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劳务税收1

1、国内企业承办国外演唱会,预提所得税前可否扣除营业税?

答:从2008.1.1起不得扣除营业税

2、公司代理国外航空机票,现将收入汇给总公司,已超过三万美元,应该怎么办?

答:参考国税发[2008]122号文,和汇发[2008]64号文,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合同进行判定是否涉税后,给予开具售付汇证明,方可办理汇出手续。

3、非居民企业出让境内的土地使用权应该由谁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收益、包括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企业股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4、国内企业从国外购买软件,自己使用,三年使用权,200w 美元,是否缴纳关税,需要缴纳什么税?是否需要进出口资质才可以进口?

答:" 进口环节涉税事宜详询海关,需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5、内资服务企业,与国外企业签订合同,需要进行代扣代缴所得税。该企业的关联公司以人民币的形式,替本企业付给了国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部分合同内的金额。现在该企业要向国外企业付余下的美金。企业咨询:之前垫付的人民币是否要补税?由关联企业补还是由本企业补?

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需要纳税人带着签订的合同去管理所进行审核,代扣的税款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所以由本企业对合同全部金额进行代扣代缴。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6、境内企业在境外有工程,境外一些企业为其提供劳务,款项由境内企业由国内汇出,问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境外非居民企业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予征税。

7、非居民公司转让中国境内房产给其外籍股东,该公司是否缴纳预提所得税? 答:将合同报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界定是否涉税。若无转让收益则不需缴纳预提所得税,若有转让收益则需缴纳10%预提所得税,

8、北京外商企业,分红给股东,以美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被告知不可以以美金付汇,问有个规定么?

答:" 可以以美金付汇,但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所得为美元的,在计算时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后,方可付汇。

9、北京外商企业,分红给股东,以美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被告知不可以以美金付汇,问有这个规定吗?

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五十六条规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税后所得可折合美金汇出。

10、企业为子公司向境外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如企业代子公司支付这笔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与违约金是否代扣代缴所得税?

答:向境外贷款人支付的贷款协议中的所谓“安排费”、“承担费”和“代理费”是伴随该项贷款业务发生的、应视同利息收入合并征收预提所得税。应代扣代缴所得税。

11、外商投资企业,给香港母公司分派股利,如何缴税?办理预提所得税需要什么材料? 答:如果取得属于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含2008年)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如果港方占该企业股份25%以上的,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需要材料:香港居民企业的身份证明;所汇款项属性为股息红利的证明以及对方占有该企业25%以上股份的证明。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2、国内企业给外国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什么所得需要扣缴?

答: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其他所得。

13、"NBA 北京代表处委托美国中介公司(在境外)办理商标使用事宜,问,对这个中介公司付汇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么?

答:NBA 北京代表处为扣缴义务人,适用10%的税率预提所得税。

14、纳税人向外国企业借款,所付利息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汇率按什么时候的算?

答:预提所得税的税率是10%,有税收协定的按税收协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汇率按企业所得税法五十六条、细则条例一百三十条规定汇率计算。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

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5、询问向境外个人汇股息是否需要开具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应该如何开具?

答:在国税领取售付汇的表格去地税进行填写。

16、内地企业香港上市,H 股股权转让需不需要在内地缴企业所得税? 答: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17、纳税人给国外企业付一笔款,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先判定其劳务发生地是否在境外,境外劳务免税。境内劳务按照税收协定判定其是否征税。如付款的性质不属于劳务再看其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征税范围,即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其他所得,如不在此范围则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18、企业向外付汇,怎么预提所得税?整个流程大概多长时间?

答:带着合同和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整体流程及所需时间要看在哪个区县局办理而定。

19、韩国企业,向中国居民个人转让东城一房产产权,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作为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20、非居民企业的财产转让收益应当按多少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答:作为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21、2008年境外总公司借款,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请问是否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扣缴所得税的备案?

答:根据国税发[2009]3号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具体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2、关于外国企业提供劳务,所得税方面有何文件规定?

答:可参照国税总局令第19号。

23、一家合资企业,企业做出股息分配决定后,外国投资方要求将分得的股息直接进行增资,询问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取得属于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含2008年)直接进行增资,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24、企业租用境外企业在京的房产需要交税么?

答:境外企业取得的房屋租金收入,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24、境外企业向境内提供设计服务,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境内企业是否要预提所得税?文号?

