷及接地系统:

本工程为三类防雷建筑物,采用多系统联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Ω。

防雷引下线利用结构柱两根主筋(>φ16)上下贯通连接。

在屋顶采用避雷带做接闪器,凡突出屋面的金属通气孔及其它金属物体应与避雷带及防雷装置可靠联接,利用φ10的避雷带为屋顶层框架梁主筋连接防雷主筋,形成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各层框架梁主筋与柱子防雷主筋水平相连,过电压保护,在强电进线处、室外、配电箱设有B级浪涌保护器,电话及有线电视进线处,设有浪涌保护器。

总等电位板由紫铜制成,应将建筑物内的保护干线设备进线总管,建筑物金属构件进行联接,卫生间采用局部等电位联接。

电气竖井内敷设一根40×4的热镀锌扁钢做为接地干线,竖井内接地干线每三层均与楼板内的钢筋做等电位联接。

4)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本建筑设置消火栓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报警信号送至小区消防控制室,消防泵强启线接至小区消防泵房,消火栓系统按防火分区布线。

5) 分户线路敷设:

电源由室外引至首层,穿金属管,由电气竖井至电表箱再由电度表箱配至各户。

6) 综合布线系统:

采用光缆在首层入户处设置综合布线机箱,由机箱沿电井内金属线槽配至各住户的弱电箱,由各户弱电箱配至终端出线口,进线采用埋地引入,支线采用金属管,暗敷设在楼板内,终端出线口为暗装,距地0.3米。

7) 有线电视系统:

前端设备设在首层的电井内,外线电缆埋地引入,穿金属管由电井配至分配器箱,再至 4

各户弱电箱,由各弱电箱配至终端出口,电视终端插孔均为暗装,用户电平应满足68±5db,图像清晰度应大于4级,用户终端口应具有接收FM/TV功能的双孔输出终端插座。

8) 可视对讲系统:

门口主机设在首层入口处,并设电磁门锁,住宅内设对讲户内机,本对讲系统为联网型,可视对讲信号传至物业管理中心,同时本系统与小区一卡通业务兼容。

三、 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四、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

1.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原则

遵照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的指导原则,在完善手段的基础上,强化验收及过程控制应是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监理作业的指导原则。因此在目前以巡视、旁站、检查验收(测量及试验)等主要手段对电气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的监理工作必须坚持以贯彻执行强制性法规(条文)为中心;以旁站监理为重点;以平行检测(测量数据)为核心,做好电气工程关键安装部位及工序的监理工作。

2.过程控制的基本方法及措施

电气工程从材料进场、施工过程、单机试验及系统调试等主要安装环节来看,质量检查控制的主要方法为:“目测法”、“实测法”、“试验检查法”以实施工程计量;判别、判断施工质量;确认工序质量做好隐蔽验收,直到竣工验收。同时,及时做好旁站监理等各项记录,通过工程例会、工程专题会、约见施工单位有关质量管理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现场工程施工质量状况及有关重大问题,也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部可以采用的一个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其中,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节点及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留下影像见证资料;也是十分必要的。

3.重点项目的检验方法及措施

1)电气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标志及接线,主要对照工程设计图及其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产品技术文件等检查。对设备、器具及材料严把质量关。进场的主要设备、器具及材料必须在进场报验时向监理提交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和报验单。设备、器具和材料报验时,监理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外观及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在施工中使用。

2)设备及系统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和接地(PE)或接零(PEN)导通状态及插座正确性的测试检查,应旁站监理方式或查阅测试记录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3)供配电电气装置需做动作试验时,高压部分试验不应带电,低压部分不做带负荷试验。

4)照明等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测试值,可查阅测试记录或采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5)电气设备、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试结果,可旁站监理调试过程或查阅调试记录。

6)系统负荷试运行时,若干大电流节点的温升检测,采用红外线遥测温度仪抽测或查阅负荷试运行记录。

7)设备系统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试验,采用旁站监理或查阅试运行记录。

五、 电气监控部位

1.动力配电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2.照明配电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配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3.防雷及接地系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安装。

4.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报警器、显示、手报等安装。

5.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六、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1) 导线相线、零线及保护地线的颜色应加以区别,保护地线为黄绿色,工作零线为淡蓝色,

相线为黄、绿、红,开关回火线宜使用白色。

2) 三相或单相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3) 照明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MΩ,动力线路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

4) 穿入管内的绝缘导线不准有接头和局部绝缘破损及死弯。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

