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2014

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

滨海新区(开发区)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前言

滨海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是我区公共行政权力实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技术载体和平台。按照标准化、制度化、时限化、电子化、优质化,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履行为民服务工作程序、集中收费、明确责任主体的功能。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要逐步完善职能设置,转变传统观念,不断进行理念更新;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原则,内部制度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电子监查系统;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投资性质

1.1.3 项目用途及类型

1.1.4 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1.1.5 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

1.2 建设概况

1.2.1 场址选择

1.2.2 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1.2.3 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 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1.2.3.2 一楼厅功能设计

1.2.3.3 二楼厅功能设计

1.2.3.4 三楼厅功能设计

1.2.4 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 总体目标

1.2.4.2 功能目标

1.2.4.3 安全目标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 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 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3 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3.1 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2.1.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工程建设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 信息服务建设

第三章 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3.1 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3.1.1.2 预警纠错

3.1.1.3 绩效评估

3.1.1.4 决策分析

3.1.1.5 信息发布与反馈

第四章网络系统建设、办公设备工器具设置

4.1 网络系统设置

4.2 办公设备及器具设置

第五章项目投资

5.1 区公共服务中心装饰设计概算

5.2 区公共服务中心办公设备、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5.3 区公共服务中心网络系统及设备及安装费用

5.3.1 外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2 内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3 分厅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4 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5 项目概算汇总

第六章规范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6.1规范监督管理

6.2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第七章项目编制依据建议措施

7.1 编制依据

7.2 建议措施

附件

第一章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1.1.2项目投资性质

滨海新区(开发区)。

1.1.3项目用途及类型

公共行政服务办公场所;原建筑项目内部装饰改造工程。

1.1.4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租借锦州海洋渔业局办公附楼;滨海新区(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1.1.5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

该项目是滨海新区(开发区)面对企业、法人、经济事务许可主体行政服务机构;是推动行政服务快捷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职能完备、机构精干的行政管理体系。

1.2建设概况

1.2.1场址选择

地理位置:位于滨海新区(开发区)昆仑山路南、金沙江街西交汇处,锦州海洋渔业局办公楼东附楼,距滨海新区(开发区)办公主楼西南200米。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既有方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办理各类审批事项,又有利于开展各种便民服务,具备足够车位的停车场和优美的外部绿化环境。

1.2.2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原建筑物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围护结构由砌块砌筑而成;外部装饰砂浆底层、水泥净浆拉毛,淡绿色涂料罩面;室内墙面装饰为沙灰打底、大白面层;地面、楼面均为花岗岩面层或地面砖,顶棚装饰分别为铝塑板龙骨吊顶和纸面石膏板吊顶;楼层内南部、中部区域均有玻璃墙体构筑办公空间,东部为实体砌筑办公室。建筑主体为三层,每层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0平方米;每层实用面积约550平方米,总实用面积约1650平方米。

1.2.3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辽宁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标识,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标识;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横、竖向牌匾;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竖向牌匾;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作息时间公示栏。见东立面图。

1.2.3.2一楼厅功能设计

公共服务区包括公共服务台、办公前台(可供18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办公后室(可供18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咨询台、全程代理服务台、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财政(银行)集中收费口、保洁用水间;办事人员等候区:设有休息座椅、填单台、填单示范栏、信息公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共服务评价仪、信息公告栏、宣传标语;公共通道包括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见一层平面布置图(FF1.01),附件。

1.2.3.3二楼厅功能设计

公共服务区包括公共服务台、办公前台(可供22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办公后室(可供24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商务服务中心、饮水间、男女洗手间;办事人员等候区:设有休息座椅、咨询

台、填单台、填单示范栏、公共服务评价仪、信息公告栏、宣传标语;公共通道包括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见二层平面布置图(FF1.02),附件。

1.2.3.4三楼厅内功能设计

审批办、驻厅监察局领导办公室、审批办各科办公室、电子监察室、网络机房室、接待来访小型会议室、大型会议室(可供60名人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开会、学习、业务培训)、影音控制室、饮水间、男女卫生间;公共通道包括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见三层平面布置图(FF1.03),附件。

1.2.4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总体目标

网上行政服务项目建成后,横向覆盖滨海新区(开发区)所具有行政审批权限、便民服务事项的行政职能部门及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纵向联接下级各街道(镇)、村三级联网,达到信息交换与共享、联合办理;申报对象和办事群众的网上互动:向企事业和公众提供行政服务业务的信息发布、政策查询、业务咨询和在线办理等网上行政服务,建立交互式、可视化、人性化的咨询办理平台。

建立透明的行政服务监察系统,对滨海新区(开发区)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实时的监控,对违规、超时等情况

自动发出警告信息,同时对每个行政职能部门窗口和窗口行政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评定,实现行政服务的全程监察。

1.2.4.2功能目标

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建设,实现所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的网上公示,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策法规的咨询;办事信息的查询反馈;企业、公众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职能部门间的在线互动,直接在线填写申报、审核、批准。

1、建设审批、便民办理子系统,区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人员可对公众和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并办理。

2、建设行政服务监察系统,监察部门或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可以对窗口行政服务人员及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监察和绩效评估。

3、建设内部办公管理子系统,实现办公的网络化、电子化,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和信息的充分共享;提高办公人员的办公效率,整合办公业务资源。

4、建设信息整合交换子系统,实现审批相关数据库的建设、多个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批和服务对象公用信息的交换和同步。

1.2.4.3安全目标

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的建设安全性,保证系统的网络安全及应用安全。系统的安全体系包括物理安全层、网络安全层、系统安全层、业务安全层。

网络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主要是网络建设、硬件构架;应用安全主要是信息传输、身份认证;安全管理主要是技术和管理策略。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行政职能部门服务窗口的设置秉承便民、高效、规范、运行有序、一条龙的服务宗旨,有利于公共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平等对待服务相对人。

为使服务窗口布局更趋于合理,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入二楼通道北侧设置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质监分局窗口为主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为一体办证服务体系,一楼大厅西侧入二楼通道南侧设置为服务中心财政(银行)集中收费口;一楼大厅东侧、入口北设置社保分局服务窗口为主的便民服务体系,入口南设置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招商服务局全程代理服务窗口,审批办咨询服务窗口。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西侧入口通道北侧设置经济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国土分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消防大队为主线的项目建设审批服务窗口;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东侧设置公安局、市政管理局、社会管理局、科技教育局、农业发展局、海洋渔业局、交通局为主线的社会服务窗口,设置管委办、财政局、安全监督局、征收办、市容局、园

林绿化局为主线的综合服务窗口。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通过对区第五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区属各职能部门、市直垂管职能部门自报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统计分析,结合各方面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区辖内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应进驻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及事项。如表2—1。

