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方案

保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方案

为确保施工安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达到安全目标的实现。创建铁道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安全标准化工地。

第一节 安全组织机构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项目总工程师、现场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质量检察员,具体负责本段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检察和管理工作。各工班设兼职安检员等安全组织机构 。

2、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旬由项目总工带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实行。

3、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4、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一部分人去抓很难奏效。为此, 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

5、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规定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施工中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落实、确认信息,安全隐患、险肇事故及工伤信息等),并设专人负

责予以处理。

第二节 保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二、安全教育

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1、 项目经理部教育

内容包括:一般教育(即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即建筑法、消防法、宪法、刑法有关条款、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总公司、局、处、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细则,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等);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2、班组教育

教育内容:《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本标段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

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2、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复审一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三)、 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

1、 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要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证措施;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等。

(四)、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对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

三、安全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项目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具体措施:

1、成立由第一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

2、检查类型: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 总工每旬组织检查一次;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非定期检查: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

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车辆事故、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火工材料的管理检查。

4、检查方法和手段

采取干部和职工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及对照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

四、技术措施

针对各项具体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

2、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

4、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

5、安全部门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

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五、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3、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4、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工地的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栏。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必要时配有防污染设施。

(二)、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1、工地临时道路的修建尽量避开松软土、陡崖、滑坡坠石地段。如需通过,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2、临时道路必须通过既有公路及其它机动车道,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路标及防护措施,另外派专人负责指挥。

3、临时道路、通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4、临时道路平整无坑洼;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m ,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用小碎石或透水性良好的山皮土铺垫,并派专人维护。

5、临时道路用机械施工时,在半路沟堑陡坡地段设置醒目的禁止超越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机械施工。

6、工地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防护措施。饮用水要经过净化,达到现行卫生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7、工地内合理布置排水沟。排水沟不得妨碍工地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搭设确保安全的板桥。

(三)、临时通讯线路

1、减少与既有通讯、电力等线路的交叉和干扰。

2、线路走向避开沟渠、陡坎、滑坡、河流及易受洪水冲刷等危险地区。

3、通讯线路与地面、铁路等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通讯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临时电力及照明线路

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 ,一般电灯

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

8、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9、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六、施工测量安全保证措施

(一)、一般情况下的安全保证措施

4、 雷雨及大雾天气,不得进行野外施工测量。

2、道路泥泞及爬山时,必须穿防滑鞋。

3、测量人员在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安置仪器应避开落石、坍塌和其它不安全地区。

5、测量钉桩时,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随意抛掷。

(二)、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保证措施

4、 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2、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鞋。在桥墩上测量时设置上下桥墩和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4、在陡峻的河岸进行测量时,设简易的便道和防护措施。

七、路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路基施工安全总体保证措施

1、做好各种工程车辆的检修与维护、消除事故隐患,不使用带病设备。

2、做好司机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

3、做好线路沿线临时便道的交通警示设置,杜绝交通事故。

4、施工时,指派专人负责各种机械设备安全作业范围监督、检

查,杜绝伤人事故的发生。

5、陡坡路堤等处设置护拦等安全设置。

6、 河水较深,做好职工安全教育,严禁下河游泳,杜绝工外伤害事故。

八、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明挖基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基础开挖

(1)、基坑开挖前,在顶面边破以外的四周挖掘排水沟,并保持畅通,防止集水灌入而引发坍塌事故;底部设置汇水坑。

(2)、挖掘机或其它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作业时,距坑边的安全距离视基坑的深度、坡度、土石质情况而定。一般不小于1m ,堆放材料及机具不小于0.8m 。

(3)、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机械开挖,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定和特定信号,专人指挥。

(5)、遇到涌水、冒沙、滑坡等异常情况,先将人员、物资撤离安全地区,待事故处理完毕以后,再继续施工。

(6)、采取支撑护壁时,随时检查支护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先撤离施工人员,等维修完毕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根据地质情况,从下到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并夯实。

2、基础施工

(1)、在基坑内电焊时,严禁将电线及用电设备浸泡水里面,以防漏电。

(2)、浇注混凝土前,搭设的输送通道及施工平台设置防护栏杆。

(3)、基础模板支撑牢固,以防浇注过程中倾斜伤人。

(4)、砌筑圬工基础的脚手平台和运料走道确保坚固、稳定,严禁从平台及坡顶直接往下抛滚石块。

(二)、钻孔桩基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钻机在转移及行进路线上,先对陡坡等进场道路进行细致勘察,必要时制定加固措施,防止钻机碰撞建(构)筑物、翻车等事故的发生。

2、钻机就位后,对钻机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钻机安设平稳、牢固;钻架加设斜撑或揽风绳。

3、正反循环钻机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定期检查,确保接头牢固,不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的电线采取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挤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

4、钻孔过程派专人随时对钻机机具进行维修。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严禁工作人员在其上跨越,同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放完,至少保留三圈;卷扬机钢丝绳断丝超过5%时及时更换。

5、钻进时,紧密监视掘进情况,观察孔内有无异常情况,钻架是否倾斜、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是否有坍孔征兆等,有情况,立即纠正。

6、电动卷扬机在工作中,如遇停电或停机检查保养时,将电源关闭。

7、钻机停钻时,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8、当拆钻杆为双层作业时,上下紧密配合,防止落物伤人;严禁用机械动力拆接钻杆。

9、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出的,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罩。

(三)、挖孔桩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同一墩台各桩开挖顺序,采用对角开挖若单孔开挖,若桩孔为梅花形布置,则先开挖中孔,再开挖基他各孔。

2、每个工班下井前均应对提升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人员下井前,井内应预先通风,孔内经常检查有害气体浓度,如CO 2超过0.3%,其他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时用通风设备及时通风。

4、桩孔内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适时至孔外休息。

5、孔内爆破采用电雷管起爆。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如有则迅速排除。

6、一个孔内进行爆破作业,其它孔内的施工人员也必须到地面上躲避。

7、挖土施工时必须有专人留守井口,随时注意孔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8、在距桩孔口1m 范围内的地面上,不得堆放任何物资,防止落入孔中伤人。