面积的40%。

5) 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剖开导线的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b) 铜芯导线的中间连接和分支连接应使用焊接、套管压接或接线端子压接。

c) 使用压接法连接铜芯导线时,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应与线芯截面相符; d) 使用锡焊法连接铜芯线时,焊锡应灌得饱满,不应使用酸性焊剂;

e) 绝缘导线的中间和分支接头处,应用绝缘带包缠均匀严密,绝缘应不低于原有绝缘强度。

6) 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可靠接地。

7) 镀锌的钢导管、可绕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需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

的铜芯软导线及专用接地卡跨接。

8) 焊接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

8

9) 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

连接。

10) 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要有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1) 暗配电线管路应减少弯曲;埋入墙或混凝土内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5mm。

12)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mm~80mm,并排列整

齐。

13) 电线导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现象,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明配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如只有1个弯时,可不小于管外径的4倍。

b) 暗配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倍。

14) 4.1.10电线管路大于下列长度时,中间应装有接线盒,其位置应以便于穿线。 a) 管子长度每大于30m,无弯曲时;

b) 管子长度第大于20m,有一个弯时;

c) 管子长度每大于15m,有二个弯时;

d) 管子长度每大于8m,有三个弯时。

15)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下

表的规定,其中D为电缆外径。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6) 钢管的敷设:

a) 潮湿场所和直埋入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使用厚壁钢管;干燥场所的电线保护管宜使用

薄壁钢管;钢管的防腐处理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丝扣连接时,管端套丝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上好管箍后,管口应对 严,外露丝不多于2扣。在管接头两端焊跨接接地线;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为连接管外径的2.2倍,连接管的对口处应在套管中心,焊缝应牢固严密;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应采用丝扣连接或套 管挤压连接,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b) 钢管的固定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c) 钢管进入各种电气盒及配电箱时,暗配管可用跨接地线焊接在盒棱边或专用接地爪上,

管口不宜与敲落孔焊接,管口高出盒、箱应小于5mm;应用锁紧螺母的,露出锁紧螺母的丝扣为2~3扣。

d) 钢管与设备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到设备的接线盒内,未直接进入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干燥房屋内,可在钢管出口处加保护软管引入设备,管口应包扎严密;

在室外或潮湿房屋内,应在管口处装设防水弯头,由防水弯头引出的导线套有绝缘保护软管,经弯成防水弧度后,再引入设备;

管口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00mm。

e) 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软管与钢管或设备连接用软管接头连接,软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软管应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17) 变形缝处理:变形缝两侧各预埋一个接线箱,先把管的一端固定在接线箱上,另一侧接

线箱的底部的垂直方向开长孔,其孔的长度不小于被接入管直径的2倍,两侧连接好补偿跨接地线。

18) 地线连接:管路应作整体接地连接,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有接地补偿装置,采用跨

接方法连接。跨接方法采用焊接和卡接。

a) 焊接:跨接地线两端双面焊接,焊接面不得小于该跨接地线截面的6倍,焊缝均匀牢固,

焊接处要清除药皮,刷防锈漆。跨接线的规格见下表。

跨接地线规格表(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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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卡接:镀锌钢导管不得熔焊跨接地线,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19) 线槽安装:

线槽内配线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线槽内配线前应清除槽内积水和污物

线槽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各种附件齐全。

线槽口向下配线时,应将分支导线分别利用尼龙丝绑扎带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线槽底板上,以防导线下坠。

b) 线槽的接口应平整,连接可采用内连接或外连接,接缝处应紧密平直,连接板两端要有

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螺母置于线槽外侧。

直线段连接应采用连接板,用垫圈、弹簧垫圈、螺母紧固,接茬处应缝隙严密平齐。 c) 线槽有交叉、转弯、丁字连接时,应采用单通,二通、三通、四通或平面二通、平面三

通等进行变通连接,导线接头处应设置连接盒或将导线接头放在电气器具内。

d) 线槽与盒、箱、柜等连接时,进线和出线口等处应采用抱脚或翻边连接,并用螺丝紧固,

末端应加装封堵。

e) 线槽的保护地线要求敷设在线槽内侧。接地处螺丝直径不应小于6mm,并须加装平垫圈

和弹簧垫圈,用螺母压接牢固。

f) 线槽内电力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有效横截面的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g) 线槽内敷设的电缆,应在电缆的首、尾端、转弯处设有标记。标记齐全清晰。

h) 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线槽中。如必须安装在同一层线槽上时,

应用隔板隔开。

i) 电缆的首、尾端应设标志牌。

2.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柜(盘)安装工程

a) 4.2.1 配电盘、柜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盘、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础型钢应平直,其偏差每米不应大于1mm;全长不应大于5mm。

b) 盘、柜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c) 盘、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水平度以及盘、柜面不平度和盘、柜的接缝的允

