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基本常识

一、药品基本概念及其相关延伸概念

1.1 什么是药品?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2药物和药品的区别是什么?

药物和药品的区别:药品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允许其上市生产、销售的药物,不包括正在上市前临床试验中的药物;而药物则包括所有具有治疗功效的化学物质,不一定经过审批,也不一定是市面有售的化学物质。

1.3 什么是中药?

中药,是指按照中医药理论指导应用于临床,并具有治疗作用的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及其加工而成的药品等,因源于中国而得名。

中药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Z+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Z+8位数字。如用于冠心病治疗的“复方丹参滴丸”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1022128,表明该药为中药。

1.4 什么是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是指人类用来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或为了调节人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保持身体健康的特殊化学品。化学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H+8位数字。比如治感冒的“泰诺”(酚麻美敏片)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10115,表明该药为化学药。

1.5 什么是生物制品?

生物制品,是指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技术或现代生物技术制成,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一类药品。

生物制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S+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S+8位数字。比如人用狂犬病疫苗水针(Vero细胞)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20043089,表明该药为生物制品。

目前大家常见的生物制品包括治疗用生物制品(如γ-球蛋白)、诊断用生物制品(如妊娠诊断制剂、结核菌素)、预防用生物制品(如卡介苗、乙肝疫苗)三类。

1.6 什么是疫苗?

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根据接种费用由谁支付,疫苗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即计划免疫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卡介苗,脊灰糖丸,预防麻疹的麻苗,白百破三联疫苗,新生儿用乙型肝炎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比如狂犬疫苗。

1.7 什么是血液制品?

由健康人的血液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成,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统称为血液制品。血液制品用于治疗和被动免疫预防。 常见的血液制品有用于狂犬病的防治的狂犬病人血白蛋白;治疗创伤性出血性休克、严重烧伤及低蛋白血症的人血白蛋白和人胎盘血白蛋白;预防麻疹、传染性肝炎等、与抗生素合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及病毒性感染疗效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肌注人免疫球蛋白等。

1.8 什么是新药?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消费者购买药品时不用特别关注其是否为新药。因为新药并不能与疗效好、安全性好划等号。总的来说,一种新药的问世,尽管经过国家审批、临床使用,证实有较好的临床疗效,但这些药物中的很大一部分实际效果、毒副反应的实践检验时间不很长,病例亦有限,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其实际性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大一部分新药会由于疗效不佳或毒副反应重而被淘汰。

1.9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政府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列品种是专家和基层广大医药工作者从我国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通过科学评价,筛选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药物。这类药物的特点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一般来说,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基本药物的使用更安全、有效、便宜。而且,一般的国家基本药物都被列入了医保范围,可以从医保目录支付。所以,推荐医师和消费者使用基本药物。

1.10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的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品。这类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支付费用。乙类的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品,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费用。

1.11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双跨品种有什么区别?

为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的剂型、规格、给药途径的不同,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除此之外,还有双跨品种。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一般包括:刚上市的新药;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药物本身毒性较大,如抗癌药物等;某些疾病必须由医生确诊,使用药物需医生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心血管疾病用药等。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遴选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根据安全性的不同,又划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地点销售。这些药物大都用于治疗感冒、发烧、咳嗽、消化系统疾病、头痛、关节疾病、过敏性鼻炎等;此外,还包括一些诸如维生素、中药补剂之类的营养补剂。

双跨品种,是指某些药有多个适应症,有些适应症患者能够自我判断和自我药疗,这部分作为非处方药;而患者难以判断、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服用的部分仍作为处方药。这种药品兼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双重身份,在不同的适应症、使用疗效和剂量情况下转换不同身份,界定双跨药品的身份主要是看其适应症。以阿司匹林为例,它有解热、镇痛、抗风湿、抗血小板聚集等适应证。当用于非处方药时,其适应症是解热、镇痛,且用于解热只准在3天内服用,用于止痛只准在5天内服用;而用于处方药时,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心血管疾病等,并可长期服用。

1.12 如何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1)如果是到药店买药,首先你可以在药店里找一下,如果有柜台上标有一个大大的醒

目的绿色OTC标志,那么,这个柜台卖的就是非处方药,如果柜台上是“处方药”标志,这个柜台卖的就是处方药。

(2)如果药店里没有这样的标志,你可以要求药店的店员让你看一下药品的包装和说明书,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

(3)如果你看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还会看到一句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的说明书上则写着:请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1.13 什么是特殊管理药品?

在我国,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14 在哪可以找到药品的批准文号?

一般厂家都会在药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该药品的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每种药品的每一规格发给一个批准文号。除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和异地加工外,同一药品不同生产企业发给不同的药品批准文号。可以直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网站,输入药品的批准文号进行核实,如果该药品的批准文号不存在,说明该药品为假药。

1.15 如何看药品包装上的批号与有效期?

药品批号由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般长度在8位以内,其中数字基本上和生产药品的年月日有关或和生产药品的年流水号有关。

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

例如:某药品生产日期为2003年3月15日,标签上有效期有多种标法,如果标注“有效期至2006年2月”,则药品可以使用到2006年2月底,到2006年3月就过期了。如果标注为“有效期至2006年3月14日”,则药品可以使用到2006年3月14日,到2006年3月15就过期了。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看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期,因为过期药品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所以千万不能服用!

1.16 如何理解药品说明书中关于药品储存的概念?

遮光:指用不透明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指遮光并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室温:指10-30℃。

1.17 价格贵的药质量一定好吗?

我国的药品实行明码标价,虽然很多药品的有效成分一样,但是药品价格往往不同,这是因为生产药品的厂家不一样。著名的药品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往往价格比较高,而普通小厂家的药品会比较便宜。

药品的价格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疗效则取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或毒性)和治病的效果。它们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所以价格高的药品不一定是更安全有效的药品。

1.18 什么是保健(功能)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消费者平时说的保健品即保健食品,我们有时也称其为功能食品。

1.19 保健(功能)食品与药品、一般食品有什么区别?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用作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具有明显的生物体调整功能;而一般食品就是日常生活中我们普遍摄入的食物,主要以果腹、享受和摄入营养物质为目的。并且,保健(功能)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1.20 怎样识别保健食品和药品、一般食品?

最简单的办法是,当你买药时,一定要先在药品的包装盒上找“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食健字”或“X卫食健字(其中的

X代表某个地区简称)”。

保健食品除了有批准文号外,其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但是普通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不需要任何批准文号。

1.21如何看待同一产品的保健(功能)食品和药品?