9、护壁上安设牢固的安全梯,便于施工人员上下,严禁出渣斗载人。

(四)、草袋围堰安全保证措施

1、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确保牢固可靠。基础施工中,吊运、灌注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基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立即撤出。

2、基坑较深时,四周悬挂人员上下扶梯。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水,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3、基坑支撑拆除时,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基坑坍塌危险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五)、钢沉箱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钢沉箱吊装前认真检查吊装工具,保证其安全牢固。

2、吊装时由专人统一指挥,做到吊装行动统一,钢沉箱下部严禁站人,非安全人员严禁靠近吊装工具附近。

3、 下沉过程由专人控制下沉速度,防止其下沉过快。

(六)、墩台身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墩台身施工

(1)、钢筋除锈时,除锈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动除锈机除锈时,设接零装置及漏电保护器,以防漏电,圆盘钢丝刷及传动部分要设置防护罩。

(2)、钢筋调直时,施工场地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冷拉线两端设安全挡板或挡护墙,调直设备事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

(3)、起吊预制钢筋网,做到稳起稳落,在安装就位并安装稳妥后脱钩;高空绑扎、吊装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4)、混凝土浇注,减速漏斗的吊具、漏斗及串筒的挂钩和吊环均确保稳固可靠。

(5)、用脚手平台运输混凝土时,脚手架应满足设计强度。走道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

(6)、用混凝土输送泵运料时,管道支撑确保牢固。并搭设专用固定支架,严禁捆绑在模板及其支架上。运输管道上不准加压或悬挂任何重物。

(7)、高桥墩施工时,在墩身下游端安装固定式铁梯,且与墩身预埋件牢固连接。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之前,不得使用。

2、桥墩模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桥墩模板施工是高空作业,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和规定,特别是我标段郁

江大桥跨越郁江,施工时设置各种防护设施,保证人员人身安全。

(2)、施工前,施工场地设危险区,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墩上墩下有关人员均戴安全帽,无关人员严禁到墩上去,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杂物。

(3)、电力及照明线路经常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停工时,要切断电源,保护好各种设备。

(4)、高墩模板施工使用的各种脚手架及工作平台的栏杆均采用封闭式;施工平台上荷载放置均匀、对称,并不得超过其设计极限。

(5)、模板安装时,分段分层自下而上进行。内外均安设稳固支撑;落地端加垫木,并设置防滑措施;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内撑,保持稳定。

(6)、墩帽立模板前,搭设脚手架、铺设脚手板,装栏杆、扶梯。在脚手架与墩身的空隙间,挂安全网。工作时,工作人员系好安全带;墩帽两侧设置吊栏。

(7)、拆除模板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场地内设立禁区标志。拆除模板先拴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模板。拆下的模板、材料、工具严禁往下扔。人工拉绳拆除模板时,确保拉绳有足够的长度,施工人员与拆下的模板之间,确保有足够得安全距离。水上拆模时,配有救生设施。

九、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钻孔安全保证措施

1、钻眼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如有松动的岩石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平台不变形不垮塌。

2、凿岩机钻眼时,采用湿式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风钻钻眼前,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立即修理或更换。

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是否有堵塞孔现象。

4、使用支架的风钻钻眼时,确保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滑塌伤人。

5、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工具。

6、进洞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穿工作服;电工和电钻工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二)、爆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洞内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信号,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不受有害气体冲击。其安全距离为:独头掘进坑道内不少于200m ;相邻的平行坑道内不少于100m ;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双线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

2、隧道施工放炮,由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爆破工担任,严格防护距离和爆破警戒。放炮后10分钟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经找顶清除危石、锚喷支护后方能继续施工。

3、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4、遇到下列情况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大量岩溶、岩爆及高压水涌出地段。

5、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它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6、装炮时严禁火种,严禁明火点炮,严禁装药与打眼同时进行。

7、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

端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进尺时,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8、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经常保持现场管线整齐。灯明、路平、无积水,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按规定保存和堆放,并注明标志,严格发放制度。切实作好防洪、防火、防中毒、防淹亡等工作。杜绝重大伤亡,减少一般性事故。

(三)、装碴与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1、运输车辆严禁人、料混装。

2、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必须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要求:装碴不准高于车厢;装碴机与运碴车之间不准有人;为确保运碴车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派专人指挥。

3、运输车辆限制速度执行如下规定见表10-10-1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规定表 表10-10-1

4、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5、车辆行使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超车;同向行驶车辆保持20米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加大距离;车辆启动前必须了望与鸣笛;驾驶室不得搭载其它人员;车辆不得带故障运行。

6、车辆在洞内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7、洞外卸碴时,在碴堆边缘内80cm 处设置挡木及标志。

8、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四)、临时支护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段,每班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

修整加固。

2、严禁将支撑放在虚碴或软弱的岩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底面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3、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连接处,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4、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采取及时加强临时支护措施。

5、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期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洞内出现裂缝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施工。

6、对喷锚地段的危石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7、喷射机械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记录。

(五)、衬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2、使用台车必须注意下列条件:

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在同一水平面;台车上不准堆放料具;工作台上底板必须满铺;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固定牢靠,防止位移。

(六)、洞内通风与防尘安全保证措施

1、隧道施工的通风设专人管理。

2、通风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3、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准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准将任何物品防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大于50米。

5、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严禁在隧道中使用干式凿岩机。

(七)、洞内防火与防水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区域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且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做到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2、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在雨季前进行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防止洪水灌入洞内。

4、对地表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时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

(八)、洞内电气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1、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电工不得操作电气设备;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2、电器(气)设备外露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3、36V 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

4、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

(九)、对隧道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民房、高压线路的安全保护措施

1、施工前,组织专家组进驻现场,研究安全保护方案。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民房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

3、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对高压输电线路采取改移或其他经许可的保护措施,使之不受影响和破坏。

