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的地位,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标志着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进入了新的境界,达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准确理解、加深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深刻领会其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历史背景,紧密联系我省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2002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中央和地方都在积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我们浙江省也与全国各地一道积极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形成了一种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职能部门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推出了一套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创新机制,开展了一系列影响生态环保工作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了一批先行先试、适应市场机制、有实践经验的成功典型,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2002年6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正式提出建设“绿色浙江”的战略目标,同年省政府出台《浙江可持续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制定了《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4年启动“811环境整治行动”这一基础性、标志性工程。2005年又启动“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07年,省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在节约资源保护方面实现新突破”,将“环境更加优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一;2008年,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并启动“811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治。2010年,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2010年12月,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已成为全省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抓手。2011年又启动为期五年的“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明确了“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8个方面主要目标、11个专项行动和11项保障措施。2012年,省十三次党代会再次从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高度,强调要“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又把现代生态体系建设列为“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八个方面”的内容之一。从这一决策脉络说明我省在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上一直在探索,理念不断提升,思路不断拓展,实践不断突破,在发展理念上,经历了从污染防治到生态建设到“生态立省”的跨越,在目标定位上,实现了从“绿色浙江”到“生态省”再到“生态浙江”的递进,也为今后加快“美丽浙江”建设,构建现代生态体系创造了良好的优势条件。
当前要做的几项重点工作
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源头抓起,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浙江作为资源匮乏、环境承载能力弱的省份,在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过程中,必须把转变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之一。要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基础上,加快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使人口集聚、经济活动、城市化推进与生态环境承载相适应,逐步实现空间意义上的产业合理布局。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要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倡导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业,逐步实现时间意义上的产业合理布局。以节能减排为抓手,推进产业升级。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克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做法,改变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式生产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我省生态环境建设中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精心设计有效载体。从2004年开始,我省连续开展了“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新一轮的“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使之成为生态省建设的标志性工程,重点解决了一批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还有“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新农村建设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四边三化行动等等,都是我们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在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的过程中,也要精心设计或选择有效载体,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着力解决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由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等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还不少,由环境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也明显增多。对此,“十二五”期间要在巩固提升铅蓄电池、电镀行业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制革、造纸、印染、化工四个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大幅度削减污染排放总量。要深入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三项行动,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要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还要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环境修复活动,做到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相协同,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优化人居环境。
重视生态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像控制人口、保护耕地一样,建立刚性的评价机制和硬约束措施,将有关政策落到实处。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制度,确保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真正进入各级党政决策者的具体决策过程之中,建立有效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从产业布局、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的源头上控制资源环境问题的产生。要改革干部综合考评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我省早已摒弃了“唯GDP论英雄”的观念,而转为综合考核手段。下一步,还应按照各地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的分类考核评价方式,使政绩考核机制更加科学合理。要建立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化机制。用市场化的办法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我省在水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等方面,已进行了试点,应及时推广这些成功经验,尤其要全面推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环境损害赔偿与保险机制等,让它们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我省是全国首个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省份,要继续健全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模式,全面实施生态保护足额补偿机制。还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提高公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水平。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的先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灵魂,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通过生态文化的引领和支撑。只有加强生态文化的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生态文化的价值理念,才可能从更深的思想文化层面解决现实中的环境问题,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重视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道德和生态文化水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重视加强生态文化的研究,重视发掘和发挥我省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思想,用于生态文化价值观的教育。要开展生态明意识和行为教育,改变奢侈浪费的生活习惯,在全社会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健康生态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强和深化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公众的生态参与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要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省(市、县)、环境优美乡村、绿色学校、社区、医院、饭店创建活动,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弘扬生态环保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浙江省环保厅)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的地位,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标志着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进入了新的境界,达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准确理解、加深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深刻领会其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历史背景,紧密联系我省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2002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中央和地方都在积极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我们浙江省也与全国各地一道积极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形成了一种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职能部门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推出了一套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创新机制,开展了一系列影响生态环保工作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了一批先行先试、适应市场机制、有实践经验的成功典型,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2002年6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正式提出建设“绿色浙江”的战略目标,同年省政府出台《浙江可持续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制定了《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4年启动“811环境整治行动”这一基础性、标志性工程。2005年又启动“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2007年,省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在节约资源保护方面实现新突破”,将“环境更加优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一;2008年,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人居环境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并启动“811新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治。2010年,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作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2010年12月,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已成为全省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抓手。2011年又启动为期五年的“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明确了“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8个方面主要目标、11个专项行动和11项保障措施。2012年,省十三次党代会再次从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高度,强调要“坚持生态立省方略,加快建设生态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又把现代生态体系建设列为“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八个方面”的内容之一。从这一决策脉络说明我省在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上一直在探索,理念不断提升,思路不断拓展,实践不断突破,在发展理念上,经历了从污染防治到生态建设到“生态立省”的跨越,在目标定位上,实现了从“绿色浙江”到“生态省”再到“生态浙江”的递进,也为今后加快“美丽浙江”建设,构建现代生态体系创造了良好的优势条件。
当前要做的几项重点工作
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源头抓起,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浙江作为资源匮乏、环境承载能力弱的省份,在推进“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过程中,必须把转变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之一。要在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基础上,加快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使人口集聚、经济活动、城市化推进与生态环境承载相适应,逐步实现空间意义上的产业合理布局。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要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倡导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业,逐步实现时间意义上的产业合理布局。以节能减排为抓手,推进产业升级。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克服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做法,改变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式生产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我省生态环境建设中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要精心设计有效载体。从2004年开始,我省连续开展了“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新一轮的“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使之成为生态省建设的标志性工程,重点解决了一批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问题。还有“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新农村建设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四边三化行动等等,都是我们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在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浙江的过程中,也要精心设计或选择有效载体,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着力解决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由水、大气、土壤、重金属污染等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还不少,由环境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也明显增多。对此,“十二五”期间要在巩固提升铅蓄电池、电镀行业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制革、造纸、印染、化工四个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大幅度削减污染排放总量。要深入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三项行动,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要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还要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开展环境修复活动,做到自然恢复和生态修复相协同,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优化人居环境。
重视生态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像控制人口、保护耕地一样,建立刚性的评价机制和硬约束措施,将有关政策落到实处。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制度,确保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真正进入各级党政决策者的具体决策过程之中,建立有效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从产业布局、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的源头上控制资源环境问题的产生。要改革干部综合考评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我省早已摒弃了“唯GDP论英雄”的观念,而转为综合考核手段。下一步,还应按照各地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的分类考核评价方式,使政绩考核机制更加科学合理。要建立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化机制。用市场化的办法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我省在水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等方面,已进行了试点,应及时推广这些成功经验,尤其要全面推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环境损害赔偿与保险机制等,让它们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我省是全国首个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省份,要继续健全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模式,全面实施生态保护足额补偿机制。还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提高公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水平。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的先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灵魂,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通过生态文化的引领和支撑。只有加强生态文化的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生态文化的价值理念,才可能从更深的思想文化层面解决现实中的环境问题,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重视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道德和生态文化水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重视加强生态文化的研究,重视发掘和发挥我省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思想,用于生态文化价值观的教育。要开展生态明意识和行为教育,改变奢侈浪费的生活习惯,在全社会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健康生态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强和深化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公众的生态参与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要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省(市、县)、环境优美乡村、绿色学校、社区、医院、饭店创建活动,引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弘扬生态环保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美丽浙江建设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浙江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