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 2

1.1、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 2

1.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2

1.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 3

1.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5

1.5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 6

第二章 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 6

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 6

2.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 7

2.3、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 8

2.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 9

2.5、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 9

2.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 10

2.7、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 10

2.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 11

2.9、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 11

第三章 起重机械各项管理制度 .......................................................... 12

3.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12

3.2、定期报检制度 .......................................................................... 14

3.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 15

3.4、安全检查制度 .......................................................................... 15

3.5、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 16

3.6、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 17

3.7、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 18

第一章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1、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1.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1.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备绑扎、吊挂知识,熟悉吊钩、绳索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2、司索工在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吊、索具是否牢固,若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禁止使用。

3、吊运物料时,应尽可能地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料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运物料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空中,严禁使用塔机吊运人员。

4、吊运物料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物料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绑扎钢丝绳与物料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物料张紧的吊、索具。

5、如吊运的物件涂有油污,应将绑扎处的油污除净,以防滑脱。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付,防止割断吊、索具,绑扎后长出的不受力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在移动中钩挂到人员或物品。

6、合理选择起吊区,严禁使用吊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物或以人力支撑重物起吊。

7、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厘米,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物料必须拴拉绳。

8、盘状的钢筋原材料(一般每盘重约2.5~3吨),必须根据物料实重,按起重力矩幅度指示标志调整小车的相应力矩位置后,方可起吊物料。

9、司索工必须熟悉各型号塔机臂端所能起吊重量和熟悉各截面规格钢材每根

的重量。

10、司索工必须熟悉常用木方每根的重量(2000mm×80 mm×80 mm

规格,每条重量12.8kg),最大幅度可吊100条。

11、司索工必须熟悉现使用的门式脚手架和φ48用作搭设外墙排栅用的钢管(门型钢管脚手架规格1220mm×1930mm每个重量16 kg、排栅钢管φ48mm×3mm×6000mm每条重量27.5kg)最大幅度可吊门型钢管脚手架80个,搭设外墙排栅钢管最大幅度可吊47条。

1.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员与指挥者应加强沟通,如遇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料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必须在收到正确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在进行回转、变幅、吊钩升降时应鸣铃示意。

7、当起重机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距离较近或两台及以上相邻较近的起重机同时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严格区分相互间的指挥信号,避免碰撞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起重机,确保安全作业。

1.5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第二章 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和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和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2.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

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参加有关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5、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 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主持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7、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参加重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患措施。

2.3、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的各项规定,对本工

程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不违章指挥。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加项目部定期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4、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参与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验收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监督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

7、项目安全投入的管理和统计。

8、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执罚。对不听劝

告者,有权责令其离场。

2.5、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

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协查和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2.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

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

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2.7、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操作工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

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2.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

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部门考核合格。

2.9、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第三章 起重机械各项管理制度

3.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

自行检查记录;

3、需建立、完善、实施更新的机电设备管理基础资料管理

(1)、《项目部机械设备台帐》;(包括自有、租赁及其它形式使用的机械设备)(见附表一)

(2)、《特种设备台帐》(起重设备、蒸汽锅炉、需安装的带储气罐空气压缩机);(见附表二)

(3)、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特种设备获得当地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验资料、备案或检验合格证(牌);

(5)、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周、月)自行检查的记录;《__项目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见附表三)

(6)、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簿》;(见附表四)

(7)、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簿》;(见附表四)

(8)、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簿》;(见附表四)

(9)、各类设备随机技术资料;

(10)、主要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履历书》;(见附表五)

(1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 鉴定表》;(见附表六)

(12)、《机械设备定人定机台帐》;(见附表七)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根据安质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去掉架子工、爆破工等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即可。(见附表八)

(14)、《机械设备保养计划表》;(见附表九)

(15)、《年度机械设备大(项)修计划表》;(见附表十)

3.2、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3.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3.4、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3.5、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驾驶员应做到

a.将吊钩上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

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b. 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

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c. 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2、接班驾驶员应做到

a.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的记述工作情况和查阅交接班日报记录。

b.检查起重机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c.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d.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发现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e.上述检查中,双方认为正常无误后,与交接班人员共同在工作

记录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3.6、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3.7、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1、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12)、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2、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3、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

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4、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目 录

第一章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 2

1.1、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 2

1.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2

1.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 3

1.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5

1.5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 6

第二章 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 6

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 6

2.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 7

2.3、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 8

2.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 9

2.5、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 9

2.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 10

2.7、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 10

2.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 11

2.9、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 11

第三章 起重机械各项管理制度 .......................................................... 12

3.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12

3.2、定期报检制度 .......................................................................... 14

3.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 15

3.4、安全检查制度 .......................................................................... 15

3.5、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 16

3.6、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 17

3.7、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 18

第一章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1、机械设备安全措施

1、各种施工机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测方案,并如实填写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在机械设备进场前,应结合现场情况,做好安装、调试等部署规划,并绘制出现场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3、机械设备安装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保养、检修,达到安全要求后再进行安装,并按计划实施日常保养、维修。

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配备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不得随意调动、顶班。

5、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者均按违章处理。

6、大型设备应由建设局及相关劳动部门检验认可,才能租赁、安装、使用。

7、各种机械设备在移动,清理、保养、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在设备使用间隙或停电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挂停用标志牌。

8、凡因违章、违纪而发生机械人身伤亡事故者,都要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1.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1.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备绑扎、吊挂知识,熟悉吊钩、绳索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2、司索工在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吊、索具是否牢固,若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禁止使用。

3、吊运物料时,应尽可能地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料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运物料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空中,严禁使用塔机吊运人员。