答:不需要,具体参照和境外国家的税收协定

25、纳税人向境外付一笔咨询费,需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先判定其劳务发生地是否在境外,境外劳务免税。境内劳务按照税收协定判定其是否征税。可参照国税总局令第19号执行。

26、内地一企业与香港企业有联系:香港公司的人员来该企业进行管理,香港公司已构成常设机构,现内地公司需向香港公司支付费用,是否要预提所得税。 答:带着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核定利润率征税手续。,

27、境外提供劳务,向境外付汇,需要什么手续,交什么税?

答:带着合同和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是否涉税的界定手续,需要纳税的,完税后国地税开证明,就可以付汇。

28、美国企业为北京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房屋设计境外劳务,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拿着合同去您主管税务机关界定是否涉税。如属境外劳务不予征税,如构成常设机构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9、与外国企业签订协议,由其提供劳务,但对方说要自己付,不要中方代扣代缴,是否可以这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可以由外国公司自行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申报纳税手续。

30、从德国公司购买机器设备,德国公司来人提供安装劳务,应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答:根据《中国和德国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税收协定》首先判定是否需要征税。再参照国税总局令第19号文进行管理。

31、与国外签订商标使用费缴什么税?. 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由国内支付企业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扣缴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有关业务合同或协议的,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32、纳税人向香港支付一笔特许权使用费,代扣代缴所得税时其支付的营业税税款能否扣除?08年之前能否扣除?

答:2008年之后不能扣除,2008年之前的可以扣除。

3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了,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有什么要求? 答: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了,看其是否属于提供劳务所得,如是则按核定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34、美国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需要交什么税?

答:要看其经营项目实际涉及流转环节的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分别在国税或地税缴纳。并在国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5、奥地利驻中国代表处解散清算,有一个产权属于奥地利总部的房产要出售,问国税要缴纳什么税?

答:房产出售取得的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财产转让收益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6、股息红利源泉扣缴如何缴税?

答:根据国税发[2009]3号文,办理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手续。

37、境内企业代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税金,是什么税?

答:企业所得税

38、外商独资企业,要给韩国的股东公司汇股息红利,问需不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需要代韩国的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部分是按10%。

39、香港远程教育公司,公司注册地、服务器和教师均在香港,在企业所得税中的劳务发生地应当如何确认?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如果提供的劳务全部在香港,不予征税。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40、中外合资企业,在马来西亚有关联公司,负责服务器日常维护,服务合同上标明的是服务,是否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对方取得收入完全在境外,可以开具不予征税的售付汇证明,如果有发生在境内的收入,则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判定,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41、外资管理公司受邀对朝阳注册的某酒店进行管理工作,该酒店归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西城区注册企业,请问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如何纳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该企业应在朝阳办理税务登记。

42、美国公司为国内航空公司提供培训服务,对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计算基数是利润还是收入全额?

答:如劳务超过183天,构成了常设机构,则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收入核定利润率并适用25%的法定税率征税。具体操作上咨询航空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

43、请问中国和俄罗斯的税收协定规定的判定常设机构的判定标准实现是多少?

答:18个月。

44、对外付汇所需手续?

答:对外付汇3万美金以上的需去当地税务机关是否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判定,如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则需去征收大厅进行代扣代缴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下列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包括: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申请表》,1份

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

4、完税证明或批准免税文件(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5、非居民企业在国外发生的劳务,居民企业支付时需要代扣代缴什么税么? 答:不需要,但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判定。

46、航空公司对外付汇用到税务局开证明吗?

答:需要开具付汇证明。

47、企业与香港企业签订了设计合同,付汇的时候是否需要在中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可以由香港公司自行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申报纳税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可以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人。

48、国税总局第19号文中所指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和中韩两国税收协定中所指的超过六个月才能认定为常设机构是同一概念吗?以哪个概念作为优先?

答:国税总局第19号文中和中韩两国税收协定中,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即超过六个月才能认定为常设机构的标准是一致的。

49、该纳税人在加拿大注册一公司,现想在国内成立一办事处,提供贸易信息。现正在工商办理营业执照,问是否需要在国税地税办理登记?应缴什么税种? 答: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只在任何一地办理即可,信息共享。代表机构为其它客户(包括总机构客户)在中国境内负责了解市场情况、联络事务、收集商情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由客户按期定额付给的报酬或者按代办事项业务量付给的报酬,应该记为应税收入。在国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50、外国企业转让股权,中国企业是外国100%子公司,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外国企业应该缴纳什么税?

答:需要代扣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基数为转让股权价格与取得股权时的价格之差,税率是10%。

1、国内企业承办国外演唱会,预提所得税前可否扣除营业税?