进驻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及事项目录表2—1

按照集中统一、便民高效的要求,办理群众、企业、社会所需各类事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对权限在区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行政服务事项实施统一管理服务,并进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对权限在上一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开展咨询、上报、代理等服务。

执行“谁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谁审批”的原则,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向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

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各部门要对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里的事项授权到位,各部门窗口启用审批专用章,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现场办理。

不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等审批事项,也要在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受理和办结;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办理。

对于重大、特殊事项,调度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采取集中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开辟绿色通道。

涉及收费事项,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业务窗口缴纳,按区财政部门规定进行缴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区管委各行政职能部门要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要件和运行程序,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明确每一项审批事项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明确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环节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以及收费依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经过对应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能部门预进厅

事项分析,并结合区第五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各职能部门要派合理数量工作人员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职能部门应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数量表如下:

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数量表2--2

进驻服务中心区管委各行政职能部门要选派优秀、有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到服务中心工作,职能部门在服务中心窗口设首席代表,应由本部门中层以上实质干部担任,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轮换;派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定岗两年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和派驻部门的双重管理;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党员、团员关系转入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

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进驻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每季度向派驻服务中心窗口的部门通报进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对表现不好、考核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有权退回原单予以调整。

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对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行政服务人员、服务窗口树榜样,每季度评选公共服务优秀工作者、党员先锋岗、先进窗口;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窗口单位。

2.1.3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3.1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区属个别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业务量较大、已有自己行政服务大厅,搬迁确实难度较大的、费用过高的、鉴于区公共服务中心场地有限,须经区管委的批准可设置行政服务中心分厅管理,分厅运行纳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区直属现已运行部门服务大厅:有劳动人事保障局服务大厅、住建局房产服务大厅、交通局服务大厅、社管局新农合服务大厅。

分厅所属职能部门为分厅服务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分厅服务管理机构职责:

1、负责协调、监督进分厅公共服务人员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等情况。

2、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保密信息除外)。

3、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窗口和窗口公共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

5、负责处理对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6、负责每月初将本分厅运行等情况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办服务。

2.1.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杏山街道、天桥街道、王家街道、娘娘宫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为区公共服务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在乡镇和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街道(镇)所在部门派驻或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一调配。各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名称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村民小组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名称为“xx组便民服务代办点”。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各进驻部门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等情况。

2、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3、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

5、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6、负责每月初将本中心运行等情况上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7、负责对村(社区)代办站、组代办点管理指导;

服务。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建设工程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运行在互联网提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的窗口,实现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流程在网上公示,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策法规的咨询、审批、便民办事信息的查询反馈;条件成熟的行政许可、便民事项可直接的在线填写申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建设系统涉及到硬件平台、数据库、应用软件开发多个方面,整个系统由下而上分为五个层次:基础网络平台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服务层和接入层。系统的各个层次都有独立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整个网络体系结构都构建在统一的安全管理规范和体系中。

行政审批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提供与其它垂管部门窗口垂直审批系统的交换通道。支持跨平台、跨应用的标准数据交换接口基础网络平台。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电子政务外网:是区公共服务中心业务专网和资源共享专网,政务外网同时对互联网公众提供服务。政务外网具有资源

共享专网和公众服务两个基本虚拟专网;此外,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质监分局、社保分局等窗口需求单位可以开通本部门的纵向业务专网。资源共享专网是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的网络,不允许互联网公众访问;但可设立互联网统一出口,允许各职能部门窗口后室通过统一出口访问互联网。各职能部门服务专网对互联网公众提供服务,设置区公共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和邮件等服务器,通过网络安全系统与互联网逻辑相连,允许互联网主动访问公众服务专网的服务资源,不允许公众服务专网访问互联网。垂管部门业务专网在政务外网上利用网络技术,连接本系统内部、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的纵向业务网络。

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区公共服务中心公众服务专网通过专线设备与锦州市公共服务之心公众服务专网对接,区公共服务中心分厅、街道(镇)便民服务分中心、垂管部门公共服务专网通过专线与区公共服务中心专网对接,逻辑上形成网络延伸。参与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平台的工作站和服务器统一进入资源共享专网,在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用户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便今后与各部门窗口、分厅、街道(镇)便民服务分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和整合。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电子政务内网:是行政服务办公专网,主要用于传送电子

公文、以及不适合通过外网传输的信息。通过在政务内网上配备核心密码设备或普通密码设备构建政务加密内网。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1、从网站快速获取信息。为了方便百姓及时获知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流程、便民服务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等。网站提供两种获取信息的方式:顺序点击方式--网站的栏目经过良好规划,分类明晰,不存在歧义性,用户通过栏目、逐层点击,即可获取想要的信息;信息检索方式--提供信息检索服务,提供搜索引擎,具备对信息源进行定义、管理、分类和更新的功能,具备网络搜索、获取以及全文检索的功能,以模糊或精确的搜索方式对站内所有栏目、信息进行搜索,同时列出搜索结果,包括对数据库进行检索,支持关键字信息导航和检索功能,可按栏目和各种条件等多种方式导航和检索,支持站内全文检索服务,检索结果可以按时间排序,保证把最新的信息传递给用户。

2、互动交流。在公共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设一个公共、开放、人性化的互动交流平台,包括网上投诉、领导信箱、公众论坛、网上答疑等栏目,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同时实现公众对行政职能部门服务的参与和监督,更进一步地促进行政职能部门提高审批、便民服务质量和效能,规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主要包括以下方式:领导信箱

—公众可以向领导信箱发送信息,把自己的意见、想法和建议及时与行政职能部门交流,行政职能部门也可以给出及时的回复;工作评议--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对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其他分厅、分中心行政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议,表达自己的感受;包括服务质量评议、勤政效能评议、好人好事反映等;问题答疑--提供一个公共、开放的交流平台,提供问题答疑交流功能,能够回答访问者的提问。问题答疑可以采取提问答疑和网上即时答疑两种方式;网上投诉--提供企业和社会公众网上投诉功能,能将用户在网站上提交的投诉、建议自动转发到办事业务平台的相关部门,并能指定反馈结果的前台显示;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填写、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查询办事指南、表格下载、项目审批情况等。

3、用户注册--申报者首先要进行注册,经过基本信息的注册并通过验证后,才可以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查询审批服务状态和结果、修改个人或企业信息等操作。通过用户注册:一是关联项目自动关联检查;二是用户可实时自行维护用户信息,及跟踪本用户申报项目的状态;三是“以申报单位或个人为中心”进行各种查询统计与数据挖掘;四是用户注册可以获取用户电子身份,作为实现网站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用户注册认证的基础,保障网上审批业务的办理安全。