十、彭水隧道瓦斯段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施工基本做法

1、瓦斯隧道施工,现场配备足够发电动力的发电机,确保通风。

2、采用防爆型机电设备,防爆型的照明设备及电路。

3、隧道各工区均进行瓦斯检测,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救护队。

4、隧道内严禁一切可能导致发生明火、火花及高温的作业。

5、所有参与隧道施工人员,均需经过强制性的瓦斯隧道安全技术培训,参观人员应事先进行有关瓦斯安全知识的学习,并遵守瓦斯隧道的安全规定。

(二)、施工瓦斯控测

1、建立专职的瓦斯安检机构,负责瓦斯安全检查与监测工作。其成员必须经瓦斯安全检测和通风技术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允许从事该项工作。瓦斯人员执行巡回检测制度,发现事故预兆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按安全规定采取处理措施。

2、瓦斯隧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光干涉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防突测试仪,并明确检测位置和预报超限时断电范围。瓦检设备及仪器应定期检定、调试。

3、每班检测2-3次,每个断面检测5点的瓦斯及CO 2浓度。

4、明确瓦斯的检测地点和范围,在每检测地点设置明显的瓦斯记录牌。瓦斯检测结果,应及时填写在瓦斯记录本和记录牌上,以逐级上报或备查。

5、隧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爆破与开挖

1、在瓦斯浓度大0.3%时,爆破时必须采用电力起爆,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其它情况可采用普通开挖爆破方法。

2、采用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采用串联连线方式。当采用电雷管起爆时,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装药,以免引爆瓦斯。

3、爆破工由专门训练,具有瓦斯隧道爆破施工经验,并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4、含瓦斯工区的钻孔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凿岩,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润湿,装载机铲斗不得猛力与石碴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5、当瓦斯浓度达到1%,炮眼内有异状或未清除干净,洞内风量不足等情况时,严禁装药。

6、炮眼封堵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并填满封实。严禁用煤块,块状材料或可燃材料作为炮泥。

7、洞内瞎炮(或残炮)采用重新连线爆破,或在距瞎炮大于0.3米处另钻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高压风吹瞎炮,在残眼内或边缘钻眼外掏或用镐刨拉出。瞎炮处理完毕前,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8、爆破后15分钟,由专人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9、含瓦斯工区爆破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钻孔前、装药前、爆破前检测瓦斯浓度)制度。

10、在瓦斯隧道中进行初期支护,应随时检测作业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尤其应注意检测拱顶易形成瓦斯积聚的地方,初期支护应设置钢筋网。

11、含瓦斯工区用喷射混凝土作初期支护不能及时有效封闭瓦斯时,其二次衬砌应紧跟开挖工作面。

12、含瓦斯地段复合式衬砌,在衬斯支护与二次衬砌间,必须设置全封闭柔性瓦斯隔离层,并向不含瓦斯地段适当延伸。二次衬砌的施工缝、伸缩缝及沉降缝,应进行防渗处理。

13、含瓦斯工区采用普通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其工作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14、含瓦斯工区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特殊不可避免的作业,其作业过程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5%,作业范围之外10m 以内,不得有可燃物,并设灭火器和消防阀门。作业完毕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离开。

(四)、施工通风

1、瓦斯隧道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其通风量应能保证最小风速及瓦斯隧道施工所需最大风量。

2、瓦斯隧道各工区,设独立的通风系统。主风机须安装在通风机房或通风洞内,并配备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主风机应能反转,在10分钟内可改变风流方向,且反向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60%。备用风机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在10分钟内能启动供风。

3、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连续通风。无特殊情况,不得停风,若遇特殊情况下停风,必须同时停止洞内工作,撤出人员。

4、隧道通风管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的性能,风管应平直,接头密封,被损坏的风管应及时拆换,补修,风管口距开挖面的距离保持30-50米之内。

5、消除隧道积聚瓦斯,可采用射流风管,气动式局扇,引射器及各种分支通风法等。

6、瓦斯隧道设专门的通风管理机构,负责通风系统各种设备的管理和检修,定期测定洞内风速、风量、气温、气压、瓦斯浓度,确保洞内有效风量。

(五)、施工防火

1、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定具体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洞口设置软启动变频恒压供水装置,隧道内设置消防管路,每100米设一阀门。

2、隧道内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应运到隧道外处理,不得洒在隧道内,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须存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在洞外处理。

3、瓦斯隧道装卸各种钢铁物件时,应轻装轻放,防止碰撞。严禁用铁锤和铁器相锤击,携带的工具应注意安全,不得敲打,撞击。

4、轨道接头应平直圆顺,不得有高低误差和左右错牙,防止车轮撞击轨头产生火花。电瓶车不得超速行驶,严防急刹车时磨擦产生火花。

5、进入瓦斯隧道人员必须接受洞口值班员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品带入隧道内,严禁穿化纤衣服进入含瓦斯工区。

(六)、瓦斯事故的处理与求护

1、当瓦斯浓度超限报警信号发出后,洞内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2、在瓦斯爆炸、火灾、水害、塌方等灾害地段,设置栅栏或警标,并严禁人员入内。

3、瓦斯爆炸或燃烧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进风量。在稀释排除瓦斯过程中,密切注意瓦斯浓度变化,防止未能排除的瓦斯二次积聚引起事故。

4、在处理塌方冒顶时,对塌方体上方积存的瓦斯应局部通风排除,加强塌方段的岩隙监测,及时提供瓦斯险情,并尽快衬砌塌方段,封闭瓦斯出路。

5、各工区的隧道口,均成立救护队,备有急救和抢救设备。救护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身体健康人员担任,急救和抢救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6、瓦斯事故发生后,抢救队必须首先组织调查,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所在位置、洞内通风、瓦斯情况,并立即制订和实施抢救方案。抢救救灾工作必须由专职救护队员参加,非专职救护队员不得参加。

