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校、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要针对学校和学院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至少完成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采取走进课堂、走进实验室、走进宿舍、走进食堂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了解民意,听真话、察实情,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校领导每年随堂听课要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要不少于4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要不少于6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要不少于8次。
2.加强基层联系。健全校级领导与学院、分管部门的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参加联系点学院研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党政联席会议2-3次,帮助学院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在重大决策实施前后和开学、放假等时间结点上,学(试 行)
校领导更要加强与学院、分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检查指导落实学校相关工作的情况。
二、热情服务师生
3.畅通沟通渠道。在重要政策制定中,尤其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使政策制定更实际、更科学。健全“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以及学校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的受理机制,倾听师生诉求,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员工意见。建立健全师生员工诉求表达机制,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4.深入推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完整。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等重要信息,除有保密要求外,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让全校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5.完善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流程,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校领导包案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提高信访办结率。
三、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数量。
(1)学校不在年度计划安排的会议之外临时动议召开全校性会议,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
(2)严格控制职能部门召开本系统全校性会议的次数,能通过校园网或电话等通讯工具沟通、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准召集开会。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必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并在
学校办公室备案。
(3)负责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论坛和赛事的部门,必须年初制定出举办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执行,一般不准举办临时动议的活动。
(4)坚持每周四学校“无会日”制度,减少跨校区大会。
7.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应当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除联合举办会议外,一般不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除计划内的全校性大会以及涉及学生教育活动外,会议议题涉及多个校领导的,原则上不超过两位校领导出席。
8.提高会议实效。必须召开的会议要提前做好准备,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期。
(1)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不审议临时动议的会议内容;能会同有关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研究决定的一般工作事项,不再上会审议。
(2)拟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必须提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做好充分准备;决定提交会议审议决策的事项,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应在会前将有关资料送交给参会领导。
(3)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本系统全校性专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座谈会、研讨会和各类论坛及赛事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不含体育赛事)。
9.严控礼仪性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庄重简朴,
一般不做背景板,不制作布质会标,不摆放鲜花,不悬挂气球标语和搭建彩虹门;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悬挂各种条幅标语;各类会议、活动除准备文件和资料外,不发放文具和纪念品。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由部门发文的,不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发文。大力倡导和实施网上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未经批准,所有部门一律不得印发各种形式的纸质简报。
11.提高文件质量。文件制发要控制篇幅,简明扼要,提高发文质量和时效;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校内制发的公文最长不超过5000 字,报送上级的公文一般不超过1500 字。
五、简化接待工作
12.公务接待按照“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悬挂张贴欢迎标语和横幅,坚持轻车简从;不限制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不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
13.严格控制公款招待,学校和各学院的党政主要领导,不同时出席同一次宴请,陪客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公款招待一般不提供烟酒,尤其不得提供名烟、名酒;校级领导出席的公款招待,人均消费不超过100元。
六、加强出访管理
14.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访人员,严格控制出访时间。出国访问按照学术性、交流合作需要原则,做好年度计划,并报上级批准。国内访问要讲究实效,只能与出访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
人员随行。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严禁借出差机会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游览。各级单位和部门不得用公款(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留成经费)组织职工旅游。
七、严肃车辆管理
15.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购置车辆;严禁学校公车私用,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自驾学校公车;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不得单独或合乘学校公车(不包括学校职工通勤车)上下班通勤。
以上学校公车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用留成经费购置的车辆。
八、改进新闻报道
16.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员工。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等校内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主要报道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重要工作、重大成就,多宣传各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员工及校友的典型事迹。除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
九、厉行勤俭节约
17.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物品和物资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各类经费支出;加强水、电、煤等能源资源管理,节约能源消耗;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按规定执行办公用房的申请、论证和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建设节约型校园;研究制定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十、加强监督检查
18.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校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规定内容,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要把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
19.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本规定的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党委全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纪委、监察处要加强日常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要予以严肃处理。