系统将使用真实手机短信确认的方式来确认申请人身份。

申请人主要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类。单位以单位完整名称为唯一标识(也可用组织机构代码),即同一完整名称的单位不允许注册两次。个人用户以身份证为唯一标识,同一身份证号码只允许注册一次。同时不管哪类申请人都必须提供一个真实手机号码作为确认身份的途径。

用户成功的在行政服务中心(外网网站)注册后,可下载相应的申请表并填写完整,查看相应审批项目的要求,准备好必须的电子资料;登录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选择需要申报的审批项目,上传电子资料及申请表,并对审批要素进行联机录入,减少窗口人员的输入量,提高审批效率;申报信息首先存入申请人的草稿箱,草稿箱中的信息允许申请人修改、撤回等操作。申请人确认无误后上传申报信息,等待行政服务人员网上预审;申请人的申请被有关部门接受后,申请人不能再撤回或修改。

窗口行政服务人员将在各自收件夹内出现网上申报的项目。签收后可进行预审操作,预审过程中可对申报项目作补件操作,并可短信提醒申请人。申请人补充资料再次提交,直到符合要求或放弃申请。申请资料符合要求后窗口行政服务人员可根据项目的类别(主要是直接申报和非直接申报)将申请转入后续审批程序,非直接申报的项目可通知申请人将纸质原始资料提交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窗口人员可根据预受理号或其它信息快速查找到相关信息,无需重复输入。并视作正式受

理,进入承诺时限控制。

网上申报与实际的物理窗口申报方式不同,应对长期不做进一步处理的申报事项作“作废”操作,以免过度消耗系统资源。网上申报的流程如图 2-1 所示。

图2-1 网上申报流程图

图中:①非直接申报②直接申报

办件查询--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根据受理号进行审批的结果和审批过程跟踪、查询等操作,主要包括外网网站查询和系统反馈两种方式。

4、大厅受理和网上申报功能,大厅受理,申报企业和社会公众可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提交书面材料给受理人员,由受理人员代替填写项目申报内容、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查询项目审批情况等,首先要求在流程中实现收件功能。

审批、便民办理子系统。办理子系统是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具有行政服务权限的工作用户进入系统后可以看到来自互

联网和服务大厅窗口用户的申请,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能看到与该单位行政服务工作有关的申请,工作人员审阅上报的材料并进行行政服务工作,如果审批通过,系统自动把审批结果通过多种方式主动的反馈给申报者及下一个审批环节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审批不通过,则返回给申报者相关的审批意见。

审批办理子系统实现以下功能:工作台是行政服务人员的工作主页面,是整个系统工作的入口。在工作台页面中,行政服务人员可以快速查看与自己相关的审批工作信息,包括:“待办事项”、“委托事项”、“受托事项”、“监督事项”、“工作统计”、许诺提醒”等。

审批办理。主要由办件项目、办件录入等组成,各窗口工作人员登陆系统后可对自己所在部门的办件进行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登陆系统后可看到全部办件管理,并提供分部门、分时间浏览功能。对办结件进行办结操作,对需转发到别的部门的办件进行转发操作等。审批办理的一般关系图2-2。

图2-2 审批办理一般关系图

审批事项信息。系统可以灵活设定审批事项信息,由于审改工作的需要,行政审批事项经常在变动,增加、修改、取消办事事项等情况,因此系统涉及了灵活设置审批事项的功能,可以设置审批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承诺工作日、申报资料、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内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这些信息既是审批人员受理审批申报的基础,也是互联网网站公开办事指南的依据,事先没有设置的审批事项在系统中是无法被受理的。

办件录入。各窗口工作人员对受理的办件进行登记录入,选择审批事项后,系统将自动从办件内容中初始化录入的数据导出办件类型、需提交材料、承诺工作日、审批程序、内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办件进行受理,并选择打印受理单。同时,系统将自动分配一个办件编号给该

办事件,并打印在受理单上,用户可通过办件编号,在互联网服务平台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受理后系统对承诺件承办时间开始计时,对需要现场踏勘的,打印供踏勘用的踏勘联系单,并对踏勘时间计时;不予受理业务是对于申请人在办事大厅提起申请,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由办事人员在内网录入数据并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入口。不予受理不发起相应的流程,只是由办理人员选择相应业务录入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相关信息。受理收件时有几种特殊情况见表 2-3。

表 2-3 收件情况分类表

为实现网上全程审批,需要将申报材料电子化后导入系统,窗口人员根据需要导入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档也可通过扫描仪等外设将纸质文档转化为电子文档导入系统。

审批或审核上报。审核人员收到受理信息后,查看办件有关信息,实施现场勘查并作出决定,在审核完成后,通过短信或登录系统等方式,将审核信息上传。审核意见为“同意”的办件,需要缴费的,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意办理及缴费信息;审核意见为“同意”的办件,不需要缴费的,通

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意办理;审核意见为“不同意”的办件,审核人员选择定制的不予批准的原因或另行输入有关内容,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信息;系统提前 24 小时告知到期提醒功能。

审批办结。部门工作人员对已办结的办件可进行办结操作,系统在办结后自动将案卷归档。为保证审批件的公开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系统能对已办结的办件提供是否公开显示的选项,选择公开的则办理结果在互联网网站上自动公示。

办件转发。如办件需其他窗口完成,也可点击转发下拉菜单,将办件转发于相关窗口。

发证。申请人获悉申请获批后可到窗口领取相应的证书或批文。在申请人领取后窗口人员登记取件人和取件日期等信息,审批流程在发证后完全结束。

手机上网。审批工作人员或相关领导出差在外,可以通过开通了手机登陆到审批办理子统进行简单的信息查询和批阅。该功能是移动办公的扩展,需要硬件及运营厂商的支持。

实时交互。由于相当一部分的审批事项会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协同工作,各单位之间经常需要就某一项意见进行实时的沟通,同时,在审批处理过程中,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之间也需要进行沟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在审批办理平台建立一个实时信息交互系统,实现公开或封闭

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即时沟通和交流。

工作委托。有时审批人员因出差等原因,需要将自己的审批工作委托给同事完成。工作人员可以将自己的全部工作或其中部分工作委托给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同时可以设定工作委托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当工作委托结束时,工作人员可以自己取消;如果工作人员遗忘,系统会自动为其取消工作委托。

流程和业务管理子系统。流程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按照具体实现流程进行分类,通过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对定制画好的流程进行部署和应用,利用流程根据各自需求建立不同的方案。

在描述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流程时,为了描述成百上千个不同的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必须将流程和程序分开,这样才可能灵活地添加或删除一个行政审批事项,也可以灵活地重新定义一个审批事项的流程而不需要重新编制程序。

普通办理流程,见图 2-3。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信息服务建设

系统主动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向群众、区各级领导、区

各职能部门提供审批办理、便民服务、行政监察、投诉处理等各种信息。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触摸屏等途径查询全区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许可期限、承诺期限、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并随时将系统监控所得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第三章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