有的产品如维生素、矿物质元素类产品有的是药品,有的却是保健食品。如何看待同一产品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呢?

第一,药品生产过程及其配方组成不同。药品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病毒的严格检查和多年的临床观察,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保健食品不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

第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空气的清洁度,无菌的标准,原料的质量等必须符合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制药厂的质量控制要求,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其生产过程的标准要比药品的生产标准低。

第三,疗效方面的区别。作为药品,一定经过大量的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则没有治疗的作用,不需要经过临床验证,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就可以上市销售。

1.22 保健食品能治病吗?为什么?

一般情况下,保健食品只能起到辅助和保健的作用,并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原因如下:

(1)审批时人体试食试验不够完善。

在保健食品功能性方面,虽然已批准的保健食品大都按《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进行严格的动物试验(除营养补充剂外),但只有少数功能项目进行了人体试食试验观察(如美容、减肥、调节血脂、改善视力、改善肠道菌群等)。少数产品虽然进行了人体试食试验,但由于时间过短,人数过少,所反映出的功效情况与上市后人群食用实际效果差距较大,很难全面而系统地说明问题。

(2)保健食品功效因人差异大 。

由于大部分保健食品的设计是依据中医药理论和中医养生思想,科学组方配伍而成的,但由于组方不同、原理不同,甚至配伍剂量不同、原料来源不同、工艺剂型不同均可能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而且在不同人群(年龄、性别、职业、身体状况、生活区

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当中也会有不同的体现。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会见到同一保健功能却有不同人体作用效果的现象。

1.23 保健食品能否与中、西药物同时使用吗?

许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药物治疗疾病的同时,还服用保健食品,以期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这就产生了它们之间能否同用的问题。

保健食品常由滋补食品和补益中药组成,一般与中、西药物之间并无特殊配伍禁忌,可以同用。

但少数补益中药与某些中、西药物之间确有配伍禁忌,若同用,一方面不利于营养保健品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可影响药物治疗效果或对人体产生有害的反应。例如,含人参的营养保健品不得与萝卜籽、五灵脂、藜芦同用,服用人参时也不宜食用萝卜和饮茶。含甘草、鹿茸的营养保健品不宜长期与水杨酸类、甲磺丁脲等合用;因甘草水解后生成甘草次酸,甘草次酸有肾上腺激素样作用;鹿茸也有糖皮质激素成分,与水杨酸衍生物合用易引起消化道溃疡;甘草、鹿茸与甲磺丁脲合用可减低后者的降血糖作用。含有仙茅、白芍等的营养保健品,因含有鞣质成分,不能与硫酸亚铁、维生素B1、酶制剂同用,以免相互发生作用,使药效降低。

营养保健品常由多种物质组成,实际成分一般难以了解。为避免发生配伍禁忌,应将服用营养保健品和服用其他中、西药物的时间错开1~2小时为宜。如有疑虑可请医生指导。

1.24 到药店购买药品时应注意什么?

到药店买药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药店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

(3)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4)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

(5)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6)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凭据。

1.25 药品临床试验有什么内容?

药品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品系统性研究,包括四期

(Ⅰ、Ⅱ、Ⅲ、Ⅳ期)。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试验旨在揭示或证实试验药品的作用,分析其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和(或)检出其任何不良反应,从而确定其疗效与安全性。同时,药品临床试验数据也是药品申报生产的重要文件。

1.26 药品临床试验受试者应注意什么?

我国《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规定,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颁布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的道德原则,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受试者参加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受试者应被告知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试验目的、试验的过程与期限、检查操作、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受试者有充分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愿意参加试验;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

二、临床用药相关知识

2.1 给药途径有哪些?

①外用给药。比如说皮炎平、肤轻松等药品,只需直接将药物涂抹在皮肤上即可。

②口服给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适用于大多数药物和病人,安全性仅次于外用给药。 ③注射给药。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滴注、皮下注射和静脉推注。注射给药是所有给药途径中安全性最低、风险最大的给药方式。

2.2 药物剂型有哪些?

药物剂型是把药品以不同给药方式和不同给药部位等为目的制成的不同“形态”。现介绍与临床使用关系最密切的一种分类,即按给药途径分类。具体如下:

⑴经胃肠道给药剂型:即药物制剂经口服用后进入胃肠道,起局部或经吸收而发挥全身作用的制剂。如常用的颗粒剂、胶囊剂、溶液剂、乳剂、混悬剂等。

⑵非经胃肠道给药剂型:即除口服给药途径以外的所有其他剂型。这些剂型可在给药部位起局部作用或被吸收后发挥全身作用。主要有:

①注射给药剂型。如包括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使用的注射剂。

②腔道给药剂型。如栓剂、泡腾片、滴剂等。

③皮肤给药剂型。如外用溶液剂、洗剂、搽剂、软膏剂、贴剂等

④粘膜给药剂型。如滴眼剂、滴鼻剂、眼用软膏剂、舌下片剂、粘膜剂等。

2.3药品规格有哪些形式?

药品规格分为含量规格和包装规格。

含量规格一般在消费者具体用药、确定用量时用到。比如说,说明书写到“20mg/片,40mg/次,3次/天”,意思就是“每天3次,每次2片”。

包装规格一般在消费者选购药品(主要是非处方药)时用到。比如“6片/袋,2袋/盒”。

2.4 服药时间有哪些特殊要求?

空腹:一般指清晨;

睡前:一般指睡前15-30分钟;

饭前:食前30-60分钟;

饭时:进食时;

饭后:食后15-30分钟;

必要时服:通常是指患者在一般情况下不用,而在症状发作时或有特殊用途时服用。

2.5 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

有些人患病吃药时随随便便。有的认为多吃些药,病会好得快些,也有的认为多吃几次或少吃几次无所谓,其实这样做不但会影响药物的效果,而且还可能给人体带来损害。

药品的用量直接关系到血液中药物的浓度,而达到一定的浓度是药物发挥药效的必要条件。剂量太小,达不到治疗目的;剂量太大,不一定能增加相应的药物疗效,相反会加重药品的不良反应,甚至引起中毒,尤其是一些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因此,服药一定要遵医嘱或按说明书按时按量服用。

2.6 有的缓释片或控释片片剂是可以掰开用的,如半片、四分之一片等,而有些就不可以,为什么?