7、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人力,设备和器材。

十一、彭水隧道出口斜井施工安全措施

(一)、开挖

1、装配药卷,应在井口上距井口至少50m 以外的加工房内进行。起爆药卷由爆破工携送下井。

2、装药前,工作面附近的机具应提升至安全高度。

(二)、斜井运输

1、在斜井施工时,斜井运输设备的提升速度不大于3.5m/s。作为运输用的斜井,运输设备的提升速度不大于5m/s。在接近井口或井底时,不得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超过0.5m/ss 。

2、斜井口和距井口下20m 处设挡车器或挡车栏,接近井底60m 或道岔前30m ,设第二道挡车器或挡车栏。并有专人管理,挡车器处于正位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

3、斜井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均设置在专用洞室之内。

4、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房有联络信号等装置。车辆在井内行驶或停留中,禁止人员通行与作业。人员上下井,严禁乘坐斗车。

5、斜井中的轨道应符合技术标准,轨道中严格用同类型钢轨,井口外的车场设一段反坡道,轨道有专人养护。

6、车辆连挂提升,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和断绳保险器,挂钩均应加保险栓,车与车之间应增加连接保险钢丝绳。

7、斜井提升设备的防止溜车装置、制动器、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等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

(三)、提升装置与设备

1、斜井用钢丝绳应根据使用类别及安全系数确定,允许载重量根据安全系数核定,在使用现物挂牌标明。

2、提升或制动钢丝绳直径减少10%时,必须更换。有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外层钢丝松动,也应更换。

3、斜井提升装置,装设防过卷装置、防超速装置、超负荷失压保护装置、自动断电、警铃等保护装置。

4、斜井提升装置的连接装置,也根据装置类别选用安全系数适当的装置,并不得作其它用途。使用前用其最大静荷重两倍的拉力进行试验。

5、斜井中每一主要提升装置配两名司机,由一名开车,一名监护,无论何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和调节制动闸。

十二 彭水中间站、保家楼中间站房建工程安全保障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教育制度

(1)、新进企业的工人进行局处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的三级教育。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3)、工人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认真建立工人“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安全检查

(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2)、安全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3)、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和脚手架,认真做好验收合格挂牌制度。

4、“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须有“五牌一图”:即

(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

(2)、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

(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

(6)、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区、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

1、基础

(1)、脚手架整体承受部位夯实回填土,宽度不小于2m ,并作好排水措施。

(2)、多层脚手架整体基础浇捣素混凝土,否则埋于土中不小于30cm ,或采用垫块绑扎扫地杆。

(3)、各类金属脚手架加设接地装置。

2、材质

(1)、钢管、角铁、扣件、螺栓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不准使用锈蚀、弯瘪、滑牙和有裂缝的金属杆件。

(3)、不准使用锈蚀铁丝作拉结和绑扎辅料。

3、纵距、横距和步距

(1)、脚手架横向距不得大于1.2m ;满堂脚手架不得大于1.8m 。

(2)、脚手架小横杆里端距离墙面不得大于10cm ,外端挑出不小于25cm 。

(3)、阴、阳墙角处立杆距墙的尽端不得大于30cm 。

4、软硬拉结

(1)、各类拉结、支撑点符合规范要求。

(2)、设置预埋硬拉结处,混凝土强度要达到设计标准。

(3)、硬拉结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点不准采用电焊焊接。

(4)、软拉结双股并联,不得拉结在窗框、水落管和锈蚀的金属预埋件上。

5、搭接

钢管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 ,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6、登高设施

(1)、斜道:走人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运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4,并铺设特殊竹笆或加强防滑措施。

(2)、斜道设置不小于3.4m2的平台。

(3)、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端设置剪刀撑。

(4)、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5)、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设置剪刀撑。

(6)、斜道坡度两侧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7)、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设置竹笆防护、不得采用40cm 踢脚笆或安全网。

7、验收

(1)、脚手架要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报告。

(2)、各种脚手架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扣件的扭力矩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三)、安全带

1、安全带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

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有。

3、安全带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四)、安全网

1、房建施工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网。

2、安全网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3、网宽不小于2.6m ,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 ,外高内低,每隔3m 设支撑,角度为45。

4、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 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cm 。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

(五)、预留洞口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60~150cm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 的,要另外加密。

3、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护栏高1m 设两道水平杆。

4、预制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十三、安全保卫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管理责任人。

2、施工人员统一佩戴工作卡,做到持证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戴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建立严格来访制度。

5、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十四、卫生防疫措施

1、生活区内根据人员情况,设置厕所及淋浴室。并派人专门负责清洗,保证无异臭味。

2、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确保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分开,熟食操作时设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3、工地设医务室,负责工地员工的医疗保健,作好防病治病,开展医疗卫生宣传。

保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方案

为确保施工安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高效、精干的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并从技术上入手,针对实际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以达到安全目标的实现。创建铁道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安全标准化工地。

第一节 安全组织机构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项目总工程师、现场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质量检察员,具体负责本段工程项目的全部安全检察和管理工作。各工班设兼职安检员等安全组织机构 。

2、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旬由项目总工带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实行。

3、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4、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一部分人去抓很难奏效。为此, 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

5、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规定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施工中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落实、确认信息,安全隐患、险肇事故及工伤信息等),并设专人负

责予以处理。

第二节 保证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二、安全教育

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1、 项目经理部教育

内容包括:一般教育(即新工人入场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建筑施工的特点,它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即建筑法、消防法、宪法、刑法有关条款、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总公司、局、处、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细则,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等);建筑工程施工时容易发生的伤害事故及其预防。

2、班组教育

教育内容:《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细则;本标段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等。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

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2、每年对特殊工种进行复审一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三)、 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

1、 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干部,要提高政策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以及预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纪律以及保证措施;各级领导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任务以及如何管理;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等。

(四)、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在做好对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适时安全教育。

三、安全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促进项目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具体措施:

1、成立由第一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

2、检查类型: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 总工每旬组织检查一次;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非定期检查: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

3、安全检查内容:

