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财务借支的规范通知
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现结合实际情况,本财务室特制订关于借支的以下规范,忘大家相互遵守。
1、个人业务或其他事由需向公司借款时,借款人应首先到财务室索取借款单,详填借款用途、金额,由本人签字后,交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在由总经理签字批准。然后借款人持手续齐备的借款单到出纳处办理借款手续。其借款数额和还款时间由本部门主管决定,但借款者每人借款总额最多不得超过当月工资金额的80%,借款时间每次不得超过2个月。
2、各部门负责人,科室人员因公外出需借公款时,500元以内
自备,超过500元时,可凭总经理、部门主管、借款人签字后的借款单到公司财务部门出纳处借取,但回公司后必须三日内结清,每逾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借款额的5%对借款人计提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5‰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3、各部门员工,因公伤可凭总经理、本部经理、借款人签字的
借款单,到本公司财务办理借款,借款从公司资金中借取,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保险公司赔款时间。
4、任何形式的借款到期必须以现金形式归还,对不按时归还借
款者,无论何种原因,从应归还借款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借款资格。
5、任何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财务人员按借款人、部门主管、总经理的顺序从其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回,扣不齐的,按年息8%的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扣齐为止。如财务人员不按以上顺序的规定扣除,每发现一次按工作失职罚款500元。
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财务部
2013-8-15
总经办审批: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向财务借支的规范通知
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现结合实际情况,本财务室特制订关于借支的以下规范,忘大家相互遵守。
1、个人业务或其他事由需向公司借款时,借款人应首先到财务室索取借款单,详填借款用途、金额,由本人签字后,交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在由总经理签字批准。然后借款人持手续齐备的借款单到出纳处办理借款手续。其借款数额和还款时间由本部门主管决定,但借款者每人借款总额最多不得超过当月工资金额的80%,借款时间每次不得超过2个月。
2、各部门负责人,科室人员因公外出需借公款时,500元以内
自备,超过500元时,可凭总经理、部门主管、借款人签字后的借款单到公司财务部门出纳处借取,但回公司后必须三日内结清,每逾期一天由财务人员按借款额的5%对借款人计提罚息,罚息归公司。如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处罚,被查出后除对借款人按5‰罚息外,对相关财务人员按借款人罚息额的两倍罚款,罚款归公司。
3、各部门员工,因公伤可凭总经理、本部经理、借款人签字的
借款单,到本公司财务办理借款,借款从公司资金中借取,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保险公司赔款时间。
4、任何形式的借款到期必须以现金形式归还,对不按时归还借
款者,无论何种原因,从应归还借款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借款资格。
5、任何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财务人员按借款人、部门主管、总经理的顺序从其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回,扣不齐的,按年息8%的利率计收利息,直到扣齐为止。如财务人员不按以上顺序的规定扣除,每发现一次按工作失职罚款500元。
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财务部
20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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