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化水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纯化水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一、目的:制订纯化水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系统运行监控、维护及使用管理。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制剂车间纯化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生产技术部、产品质量部、工程设备部、纯化水操作工及纯化水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四、定义: 4.1饮用水:是指以天然水经净化处理所得并由当地市政供水管网集中供给作为纯化水制备原水的生活用水,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有关要求;

4.2纯化水:是指以饮用水为原水经二级反渗透法制得的制药工艺用水,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纯化水项下的有关规定。 五、内容:

5.1 纯化水设备的选型与购买管理:

5.1.1 纯水设备的购买须遵循本公司关于设备选型与购置的管理规程执行。 5.1.2 在选择生产厂家时宜选用有较多设计、制造经验和良好声誉的厂家。 5.2 纯化水设备的设计与安装:

5.2.1 纯水设备、管道的设计应避免死角、盲管,横向管道要有一定角度防止可能产生的残水积存,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 5.2.2 在纯水设备中与水接触的所有储罐、管道、管接头、阀、泵的材质应使用物理和化学性质稳定的无毒耐腐蚀的材料,如304、316、316L不锈钢。 5.2.3 纯化水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应确保制纯化水达到其设定的质量标准,设备的运行产能不得超出其设计能力。

5.2.4 纯化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采用循环方式或其他有效方式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

5.3 纯化水系统设备的清洁和使用:

5.3.1纯化水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其操作应能充分发挥制水设备的性能和产能。

5.3.2 纯化水岗位操作人须按标准操作规程和清洁消毒规程,对系统设备进行操作和定期的清洁、清洗和消毒,并有相关记录。发现纯化水微生物污染达到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按相关操作规程予以处理。 5.3.3对纯化水的储存和输送分配应保持封闭和循环,各用水车间不得自行储存纯化水,且纯化水箱内的纯化水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时没有能使用完时,则应放掉这箱水重新制备。

5.3.4当因停产放假设备停运超过两日时,每隔两天应运行设备两小时以上并做好运行记录,以使设备处于动态运行和监控状态,保证水质符合标准。 5.3.5操作员须填写纯化水生产运行记录及设备使用记录。 5.4纯化水质量标准:按《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执行。 5.4.1纯化水的性状:应为无色澄清液体;无臭,无味。

5.4.2微生物限度: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一毫升不得超过100个。 5.4.3电导率:在线测量,20℃时电导率值不大于4.3μS/cm为合格。

5.4.4纯化水的其他检测项目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5.5纯化水的储存和使用管理: 5.5.1车间制备的纯化水,用于制剂车间生产配料和生产车间洁净区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容器的最后清洗水,以及洁净区工作服的最后一次清洗。 5.5.2各生产车间使用纯化水时不得另行储存纯水。

5.5.3因制水系统设备故障不能取到纯化水时的处理方法:

5.5.3.1各用水点如不能取到纯化水时,可先按照有关清洁规程对设备、容器进行清洁,只是暂不用纯化水进行最后一遍的清洗,待故障排除后再按清洁规程进行一次清洁。

5.5.3.2 如较长时间无法取到纯水,则应先依有关清洁规程清洁设备、容器,暂不用纯水进行最后一遍的清洗,在设备、容器使用前用75%酒精对与药品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记录。 5.6纯化水的检测:

5.6.1纯化水制备操作人员应每班随时进行在线监测,并记录仪表数据如电导率、流量、压力等。

5.6.2检测总回水PH值范围应为5.0~7.0,其温度与电导率要求见附录表1。 5.6.3质量部QC应每三个月对纯水进行全项检测和微生物检查, 对制备纯化水用的原水水质每月定期监测,并有相应记录。同时应将检测报告交纯化水制备人员作为调整设备运行处理的参考依据,相关检测项目祥见附录表2。 5.7异常情况的处理:

5.7.1当纯化水制水系统显示屏数据和QC实验室全项检测数据如有不合格指标时,制水系统应暂停供水,查找原因处理合格后方能恢复供水。 5.7.2纯化水制备应严格按照清洁和维护规程对系统进行清洁和维护,如有异常趋势时,应报告工程设备部及时联系设备厂家或聘请外部技术人员来修理。 5.7.3当发现纯化水电导率及微生物污染达到规定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按以下规定的纠偏限度予以及时处理,或请专业公司对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 5.7.4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及微生物的纠偏限度值如下表:

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及微生物的纠偏限度值

表中未列出的温度可参照以下图表查寻电导率:

当单独使用非在线的电导率仪检测纯化水时,温度补偿可设定为冬季17℃,夏季33℃。17℃时极限值为4.09,纠偏值为3.89,警戒值为3.69。在33℃时极限值为5.73,纠偏值为5.53,警戒值为5.33。

5.7.5当电导率达到警戒限度时,应分析纯化水设备有无问题,找到原因进行改进;当电导率达到纠偏限度时应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如遇本公司不能修复的故障应立即请纯化水设备生产厂家或外部专业技术人员来维修。 5.7.6电阻率与电导率是倒数关系,电阻率10MΩ•cm与0.1μS/cm等同。 六、附录:

附录:1、《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要求表1》;

2、《纯化水相关水质监测方式、项目、标准及周期时间表2》。 七、变更记载及原因:

附录: 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要求表1

纯化水相关水质监测方式、项目、标准及周期时间表2

纯化水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一、目的:制订纯化水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规范系统运行监控、维护及使用管理。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制剂车间纯化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生产技术部、产品质量部、工程设备部、纯化水操作工及纯化水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四、定义: 4.1饮用水:是指以天然水经净化处理所得并由当地市政供水管网集中供给作为纯化水制备原水的生活用水,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有关要求;

4.2纯化水:是指以饮用水为原水经二级反渗透法制得的制药工艺用水,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纯化水项下的有关规定。 五、内容:

5.1 纯化水设备的选型与购买管理:

5.1.1 纯水设备的购买须遵循本公司关于设备选型与购置的管理规程执行。 5.1.2 在选择生产厂家时宜选用有较多设计、制造经验和良好声誉的厂家。 5.2 纯化水设备的设计与安装:

5.2.1 纯水设备、管道的设计应避免死角、盲管,横向管道要有一定角度防止可能产生的残水积存,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 5.2.2 在纯水设备中与水接触的所有储罐、管道、管接头、阀、泵的材质应使用物理和化学性质稳定的无毒耐腐蚀的材料,如304、316、316L不锈钢。 5.2.3 纯化水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应确保制纯化水达到其设定的质量标准,设备的运行产能不得超出其设计能力。

5.2.4 纯化水的制备、贮存和分配应采用循环方式或其他有效方式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

5.3 纯化水系统设备的清洁和使用:

5.3.1纯化水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其操作应能充分发挥制水设备的性能和产能。

5.3.2 纯化水岗位操作人须按标准操作规程和清洁消毒规程,对系统设备进行操作和定期的清洁、清洗和消毒,并有相关记录。发现纯化水微生物污染达到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按相关操作规程予以处理。 5.3.3对纯化水的储存和输送分配应保持封闭和循环,各用水车间不得自行储存纯化水,且纯化水箱内的纯化水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时没有能使用完时,则应放掉这箱水重新制备。

5.3.4当因停产放假设备停运超过两日时,每隔两天应运行设备两小时以上并做好运行记录,以使设备处于动态运行和监控状态,保证水质符合标准。 5.3.5操作员须填写纯化水生产运行记录及设备使用记录。 5.4纯化水质量标准:按《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执行。 5.4.1纯化水的性状:应为无色澄清液体;无臭,无味。

5.4.2微生物限度: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每一毫升不得超过100个。 5.4.3电导率:在线测量,20℃时电导率值不大于4.3μS/cm为合格。

5.4.4纯化水的其他检测项目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5.5纯化水的储存和使用管理: 5.5.1车间制备的纯化水,用于制剂车间生产配料和生产车间洁净区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容器的最后清洗水,以及洁净区工作服的最后一次清洗。 5.5.2各生产车间使用纯化水时不得另行储存纯水。

5.5.3因制水系统设备故障不能取到纯化水时的处理方法:

5.5.3.1各用水点如不能取到纯化水时,可先按照有关清洁规程对设备、容器进行清洁,只是暂不用纯化水进行最后一遍的清洗,待故障排除后再按清洁规程进行一次清洁。

5.5.3.2 如较长时间无法取到纯水,则应先依有关清洁规程清洁设备、容器,暂不用纯水进行最后一遍的清洗,在设备、容器使用前用75%酒精对与药品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记录。 5.6纯化水的检测:

5.6.1纯化水制备操作人员应每班随时进行在线监测,并记录仪表数据如电导率、流量、压力等。

5.6.2检测总回水PH值范围应为5.0~7.0,其温度与电导率要求见附录表1。 5.6.3质量部QC应每三个月对纯水进行全项检测和微生物检查, 对制备纯化水用的原水水质每月定期监测,并有相应记录。同时应将检测报告交纯化水制备人员作为调整设备运行处理的参考依据,相关检测项目祥见附录表2。 5.7异常情况的处理:

5.7.1当纯化水制水系统显示屏数据和QC实验室全项检测数据如有不合格指标时,制水系统应暂停供水,查找原因处理合格后方能恢复供水。 5.7.2纯化水制备应严格按照清洁和维护规程对系统进行清洁和维护,如有异常趋势时,应报告工程设备部及时联系设备厂家或聘请外部技术人员来修理。 5.7.3当发现纯化水电导率及微生物污染达到规定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按以下规定的纠偏限度予以及时处理,或请专业公司对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 5.7.4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及微生物的纠偏限度值如下表:

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及微生物的纠偏限度值

表中未列出的温度可参照以下图表查寻电导率:

当单独使用非在线的电导率仪检测纯化水时,温度补偿可设定为冬季17℃,夏季33℃。17℃时极限值为4.09,纠偏值为3.89,警戒值为3.69。在33℃时极限值为5.73,纠偏值为5.53,警戒值为5.33。

5.7.5当电导率达到警戒限度时,应分析纯化水设备有无问题,找到原因进行改进;当电导率达到纠偏限度时应立即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如遇本公司不能修复的故障应立即请纯化水设备生产厂家或外部专业技术人员来维修。 5.7.6电阻率与电导率是倒数关系,电阻率10MΩ•cm与0.1μS/cm等同。 六、附录:

附录:1、《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要求表1》;

2、《纯化水相关水质监测方式、项目、标准及周期时间表2》。 七、变更记载及原因:

附录: 纯化水温度与电导率要求表1

纯化水相关水质监测方式、项目、标准及周期时间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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