3.1 行政审批便民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根据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整体监管的要求,建立一个透明的行政电子监察子系统,通过有效结合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办理子系统,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运用动态图表进行分析与预测,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管理,实现工作管理目标,全面促进工作效率、工作效能的提高。

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负责对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办件情况的实时监控、事后统计分析;完成承诺时限的管理监控;完成监督催办信息的发送;完成窗口单位申请、报批信息的审查和答复;完成其它各种统计查询功能。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办理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包括综合监察、过程监察、时限监察、逻辑监察、异常监察等。

1、综合监察。全面掌握全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办理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统计分析和综合查询,随时掌握最新的动态数据。统计查询可分为:事项延时查询、催办超时查询、历史超时查询、项目用时分析、事项用时分析。

2、过程监察。实现对每项审批业务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基本环节,以及专家认证、现场考察等特别环节全过程的监督。

3、时限监察。通过业务办理时限、补交告知时限、程序时限三方面的时限监察,把握业务的整体办理进度,督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部门按规定时限办理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4、逻辑监察。通过环节完整性监察、时间逻辑监察实现对业务办理流程逻辑合理性的监察,规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和审批、便民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的流程设计。

5、异常监察。对退回办结、作废办结、删除办结、补交不来办结、不受理的业务作为重点监察对象,提示可能存在问题的业务。

3.1.1.2 预警纠错

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对承诺期限最后一个工作日仍未办结的审批、便民服务业务,以短信方式将相关信息发给承办事项负责人,进行预警;对超过承诺期限一个工作日的,自动向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承办事项负责人发出“黄牌”警告信息;对在出示“黄牌”警告信息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或办结的,自动向区纪工委书记、区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承办事项负责人发出“红牌”警告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公共行政服务人员行政过错责任和落实整

改。同时,对不受理、补交材料、不许可等情况,实行重点监控。对违反行政审批规定的其他行为,也可及时发现并做出提示。

预警纠错是指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超时限、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违反便民服务环节、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等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预警信号、“黄牌”和“红牌”信号,并自动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承办人、审批人和批准人等责任人,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整改和追究责任。

3.1.1.3绩效评估

依据相关行政效能测评标准,对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绩效采取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职能部门及窗口的行政效能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和排名。对不同职能部门及窗口或同一部门及窗口的不同时间段的绩效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对部门的考评结果的排名,在内网、外网和相关新闻媒体上,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部门行政效能提升。

3.1.1.4决策分析

决策分析的基础是审批、便民服务的数据,因此决策分析也是对审批、便民服务数据的挖掘。其目的是为不同部门领导和决策管理人员提供个性化、全角度的信息视图;为用户提供简单易用的图形化工具,通过自由选择要分析的数据、定义分析角度,显示分析结果;按照不同的展现需要,可以生成多种样式的报表和图表,包括 HTML、动态图表、各种图形,并提供定时制作等功能;提供多维在线分析工具,帮助决策分析人员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在线分析;对于生成的报表,可以基于窗口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权限管理进行自动的报表分发。

3.1.1.5信息发布与反馈

通过软件设计、条件选择,自动收集系统中产生的需要发

布与反馈的事项办理的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到门户网站、申请人、相对管理人;并接受各种形式的查询,自动回复查询结果;并能记录下日志便于监控管理。

第四章网络系统建设、办公设备工器具设置

4.1网络系统建设

4.2办公设备及器具设置

第五章项目概算

5.1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装饰设计概算

5.2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办公设备、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5.3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网络系统及设备及安装费用

5.3.1外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2内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3分厅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4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5项目概算汇总

第六章规范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我区的行政服务工在以往的工作中作存在着各种不同问题,暴露我区公共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较差,与办事群众产生各种矛盾,公众满意度不高。为了改变我区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私人化、权利条块分割的局面,滨海新区(开发区)工委、管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纪检、监查、机关作风监督的管理体系,以组织、人事、工管委办、审批办为行政服务体制改革及公务服务人员考核主体。实现以整体服务机构替代服务机构裂化、以服务组织集中替代服务组织分散、以资源整合替代资源分割、以服务整体化替代服务碎片化,彻底改变服务窗口只有接件权、而无审批权的现象。

6.1规范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完善并落实首问责制、全程代办、限时办结、人员管理、工作考核、监督检查、投诉办理等工作制度。

区机关作风局、监察局要在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派驻监察机构,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电子政务、推行

网上审批、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区工委、管委对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效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财政、编制的支持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直属部门及垂直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充分落实好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监督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服务中心健康发展。

6.2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中心窗口实行AB岗制,日常不允许缺岗、空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选后备人员补充到窗口。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的指标要单独设置,优秀等次比例可略高于同级各职能部门的优秀等次比例,但最多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人数的20%;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核定编制和职数内,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晋升工作程序,经组织考核和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认定后可在原单位提拔

使用或者重用。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可作为优秀干部挂职锻炼的重要基地。

第七章项目编制依据措施建议

7.1编制依据

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各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中共锦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的方案》的通知、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工委办公室管委办公室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规范我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的统一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经济软环境的建设。

7.2措施建议

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2002年成立运行,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行使的功能有很大不同:办理事项有当场办结的、有限时办结的、有只接件的、有零事件的、有空挂牌的,很难达到群众办事不出厅、并联审批、集中审批应有的效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成为一种典型的由多职能部门构成的相对松散的行政审

批治理结构,是一种单干者集体模式,是一种物理空间的变化。

因此,我区应加大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打破以往职能部门既审批事项、又监管审批行为的模式,实现审管分离,放开审批门槛,降低市场准入度。加强审批效能监督,以服务顾客为导向,把“全能型政府”体制颠倒了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主仆关系校正过来,变公民为社会的主体,一切从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建议:滨海新区(开发区)成立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

一、工作小组的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的主要领导应由工、管委领导担任。

2、工作小组副职应由区分管行政审批工作领导担任。

3、工作小组成员应由两委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治、街道、作风局、审批办、区属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区辖垂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工作:负责指导检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文件精神执行情况;负责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工作;负责协调、监督、重要项目审批、听证例会、决策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干部的考核管理;负责与垂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的对接工作。

二、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应由区分管行政审批工作领导担任。

2、办公室副职应由两委办、审批办主要负责人担任。

3、办公室成员由区审批办管理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负责工作小组的具体业务、事务性工作。

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

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

滨海新区(开发区)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前言

滨海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是我区公共行政权力实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技术载体和平台。按照标准化、制度化、时限化、电子化、优质化,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履行为民服务工作程序、集中收费、明确责任主体的功能。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要逐步完善职能设置,转变传统观念,不断进行理念更新;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原则,内部制度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电子监查系统;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投资性质

1.1.3 项目用途及类型

1.1.4 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1.1.5 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