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结合季节特点,重点查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车辆事故、防汛、防火等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火工材料的管理检查。

4、检查方法和手段

采取干部和职工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定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专业和综合检查相结合及对照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和手段进行安全检查。

四、技术措施

针对各项具体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

2、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

4、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

5、安全部门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

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五、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一)、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3、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4、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工地的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栏。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必要时配有防污染设施。

(二)、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1、工地临时道路的修建尽量避开松软土、陡崖、滑坡坠石地段。如需通过,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2、临时道路必须通过既有公路及其它机动车道,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路标及防护措施,另外派专人负责指挥。

3、临时道路、通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4、临时道路平整无坑洼;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m ,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用小碎石或透水性良好的山皮土铺垫,并派专人维护。

5、临时道路用机械施工时,在半路沟堑陡坡地段设置醒目的禁止超越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机械施工。

6、工地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防护措施。饮用水要经过净化,达到现行卫生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7、工地内合理布置排水沟。排水沟不得妨碍工地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搭设确保安全的板桥。

(三)、临时通讯线路

1、减少与既有通讯、电力等线路的交叉和干扰。

2、线路走向避开沟渠、陡坎、滑坡、河流及易受洪水冲刷等危险地区。

3、通讯线路与地面、铁路等建筑物的最小距离,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通讯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四)、临时电力及照明线路

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 ,一般电灯

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

8、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9、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六、施工测量安全保证措施

(一)、一般情况下的安全保证措施

4、 雷雨及大雾天气,不得进行野外施工测量。

2、道路泥泞及爬山时,必须穿防滑鞋。

3、测量人员在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4、安置仪器应避开落石、坍塌和其它不安全地区。

5、测量钉桩时,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随意抛掷。

(二)、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保证措施

4、 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2、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鞋。在桥墩上测量时设置上下桥墩和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4、在陡峻的河岸进行测量时,设简易的便道和防护措施。

七、路基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路基施工安全总体保证措施

1、做好各种工程车辆的检修与维护、消除事故隐患,不使用带病设备。

2、做好司机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

3、做好线路沿线临时便道的交通警示设置,杜绝交通事故。

4、施工时,指派专人负责各种机械设备安全作业范围监督、检

查,杜绝伤人事故的发生。

5、陡坡路堤等处设置护拦等安全设置。

6、 河水较深,做好职工安全教育,严禁下河游泳,杜绝工外伤害事故。

八、桥梁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明挖基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基础开挖

(1)、基坑开挖前,在顶面边破以外的四周挖掘排水沟,并保持畅通,防止集水灌入而引发坍塌事故;底部设置汇水坑。

(2)、挖掘机或其它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作业时,距坑边的安全距离视基坑的深度、坡度、土石质情况而定。一般不小于1m ,堆放材料及机具不小于0.8m 。

(3)、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机械开挖,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定和特定信号,专人指挥。

(5)、遇到涌水、冒沙、滑坡等异常情况,先将人员、物资撤离安全地区,待事故处理完毕以后,再继续施工。

(6)、采取支撑护壁时,随时检查支护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先撤离施工人员,等维修完毕后,方可继续开挖;拆除支护根据地质情况,从下到上分段进行,边拆边回填,并夯实。

2、基础施工

(1)、在基坑内电焊时,严禁将电线及用电设备浸泡水里面,以防漏电。

(2)、浇注混凝土前,搭设的输送通道及施工平台设置防护栏杆。

(3)、基础模板支撑牢固,以防浇注过程中倾斜伤人。

(4)、砌筑圬工基础的脚手平台和运料走道确保坚固、稳定,严禁从平台及坡顶直接往下抛滚石块。

(二)、钻孔桩基础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钻机在转移及行进路线上,先对陡坡等进场道路进行细致勘察,必要时制定加固措施,防止钻机碰撞建(构)筑物、翻车等事故的发生。

2、钻机就位后,对钻机及配套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钻机安设平稳、牢固;钻架加设斜撑或揽风绳。

3、正反循环钻机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定期检查,确保接头牢固,不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的电线采取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挤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

4、钻孔过程派专人随时对钻机机具进行维修。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严禁工作人员在其上跨越,同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放完,至少保留三圈;卷扬机钢丝绳断丝超过5%时及时更换。

5、钻进时,紧密监视掘进情况,观察孔内有无异常情况,钻架是否倾斜、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是否有坍孔征兆等,有情况,立即纠正。

6、电动卷扬机在工作中,如遇停电或停机检查保养时,将电源关闭。

7、钻机停钻时,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8、当拆钻杆为双层作业时,上下紧密配合,防止落物伤人;严禁用机械动力拆接钻杆。

9、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护筒尚未拔出的,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罩。

(三)、挖孔桩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同一墩台各桩开挖顺序,采用对角开挖若单孔开挖,若桩孔为梅花形布置,则先开挖中孔,再开挖基他各孔。

2、每个工班下井前均应对提升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人员下井前,井内应预先通风,孔内经常检查有害气体浓度,如CO 2超过0.3%,其他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时用通风设备及时通风。

4、桩孔内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并适时至孔外休息。

5、孔内爆破采用电雷管起爆。放炮后,施工人员下井前,事先测定孔底有无毒气,如有则迅速排除。

6、一个孔内进行爆破作业,其它孔内的施工人员也必须到地面上躲避。

7、挖土施工时必须有专人留守井口,随时注意孔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8、在距桩孔口1m 范围内的地面上,不得堆放任何物资,防止落入孔中伤人。

9、护壁上安设牢固的安全梯,便于施工人员上下,严禁出渣斗载人。

(四)、草袋围堰安全保证措施

1、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确保牢固可靠。基础施工中,吊运、灌注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基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立即撤出。

2、基坑较深时,四周悬挂人员上下扶梯。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水,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3、基坑支撑拆除时,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基坑坍塌危险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五)、钢沉箱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钢沉箱吊装前认真检查吊装工具,保证其安全牢固。

