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 s
, , ,
《关于转发
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自治区教科所《关于举办自治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情况和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会准备。
请于2009年5月25日前将参会人数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沙依巴克区教研室
2009年5月13日
附:
关于举办自治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的
通知
新教教科研字[2009]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教研室,各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区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改革,促进小学品生、品社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发展,构建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有效教学,同时给全疆各地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教学的经验与成果搭建一个总结、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促进我区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自治区教研室,小学思想品德专业委员会定于2009年6月13日—15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09年6月13日—15日(6月12日全天报到,上课教师下午3点30分见学生)
2.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一楼大厅
3.活动地点: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四楼大厅
(乘8路、58路、50路、3路、46路等公交车在五星路站下车即到,乘902路、104路、4路等公交车在青年路站下车即到)
二、活动内容
1.课堂教学观摩(低、中、高不同版本课例兼顾)及相关研讨活动。
2.邀请北师版、人教版特聘专家现场评课并进行专题讲座(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在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3.中国教育学会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德育实验学校授牌仪式(乌鲁木齐八一附小、昌吉市实验学校、阜康县第一小学)
三、与会人员
各级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教研员、教师,主管德育工作的学校领导,大队辅导员。(包括能听懂汉语的维、哈实验区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费用:每人收取培训费150元,食宿费、交通费单位自理。
五、活动准备:
自治区教研室负责研讨活动的整体设计安排;协助学校做好全场和借班学生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州市教研室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现场听课观摩教师的组织工作。(请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参会人数上报。)
联系人:葛金玲 0991——2671663 [1**********] 梁 玉(八一附小) 0991——2621497 [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48号自治区教科所教研室 邮编:830092
组织单位:1.主办:自治区教科所教研室
2.协办: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
本通知请见网站:www.jksedu.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学研究室
新疆教育学会小学思想品德教学研究会
2009年5月6日
3 , . s
, , ,
《关于转发
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自治区教科所《关于举办自治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情况和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参会准备。
请于2009年5月25日前将参会人数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沙依巴克区教研室
2009年5月13日
附:
关于举办自治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的
通知
新教教科研字[2009]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教研室,各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区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改革,促进小学品生、品社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发展,构建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有效教学,同时给全疆各地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教学的经验与成果搭建一个总结、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促进我区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自治区教研室,小学思想品德专业委员会定于2009年6月13日—15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观摩暨研讨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09年6月13日—15日(6月12日全天报到,上课教师下午3点30分见学生)
2.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一楼大厅
3.活动地点: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四楼大厅
(乘8路、58路、50路、3路、46路等公交车在五星路站下车即到,乘902路、104路、4路等公交车在青年路站下车即到)
二、活动内容
1.课堂教学观摩(低、中、高不同版本课例兼顾)及相关研讨活动。
2.邀请北师版、人教版特聘专家现场评课并进行专题讲座(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在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3.中国教育学会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德育实验学校授牌仪式(乌鲁木齐八一附小、昌吉市实验学校、阜康县第一小学)
三、与会人员
各级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教研员、教师,主管德育工作的学校领导,大队辅导员。(包括能听懂汉语的维、哈实验区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费用:每人收取培训费150元,食宿费、交通费单位自理。
五、活动准备:
自治区教研室负责研讨活动的整体设计安排;协助学校做好全场和借班学生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州市教研室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现场听课观摩教师的组织工作。(请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参会人数上报。)
联系人:葛金玲 0991——2671663 [1**********] 梁 玉(八一附小) 0991——2621497 [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48号自治区教科所教研室 邮编:830092
组织单位:1.主办:自治区教科所教研室
2.协办: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
本通知请见网站:www.jksedu.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学研究室
新疆教育学会小学思想品德教学研究会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