1.2 建设概况

1.2.1 场址选择

1.2.2 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1.2.3 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 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1.2.3.2 一楼厅功能设计

1.2.3.3 二楼厅功能设计

1.2.3.4 三楼厅功能设计

1.2.4 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 总体目标

1.2.4.2 功能目标

1.2.4.3 安全目标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 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 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3 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3.1 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2.1.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工程建设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 信息服务建设

第三章 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3.1 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3.1.1.2 预警纠错

3.1.1.3 绩效评估

3.1.1.4 决策分析

3.1.1.5 信息发布与反馈

第四章网络系统建设、办公设备工器具设置

4.1 网络系统设置

4.2 办公设备及器具设置

第五章项目投资

5.1 区公共服务中心装饰设计概算

5.2 区公共服务中心办公设备、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5.3 区公共服务中心网络系统及设备及安装费用

5.3.1 外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2 内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3 分厅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4 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5 项目概算汇总

第六章规范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6.1规范监督管理

6.2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第七章项目编制依据建议措施

7.1 编制依据

7.2 建议措施

附件

第一章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

1.1.2项目投资性质

滨海新区(开发区)。

1.1.3项目用途及类型

公共行政服务办公场所;原建筑项目内部装饰改造工程。

1.1.4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租借锦州海洋渔业局办公附楼;滨海新区(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1.1.5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

该项目是滨海新区(开发区)面对企业、法人、经济事务许可主体行政服务机构;是推动行政服务快捷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职能完备、机构精干的行政管理体系。

1.2建设概况

1.2.1场址选择

地理位置:位于滨海新区(开发区)昆仑山路南、金沙江街西交汇处,锦州海洋渔业局办公楼东附楼,距滨海新区(开发区)办公主楼西南200米。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既有方便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办理各类审批事项,又有利于开展各种便民服务,具备足够车位的停车场和优美的外部绿化环境。

1.2.2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原建筑物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围护结构由砌块砌筑而成;外部装饰砂浆底层、水泥净浆拉毛,淡绿色涂料罩面;室内墙面装饰为沙灰打底、大白面层;地面、楼面均为花岗岩面层或地面砖,顶棚装饰分别为铝塑板龙骨吊顶和纸面石膏板吊顶;楼层内南部、中部区域均有玻璃墙体构筑办公空间,东部为实体砌筑办公室。建筑主体为三层,每层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0平方米;每层实用面积约550平方米,总实用面积约1650平方米。

1.2.3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辽宁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标识,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标识;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横、竖向牌匾;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竖向牌匾;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作息时间公示栏。见东立面图。

1.2.3.2一楼厅功能设计

公共服务区包括公共服务台、办公前台(可供18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办公后室(可供18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咨询台、全程代理服务台、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财政(银行)集中收费口、保洁用水间;办事人员等候区:设有休息座椅、填单台、填单示范栏、信息公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共服务评价仪、信息公告栏、宣传标语;公共通道包括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见一层平面布置图(FF1.01),附件。

1.2.3.3二楼厅功能设计

公共服务区包括公共服务台、办公前台(可供22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办公后室(可供24名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办理服务业务)、服务窗口电子显示屏、商务服务中心、饮水间、男女洗手间;办事人员等候区:设有休息座椅、咨询

台、填单台、填单示范栏、公共服务评价仪、信息公告栏、宣传标语;公共通道包括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见二层平面布置图(FF1.02),附件。

1.2.3.4三楼厅内功能设计

审批办、驻厅监察局领导办公室、审批办各科办公室、电子监察室、网络机房室、接待来访小型会议室、大型会议室(可供60名人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开会、学习、业务培训)、影音控制室、饮水间、男女卫生间;公共通道包括人行通道、消防通道;见三层平面布置图(FF1.03),附件。

1.2.4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总体目标

网上行政服务项目建成后,横向覆盖滨海新区(开发区)所具有行政审批权限、便民服务事项的行政职能部门及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纵向联接下级各街道(镇)、村三级联网,达到信息交换与共享、联合办理;申报对象和办事群众的网上互动:向企事业和公众提供行政服务业务的信息发布、政策查询、业务咨询和在线办理等网上行政服务,建立交互式、可视化、人性化的咨询办理平台。

建立透明的行政服务监察系统,对滨海新区(开发区)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实时的监控,对违规、超时等情况

自动发出警告信息,同时对每个行政职能部门窗口和窗口行政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评定,实现行政服务的全程监察。

1.2.4.2功能目标

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建设,实现所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的网上公示,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策法规的咨询;办事信息的查询反馈;企业、公众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职能部门间的在线互动,直接在线填写申报、审核、批准。

1、建设审批、便民办理子系统,区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人员可对公众和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并办理。

2、建设行政服务监察系统,监察部门或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可以对窗口行政服务人员及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监察和绩效评估。

3、建设内部办公管理子系统,实现办公的网络化、电子化,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和信息的充分共享;提高办公人员的办公效率,整合办公业务资源。

4、建设信息整合交换子系统,实现审批相关数据库的建设、多个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批和服务对象公用信息的交换和同步。

1.2.4.3安全目标

网上行政服务系统的建设安全性,保证系统的网络安全及应用安全。系统的安全体系包括物理安全层、网络安全层、系统安全层、业务安全层。

网络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应用安全、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主要是网络建设、硬件构架;应用安全主要是信息传输、身份认证;安全管理主要是技术和管理策略。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行政职能部门服务窗口的设置秉承便民、高效、规范、运行有序、一条龙的服务宗旨,有利于公共权力公平、公正、公开、平等对待服务相对人。

为使服务窗口布局更趋于合理,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入二楼通道北侧设置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质监分局窗口为主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为一体办证服务体系,一楼大厅西侧入二楼通道南侧设置为服务中心财政(银行)集中收费口;一楼大厅东侧、入口北设置社保分局服务窗口为主的便民服务体系,入口南设置招商一局、招商二局、招商服务局全程代理服务窗口,审批办咨询服务窗口。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西侧入口通道北侧设置经济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国土分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消防大队为主线的项目建设审批服务窗口;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东侧设置公安局、市政管理局、社会管理局、科技教育局、农业发展局、海洋渔业局、交通局为主线的社会服务窗口,设置管委办、财政局、安全监督局、征收办、市容局、园

林绿化局为主线的综合服务窗口。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通过对区第五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区属各职能部门、市直垂管职能部门自报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统计分析,结合各方面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区辖内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应进驻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及事项。如表2—1。

进驻公共服务中心部门及事项目录表2—1

按照集中统一、便民高效的要求,办理群众、企业、社会所需各类事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对权限在区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行政服务事项实施统一管理服务,并进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严禁多头受理,体外循环;对权限在上一级的行政许可类事项开展咨询、上报、代理等服务。