缓释片要求缓慢非恒速释放药物;控释片要求缓慢恒速或近恒速释放药物,两者均为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显著减少,从血药控制及患者顺应性看,控释优于缓释。缓释和控释的原理有溶出、扩散、溶蚀、渗透差、离子交换等,可见利用溶出扩散等原理需要包膜以及加致孔剂,这类药物不能掰开使用。而离子交换一类的只需与离子结合,在体内一定的pH下开始经离子交换置换出药物,这类药物可以掰开使用。具体到某一药物,上面有刻痕的肯定可

以掰开使用,否则还是看看说明书或最好去咨询药师。

2.7 中西药结合使用,疗效真的好吗?

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来治疗疾病,有利有弊。

中西药结合使用的利在于:

(1)可以增强疗效。将中、西医药融为一体,合理联用往往取得比单用中药或单用西药更好的疗效。

(2)可以减缓西药的不良反应。中药与西药联用能减缓西药引起的各种不良反应,例如:补中益气丸能减轻消炎痛造成的胃黏膜损伤,促进胃蛋白质合成,加强胃黏膜的保护与修复。有些肿瘤患者常常需要放疗或者化疗,可是化疗药物在抑制癌细胞的同时,也会给机体带来损伤,诸如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肝肾功能失常等。中药能扶正培本,提高机体免疫力,既能防止化疗对上述脏器的损害,又可增强机体防御系统抑制癌细胞的能力。

合理的联合用药固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有时应用不当可产生一系列弊端,轻者降低疗效,重者导致药源性疾病。以下是两者合用的一些弊端:

(1)形成难溶性物质,影响吸收、降低疗效。中药石膏、珍珠母、磁石中均含有金属离子,若与卡那霉素等抗生素联合应用会形成不溶性的盐类和络合物而影响其吸收;中成药丹参片不宜与胃舒平合用,丹参能与胃舒平中的氢氧化铝形成不溶性络合物。

(2)产生有毒化合物。健脑丸、紫雪丹、安宫牛黄丸等含朱砂的中成药,不宜与还原性西药如硫酸亚铁、含溴的必嗽平、含碘的碘化钾等西药同服,否则会产生溴化汞、碘化汞等有毒汞盐沉淀,导致药源性肠炎。

(3)酸碱中和,影响疗效。含有酸性成分的中成药如保和丸、乌梅丸、山楂丸不能和碱性西药如氨茶碱、苏打片、胃舒平合用。

(4)药物之间产生抵抗效应。甘草或鹿茸均有含糖皮质激素样物质,会使血糖上升,所以当它们与降血糖的西药合用时,会抵消或降低降血糖药物的降糖作用。

(5)加快药物代谢,降低疗效。风湿酒、国公酒等各种药酒均含乙醇,若与安乃近、苯巴比妥等西药同用,乙醇会增强肝脏药酶活性,使西药在体内代谢加快而降低疗效。

2.8 什么是药学服务?

药学服务是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物使用有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实现改善和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理想目标。

药学服务的具体工作包括:处方调剂、参于临床药物治疗、治疗药物监测、药物利用研究和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药学信息服务、参与健康教育等。药学服务的效果体现在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依从性和经济性,即降低和节约药物治疗费用,合理利用医药资源等方面。

2.9 合理用药是指什么?

合理用药是指根据疾病种类、病人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地防治疾病的措施。合理用药包括药物的选择、制剂的选择、剂量的选择、给药途径的选择、给药时间间隔、用药时间及疗程的选择、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

2.10 如何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一般包括对这个药品各方面的简单介绍,患者服用前应该认真地阅读,特别要认真阅读其中有关本品适应证、禁忌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介绍。

说明书上列明的用药方法,如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天几次等,一定是指大多数人的安全用药方法。有些人因为个体差异,对药品的作用特别敏感,很低的剂量就可能出现不良反应。以前存在过敏史或者类似特殊体征的患者要及时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2.11 如何理解“慎用”、“忌用”和“禁用”?

绝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的事项。“慎用”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即在服用之后,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所以,“慎用”是告诉你要留神,不是说不能使用。“忌用”,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人有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告。“禁用”,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就是禁止使用。

2.12 怎么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是药品标准中列入的名称,同种药品的通用名一定是相同的。商品名则是不同生产药厂为了竞争的需要,对自己制剂产品所起的名字,并经过注册,具有专用权,从而跟其他厂家的产品产生区别。所以同一种药物由不同药厂生产的制剂产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商品名。

比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不同药厂对它生产的制剂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宁、必理通等。

2.13 为什么青霉素等药物在使用前要做皮试?

有些药品如抗生素中的青霉素、链霉素、头孢菌素,维生素、碘、局麻药、免疫调节剂、生物药品(酶、抗毒素、类毒素、血清、菌苗、疫苗)等在给药后极易引起过敏反应,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为安全起见,需在注射给药前进行皮肤敏感试验,皮试后观察15~20分钟,以确定阳性或阴性反应。皮试只能反映大部分患者情况,少数人虽然皮试为阴性,但也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2.14 感冒了一定要使用抗生素吗?

专家建议:大多数的感冒患者不需要服用抗菌药物;当感冒有发热症状等或并发其它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在明确有病毒或细菌感染时,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使用。

建议在感冒后多饮水和多休息,并补充大剂量维生素C(成人1000毫克/日,儿童500毫克/日),因为大剂量维C可以增强体内血液中白细胞吞噬细菌以及抗病毒的能力,使抵抗力增加,从而缩短感冒病程。体温超过38.5摄氏度的患者,可以适当用一些退烧药,但最好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如果头疼或咽喉疼痛,可使用一些咽喉片、解热镇痛等药物。感冒时伴随咳嗽,如果咳嗽不很剧烈,没有痰,也不要滥用抗菌药物,服用一些祛痰剂即可。

2.15服药时为什么不能饮酒?

饮酒可增强镇静药、催眠药、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加重对中枢神经的抑制,出现嗜睡、昏迷,在服用苯巴比妥、佐匹克隆、地西泮、利培酮期间应禁酒;可刺激胃肠黏膜,引起水肿或充血,同时刺激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如同时服用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芬、阿西美辛等,会加重对胃肠黏膜的刺激,增加发生胃溃疡或出血的危险;可降低血糖水平,同时加重对中枢神经的抑制,易出现昏迷、休克、低血糖症状,在服用降糖药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喹酮、甲磺丁脲时忌饮白酒。另外,长期饮酒或饮酒过量,超过肝脏的解毒能力,会造成肝脏损害,形成肝硬化或脂肪肝,使对药物代谢迟缓。

2.16食物对药物作用的影响?