4、吊运物料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物料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绑扎钢丝绳与物料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物料张紧的吊、索具。

5、如吊运的物件涂有油污,应将绑扎处的油污除净,以防滑脱。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付,防止割断吊、索具,绑扎后长出的不受力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在移动中钩挂到人员或物品。

6、合理选择起吊区,严禁使用吊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物或以人力支撑重物起吊。

7、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厘米,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物料必须拴拉绳。

8、盘状的钢筋原材料(一般每盘重约2.5~3吨),必须根据物料实重,按起重力矩幅度指示标志调整小车的相应力矩位置后,方可起吊物料。

9、司索工必须熟悉各型号塔机臂端所能起吊重量和熟悉各截面规格钢材每根

的重量。

10、司索工必须熟悉常用木方每根的重量(2000mm×80 mm×80 mm

规格,每条重量12.8kg),最大幅度可吊100条。

11、司索工必须熟悉现使用的门式脚手架和φ48用作搭设外墙排栅用的钢管(门型钢管脚手架规格1220mm×1930mm每个重量16 kg、排栅钢管φ48mm×3mm×6000mm每条重量27.5kg)最大幅度可吊门型钢管脚手架80个,搭设外墙排栅钢管最大幅度可吊47条。

1.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员与指挥者应加强沟通,如遇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料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必须在收到正确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在进行回转、变幅、吊钩升降时应鸣铃示意。

7、当起重机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距离较近或两台及以上相邻较近的起重机同时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严格区分相互间的指挥信号,避免碰撞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起重机,确保安全作业。

1.5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磨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载荷不准吊。

第二章 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和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和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2.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

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参加有关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5、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 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主持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7、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参加重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患措施。

2.3、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的各项规定,对本工

程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不违章指挥。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加项目部定期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4、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参与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验收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监督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

7、项目安全投入的管理和统计。

8、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执罚。对不听劝

告者,有权责令其离场。

2.5、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

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协查和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2.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

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

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2.7、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操作工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

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2.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

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部门考核合格。

2.9、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第三章 起重机械各项管理制度

3.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 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

自行检查记录;

3、需建立、完善、实施更新的机电设备管理基础资料管理

(1)、《项目部机械设备台帐》;(包括自有、租赁及其它形式使用的机械设备)(见附表一)

(2)、《特种设备台帐》(起重设备、蒸汽锅炉、需安装的带储气罐空气压缩机);(见附表二)

(3)、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特种设备获得当地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检验资料、备案或检验合格证(牌);

(5)、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周、月)自行检查的记录;《__项目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见附表三)

(6)、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簿》;(见附表四)

(7)、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簿》;(见附表四)

(8)、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簿》;(见附表四)

(9)、各类设备随机技术资料;

(10)、主要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履历书》;(见附表五)

(1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 鉴定表》;(见附表六)

(12)、《机械设备定人定机台帐》;(见附表七)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根据安质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去掉架子工、爆破工等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即可。(见附表八)

(14)、《机械设备保养计划表》;(见附表九)

(15)、《年度机械设备大(项)修计划表》;(见附表十)

3.2、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3.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1、机械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必须纳入“三级教育”内容。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再教育。

3、安全教育要分工种、分岗位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本岗位职责、现场其他标准、安全技术、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事故案例、注意事项等,并有教育记录,归档备查。

4、执行班组每日班前讲话制度,并结合施工季节,施工环境,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及易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培训记录、考核试卷、标准答案、考核人员成绩汇总表,均应归档备查。

3.4、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机械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工长、班组长每天普查。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对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制动和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可靠。机械设备是否带病作业,是否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分是否开焊、开裂、变形;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定期保养、清洁;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为行为等。

3、对塔吊轨道接地装置、机身垂直度等,应定期检查、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解决,并及时进行复查,填写检查、整改记录表。

5、每次检查后,进行全面评估,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3.5、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驾驶员应做到

a.将吊钩上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

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b. 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

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c. 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2、接班驾驶员应做到

a.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的记述工作情况和查阅交接班日报记录。

b.检查起重机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c.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d.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发现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e.上述检查中,双方认为正常无误后,与交接班人员共同在工作

记录上签字,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3.6、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3.7、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

1、每周保养

1)、按操作说明,确保每天进行检查。

2)、确保小齿轮和压轮在驱动板上可靠紧固,同时检查驱动底板螺栓固定情况。

3)、检查限速器的位,必须时补充新油。

4)、检查吊笼门和围栏门的联锁装置,上下行程开关和对重断绳保护开关,试分别开着围栏门,吊笼门及切断各行程开关,启动电机,这时,升降机应无法启动(注意:每次试验公检查一个功能)。

5)、检查限位器的制动力矩。

6)、检查吊笼所有门的连锁装置。

7)、检查导轨架上的限位碰块位置是否正确。

8)、检查电缆导向架的护缆情况。

9)、检查电缆支撑臂和电缆导向架的相对位置。

10)、检查所有标准节和斜支撑的连接点,同时检查齿条的紧固螺栓。

11)、确保电力电缆无破损。

12)、检查对重导向滚轮的调整和固定情况,检查钢丝绳的均衡装置,天轮和对重钢丝绳托架。

2、每月保养

1)、检查小齿轮和齿条的磨损情况。

2)、用塞片检查蜗轮减速器的蜗轮磨损情况。

3)、对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3、每季保养

1)、检查轴承及吊笼导向轮的磨损情况,如滚轮被磨损则进行校

正,如轴承被破损则更换导向轮。

2)、用坠落试验检查安全限速器。

4、每年保养

检查电动机和蜗轮减速器之间的联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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