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d) 基础型钢应与接地母线连接,将接地扁钢引入并与基础型钢两端焊牢,焊接长度为接地

扁钢宽度的2倍。每台柜(屏、台)单独与接地母线连接。柜体应有可靠、明显的接地装置,装有电器可开启的柜门应用裸铜软导线与接地金属钩间做可靠连接。

e) 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由可靠的电击保护。

柜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保护导体的接面积

b) 盘、柜上的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盘、柜上所有的开关、继电器、仪表、信号装置及其它电器元件质量良好,型号、规格

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完好,且附件齐全,安装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b) 各种设备及电器应完好无裂缝,铭牌齐全,表面漆层完整。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而不影响其它电器及导线束的固定。

c)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盘上安装的可调电器(调压器、

电位器、转换开关等),转动应灵活,按触必须可靠。

d) 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12

e) 盘、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 c) 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二次回路结线必须与设计相符,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b) 柜、箱、盘内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

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它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c) 配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布局合理,绑扎应固定牢靠。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盘、

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d) 使用于连接可动部位的导线应采用多股软导线,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敷

设时应有适当余量,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e) 箱、盘内配电整齐,无铰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母两侧压

的导线截面积应相等。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应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f) 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

作时间不大于0.1s。

g) 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汇流排。

h) 柜、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

大于1MΩ。

3.电气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的安装工程

1) 灯具: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的规定。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

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

2) 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不应低于交流750V,其铜线最小线芯截面室

内0.5mm2,室外1.0mm2。

3) 灯具吊管:采用钢管作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

1.5mm。

4) 开关、插座: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

5) 固定灯具带电部位的绝缘材料及其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

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并应有专用接地螺

栓,且有标识。

7)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

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b)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

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c) 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8) 应急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b) 疏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安装在1m以下的

墙面上。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

c) 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

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小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4.综合布线工程

1) 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内容如下:

a)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

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b)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c)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

符合设计要求。

2)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在施工前应进行材料报验,无出厂检验证明及材料型式、规格、数量、质量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要求如下:

a)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

断裂。

b) 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c) 钢管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a)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b) 电缆外护线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

指标。

c)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 长度,加上工程中所

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d)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14

e)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

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

5) 机柜、机架安装要求如下:

a) 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

求。

b) 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

清晰。

c) 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6) 位模块通用插座安装要求如下:

a)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

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b)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快,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c)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底座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丝钉固

定等方式。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7) 电缆桥架及线槽的安装要求如下:

a) 桥架及线槽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编差不应超过50mm;桥架及线槽水平

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b) 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

c) 吊架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d) 金属桥架及线槽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8) 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钢管、线槽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

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9) 缆线应按下列要求敷设:

a) 缆线的型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b) 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c)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

坏的材料。

d) 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宜为0.5~1.0m,工作区为

10~30mm;

e) 光缆布放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10)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非屏蔽4 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 倍;

b) 屏蔽4 对对绞线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 倍;

c)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 倍;

d)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 倍。

11) 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

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0m 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

表中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12)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距见表的规定。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

敷设完毕后,宜在信道两端口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它管线最小净值

13)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电缆线槽、桥架宜高出地面2.2m 以上。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30mm;在过梁

或其它障碍物处,不宜小于50 mm。

b) 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其水平

部分缆线可以不绑扎。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1.5m 固定在缆线支架上。

16

c)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 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

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 处进行固定。

d)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对绞电缆、光缆及其

它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

1.5m,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e) 楼内光缆宜在金属线槽中敷设,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段加装垫套。

14) 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预埋金属线槽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宜按单层设置,每一路由预埋线槽不应超过3 根,线槽截面高

度不宜超过25mm,总宽度不宜超过300mm。

b)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30m 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于布放缆线

和维修。

c) 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水功能。

d) 过线盒和接线盒盒盖应能抗压。

e) 从金属线槽至信息插座接线盒间的缆线宜采用金属软管敷设。

15) 水平子系统缆线敷设预埋暗管保护要求如下:

a) 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 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 b) 直线布管每30m 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c) 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 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2 个,并不应有

S 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20m 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2 个弯时,不超过15m 应设置过线盒。

d) 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 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 时,不应小于

10 倍。

e) 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16) 设置缆线桥架和缆线线槽保护要求如下:

a) 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

小于2m,距地1.8m 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

b) 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 处;离开线

槽两端出口0.5m 处; 转弯处。

17) 金属线槽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a) 金属线槽、缆线桥架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有防火措施。

b) 干线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汽、供

暧管道竖井中,亦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干线通道间应沟通。

18) 建筑群子系统缆线敷设保护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有线电视系统安装工程

1) 有线电视系统包括前端箱设备传输分配及用户终端部分。应符合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

规范的要求.