药物与食物发生相互作用可改变药物的吸收或代谢,甚至导致不良反应。例如: 对乙酰氨基酚与碳水化合物如饼干、枣、果冻可形成复合物,不宜同服;

抗凝药与柠檬汁、蛋黄、鱼、土豆片同服可减弱抗凝效果;

红霉素、青霉素与酸性果汁或饮料同服,可加速红霉素分解;

铁剂不宜鱼麦片、鸡蛋、牛奶、茶同服;

林可霉素与食物同服或餐后服可致腹泻;

四环素类不宜与牛奶、奶制品或富含铁质的食物同服。

2.17有哪些抗菌药物在使用后不能饮酒?若饮酒会出现哪些症状?

(1)头孢菌素类药物包括: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曲松、头孢唑林(先锋Ⅴ号)、头孢拉啶(先锋Ⅵ号)、头孢美唑、头孢米诺、拉氧头孢、头孢甲肟、头孢孟多、头孢氨苄(先锋Ⅳ号)、头孢克洛等、其中以头孢哌酮的反应报告最多、最敏感,如有患者在使用后吃酒心巧克力、服用藿香正气水,甚至仅用酒精处理皮肤也会发生双硫仑样反应。

(2)硝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灭滴灵)、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

(3)其他抗菌药如呋喃唑酮(痢特灵)、氯霉素、酮康唑、灰黄霉素等。

这类药物在使用后若饮酒,会发生面部潮红、眼结膜充血、视觉模糊、头颈部血管剧烈搏动或搏动性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口干、胸痛、心肌梗塞、急性心衰、呼吸困难、急性肝损伤,惊厥及死亡等,查体时可有血压下降、心率加速及心电图正常或部分改变,即为双硫仑样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和饮酒量成正比关系,老年人、儿童、心脑血管病及对乙醇敏感者更为严重,这种反应一般在用药与饮酒后15-30分钟发生。(头孢噻肟、头孢他啶、头孢磺啶、头孢唑肟、头孢克肟,因不含甲硫四氮唑基团,在应用期间饮酒不会引起双硫仑样反应。)

2.18 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错误用药方法?

根据目前患者使用药品的情况,错误服药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五种。

(1)将胶囊里面的药粉倒出来服用。许多胶囊属于缓释药物,在人的肠胃里慢慢释放剂量,使药物作用持久,体内药物浓度均衡。若倒出来吃,破坏了原药设计,就会影响药品疗效。

(2)将糖衣片压碎服用。糖衣一旦破裂,便失去了特定保护、遮味、隔离等作用,不但会降低疗效,而且还可能对胃黏膜产生较强的刺激作用,出现恶心、呕吐,甚至胃出血,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用这种方法服药更不安全。

(3)将口服改外用。有些人将甲硝唑片、制霉菌素片等放置于阴道内,用于治疗阴道滴虫或霉菌感染。其实口服制剂很难在阴道中释放崩解,所以疗效甚微,甚至还会出现不良

反应。

(4)针剂改口服。专家说,这样喝针剂会影响药效发挥。因为针剂直接进入人体,一般剂量要比口服小,在胃中被胃液腐蚀,药劲儿会大打折扣。

(5)含片改口服。有的人嫌含片麻烦,时间长作用慢,便一吞了之,这样做根本没有达到服药的目的。

药物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以确保药品疗效和用药安全。

2.19 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2.20 为什么会发生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的种类繁多,给药方法不同,病人体质因人而异,因此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也很复杂。根据临床经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药物方面的原因:药物本身的作用就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比如一种药有两种以上的作用时,其中—种作用就可能成为副作用;有些药物作用本身对人体某些组织器官就有伤害;或者是药物的纯度不够,含杂质较多的药品较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在生产和保管过程中药品被污染也会引起不良反应。

二是人体方面的原因:①性别:药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粒细胞减少症则女性比男性多。②年龄:老年人和小儿对药物的代谢、排泄较慢易发生不良反应;婴幼儿对某些药较敏感也易发生不良反应。③个体差异:相同的药物和剂量可使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反应,由于体质不同而轻重各异,药物过敏反应与体质的关系更密切。④疾病因素:肝、肾功能不良时可增强和延长药物作用,易引起不良反应。

三是给药方法的原因:给药的途径不同会导致药物吸收多少和快慢不一样,比如静脉输液容易引起不良反应;长期用药可引起药物体内蓄积而中毒;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2.21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后该怎么办?

(1)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尿量明显减少、黄疸、乏力等),患者应该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2)对药物产生过敏反应,或是因为遗传因素造成了特异性反应:比如过敏性休克、过

敏性药疹等,患者一旦发现,应该马上停药。因为这一类不良反应与用药的剂量无关,而且反应的严重程度难以预料。

(3)不良反应的产生与服药剂量有关,而且反应较重,难以耐受:需要减量或改用其他药物。

(4)药物不良反应较轻时,按病情不允许停药:可继续用药,同时作对症处理。例如,为了避免药物的胃肠道反应,可改在饭后服药;服用容易在尿中形成结晶的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时,应该多喝水来增加尿量,可以减少药物对肾脏的损害。

2.22药品不良反应是不是药品质量问题?还是医生处方问题? 药品不良反应不是药品质量问题。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所以,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也不能说明医生的处方存在问题,要看医生的处方是否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能因为出现了不良反应就一定说明医生的处方有问题。

2.23 什么是药品的过敏反应?它算不算不良反应?

药物的过敏反应,是致敏病人对某种药物的特殊反应。该反应仅发生于少数病人身上,和已知药物作用的性质无关,和剂量无线性关系,反应性质各不相同,不易预知,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

对易致过敏的药物或过敏体质者,用药前应作过敏试验。但是有些人皮试时就会发生过敏反应,有时皮试阴性的病人也能发生过敏性休克。

特别要注意的是,许多没有规定做皮试的药物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对其他物质有过敏史的人,服用任何药品时都要非常谨慎。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在就医时,一定要把情况告诉医生,避免再服用同样或类似的药。

一、药品基本概念及其相关延伸概念

1.1 什么是药品?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1.2药物和药品的区别是什么?

药物和药品的区别:药品是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允许其上市生产、销售的药物,不包括正在上市前临床试验中的药物;而药物则包括所有具有治疗功效的化学物质,不一定经过审批,也不一定是市面有售的化学物质。

1.3 什么是中药?

中药,是指按照中医药理论指导应用于临床,并具有治疗作用的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及其加工而成的药品等,因源于中国而得名。

中药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Z+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Z+8位数字。如用于冠心病治疗的“复方丹参滴丸”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1022128,表明该药为中药。

1.4 什么是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是指人类用来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或为了调节人体功能、提高生活质量、保持身体健康的特殊化学品。化学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H+8位数字。比如治感冒的“泰诺”(酚麻美敏片)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10115,表明该药为化学药。

1.5 什么是生物制品?