2、吊装时由专人统一指挥,做到吊装行动统一,钢沉箱下部严禁站人,非安全人员严禁靠近吊装工具附近。

3、 下沉过程由专人控制下沉速度,防止其下沉过快。

(六)、墩台身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墩台身施工

(1)、钢筋除锈时,除锈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电动除锈机除锈时,设接零装置及漏电保护器,以防漏电,圆盘钢丝刷及传动部分要设置防护罩。

(2)、钢筋调直时,施工场地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冷拉线两端设安全挡板或挡护墙,调直设备事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

(3)、起吊预制钢筋网,做到稳起稳落,在安装就位并安装稳妥后脱钩;高空绑扎、吊装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4)、混凝土浇注,减速漏斗的吊具、漏斗及串筒的挂钩和吊环均确保稳固可靠。

(5)、用脚手平台运输混凝土时,脚手架应满足设计强度。走道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

(6)、用混凝土输送泵运料时,管道支撑确保牢固。并搭设专用固定支架,严禁捆绑在模板及其支架上。运输管道上不准加压或悬挂任何重物。

(7)、高桥墩施工时,在墩身下游端安装固定式铁梯,且与墩身预埋件牢固连接。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之前,不得使用。

2、桥墩模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桥墩模板施工是高空作业,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制度和规定,特别是我标段郁

江大桥跨越郁江,施工时设置各种防护设施,保证人员人身安全。

(2)、施工前,施工场地设危险区,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墩上墩下有关人员均戴安全帽,无关人员严禁到墩上去,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杂物。

(3)、电力及照明线路经常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停工时,要切断电源,保护好各种设备。

(4)、高墩模板施工使用的各种脚手架及工作平台的栏杆均采用封闭式;施工平台上荷载放置均匀、对称,并不得超过其设计极限。

(5)、模板安装时,分段分层自下而上进行。内外均安设稳固支撑;落地端加垫木,并设置防滑措施;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内撑,保持稳定。

(6)、墩帽立模板前,搭设脚手架、铺设脚手板,装栏杆、扶梯。在脚手架与墩身的空隙间,挂安全网。工作时,工作人员系好安全带;墩帽两侧设置吊栏。

(7)、拆除模板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场地内设立禁区标志。拆除模板先拴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模板。拆下的模板、材料、工具严禁往下扔。人工拉绳拆除模板时,确保拉绳有足够的长度,施工人员与拆下的模板之间,确保有足够得安全距离。水上拆模时,配有救生设施。

九、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钻孔安全保证措施

1、钻眼前,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如有松动的岩石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平台不变形不垮塌。

2、凿岩机钻眼时,采用湿式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风钻钻眼前,对设备工具作下列检查,不合格的立即修理或更换。

机身、螺栓、卡套、弹簧、支架是否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钎孔是否有堵塞孔现象。

4、使用支架的风钻钻眼时,确保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时,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滑塌伤人。

5、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钻孔工具。

6、进洞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穿工作服;电工和电钻工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二)、爆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洞内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信号,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不受有害气体冲击。其安全距离为:独头掘进坑道内不少于200m ;相邻的平行坑道内不少于100m ;双线上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 ;双线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

2、隧道施工放炮,由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的爆破工担任,严格防护距离和爆破警戒。放炮后10分钟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经找顶清除危石、锚喷支护后方能继续施工。

3、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应过久。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4、遇到下列情况严禁装药爆破: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大量岩溶、岩爆及高压水涌出地段。

5、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它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6、装炮时严禁火种,严禁明火点炮,严禁装药与打眼同时进行。

7、两端工作面接近贯通时,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当两

端工作面距离余留八倍循环进尺时,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

8、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经常保持现场管线整齐。灯明、路平、无积水,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按规定保存和堆放,并注明标志,严格发放制度。切实作好防洪、防火、防中毒、防淹亡等工作。杜绝重大伤亡,减少一般性事故。

(三)、装碴与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1、运输车辆严禁人、料混装。

2、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必须满足装碴机械安全运转,并符合下列要求:装碴不准高于车厢;装碴机与运碴车之间不准有人;为确保运碴车就位良好和安全进出,派专人指挥。

3、运输车辆限制速度执行如下规定见表10-10-1

运输车辆限制速度规定表 表10-10-1

4、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安排人员指挥交通。

5、车辆行使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超车;同向行驶车辆保持20米的距离,洞内能见度较差时,加大距离;车辆启动前必须了望与鸣笛;驾驶室不得搭载其它人员;车辆不得带故障运行。

6、车辆在洞内行驶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准与车辆机械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7、洞外卸碴时,在碴堆边缘内80cm 处设置挡木及标志。

8、洞内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并派专人指挥。

(四)、临时支护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期间现场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位支护定期检查。在不良地段,每班指定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

修整加固。

2、严禁将支撑放在虚碴或软弱的岩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底面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3、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连接处,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4、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采取及时加强临时支护措施。

5、对洞内拱顶和地表布置的测点定期观测,发现洞内和地表位移值等于或大于允许位移值,以及地面或洞内出现裂缝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订处理措施后再施工。

6、对喷锚地段的危石及时处理完毕,脚手架、防护栏杆、照明设施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7、喷射机械定机、定人、定岗,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交接班,并作好记录。

(五)、衬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2、使用台车必须注意下列条件:

台车走行轨中心线必须与隧道中心线重合,两侧轨面在同一水平面;台车上不准堆放料具;工作台上底板必须满铺;混凝土两端挡头板,安装牢固可靠不漏浆,灌注时两侧对称进行,不得使台车受到偏压;台车前后轮的相反方向固定牢靠,防止位移。

(六)、洞内通风与防尘安全保证措施

1、隧道施工的通风设专人管理。

2、通风机运转时,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

3、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不准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边停留,不准将任何物品防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风管与掌子面距离不得大于50米。

5、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严禁在隧道中使用干式凿岩机。

(七)、洞内防火与防水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区域设置有效而足够的消防器材,放在易取的位置并且设立明显标志。各种器材做到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用。

