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
申办单
填 表 说 明
一、机构名称
填报申请单位全称(必须和单位公章一致),一格一个汉字,并在“申报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报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报负责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若是军人,可填军官证号码。 三、经营或业务范围
不同机构分别根据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以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上的经营或业务范围填报;党政机关应填报上级有关部门为其界定的主要职能;其他机构可根据核准其成立(设立)的批件上的业务项目或实际开展的具体业务填报。 四、经济行业
在代码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报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原则上均应填报小类代码,跨行业的,经代码主管机关同意,方可选填其主业的中类代码。 五、经济类型
在代码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标准《经济类型与代码》填报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六、职工人数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填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其他单位填报实际在岗职工人数。 七、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1、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组织机构代码; 2、社会团体填报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3、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含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填报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无主管部门的机构不必填报。 八、外方投资国别(地区)、代码
在代码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填报外方投资的国别和地区代码。
九、所在地行政区划
填报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名,其区划码由代码机关填报。 十、机构地址
填报单位所在地地址,每格一个字,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名称和门牌号。 十一、批准文号或注册号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别填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证号;
2、其他单位填报批准其成立的批文文号或证件号。 十二、批准或注册机构、代码
填报批准(核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名称全称及组织机构代码,不知其代码的可请代码机关协助查询。
换证、年审、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一、各类机构均应提供:
1、代码申报表或代码换证/年审登记表(填表、盖章) 2、代码证正本、纸质副本或电子副本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经办人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二、按机构类型分别提供:(凡提供复印件的,均为A4幅面) A 、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 、社 团: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D 、党政机关:“三定”方案,凡原登记项任一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供相关批文或佐证材料 E 、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F 、工 会:工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G 、个 体: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H 、其他机构:分别提供核准其成立的有效批文(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记者站提供报刊记者站许可证及复印件,村民委员会提供县级人民政府批文及复印件,基金会提供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等)
凡不属于上述各类机构或有其他疑义的,请直接向当地代码机关咨询 省代码办联系电话:87585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
申办单
填 表 说 明
一、机构名称
填报申请单位全称(必须和单位公章一致),一格一个汉字,并在“申报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报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填报负责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若是军人,可填军官证号码。 三、经营或业务范围
不同机构分别根据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以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上的经营或业务范围填报;党政机关应填报上级有关部门为其界定的主要职能;其他机构可根据核准其成立(设立)的批件上的业务项目或实际开展的具体业务填报。 四、经济行业
在代码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报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原则上均应填报小类代码,跨行业的,经代码主管机关同意,方可选填其主业的中类代码。 五、经济类型
在代码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标准《经济类型与代码》填报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六、职工人数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填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其他单位填报实际在岗职工人数。 七、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1、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名称及其组织机构代码; 2、社会团体填报业务归口或业务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
3、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含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填报主管部门的名称及代码;无主管部门的机构不必填报。 八、外方投资国别(地区)、代码
在代码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填报外方投资的国别和地区代码。
九、所在地行政区划
填报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区)名,其区划码由代码机关填报。 十、机构地址
填报单位所在地地址,每格一个字,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县(市、区)、乡(镇)、村、街道名称和门牌号。 十一、批准文号或注册号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分别填报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证号;
2、其他单位填报批准其成立的批文文号或证件号。 十二、批准或注册机构、代码
填报批准(核准)本单位成立的机关名称全称及组织机构代码,不知其代码的可请代码机关协助查询。
换证、年审、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一、各类机构均应提供:
1、代码申报表或代码换证/年审登记表(填表、盖章) 2、代码证正本、纸质副本或电子副本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经办人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二、按机构类型分别提供:(凡提供复印件的,均为A4幅面) A 、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 、社 团: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D 、党政机关:“三定”方案,凡原登记项任一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供相关批文或佐证材料 E 、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和背面均要复印) F 、工 会:工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G 、个 体: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H 、其他机构:分别提供核准其成立的有效批文(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记者站提供报刊记者站许可证及复印件,村民委员会提供县级人民政府批文及复印件,基金会提供基金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等)
凡不属于上述各类机构或有其他疑义的,请直接向当地代码机关咨询 省代码办联系电话:8758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