生物制品,是指以微生物、细胞、动物或人源组织和体液等为原料,应用传统技术或现代生物技术制成,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一类药品。

生物制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S+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S+8位数字。比如人用狂犬病疫苗水针(Vero细胞)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20043089,表明该药为生物制品。

目前大家常见的生物制品包括治疗用生物制品(如γ-球蛋白)、诊断用生物制品(如妊娠诊断制剂、结核菌素)、预防用生物制品(如卡介苗、乙肝疫苗)三类。

1.6 什么是疫苗?

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根据接种费用由谁支付,疫苗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即计划免疫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卡介苗,脊灰糖丸,预防麻疹的麻苗,白百破三联疫苗,新生儿用乙型肝炎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比如狂犬疫苗。

1.7 什么是血液制品?

由健康人的血液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成,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统称为血液制品。血液制品用于治疗和被动免疫预防。 常见的血液制品有用于狂犬病的防治的狂犬病人血白蛋白;治疗创伤性出血性休克、严重烧伤及低蛋白血症的人血白蛋白和人胎盘血白蛋白;预防麻疹、传染性肝炎等、与抗生素合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及病毒性感染疗效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肌注人免疫球蛋白等。

1.8 什么是新药?

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消费者购买药品时不用特别关注其是否为新药。因为新药并不能与疗效好、安全性好划等号。总的来说,一种新药的问世,尽管经过国家审批、临床使用,证实有较好的临床疗效,但这些药物中的很大一部分实际效果、毒副反应的实践检验时间不很长,病例亦有限,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其实际性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大一部分新药会由于疗效不佳或毒副反应重而被淘汰。

1.9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由国家政府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列品种是专家和基层广大医药工作者从我国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通过科学评价,筛选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药物。这类药物的特点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一般来说,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基本药物的使用更安全、有效、便宜。而且,一般的国家基本药物都被列入了医保范围,可以从医保目录支付。所以,推荐医师和消费者使用基本药物。

1.10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的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品。这类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支付费用。乙类的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品,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支付费用。

1.11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双跨品种有什么区别?

为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的剂型、规格、给药途径的不同,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除此之外,还有双跨品种。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一般包括:刚上市的新药;可产生依赖性的某些药物,如吗啡类镇痛药及某些催眠安定药物等;药物本身毒性较大,如抗癌药物等;某些疾病必须由医生确诊,使用药物需医生处方,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心血管疾病用药等。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遴选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根据安全性的不同,又划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地点销售。这些药物大都用于治疗感冒、发烧、咳嗽、消化系统疾病、头痛、关节疾病、过敏性鼻炎等;此外,还包括一些诸如维生素、中药补剂之类的营养补剂。

双跨品种,是指某些药有多个适应症,有些适应症患者能够自我判断和自我药疗,这部分作为非处方药;而患者难以判断、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服用的部分仍作为处方药。这种药品兼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双重身份,在不同的适应症、使用疗效和剂量情况下转换不同身份,界定双跨药品的身份主要是看其适应症。以阿司匹林为例,它有解热、镇痛、抗风湿、抗血小板聚集等适应证。当用于非处方药时,其适应症是解热、镇痛,且用于解热只准在3天内服用,用于止痛只准在5天内服用;而用于处方药时,用于治疗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心血管疾病等,并可长期服用。

1.12 如何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1)如果是到药店买药,首先你可以在药店里找一下,如果有柜台上标有一个大大的醒

目的绿色OTC标志,那么,这个柜台卖的就是非处方药,如果柜台上是“处方药”标志,这个柜台卖的就是处方药。

(2)如果药店里没有这样的标志,你可以要求药店的店员让你看一下药品的包装和说明书,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

(3)如果你看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还会看到一句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的说明书上则写着:请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1.13 什么是特殊管理药品?

在我国,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14 在哪可以找到药品的批准文号?

一般厂家都会在药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明该药品的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每种药品的每一规格发给一个批准文号。除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委托生产和异地加工外,同一药品不同生产企业发给不同的药品批准文号。可以直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网站,输入药品的批准文号进行核实,如果该药品的批准文号不存在,说明该药品为假药。

1.15 如何看药品包装上的批号与有效期?

药品批号由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般长度在8位以内,其中数字基本上和生产药品的年月日有关或和生产药品的年流水号有关。

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年××月”或者“有效期至××××年××月××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或者“有效期至××××/××/××”等。

例如:某药品生产日期为2003年3月15日,标签上有效期有多种标法,如果标注“有效期至2006年2月”,则药品可以使用到2006年2月底,到2006年3月就过期了。如果标注为“有效期至2006年3月14日”,则药品可以使用到2006年3月14日,到2006年3月15就过期了。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看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期,因为过期药品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所以千万不能服用!

1.16 如何理解药品说明书中关于药品储存的概念?

遮光:指用不透明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指遮光并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室温:指10-30℃。

1.17 价格贵的药质量一定好吗?

我国的药品实行明码标价,虽然很多药品的有效成分一样,但是药品价格往往不同,这是因为生产药品的厂家不一样。著名的药品生产厂家生产的药品往往价格比较高,而普通小厂家的药品会比较便宜。

药品的价格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疗效则取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或毒性)和治病的效果。它们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所以价格高的药品不一定是更安全有效的药品。

1.18 什么是保健(功能)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消费者平时说的保健品即保健食品,我们有时也称其为功能食品。

1.19 保健(功能)食品与药品、一般食品有什么区别?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用作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具有明显的生物体调整功能;而一般食品就是日常生活中我们普遍摄入的食物,主要以果腹、享受和摄入营养物质为目的。并且,保健(功能)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

1.20 怎样识别保健食品和药品、一般食品?

最简单的办法是,当你买药时,一定要先在药品的包装盒上找“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食健字”或“X卫食健字(其中的

X代表某个地区简称)”。

保健食品除了有批准文号外,其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但是普通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不需要任何批准文号。

1.21如何看待同一产品的保健(功能)食品和药品?

有的产品如维生素、矿物质元素类产品有的是药品,有的却是保健食品。如何看待同一产品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呢?