答:从2008.1.1起不得扣除营业税

2、公司代理国外航空机票,现将收入汇给总公司,已超过三万美元,应该怎么办?

答:参考国税发[2008]122号文,和汇发[2008]64号文,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合同进行判定是否涉税后,给予开具售付汇证明,方可办理汇出手续。

3、非居民企业出让境内的土地使用权应该由谁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财产转让收益、包括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企业股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4、国内企业从国外购买软件,自己使用,三年使用权,200w 美元,是否缴纳关税,需要缴纳什么税?是否需要进出口资质才可以进口?

答:" 进口环节涉税事宜详询海关,需要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

5、内资服务企业,与国外企业签订合同,需要进行代扣代缴所得税。该企业的关联公司以人民币的形式,替本企业付给了国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部分合同内的金额。现在该企业要向国外企业付余下的美金。企业咨询:之前垫付的人民币是否要补税?由关联企业补还是由本企业补?

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需要纳税人带着签订的合同去管理所进行审核,代扣的税款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所以由本企业对合同全部金额进行代扣代缴。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6、境内企业在境外有工程,境外一些企业为其提供劳务,款项由境内企业由国内汇出,问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境外非居民企业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予征税。

7、非居民公司转让中国境内房产给其外籍股东,该公司是否缴纳预提所得税? 答:将合同报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界定是否涉税。若无转让收益则不需缴纳预提所得税,若有转让收益则需缴纳10%预提所得税,

8、北京外商企业,分红给股东,以美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被告知不可以以美金付汇,问有个规定么?

答:" 可以以美金付汇,但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所得为美元的,在计算时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后,方可付汇。

9、北京外商企业,分红给股东,以美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被告知不可以以美金付汇,问有这个规定吗?

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五十六条规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税后所得可折合美金汇出。

10、企业为子公司向境外银行提供贷款担保,如企业代子公司支付这笔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与违约金是否代扣代缴所得税?

答:向境外贷款人支付的贷款协议中的所谓“安排费”、“承担费”和“代理费”是伴随该项贷款业务发生的、应视同利息收入合并征收预提所得税。应代扣代缴所得税。

11、外商投资企业,给香港母公司分派股利,如何缴税?办理预提所得税需要什么材料? 答:如果取得属于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含2008年)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如果港方占该企业股份25%以上的,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需要材料:香港居民企业的身份证明;所汇款项属性为股息红利的证明以及对方占有该企业25%以上股份的证明。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2、国内企业给外国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什么所得需要扣缴?

答: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其他所得。

13、"NBA 北京代表处委托美国中介公司(在境外)办理商标使用事宜,问,对这个中介公司付汇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么?

答:NBA 北京代表处为扣缴义务人,适用10%的税率预提所得税。

14、纳税人向外国企业借款,所付利息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汇率按什么时候的算?

答:预提所得税的税率是10%,有税收协定的按税收协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汇率按企业所得税法五十六条、细则条例一百三十条规定汇率计算。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

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5、询问向境外个人汇股息是否需要开具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应该如何开具?

答:在国税领取售付汇的表格去地税进行填写。

16、内地企业香港上市,H 股股权转让需不需要在内地缴企业所得税? 答: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17、纳税人给国外企业付一笔款,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先判定其劳务发生地是否在境外,境外劳务免税。境内劳务按照税收协定判定其是否征税。如付款的性质不属于劳务再看其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征税范围,即 :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其他所得,如不在此范围则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18、企业向外付汇,怎么预提所得税?整个流程大概多长时间?

答:带着合同和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整体流程及所需时间要看在哪个区县局办理而定。

19、韩国企业,向中国居民个人转让东城一房产产权,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作为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20、非居民企业的财产转让收益应当按多少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答:作为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收益,应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21、2008年境外总公司借款,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请问是否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扣缴所得税的备案?

答:根据国税发[2009]3号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具体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2、关于外国企业提供劳务,所得税方面有何文件规定?

答:可参照国税总局令第19号。

23、一家合资企业,企业做出股息分配决定后,外国投资方要求将分得的股息直接进行增资,询问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取得属于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含2008年)直接进行增资,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24、企业租用境外企业在京的房产需要交税么?

答:境外企业取得的房屋租金收入,需要缴纳预提所得税。

24、境外企业向境内提供设计服务,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境内企业是否要预提所得税?文号?