2、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在雨季前进行防洪及洞顶地表水检查,防止洪水灌入洞内。

4、对地表水丰富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层,在施工时制定妥善的防排水措施,备足排水设备。

(八)、洞内电气设备安全保证措施

1、洞内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非专职电工不得操作电气设备;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2、电器(气)设备外露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或防护罩。 3、36V 以上的供电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接地保护。

4、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

(九)、对隧道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民房、高压线路的安全保护措施

1、施工前,组织专家组进驻现场,研究安全保护方案。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民房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

3、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对高压输电线路采取改移或其他经许可的保护措施,使之不受影响和破坏。

十、彭水隧道瓦斯段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施工基本做法

1、瓦斯隧道施工,现场配备足够发电动力的发电机,确保通风。

2、采用防爆型机电设备,防爆型的照明设备及电路。

3、隧道各工区均进行瓦斯检测,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救护队。

4、隧道内严禁一切可能导致发生明火、火花及高温的作业。

5、所有参与隧道施工人员,均需经过强制性的瓦斯隧道安全技术培训,参观人员应事先进行有关瓦斯安全知识的学习,并遵守瓦斯隧道的安全规定。

(二)、施工瓦斯控测

1、建立专职的瓦斯安检机构,负责瓦斯安全检查与监测工作。其成员必须经瓦斯安全检测和通风技术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允许从事该项工作。瓦斯人员执行巡回检测制度,发现事故预兆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按安全规定采取处理措施。

2、瓦斯隧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光干涉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防突测试仪,并明确检测位置和预报超限时断电范围。瓦检设备及仪器应定期检定、调试。

3、每班检测2-3次,每个断面检测5点的瓦斯及CO 2浓度。

4、明确瓦斯的检测地点和范围,在每检测地点设置明显的瓦斯记录牌。瓦斯检测结果,应及时填写在瓦斯记录本和记录牌上,以逐级上报或备查。

5、隧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爆破与开挖

1、在瓦斯浓度大0.3%时,爆破时必须采用电力起爆,爆破器材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其它情况可采用普通开挖爆破方法。

2、采用电力起爆,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爆破网路和连线必须采用串联连线方式。当采用电雷管起爆时,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装药,以免引爆瓦斯。

3、爆破工由专门训练,具有瓦斯隧道爆破施工经验,并取得爆破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4、含瓦斯工区的钻孔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凿岩,装碴前必须将石碴润湿,装载机铲斗不得猛力与石碴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5、当瓦斯浓度达到1%,炮眼内有异状或未清除干净,洞内风量不足等情况时,严禁装药。

6、炮眼封堵用水炮泥或粘土炮泥,并填满封实。严禁用煤块,块状材料或可燃材料作为炮泥。

7、洞内瞎炮(或残炮)采用重新连线爆破,或在距瞎炮大于0.3米处另钻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高压风吹瞎炮,在残眼内或边缘钻眼外掏或用镐刨拉出。瞎炮处理完毕前,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8、爆破后15分钟,由专人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9、含瓦斯工区爆破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钻孔前、装药前、爆破前检测瓦斯浓度)制度。

10、在瓦斯隧道中进行初期支护,应随时检测作业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尤其应注意检测拱顶易形成瓦斯积聚的地方,初期支护应设置钢筋网。

11、含瓦斯工区用喷射混凝土作初期支护不能及时有效封闭瓦斯时,其二次衬砌应紧跟开挖工作面。

12、含瓦斯地段复合式衬砌,在衬斯支护与二次衬砌间,必须设置全封闭柔性瓦斯隔离层,并向不含瓦斯地段适当延伸。二次衬砌的施工缝、伸缩缝及沉降缝,应进行防渗处理。

13、含瓦斯工区采用普通光电测距仪测量时,其工作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14、含瓦斯工区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特殊不可避免的作业,其作业过程的瓦斯浓度不大于0.5%,作业范围之外10m 以内,不得有可燃物,并设灭火器和消防阀门。作业完毕确认无残火后方可离开。

(四)、施工通风

1、瓦斯隧道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其通风量应能保证最小风速及瓦斯隧道施工所需最大风量。

2、瓦斯隧道各工区,设独立的通风系统。主风机须安装在通风机房或通风洞内,并配备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主风机应能反转,在10分钟内可改变风流方向,且反向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的60%。备用风机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在10分钟内能启动供风。

3、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间应保证连续通风。无特殊情况,不得停风,若遇特殊情况下停风,必须同时停止洞内工作,撤出人员。

4、隧道通风管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的性能,风管应平直,接头密封,被损坏的风管应及时拆换,补修,风管口距开挖面的距离保持30-50米之内。

5、消除隧道积聚瓦斯,可采用射流风管,气动式局扇,引射器及各种分支通风法等。

6、瓦斯隧道设专门的通风管理机构,负责通风系统各种设备的管理和检修,定期测定洞内风速、风量、气温、气压、瓦斯浓度,确保洞内有效风量。

(五)、施工防火

1、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定具体的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洞口设置软启动变频恒压供水装置,隧道内设置消防管路,每100米设一阀门。

2、隧道内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应运到隧道外处理,不得洒在隧道内,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须存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在洞外处理。

3、瓦斯隧道装卸各种钢铁物件时,应轻装轻放,防止碰撞。严禁用铁锤和铁器相锤击,携带的工具应注意安全,不得敲打,撞击。

4、轨道接头应平直圆顺,不得有高低误差和左右错牙,防止车轮撞击轨头产生火花。电瓶车不得超速行驶,严防急刹车时磨擦产生火花。

5、进入瓦斯隧道人员必须接受洞口值班员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易燃品带入隧道内,严禁穿化纤衣服进入含瓦斯工区。

(六)、瓦斯事故的处理与求护

1、当瓦斯浓度超限报警信号发出后,洞内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2、在瓦斯爆炸、火灾、水害、塌方等灾害地段,设置栅栏或警标,并严禁人员入内。