执行“谁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谁审批”的原则,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向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

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滨海新区(开发区)管委各部门要对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里的事项授权到位,各部门窗口启用审批专用章,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现场办理。

不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等审批事项,也要在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受理和办结;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办理。

对于重大、特殊事项,调度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采取集中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开辟绿色通道。

涉及收费事项,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业务窗口缴纳,按区财政部门规定进行缴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区管委各行政职能部门要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要件和运行程序,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明确每一项审批事项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明确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环节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以及收费依据和标准,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经过对应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能部门预进厅

事项分析,并结合区第五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各职能部门要派合理数量工作人员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职能部门应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数量表如下:

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数量表2--2

进驻服务中心区管委各行政职能部门要选派优秀、有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到服务中心工作,职能部门在服务中心窗口设首席代表,应由本部门中层以上实质干部担任,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轮换;派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定岗两年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和派驻部门的双重管理;驻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党员、团员关系转入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

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进驻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每季度向派驻服务中心窗口的部门通报进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对表现不好、考核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有权退回原单予以调整。

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对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行政服务人员、服务窗口树榜样,每季度评选公共服务优秀工作者、党员先锋岗、先进窗口;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窗口单位。

2.1.3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3.1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区属个别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业务量较大、已有自己行政服务大厅,搬迁确实难度较大的、费用过高的、鉴于区公共服务中心场地有限,须经区管委的批准可设置行政服务中心分厅管理,分厅运行纳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区直属现已运行部门服务大厅:有劳动人事保障局服务大厅、住建局房产服务大厅、交通局服务大厅、社管局新农合服务大厅。

分厅所属职能部门为分厅服务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分厅服务管理机构职责:

1、负责协调、监督进分厅公共服务人员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等情况。

2、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保密信息除外)。

3、负责制定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窗口和窗口公共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

5、负责处理对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6、负责每月初将本分厅运行等情况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办服务。

2.1.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杏山街道、天桥街道、王家街道、娘娘宫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为区公共服务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在乡镇和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街道(镇)所在部门派驻或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一调配。各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站,名称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村民小组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名称为“xx组便民服务代办点”。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协调、监督各进驻部门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等情况。

2、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3、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

5、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6、负责每月初将本中心运行等情况上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7、负责对村(社区)代办站、组代办点管理指导;

服务。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建设工程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的运行在互联网提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的窗口,实现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流程在网上公示,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策法规的咨询、审批、便民办事信息的查询反馈;条件成熟的行政许可、便民事项可直接的在线填写申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建设系统涉及到硬件平台、数据库、应用软件开发多个方面,整个系统由下而上分为五个层次:基础网络平台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服务层和接入层。系统的各个层次都有独立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整个网络体系结构都构建在统一的安全管理规范和体系中。

行政审批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提供与其它垂管部门窗口垂直审批系统的交换通道。支持跨平台、跨应用的标准数据交换接口基础网络平台。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电子政务外网:是区公共服务中心业务专网和资源共享专网,政务外网同时对互联网公众提供服务。政务外网具有资源

共享专网和公众服务两个基本虚拟专网;此外,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质监分局、社保分局等窗口需求单位可以开通本部门的纵向业务专网。资源共享专网是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的网络,不允许互联网公众访问;但可设立互联网统一出口,允许各职能部门窗口后室通过统一出口访问互联网。各职能部门服务专网对互联网公众提供服务,设置区公共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和邮件等服务器,通过网络安全系统与互联网逻辑相连,允许互联网主动访问公众服务专网的服务资源,不允许公众服务专网访问互联网。垂管部门业务专网在政务外网上利用网络技术,连接本系统内部、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的纵向业务网络。

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区公共服务中心公众服务专网通过专线设备与锦州市公共服务之心公众服务专网对接,区公共服务中心分厅、街道(镇)便民服务分中心、垂管部门公共服务专网通过专线与区公共服务中心专网对接,逻辑上形成网络延伸。参与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平台的工作站和服务器统一进入资源共享专网,在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用户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便今后与各部门窗口、分厅、街道(镇)便民服务分中心进行数据交换和整合。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电子政务内网:是行政服务办公专网,主要用于传送电子

公文、以及不适合通过外网传输的信息。通过在政务内网上配备核心密码设备或普通密码设备构建政务加密内网。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1、从网站快速获取信息。为了方便百姓及时获知审批、便民服务信息,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流程、便民服务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等。网站提供两种获取信息的方式:顺序点击方式--网站的栏目经过良好规划,分类明晰,不存在歧义性,用户通过栏目、逐层点击,即可获取想要的信息;信息检索方式--提供信息检索服务,提供搜索引擎,具备对信息源进行定义、管理、分类和更新的功能,具备网络搜索、获取以及全文检索的功能,以模糊或精确的搜索方式对站内所有栏目、信息进行搜索,同时列出搜索结果,包括对数据库进行检索,支持关键字信息导航和检索功能,可按栏目和各种条件等多种方式导航和检索,支持站内全文检索服务,检索结果可以按时间排序,保证把最新的信息传递给用户。

2、互动交流。在公共服务中心门户网站设一个公共、开放、人性化的互动交流平台,包括网上投诉、领导信箱、公众论坛、网上答疑等栏目,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同时实现公众对行政职能部门服务的参与和监督,更进一步地促进行政职能部门提高审批、便民服务质量和效能,规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主要包括以下方式:领导信箱

—公众可以向领导信箱发送信息,把自己的意见、想法和建议及时与行政职能部门交流,行政职能部门也可以给出及时的回复;工作评议--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对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包括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其他分厅、分中心行政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议,表达自己的感受;包括服务质量评议、勤政效能评议、好人好事反映等;问题答疑--提供一个公共、开放的交流平台,提供问题答疑交流功能,能够回答访问者的提问。问题答疑可以采取提问答疑和网上即时答疑两种方式;网上投诉--提供企业和社会公众网上投诉功能,能将用户在网站上提交的投诉、建议自动转发到办事业务平台的相关部门,并能指定反馈结果的前台显示;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在网上填写、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查询办事指南、表格下载、项目审批情况等。

3、用户注册--申报者首先要进行注册,经过基本信息的注册并通过验证后,才可以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查询审批服务状态和结果、修改个人或企业信息等操作。通过用户注册:一是关联项目自动关联检查;二是用户可实时自行维护用户信息,及跟踪本用户申报项目的状态;三是“以申报单位或个人为中心”进行各种查询统计与数据挖掘;四是用户注册可以获取用户电子身份,作为实现网站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用户注册认证的基础,保障网上审批业务的办理安全。