第一,药品生产过程及其配方组成不同。药品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都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通过药理、病理和病毒的严格检查和多年的临床观察,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投入市场。保健食品不需经过医院临床实验等便可投入市场。

第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同。作为药品维生素类产品,必须在制药厂生产,空气的清洁度,无菌的标准,原料的质量等必须符合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制药厂的质量控制要求,目前,要求所有的制药都要达到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而作为食品的维生素类产品(食字号),则可以在食品厂生产,其生产过程的标准要比药品的生产标准低。

第三,疗效方面的区别。作为药品,一定经过大量的临床验证,并通过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有严格的适应症,治疗疾病有一定疗效;而作为食品的保健品,则没有治疗的作用,不需要经过临床验证,仅仅检验污染物、细菌等卫生指标,合格就可以上市销售。

1.22 保健食品能治病吗?为什么?

一般情况下,保健食品只能起到辅助和保健的作用,并不能代替药品治疗疾病。原因如下:

(1)审批时人体试食试验不够完善。

在保健食品功能性方面,虽然已批准的保健食品大都按《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进行严格的动物试验(除营养补充剂外),但只有少数功能项目进行了人体试食试验观察(如美容、减肥、调节血脂、改善视力、改善肠道菌群等)。少数产品虽然进行了人体试食试验,但由于时间过短,人数过少,所反映出的功效情况与上市后人群食用实际效果差距较大,很难全面而系统地说明问题。

(2)保健食品功效因人差异大 。

由于大部分保健食品的设计是依据中医药理论和中医养生思想,科学组方配伍而成的,但由于组方不同、原理不同,甚至配伍剂量不同、原料来源不同、工艺剂型不同均可能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而且在不同人群(年龄、性别、职业、身体状况、生活区

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当中也会有不同的体现。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会见到同一保健功能却有不同人体作用效果的现象。

1.23 保健食品能否与中、西药物同时使用吗?

许多患者在使用中、西药物治疗疾病的同时,还服用保健食品,以期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这就产生了它们之间能否同用的问题。

保健食品常由滋补食品和补益中药组成,一般与中、西药物之间并无特殊配伍禁忌,可以同用。

但少数补益中药与某些中、西药物之间确有配伍禁忌,若同用,一方面不利于营养保健品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可影响药物治疗效果或对人体产生有害的反应。例如,含人参的营养保健品不得与萝卜籽、五灵脂、藜芦同用,服用人参时也不宜食用萝卜和饮茶。含甘草、鹿茸的营养保健品不宜长期与水杨酸类、甲磺丁脲等合用;因甘草水解后生成甘草次酸,甘草次酸有肾上腺激素样作用;鹿茸也有糖皮质激素成分,与水杨酸衍生物合用易引起消化道溃疡;甘草、鹿茸与甲磺丁脲合用可减低后者的降血糖作用。含有仙茅、白芍等的营养保健品,因含有鞣质成分,不能与硫酸亚铁、维生素B1、酶制剂同用,以免相互发生作用,使药效降低。

营养保健品常由多种物质组成,实际成分一般难以了解。为避免发生配伍禁忌,应将服用营养保健品和服用其他中、西药物的时间错开1~2小时为宜。如有疑虑可请医生指导。

1.24 到药店购买药品时应注意什么?

到药店买药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药店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

(3)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4)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

(5)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6)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凭据。

1.25 药品临床试验有什么内容?

药品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品系统性研究,包括四期

(Ⅰ、Ⅱ、Ⅲ、Ⅳ期)。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药品临床试验旨在揭示或证实试验药品的作用,分析其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和(或)检出其任何不良反应,从而确定其疗效与安全性。同时,药品临床试验数据也是药品申报生产的重要文件。

1.26 药品临床试验受试者应注意什么?

我国《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规定,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颁布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的道德原则,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受试者参加试验应是自愿的,而且有权在试验的任何阶段随时退出试验而不会遭到歧视或报复,其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参加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保密;受试者应被告知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试验目的、试验的过程与期限、检查操作、受试者预期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受试者有充分的时间以便考虑是否愿意参加试验;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

二、临床用药相关知识

2.1 给药途径有哪些?

①外用给药。比如说皮炎平、肤轻松等药品,只需直接将药物涂抹在皮肤上即可。

②口服给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适用于大多数药物和病人,安全性仅次于外用给药。 ③注射给药。包括肌肉注射、静脉滴注、皮下注射和静脉推注。注射给药是所有给药途径中安全性最低、风险最大的给药方式。

2.2 药物剂型有哪些?

药物剂型是把药品以不同给药方式和不同给药部位等为目的制成的不同“形态”。现介绍与临床使用关系最密切的一种分类,即按给药途径分类。具体如下:

⑴经胃肠道给药剂型:即药物制剂经口服用后进入胃肠道,起局部或经吸收而发挥全身作用的制剂。如常用的颗粒剂、胶囊剂、溶液剂、乳剂、混悬剂等。

⑵非经胃肠道给药剂型:即除口服给药途径以外的所有其他剂型。这些剂型可在给药部位起局部作用或被吸收后发挥全身作用。主要有:

①注射给药剂型。如包括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使用的注射剂。

②腔道给药剂型。如栓剂、泡腾片、滴剂等。

③皮肤给药剂型。如外用溶液剂、洗剂、搽剂、软膏剂、贴剂等

④粘膜给药剂型。如滴眼剂、滴鼻剂、眼用软膏剂、舌下片剂、粘膜剂等。

2.3药品规格有哪些形式?

药品规格分为含量规格和包装规格。

含量规格一般在消费者具体用药、确定用量时用到。比如说,说明书写到“20mg/片,40mg/次,3次/天”,意思就是“每天3次,每次2片”。

包装规格一般在消费者选购药品(主要是非处方药)时用到。比如“6片/袋,2袋/盒”。

2.4 服药时间有哪些特殊要求?

空腹:一般指清晨;

睡前:一般指睡前15-30分钟;

饭前:食前30-60分钟;

饭时:进食时;

饭后:食后15-30分钟;

必要时服:通常是指患者在一般情况下不用,而在症状发作时或有特殊用途时服用。

2.5 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药?

有些人患病吃药时随随便便。有的认为多吃些药,病会好得快些,也有的认为多吃几次或少吃几次无所谓,其实这样做不但会影响药物的效果,而且还可能给人体带来损害。

药品的用量直接关系到血液中药物的浓度,而达到一定的浓度是药物发挥药效的必要条件。剂量太小,达不到治疗目的;剂量太大,不一定能增加相应的药物疗效,相反会加重药品的不良反应,甚至引起中毒,尤其是一些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因此,服药一定要遵医嘱或按说明书按时按量服用。

2.6 有的缓释片或控释片片剂是可以掰开用的,如半片、四分之一片等,而有些就不可以,为什么?