2) 电视信号传输分配系统使用的高频同轴电缆,在主干和分支上,使用电缆型号、性能,

符合技术要求。

3) 线路放大器,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及接线可靠,接地装置的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4) 分配器、分支器终端盒的电缆联接正确,空缺头接有75欧匹配电阻。在安装时,按设

计要求可分明装,也可暗装。暗装必须把暗盒及电管预先埋好。暗盒必须安装端正,并注意不碰裂、碰歪。暗盒的外口应与墙面取平。

5) 用户终端安装,检查盒子口有不平整处,应及时检修平整。暗盒的外口应与墙面平齐;

盒子标高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明装盒应固定牢固。

6.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

1)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b)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c)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d)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cm的余量;

e) 导线应绑扎成束;

f) 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g)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

明显标志。

h)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2) 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a)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b)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

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c)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标志。

d)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e) 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m。 18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

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3) 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a)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b) 消防控制室内柜(盘)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当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16mm2。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极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柜(盘)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都应按以上要求执行,各地线压接应牢固可靠,并有防松垫圈。

各路导线接头正确牢固,编号清晰,绑扎成束。

4) 4.6.4配管及布线: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配管及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7.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1) 所有电气装置中,其工作时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其接地电阻均应符合设

计规定,应接地的部分:

a) 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

b)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盘(台、箱)的框架。

c)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挡和金属门。 d) 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套、穿线的钢管等。

e) 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

f) 金属线槽及桥架。

2) 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必须采用热镀锌的钢接地体材料及附件。

3) 接地装置的敷设及接地体的连接应该符合《电气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的有关规定。

4) 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和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焊缝要饱满并

有足够强度,焊接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

5) 利用主筋作防雷引下线时,每条引下线不得小于两根主筋(直径不小于ф16mm),按设

计要求室外接地电阻测试点设在建筑物外墙室外地坪0.5m处。

6) 避雷针(网)及其支持件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防腐良好,横平竖直、弯曲半径正

确,支架水平固定点间距不大于1m,垂直间距不大于1.5m。

七、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1. 电气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熟悉电气安装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全面了解设计意图及使用要

求。

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核。

1) 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

2) 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施工

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必须有明确的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管理,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管理措施、安全措施并进行落实。

b) 配置电气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

直接责任。

c) 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纪录,资料齐全有效。

3. 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

4. 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漏水。

2) 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 预埋件及预留空洞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预埋牢固。

4) 砼基础及构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和

施工规范要求。

5)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施工道路畅通。

6) 基坑回填夯实

八、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 检查电气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证书和 20

岗位操作证书。

2.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验收,

发现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发生变更时要先办变更后施工。变更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变更应及时标注在施工图纸上。

4.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

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 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验收。及时收集相

关技术资料及检验纪录。按实际进度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最终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

6.督促、检查、协调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施工。施工主要有:

1) 预留孔洞、预埋管施工;

2) 接地装置、防雷设施引下线施工;

3) 箱、盒安装施工:位置正确,箱、盒口规矩平整,配电箱贴墙面安装与墙面平直;

4) 成品保护;

5) 轴线、50线、墙面线、吊顶下皮线、隔墙线及门中线的确定。

九、 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 管路敷设通病

1) 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未加保护。

2) 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

3) 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4) 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5) 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

6) 钢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7) 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8) 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9) 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10) 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2. 配线工程通病

1) 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力、管内有杂物。

2) 先穿线,后装护口。

3) 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且无防水防潮措施。

4) 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5) 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

6) 铜线连接未搪锡。

3. 配电箱盘通病

1) 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2) 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规整、盖板盖不严。

3) 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4) 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5) 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维修。

6) 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4. 灯具安装通病

1) 在有条格分块的吊顶上,灯具未按格块分均匀。

2) 多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5. 开关、插座安装通病

1) 开关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2) 插座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要求。

3) 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4) 浆活污染,螺丝脱扣。

6. 防雷与接地通病

1) 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尺寸倍数不够,焊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

2) 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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