系统将使用真实手机短信确认的方式来确认申请人身份。

申请人主要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类。单位以单位完整名称为唯一标识(也可用组织机构代码),即同一完整名称的单位不允许注册两次。个人用户以身份证为唯一标识,同一身份证号码只允许注册一次。同时不管哪类申请人都必须提供一个真实手机号码作为确认身份的途径。

用户成功的在行政服务中心(外网网站)注册后,可下载相应的申请表并填写完整,查看相应审批项目的要求,准备好必须的电子资料;登录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选择需要申报的审批项目,上传电子资料及申请表,并对审批要素进行联机录入,减少窗口人员的输入量,提高审批效率;申报信息首先存入申请人的草稿箱,草稿箱中的信息允许申请人修改、撤回等操作。申请人确认无误后上传申报信息,等待行政服务人员网上预审;申请人的申请被有关部门接受后,申请人不能再撤回或修改。

窗口行政服务人员将在各自收件夹内出现网上申报的项目。签收后可进行预审操作,预审过程中可对申报项目作补件操作,并可短信提醒申请人。申请人补充资料再次提交,直到符合要求或放弃申请。申请资料符合要求后窗口行政服务人员可根据项目的类别(主要是直接申报和非直接申报)将申请转入后续审批程序,非直接申报的项目可通知申请人将纸质原始资料提交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窗口人员可根据预受理号或其它信息快速查找到相关信息,无需重复输入。并视作正式受

理,进入承诺时限控制。

网上申报与实际的物理窗口申报方式不同,应对长期不做进一步处理的申报事项作“作废”操作,以免过度消耗系统资源。网上申报的流程如图 2-1 所示。

图2-1 网上申报流程图

图中:①非直接申报②直接申报

办件查询--企业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根据受理号进行审批的结果和审批过程跟踪、查询等操作,主要包括外网网站查询和系统反馈两种方式。

4、大厅受理和网上申报功能,大厅受理,申报企业和社会公众可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提交书面材料给受理人员,由受理人员代替填写项目申报内容、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查询项目审批情况等,首先要求在流程中实现收件功能。

审批、便民办理子系统。办理子系统是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具有行政服务权限的工作用户进入系统后可以看到来自互

联网和服务大厅窗口用户的申请,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能看到与该单位行政服务工作有关的申请,工作人员审阅上报的材料并进行行政服务工作,如果审批通过,系统自动把审批结果通过多种方式主动的反馈给申报者及下一个审批环节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审批不通过,则返回给申报者相关的审批意见。

审批办理子系统实现以下功能:工作台是行政服务人员的工作主页面,是整个系统工作的入口。在工作台页面中,行政服务人员可以快速查看与自己相关的审批工作信息,包括:“待办事项”、“委托事项”、“受托事项”、“监督事项”、“工作统计”、许诺提醒”等。

审批办理。主要由办件项目、办件录入等组成,各窗口工作人员登陆系统后可对自己所在部门的办件进行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登陆系统后可看到全部办件管理,并提供分部门、分时间浏览功能。对办结件进行办结操作,对需转发到别的部门的办件进行转发操作等。审批办理的一般关系图2-2。

图2-2 审批办理一般关系图

审批事项信息。系统可以灵活设定审批事项信息,由于审改工作的需要,行政审批事项经常在变动,增加、修改、取消办事事项等情况,因此系统涉及了灵活设置审批事项的功能,可以设置审批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承诺工作日、申报资料、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内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这些信息既是审批人员受理审批申报的基础,也是互联网网站公开办事指南的依据,事先没有设置的审批事项在系统中是无法被受理的。

办件录入。各窗口工作人员对受理的办件进行登记录入,选择审批事项后,系统将自动从办件内容中初始化录入的数据导出办件类型、需提交材料、承诺工作日、审批程序、内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办件进行受理,并选择打印受理单。同时,系统将自动分配一个办件编号给该

办事件,并打印在受理单上,用户可通过办件编号,在互联网服务平台查询申报件办理状态。受理后系统对承诺件承办时间开始计时,对需要现场踏勘的,打印供踏勘用的踏勘联系单,并对踏勘时间计时;不予受理业务是对于申请人在办事大厅提起申请,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由办事人员在内网录入数据并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入口。不予受理不发起相应的流程,只是由办理人员选择相应业务录入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相关信息。受理收件时有几种特殊情况见表 2-3。

表 2-3 收件情况分类表

为实现网上全程审批,需要将申报材料电子化后导入系统,窗口人员根据需要导入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档也可通过扫描仪等外设将纸质文档转化为电子文档导入系统。

审批或审核上报。审核人员收到受理信息后,查看办件有关信息,实施现场勘查并作出决定,在审核完成后,通过短信或登录系统等方式,将审核信息上传。审核意见为“同意”的办件,需要缴费的,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意办理及缴费信息;审核意见为“同意”的办件,不需要缴费的,通

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意办理;审核意见为“不同意”的办件,审核人员选择定制的不予批准的原因或另行输入有关内容,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信息;系统提前 24 小时告知到期提醒功能。

审批办结。部门工作人员对已办结的办件可进行办结操作,系统在办结后自动将案卷归档。为保证审批件的公开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系统能对已办结的办件提供是否公开显示的选项,选择公开的则办理结果在互联网网站上自动公示。

办件转发。如办件需其他窗口完成,也可点击转发下拉菜单,将办件转发于相关窗口。

发证。申请人获悉申请获批后可到窗口领取相应的证书或批文。在申请人领取后窗口人员登记取件人和取件日期等信息,审批流程在发证后完全结束。

手机上网。审批工作人员或相关领导出差在外,可以通过开通了手机登陆到审批办理子统进行简单的信息查询和批阅。该功能是移动办公的扩展,需要硬件及运营厂商的支持。

实时交互。由于相当一部分的审批事项会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协同工作,各单位之间经常需要就某一项意见进行实时的沟通,同时,在审批处理过程中,同一单位的不同部门之间也需要进行沟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在审批办理平台建立一个实时信息交互系统,实现公开或封闭

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即时沟通和交流。

工作委托。有时审批人员因出差等原因,需要将自己的审批工作委托给同事完成。工作人员可以将自己的全部工作或其中部分工作委托给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同时可以设定工作委托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当工作委托结束时,工作人员可以自己取消;如果工作人员遗忘,系统会自动为其取消工作委托。

流程和业务管理子系统。流程管理主要是通过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按照具体实现流程进行分类,通过流程管理系统实现对定制画好的流程进行部署和应用,利用流程根据各自需求建立不同的方案。

在描述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流程时,为了描述成百上千个不同的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必须将流程和程序分开,这样才可能灵活地添加或删除一个行政审批事项,也可以灵活地重新定义一个审批事项的流程而不需要重新编制程序。

普通办理流程,见图 2-3。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信息服务建设

系统主动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向群众、区各级领导、区

各职能部门提供审批办理、便民服务、行政监察、投诉处理等各种信息。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触摸屏等途径查询全区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许可期限、承诺期限、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并随时将系统监控所得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第三章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