缓释片要求缓慢非恒速释放药物;控释片要求缓慢恒速或近恒速释放药物,两者均为给药频率减少一半或显著减少,从血药控制及患者顺应性看,控释优于缓释。缓释和控释的原理有溶出、扩散、溶蚀、渗透差、离子交换等,可见利用溶出扩散等原理需要包膜以及加致孔剂,这类药物不能掰开使用。而离子交换一类的只需与离子结合,在体内一定的pH下开始经离子交换置换出药物,这类药物可以掰开使用。具体到某一药物,上面有刻痕的肯定可

以掰开使用,否则还是看看说明书或最好去咨询药师。

2.7 中西药结合使用,疗效真的好吗?

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来治疗疾病,有利有弊。

中西药结合使用的利在于:

(1)可以增强疗效。将中、西医药融为一体,合理联用往往取得比单用中药或单用西药更好的疗效。

(2)可以减缓西药的不良反应。中药与西药联用能减缓西药引起的各种不良反应,例如:补中益气丸能减轻消炎痛造成的胃黏膜损伤,促进胃蛋白质合成,加强胃黏膜的保护与修复。有些肿瘤患者常常需要放疗或者化疗,可是化疗药物在抑制癌细胞的同时,也会给机体带来损伤,诸如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肝肾功能失常等。中药能扶正培本,提高机体免疫力,既能防止化疗对上述脏器的损害,又可增强机体防御系统抑制癌细胞的能力。

合理的联合用药固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有时应用不当可产生一系列弊端,轻者降低疗效,重者导致药源性疾病。以下是两者合用的一些弊端:

(1)形成难溶性物质,影响吸收、降低疗效。中药石膏、珍珠母、磁石中均含有金属离子,若与卡那霉素等抗生素联合应用会形成不溶性的盐类和络合物而影响其吸收;中成药丹参片不宜与胃舒平合用,丹参能与胃舒平中的氢氧化铝形成不溶性络合物。

(2)产生有毒化合物。健脑丸、紫雪丹、安宫牛黄丸等含朱砂的中成药,不宜与还原性西药如硫酸亚铁、含溴的必嗽平、含碘的碘化钾等西药同服,否则会产生溴化汞、碘化汞等有毒汞盐沉淀,导致药源性肠炎。

(3)酸碱中和,影响疗效。含有酸性成分的中成药如保和丸、乌梅丸、山楂丸不能和碱性西药如氨茶碱、苏打片、胃舒平合用。

(4)药物之间产生抵抗效应。甘草或鹿茸均有含糖皮质激素样物质,会使血糖上升,所以当它们与降血糖的西药合用时,会抵消或降低降血糖药物的降糖作用。

(5)加快药物代谢,降低疗效。风湿酒、国公酒等各种药酒均含乙醇,若与安乃近、苯巴比妥等西药同用,乙醇会增强肝脏药酶活性,使西药在体内代谢加快而降低疗效。

2.8 什么是药学服务?

药学服务是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包括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药物使用有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实现改善和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理想目标。

药学服务的具体工作包括:处方调剂、参于临床药物治疗、治疗药物监测、药物利用研究和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药学信息服务、参与健康教育等。药学服务的效果体现在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依从性和经济性,即降低和节约药物治疗费用,合理利用医药资源等方面。

2.9 合理用药是指什么?

合理用药是指根据疾病种类、病人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地防治疾病的措施。合理用药包括药物的选择、制剂的选择、剂量的选择、给药途径的选择、给药时间间隔、用药时间及疗程的选择、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

2.10 如何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一般包括对这个药品各方面的简单介绍,患者服用前应该认真地阅读,特别要认真阅读其中有关本品适应证、禁忌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介绍。

说明书上列明的用药方法,如肌内注射、静脉注射、一天几次等,一定是指大多数人的安全用药方法。有些人因为个体差异,对药品的作用特别敏感,很低的剂量就可能出现不良反应。以前存在过敏史或者类似特殊体征的患者要及时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2.11 如何理解“慎用”、“忌用”和“禁用”?

绝大多数的药品说明书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的事项。“慎用”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即在服用之后,要细心地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所以,“慎用”是告诉你要留神,不是说不能使用。“忌用”,比“慎用”进了一步,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人有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告。“禁用”,这是对用药的最严厉警告,就是禁止使用。

2.12 怎么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是药品标准中列入的名称,同种药品的通用名一定是相同的。商品名则是不同生产药厂为了竞争的需要,对自己制剂产品所起的名字,并经过注册,具有专用权,从而跟其他厂家的产品产生区别。所以同一种药物由不同药厂生产的制剂产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商品名。

比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不同药厂对它生产的制剂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宁、必理通等。

2.13 为什么青霉素等药物在使用前要做皮试?

有些药品如抗生素中的青霉素、链霉素、头孢菌素,维生素、碘、局麻药、免疫调节剂、生物药品(酶、抗毒素、类毒素、血清、菌苗、疫苗)等在给药后极易引起过敏反应,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为安全起见,需在注射给药前进行皮肤敏感试验,皮试后观察15~20分钟,以确定阳性或阴性反应。皮试只能反映大部分患者情况,少数人虽然皮试为阴性,但也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2.14 感冒了一定要使用抗生素吗?

专家建议:大多数的感冒患者不需要服用抗菌药物;当感冒有发热症状等或并发其它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在明确有病毒或细菌感染时,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使用。

建议在感冒后多饮水和多休息,并补充大剂量维生素C(成人1000毫克/日,儿童500毫克/日),因为大剂量维C可以增强体内血液中白细胞吞噬细菌以及抗病毒的能力,使抵抗力增加,从而缩短感冒病程。体温超过38.5摄氏度的患者,可以适当用一些退烧药,但最好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如果头疼或咽喉疼痛,可使用一些咽喉片、解热镇痛等药物。感冒时伴随咳嗽,如果咳嗽不很剧烈,没有痰,也不要滥用抗菌药物,服用一些祛痰剂即可。

2.15服药时为什么不能饮酒?

饮酒可增强镇静药、催眠药、抗抑郁药、抗精神病药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加重对中枢神经的抑制,出现嗜睡、昏迷,在服用苯巴比妥、佐匹克隆、地西泮、利培酮期间应禁酒;可刺激胃肠黏膜,引起水肿或充血,同时刺激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如同时服用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芬、阿西美辛等,会加重对胃肠黏膜的刺激,增加发生胃溃疡或出血的危险;可降低血糖水平,同时加重对中枢神经的抑制,易出现昏迷、休克、低血糖症状,在服用降糖药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喹酮、甲磺丁脲时忌饮白酒。另外,长期饮酒或饮酒过量,超过肝脏的解毒能力,会造成肝脏损害,形成肝硬化或脂肪肝,使对药物代谢迟缓。

2.16食物对药物作用的影响?