答:不需要,具体参照和境外国家的税收协定

25、纳税人向境外付一笔咨询费,需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先判定其劳务发生地是否在境外,境外劳务免税。境内劳务按照税收协定判定其是否征税。可参照国税总局令第19号执行。

26、内地一企业与香港企业有联系:香港公司的人员来该企业进行管理,香港公司已构成常设机构,现内地公司需向香港公司支付费用,是否要预提所得税。 答:带着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核定利润率征税手续。,

27、境外提供劳务,向境外付汇,需要什么手续,交什么税?

答:带着合同和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是否涉税的界定手续,需要纳税的,完税后国地税开证明,就可以付汇。

28、美国企业为北京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房屋设计境外劳务,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拿着合同去您主管税务机关界定是否涉税。如属境外劳务不予征税,如构成常设机构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9、与外国企业签订协议,由其提供劳务,但对方说要自己付,不要中方代扣代缴,是否可以这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可以由外国公司自行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申报纳税手续。

30、从德国公司购买机器设备,德国公司来人提供安装劳务,应如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答:根据《中国和德国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税收协定》首先判定是否需要征税。再参照国税总局令第19号文进行管理。

31、与国外签订商标使用费缴什么税?. 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由国内支付企业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扣缴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有关业务合同或协议的,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32、纳税人向香港支付一笔特许权使用费,代扣代缴所得税时其支付的营业税税款能否扣除?08年之前能否扣除?

答:2008年之后不能扣除,2008年之前的可以扣除。

3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了,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有什么要求? 答: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构成常设机构了,看其是否属于提供劳务所得,如是则按核定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34、美国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需要交什么税?

答:要看其经营项目实际涉及流转环节的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分别在国税或地税缴纳。并在国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5、奥地利驻中国代表处解散清算,有一个产权属于奥地利总部的房产要出售,问国税要缴纳什么税?

答:房产出售取得的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财产转让收益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6、股息红利源泉扣缴如何缴税?

答:根据国税发[2009]3号文,办理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手续。

37、境内企业代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税金,是什么税?

答:企业所得税

38、外商独资企业,要给韩国的股东公司汇股息红利,问需不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需要代韩国的公司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部分是按10%。

39、香港远程教育公司,公司注册地、服务器和教师均在香港,在企业所得税中的劳务发生地应当如何确认?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如果提供的劳务全部在香港,不予征税。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判定。

40、中外合资企业,在马来西亚有关联公司,负责服务器日常维护,服务合同上标明的是服务,是否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如果对方取得收入完全在境外,可以开具不予征税的售付汇证明,如果有发生在境内的收入,则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判定,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41、外资管理公司受邀对朝阳注册的某酒店进行管理工作,该酒店归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西城区注册企业,请问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如何纳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该企业应在朝阳办理税务登记。

42、美国公司为国内航空公司提供培训服务,对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计算基数是利润还是收入全额?

答:如劳务超过183天,构成了常设机构,则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收入核定利润率并适用25%的法定税率征税。具体操作上咨询航空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

43、请问中国和俄罗斯的税收协定规定的判定常设机构的判定标准实现是多少?

答:18个月。

44、对外付汇所需手续?

答:对外付汇3万美金以上的需去当地税务机关是否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判定,如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则需去征收大厅进行代扣代缴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22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下列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包括: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申请表》,1份

2.合同、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资料(复印件)

3.发票或境外机构付汇要求文书(复印件)

4、完税证明或批准免税文件(复印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5、非居民企业在国外发生的劳务,居民企业支付时需要代扣代缴什么税么? 答:不需要,但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判定。

46、航空公司对外付汇用到税务局开证明吗?

答:需要开具付汇证明。

47、企业与香港企业签订了设计合同,付汇的时候是否需要在中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号令规定,可以由香港公司自行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申报纳税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可以由税务机关指定扣缴人。

48、国税总局第19号文中所指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和中韩两国税收协定中所指的超过六个月才能认定为常设机构是同一概念吗?以哪个概念作为优先?

答:国税总局第19号文中和中韩两国税收协定中,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设机构,即超过六个月才能认定为常设机构的标准是一致的。

49、该纳税人在加拿大注册一公司,现想在国内成立一办事处,提供贸易信息。现正在工商办理营业执照,问是否需要在国税地税办理登记?应缴什么税种? 答: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只在任何一地办理即可,信息共享。代表机构为其它客户(包括总机构客户)在中国境内负责了解市场情况、联络事务、收集商情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由客户按期定额付给的报酬或者按代办事项业务量付给的报酬,应该记为应税收入。在国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50、外国企业转让股权,中国企业是外国100%子公司,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外国企业应该缴纳什么税?

答:需要代扣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基数为转让股权价格与取得股权时的价格之差,税率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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