3.1 行政审批便民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根据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整体监管的要求,建立一个透明的行政电子监察子系统,通过有效结合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办理子系统,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运用动态图表进行分析与预测,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管理,实现工作管理目标,全面促进工作效率、工作效能的提高。

行政电子监察系统负责对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完成办件情况的实时监控、事后统计分析;完成承诺时限的管理监控;完成监督催办信息的发送;完成窗口单位申请、报批信息的审查和答复;完成其它各种统计查询功能。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办理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包括综合监察、过程监察、时限监察、逻辑监察、异常监察等。

1、综合监察。全面掌握全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办理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统计分析和综合查询,随时掌握最新的动态数据。统计查询可分为:事项延时查询、催办超时查询、历史超时查询、项目用时分析、事项用时分析。

2、过程监察。实现对每项审批业务包括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基本环节,以及专家认证、现场考察等特别环节全过程的监督。

3、时限监察。通过业务办理时限、补交告知时限、程序时限三方面的时限监察,把握业务的整体办理进度,督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部门按规定时限办理业务,提高办事效率。

4、逻辑监察。通过环节完整性监察、时间逻辑监察实现对业务办理流程逻辑合理性的监察,规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和审批、便民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的流程设计。

5、异常监察。对退回办结、作废办结、删除办结、补交不来办结、不受理的业务作为重点监察对象,提示可能存在问题的业务。

3.1.1.2 预警纠错

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对承诺期限最后一个工作日仍未办结的审批、便民服务业务,以短信方式将相关信息发给承办事项负责人,进行预警;对超过承诺期限一个工作日的,自动向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承办事项负责人发出“黄牌”警告信息;对在出示“黄牌”警告信息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或办结的,自动向区纪工委书记、区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承办事项负责人发出“红牌”警告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公共行政服务人员行政过错责任和落实整

改。同时,对不受理、补交材料、不许可等情况,实行重点监控。对违反行政审批规定的其他行为,也可及时发现并做出提示。

预警纠错是指对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超时限、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违反便民服务环节、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等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预警信号、“黄牌”和“红牌”信号,并自动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承办人、审批人和批准人等责任人,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整改和追究责任。

3.1.1.3绩效评估

依据相关行政效能测评标准,对各职能部门的行政绩效采取手动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职能部门及窗口的行政效能进行量化打分、考核和排名。对不同职能部门及窗口或同一部门及窗口的不同时间段的绩效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对部门的考评结果的排名,在内网、外网和相关新闻媒体上,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促进部门行政效能提升。

3.1.1.4决策分析

决策分析的基础是审批、便民服务的数据,因此决策分析也是对审批、便民服务数据的挖掘。其目的是为不同部门领导和决策管理人员提供个性化、全角度的信息视图;为用户提供简单易用的图形化工具,通过自由选择要分析的数据、定义分析角度,显示分析结果;按照不同的展现需要,可以生成多种样式的报表和图表,包括 HTML、动态图表、各种图形,并提供定时制作等功能;提供多维在线分析工具,帮助决策分析人员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在线分析;对于生成的报表,可以基于窗口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权限管理进行自动的报表分发。

3.1.1.5信息发布与反馈

通过软件设计、条件选择,自动收集系统中产生的需要发

布与反馈的事项办理的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布到门户网站、申请人、相对管理人;并接受各种形式的查询,自动回复查询结果;并能记录下日志便于监控管理。

第四章网络系统建设、办公设备工器具设置

4.1网络系统建设

4.2办公设备及器具设置

第五章项目概算

5.1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装饰设计概算

5.2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办公设备、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5.3区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网络系统及设备及安装费用

5.3.1外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2内网系统、设备工程及安装费用

5.3.3分厅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4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网络系统、设备工程安装费用

5.5项目概算汇总

第六章规范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我区的行政服务工在以往的工作中作存在着各种不同问题,暴露我区公共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较差,与办事群众产生各种矛盾,公众满意度不高。为了改变我区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私人化、权利条块分割的局面,滨海新区(开发区)工委、管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纪检、监查、机关作风监督的管理体系,以组织、人事、工管委办、审批办为行政服务体制改革及公务服务人员考核主体。实现以整体服务机构替代服务机构裂化、以服务组织集中替代服务组织分散、以资源整合替代资源分割、以服务整体化替代服务碎片化,彻底改变服务窗口只有接件权、而无审批权的现象。

6.1规范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完善并落实首问责制、全程代办、限时办结、人员管理、工作考核、监督检查、投诉办理等工作制度。

区机关作风局、监察局要在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派驻监察机构,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领导班子会议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电子政务、推行

网上审批、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管理,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区工委、管委对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效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财政、编制的支持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直属部门及垂直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要充分落实好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监督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服务中心健康发展。

6.2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中心窗口实行AB岗制,日常不允许缺岗、空岗,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选后备人员补充到窗口。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的指标要单独设置,优秀等次比例可略高于同级各职能部门的优秀等次比例,但最多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人数的20%;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核定编制和职数内,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晋升工作程序,经组织考核和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认定后可在原单位提拔

使用或者重用。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可作为优秀干部挂职锻炼的重要基地。

第七章项目编制依据措施建议

7.1编制依据

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各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中共锦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服务”的方案》的通知、锦州滨海新区(开发区)工委办公室管委办公室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规范我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的统一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经济软环境的建设。

7.2措施建议

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于2002年成立运行,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行使的功能有很大不同:办理事项有当场办结的、有限时办结的、有只接件的、有零事件的、有空挂牌的,很难达到群众办事不出厅、并联审批、集中审批应有的效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成为一种典型的由多职能部门构成的相对松散的行政审

批治理结构,是一种单干者集体模式,是一种物理空间的变化。

因此,我区应加大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打破以往职能部门既审批事项、又监管审批行为的模式,实现审管分离,放开审批门槛,降低市场准入度。加强审批效能监督,以服务顾客为导向,把“全能型政府”体制颠倒了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主仆关系校正过来,变公民为社会的主体,一切从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建议:滨海新区(开发区)成立行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

一、工作小组的组织机构:

1、工作小组的主要领导应由工、管委领导担任。

2、工作小组副职应由区分管行政审批工作领导担任。

3、工作小组成员应由两委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治、街道、作风局、审批办、区属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区辖垂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主要工作:负责指导检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文件精神执行情况;负责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工作;负责协调、监督、重要项目审批、听证例会、决策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行政服务人员、干部的考核管理;负责与垂管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的对接工作。

二、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1、办公室主任应由区分管行政审批工作领导担任。

2、办公室副职应由两委办、审批办主要负责人担任。

3、办公室成员由区审批办管理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负责工作小组的具体业务、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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