药物与食物发生相互作用可改变药物的吸收或代谢,甚至导致不良反应。例如: 对乙酰氨基酚与碳水化合物如饼干、枣、果冻可形成复合物,不宜同服;

抗凝药与柠檬汁、蛋黄、鱼、土豆片同服可减弱抗凝效果;

红霉素、青霉素与酸性果汁或饮料同服,可加速红霉素分解;

铁剂不宜鱼麦片、鸡蛋、牛奶、茶同服;

林可霉素与食物同服或餐后服可致腹泻;

四环素类不宜与牛奶、奶制品或富含铁质的食物同服。

2.17有哪些抗菌药物在使用后不能饮酒?若饮酒会出现哪些症状?

(1)头孢菌素类药物包括: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曲松、头孢唑林(先锋Ⅴ号)、头孢拉啶(先锋Ⅵ号)、头孢美唑、头孢米诺、拉氧头孢、头孢甲肟、头孢孟多、头孢氨苄(先锋Ⅳ号)、头孢克洛等、其中以头孢哌酮的反应报告最多、最敏感,如有患者在使用后吃酒心巧克力、服用藿香正气水,甚至仅用酒精处理皮肤也会发生双硫仑样反应。

(2)硝咪唑类药物如甲硝唑(灭滴灵)、替硝唑、奥硝唑、塞克硝唑。

(3)其他抗菌药如呋喃唑酮(痢特灵)、氯霉素、酮康唑、灰黄霉素等。

这类药物在使用后若饮酒,会发生面部潮红、眼结膜充血、视觉模糊、头颈部血管剧烈搏动或搏动性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口干、胸痛、心肌梗塞、急性心衰、呼吸困难、急性肝损伤,惊厥及死亡等,查体时可有血压下降、心率加速及心电图正常或部分改变,即为双硫仑样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和饮酒量成正比关系,老年人、儿童、心脑血管病及对乙醇敏感者更为严重,这种反应一般在用药与饮酒后15-30分钟发生。(头孢噻肟、头孢他啶、头孢磺啶、头孢唑肟、头孢克肟,因不含甲硫四氮唑基团,在应用期间饮酒不会引起双硫仑样反应。)

2.18 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错误用药方法?

根据目前患者使用药品的情况,错误服药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五种。

(1)将胶囊里面的药粉倒出来服用。许多胶囊属于缓释药物,在人的肠胃里慢慢释放剂量,使药物作用持久,体内药物浓度均衡。若倒出来吃,破坏了原药设计,就会影响药品疗效。

(2)将糖衣片压碎服用。糖衣一旦破裂,便失去了特定保护、遮味、隔离等作用,不但会降低疗效,而且还可能对胃黏膜产生较强的刺激作用,出现恶心、呕吐,甚至胃出血,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用这种方法服药更不安全。

(3)将口服改外用。有些人将甲硝唑片、制霉菌素片等放置于阴道内,用于治疗阴道滴虫或霉菌感染。其实口服制剂很难在阴道中释放崩解,所以疗效甚微,甚至还会出现不良

反应。

(4)针剂改口服。专家说,这样喝针剂会影响药效发挥。因为针剂直接进入人体,一般剂量要比口服小,在胃中被胃液腐蚀,药劲儿会大打折扣。

(5)含片改口服。有的人嫌含片麻烦,时间长作用慢,便一吞了之,这样做根本没有达到服药的目的。

药物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以确保药品疗效和用药安全。

2.19 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疗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2.20 为什么会发生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的种类繁多,给药方法不同,病人体质因人而异,因此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也很复杂。根据临床经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药物方面的原因:药物本身的作用就可能发生不良反应,比如一种药有两种以上的作用时,其中—种作用就可能成为副作用;有些药物作用本身对人体某些组织器官就有伤害;或者是药物的纯度不够,含杂质较多的药品较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在生产和保管过程中药品被污染也会引起不良反应。

二是人体方面的原因:①性别:药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粒细胞减少症则女性比男性多。②年龄:老年人和小儿对药物的代谢、排泄较慢易发生不良反应;婴幼儿对某些药较敏感也易发生不良反应。③个体差异:相同的药物和剂量可使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反应,由于体质不同而轻重各异,药物过敏反应与体质的关系更密切。④疾病因素:肝、肾功能不良时可增强和延长药物作用,易引起不良反应。

三是给药方法的原因:给药的途径不同会导致药物吸收多少和快慢不一样,比如静脉输液容易引起不良反应;长期用药可引起药物体内蓄积而中毒;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

2.21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后该怎么办?

(1)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尿量明显减少、黄疸、乏力等),患者应该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2)对药物产生过敏反应,或是因为遗传因素造成了特异性反应:比如过敏性休克、过

敏性药疹等,患者一旦发现,应该马上停药。因为这一类不良反应与用药的剂量无关,而且反应的严重程度难以预料。

(3)不良反应的产生与服药剂量有关,而且反应较重,难以耐受:需要减量或改用其他药物。

(4)药物不良反应较轻时,按病情不允许停药:可继续用药,同时作对症处理。例如,为了避免药物的胃肠道反应,可改在饭后服药;服用容易在尿中形成结晶的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时,应该多喝水来增加尿量,可以减少药物对肾脏的损害。

2.22药品不良反应是不是药品质量问题?还是医生处方问题? 药品不良反应不是药品质量问题。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所以,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也不能说明医生的处方存在问题,要看医生的处方是否符合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不能因为出现了不良反应就一定说明医生的处方有问题。

2.23 什么是药品的过敏反应?它算不算不良反应?

药物的过敏反应,是致敏病人对某种药物的特殊反应。该反应仅发生于少数病人身上,和已知药物作用的性质无关,和剂量无线性关系,反应性质各不相同,不易预知,一般不发生于首次用药。

对易致过敏的药物或过敏体质者,用药前应作过敏试验。但是有些人皮试时就会发生过敏反应,有时皮试阴性的病人也能发生过敏性休克。

特别要注意的是,许多没有规定做皮试的药物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对其他物质有过敏史的人,服用任何药品时都要非常谨慎。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在就医时,一定要把情况告诉医生,避免再服用同样或类似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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