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力资源市场单位招聘登记表
(请先阅读反面《招聘登记指南》)
招 聘 登 记 指 南
一、首次登记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单位招聘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本市用人单位还须提供当地县级以
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经济类型:可选填(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合作企业(4)联营企业(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7)私营企业(8)内资
其他企业(9)港、澳、台投资企业(10)外商投资企业(11)个体经营(12)事业单位(13)机关(14)其他(具体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类型填写) 三、行业类型:可选填(1)农林牧渔业(2)采掘业(3)制造业(4)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里、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管理(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21)其他
四、月薪说明:可选填(1)1480至2000元(2)2001至3000元(3)3001至4000元(4)4001至5000元(5)5001至7000元(6)7001至10000元
(7)1万元以上
五、本市场每周二、四、六、日上午(8:30至11:30)举办现场招聘会,用人单位请提前办理招聘登记手续,招聘会当日须准时到场。
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
的其他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培训资料费、体检费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如集资、入股等);不得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押金等;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件;不得以招用人员为名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七、用人单位在求职者应聘面试后,确定录用的,自录用之日30日内须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并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
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咨询电话:0513-83559186 传真:0513-83559188 网站: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南通就业网(www.ntrl.gov.cn)
南通人力资源市场单位招聘登记表
(请先阅读反面《招聘登记指南》)
招 聘 登 记 指 南
一、首次登记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单位招聘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本市用人单位还须提供当地县级以
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经济类型:可选填(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股份合作企业(4)联营企业(5)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7)私营企业(8)内资
其他企业(9)港、澳、台投资企业(10)外商投资企业(11)个体经营(12)事业单位(13)机关(14)其他(具体按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类型填写) 三、行业类型:可选填(1)农林牧渔业(2)采掘业(3)制造业(4)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里、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管理(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21)其他
四、月薪说明:可选填(1)1480至2000元(2)2001至3000元(3)3001至4000元(4)4001至5000元(5)5001至7000元(6)7001至10000元
(7)1万元以上
五、本市场每周二、四、六、日上午(8:30至11:30)举办现场招聘会,用人单位请提前办理招聘登记手续,招聘会当日须准时到场。
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
的其他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培训资料费、体检费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如集资、入股等);不得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押金等;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件;不得以招用人员为名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七、用人单位在求职者应聘面试后,确定录用的,自录用之日30日内须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并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
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咨询电话:0513-83559186 传真:0513-83559188 网站: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 南通就业网(www.ntr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