2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并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学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校、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要针对学校和学院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至少完成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基层,采取走进课堂、走进实验室、走进宿舍、走进食堂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了解民意,听真话、察实情,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校领导每年随堂听课要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要不少于4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要不少于6次,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要不少于8次。
2.加强基层联系。健全校级领导与学院、分管部门的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参加联系点学院研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党政联席会议2-3次,帮助学院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在重大决策实施前后和开学、放假等时间结点上,学(试 行)
校领导更要加强与学院、分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检查指导落实学校相关工作的情况。
二、热情服务师生
3.畅通沟通渠道。在重要政策制定中,尤其是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使政策制定更实际、更科学。健全“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以及学校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的受理机制,倾听师生诉求,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员工意见。建立健全师生员工诉求表达机制,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4.深入推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完整。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等重要信息,除有保密要求外,一律实行网上公开,让全校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5.完善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流程,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校领导包案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提高信访办结率。
三、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数量。
(1)学校不在年度计划安排的会议之外临时动议召开全校性会议,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
(2)严格控制职能部门召开本系统全校性会议的次数,能通过校园网或电话等通讯工具沟通、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准召集开会。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必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并在
学校办公室备案。
(3)负责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论坛和赛事的部门,必须年初制定出举办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执行,一般不准举办临时动议的活动。
(4)坚持每周四学校“无会日”制度,减少跨校区大会。
7.控制会议规模。会议应当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除联合举办会议外,一般不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除计划内的全校性大会以及涉及学生教育活动外,会议议题涉及多个校领导的,原则上不超过两位校领导出席。
8.提高会议实效。必须召开的会议要提前做好准备,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期。
(1)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不审议临时动议的会议内容;能会同有关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研究决定的一般工作事项,不再上会审议。
(2)拟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决策的事项,必须提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做好充分准备;决定提交会议审议决策的事项,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应在会前将有关资料送交给参会领导。
(3)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本系统全校性专项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座谈会、研讨会和各类论坛及赛事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不含体育赛事)。
9.严控礼仪性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庄重简朴,
一般不做背景板,不制作布质会标,不摆放鲜花,不悬挂气球标语和搭建彩虹门;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悬挂各种条幅标语;各类会议、活动除准备文件和资料外,不发放文具和纪念品。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由部门发文的,不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发文。大力倡导和实施网上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未经批准,所有部门一律不得印发各种形式的纸质简报。
11.提高文件质量。文件制发要控制篇幅,简明扼要,提高发文质量和时效;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校内制发的公文最长不超过5000 字,报送上级的公文一般不超过1500 字。
五、简化接待工作
12.公务接待按照“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悬挂张贴欢迎标语和横幅,坚持轻车简从;不限制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不影响学生学习和生活。
13.严格控制公款招待,学校和各学院的党政主要领导,不同时出席同一次宴请,陪客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公款招待一般不提供烟酒,尤其不得提供名烟、名酒;校级领导出席的公款招待,人均消费不超过100元。
六、加强出访管理
14.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访人员,严格控制出访时间。出国访问按照学术性、交流合作需要原则,做好年度计划,并报上级批准。国内访问要讲究实效,只能与出访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
人员随行。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安排食宿和交通,严禁借出差机会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游览。各级单位和部门不得用公款(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留成经费)组织职工旅游。
七、严肃车辆管理
15.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购置车辆;严禁学校公车私用,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自驾学校公车;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不得单独或合乘学校公车(不包括学校职工通勤车)上下班通勤。
以上学校公车包括各学院、各部门用留成经费购置的车辆。
八、改进新闻报道
16.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员工。校园网、校报、校园广播等校内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主要报道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重要工作、重大成就,多宣传各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员工及校友的典型事迹。除涉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校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
九、厉行勤俭节约
17.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物品和物资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各类经费支出;加强水、电、煤等能源资源管理,节约能源消耗;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按规定执行办公用房的申请、论证和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率;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建设节约型校园;研究制定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
十、加强监督检查
18.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校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规定内容,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及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要把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
19.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本规定的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党委全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纪委、监察处要加强日常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要予以严肃处理。
2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并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