3、瓦斯爆炸或燃烧引起火灾时,不得停风,但应控制进风量。在稀释排除瓦斯过程中,密切注意瓦斯浓度变化,防止未能排除的瓦斯二次积聚引起事故。

4、在处理塌方冒顶时,对塌方体上方积存的瓦斯应局部通风排除,加强塌方段的岩隙监测,及时提供瓦斯险情,并尽快衬砌塌方段,封闭瓦斯出路。

5、各工区的隧道口,均成立救护队,备有急救和抢救设备。救护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身体健康人员担任,急救和抢救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6、瓦斯事故发生后,抢救队必须首先组织调查,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所在位置、洞内通风、瓦斯情况,并立即制订和实施抢救方案。抢救救灾工作必须由专职救护队员参加,非专职救护队员不得参加。

7、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人力,设备和器材。

十一、彭水隧道出口斜井施工安全措施

(一)、开挖

1、装配药卷,应在井口上距井口至少50m 以外的加工房内进行。起爆药卷由爆破工携送下井。

2、装药前,工作面附近的机具应提升至安全高度。

(二)、斜井运输

1、在斜井施工时,斜井运输设备的提升速度不大于3.5m/s。作为运输用的斜井,运输设备的提升速度不大于5m/s。在接近井口或井底时,不得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超过0.5m/ss 。

2、斜井口和距井口下20m 处设挡车器或挡车栏,接近井底60m 或道岔前30m ,设第二道挡车器或挡车栏。并有专人管理,挡车器处于正位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可打开。

3、斜井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均设置在专用洞室之内。

4、井口、井下及卷扬机房有联络信号等装置。车辆在井内行驶或停留中,禁止人员通行与作业。人员上下井,严禁乘坐斗车。

5、斜井中的轨道应符合技术标准,轨道中严格用同类型钢轨,井口外的车场设一段反坡道,轨道有专人养护。

6、车辆连挂提升,应有可靠的连接装置和断绳保险器,挂钩均应加保险栓,车与车之间应增加连接保险钢丝绳。

7、斜井提升设备的防止溜车装置、制动器、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等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

(三)、提升装置与设备

1、斜井用钢丝绳应根据使用类别及安全系数确定,允许载重量根据安全系数核定,在使用现物挂牌标明。

2、提升或制动钢丝绳直径减少10%时,必须更换。有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外层钢丝松动,也应更换。

3、斜井提升装置,装设防过卷装置、防超速装置、超负荷失压保护装置、自动断电、警铃等保护装置。

4、斜井提升装置的连接装置,也根据装置类别选用安全系数适当的装置,并不得作其它用途。使用前用其最大静荷重两倍的拉力进行试验。

5、斜井中每一主要提升装置配两名司机,由一名开车,一名监护,无论何时,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和调节制动闸。

十二 彭水中间站、保家楼中间站房建工程安全保障措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2、安全教育制度

(1)、新进企业的工人进行局处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的三级教育。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

(3)、工人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认真建立工人“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安全检查

(1)、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2)、安全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3)、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和脚手架,认真做好验收合格挂牌制度。

4、“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须有“五牌一图”:即

(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

(2)、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数牌;

(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

(6)、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区、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二)、脚手架

1、基础

(1)、脚手架整体承受部位夯实回填土,宽度不小于2m ,并作好排水措施。

(2)、多层脚手架整体基础浇捣素混凝土,否则埋于土中不小于30cm ,或采用垫块绑扎扫地杆。

(3)、各类金属脚手架加设接地装置。

2、材质

(1)、钢管、角铁、扣件、螺栓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不准使用锈蚀、弯瘪、滑牙和有裂缝的金属杆件。

(3)、不准使用锈蚀铁丝作拉结和绑扎辅料。

3、纵距、横距和步距

(1)、脚手架横向距不得大于1.2m ;满堂脚手架不得大于1.8m 。

(2)、脚手架小横杆里端距离墙面不得大于10cm ,外端挑出不小于25cm 。

(3)、阴、阳墙角处立杆距墙的尽端不得大于30cm 。

4、软硬拉结

(1)、各类拉结、支撑点符合规范要求。

(2)、设置预埋硬拉结处,混凝土强度要达到设计标准。

(3)、硬拉结与脚手架里立杆连接点不准采用电焊焊接。

(4)、软拉结双股并联,不得拉结在窗框、水落管和锈蚀的金属预埋件上。

5、搭接

钢管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 ,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6、登高设施

(1)、斜道:走人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运料的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4,并铺设特殊竹笆或加强防滑措施。

(2)、斜道设置不小于3.4m2的平台。

(3)、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端设置剪刀撑。

(4)、登高挂梯不得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

(5)、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设置剪刀撑。

(6)、斜道坡度两侧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7)、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设置竹笆防护、不得采用40cm 踢脚笆或安全网。

7、验收

(1)、脚手架要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的书面验收报告。

(2)、各种脚手架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扣件的扭力矩按规范要求测试,抽点验收。

(三)、安全带

1、安全带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验一次,对抽验不合格的,

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有。

3、安全带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四)、安全网

1、房建施工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网。

2、安全网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3、网宽不小于2.6m ,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 ,外高内低,每隔3m 设支撑,角度为45。

4、立网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1m 以上。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cm 。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cm 。

(五)、预留洞口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2、60~150cm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内钢筋贯穿洞径,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 的,要另外加密。

3、150cm 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护栏高1m 设两道水平杆。

4、预制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架设脚手板、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十三、安全保卫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管理责任人。

2、施工人员统一佩戴工作卡,做到持证上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戴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4、建立严格来访制度。

5、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十四、卫生防疫措施

1、生活区内根据人员情况,设置厕所及淋浴室。并派人专门负责清洗,保证无异臭味。

2、食堂必须申领卫生许可证,确保符合卫生标准,生、熟食操作分开,熟食操作时设防蝇间或防蝇罩。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作熟食容器,炊事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

3、工地设医务室,负责工地员工的医疗保健,作好防病治病,开展医疗卫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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