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配备制度
1、根据分公司销量大小,原则配备如下:
对销售收入主要由商场超市实现的分公司,商场超市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可配备记账员1名;商场超市收入在7500万元以上,可配备2名记账员。
2、分公司需配备财务人员时, 《申请书》由分公司经理及财务主任、大区经理签字传分公
司财管办核实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按集团公司《人事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异地设置仓库,仓库实际年出仓量(实物)达600万元以上,可申请总部派出正式保管
员,待遇按实际出仓量根据薪资制度确定级别。年出仓量(实物)达不到600万元的保管人员的薪资由分公司自行制定标准、自行承担。
4、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若增加独立保管员,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分公司财管办审
核,商贸财务部审批,总经理审批。
第二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薪资制度
1、分公司各类财务人员薪资标准
1) 实习期人员
(1) 培训期间月工资标准:600元。
(2) 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培训期间月工资600元;到岗实习至
拿到毕业证期间的工资标准:月工资600元+出差补助;出差补助标准与所在分公
司业务人员相同。
2) 试用期人员:
(1) 月工资标准:中专600元;大专700元;本科、初级职称800元;中级职称1000元
(2) 出差补助与差旅费标准与所在分公司业务人员相同。
分公司实习、试用财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等事项执行公司总部的实习、试用薪资制度。
3) 正式财务人员:
(1) 薪资结构:月工资+职务补贴+工龄补贴+效益工资;
(2) 出差补助与差旅费标准与所在分公司业务人员相同;
(3) 月工资、职务补贴标准:
(4) 工龄工资标准(元/日);具体计算办法执行总部制度。
(5) 效益工资(元/年): 效益工资=效益工资基数×(销售任务完成率×40%+利润任务完成率×20%+民主
评议百分得分率×40%)。
其中:效益工资基数=(年工资+职务补贴)×0.35
任务完成率最高为1,最低为0。
2、长期岗位基金:
① 按各岗位财务人员的效益工资的15%计提长期岗位保证金。长期岗位基金满2万元
后不再计提。
② 长期岗位基金的管理:
以个人名义存入总公司财务账户。长期岗位基金按公司规定退休时全部领取,不
到退休年龄离开公司则作为上交总公司的培训费,不予返还。
个人账户的岗位基金有余额的,可支付本人当年度的社会保险金。
3、财务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按公司总部统一规定办理。
4、津贴:
后备财务主任在原岗位收入基础上,每月另加津贴 300元,费用由公司总部承担。
5、薪资的承担和发放:
1) 实习、试用期财务人员的月工资、出差补助,正式上岗财务人员的月工资、工龄补
贴、出差补助,根据出勤按月发放,由公司总部承担。分公司财务人员日常出勤、及月工资发放程序如下:
(1) 请假:分公司财务人员因休假、事假等原因离开分公司,需事前申请。具体程
序依次为:由本人提出申请—〉分公司财务主任、经理同意—〉将申请传分公
司财管办同意—>离开分公司(财务主任离开分公司前应与审计主管人员联系)。
(2) 销假:请假人员回到分公司后,应立即销假,将销假报告由经理、会计同意后
传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如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返回分公司,需向分公司财
务管理办公室电话申请。
(3) 由分公司财务主任每月1日前将已公示并由经理签字的财务人员出勤表(出勤表
应由相关财务人员签字确认)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分公司出勤表计
算月度工资。
(4) 工资表由分公司财管办签字核实,报商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5) 商贸财务办公室根据审批后的工资汇总表将月工资部分转到个人工资卡,出差
补助部分转账分公司;
隶属于浓香公司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工资由浓香财务室根据审批后的工资汇
总表将月工资部分转到个人工资卡,出差补助部分转账分公司;
2) 职务补贴由公司总部承担,效益工资由分公司承担。月工资根据出勤和考核按月发
放(级别发放标准根据商务大纲销售收入“任务量”确定),年发放职务补贴与效
益工资一起,按次年审计结果全年统算。
职务补贴、效益工资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审计确认的结果计算,经人力资源部、商贸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发放。
3) 分公司财务人员少于允许休假的天数,按月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费,具体执行商务管
理大纲。春节、仲秋节值班的加班工资,具体执行商务管理大纲。加班工资费用由
分公司承担,具体由分公司财务主任负责制表,相关财务人员对出勤签字确认,分
公司经理、大区经理审批后传分公司财管办审核,由主管副总、总经理签批后发放。 4) 鉴于记账员岗位的重要性,设记账员岗位补贴1200元,由分公司经理、财务主任根
据考勤,和日常工作情况(占60%)、民主评议(占40%)核定系数,民主评议低于
95分不得计算。由财务主任制作发放申请表,经理签批后传分公司财管办,与效益
工资一起,在次年审计结束后发放。此项费用由分公司承担。
第三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晋升制度
1、分公司财务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商贸财务部统一派驻。
2、实习期财务人员
新招财务人员:从培训开始至培训合格到岗期间。应届毕业生自培训开始日至拿到毕业证期间。培训不合格退回人力资源部。
新招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
3、试用期财务人员
分公司财务人员培训合格后到岗进入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由分公司经理、财务主任组织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签署是否转岗的意见,传分公司财管办,报商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转为正式财务人员。对不合格人员,可延长试用期或退回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
4、分公司财务人员不同岗位晋升级次原则为:保管员—>出纳员—>记账员—>后备财务主
任—>财务主任;
后备财务主任15名。程序为:记账员、出纳员经分公司经理、财务主任推荐;由商贸财务部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原则上,记账员取前8名,出纳员取前30名),经过严格的考试、面视后,取前15名,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可晋升为后备财务主任。由商贸财务部一年评选一次。
6、分公司财务人员调动,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商贸财务部拟定方案, 财务主任由董
事长终审,其他人员总经理终审。人力资源部按审批表办理。
岗位转岗、晋升的具体办法由商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
第四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考核制度
1、 财务人员的考核处罚分四种。可单项进行,也可几项同时处罚。
1)开除或免职;2)降职使用;3)罚款;4)通报批评。
2、 对有下列行为的财务人员给予开除或免职处罚(情节严重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侵吞公司财物(不论额度大小);
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在5万元以上),如:严重违反集团公司价格体系;保
管严重不按规定入、出库商品等;
3)因个人素质差致使团队建设严重不和谐;
4)因故意行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实,使库存商品、应收账款账实严重不符;
5)其它严重违反本岗位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3、 对有下列行为的财务人员降职使用:
1)使会计信息较大失实并有故意行为的;
2)重要会计档案保管不当的;
3)擅自开立银行账户的;
4)不如实反映应收、其他应收账款的呆、坏账情况的;
5)购置固定资产等大项开支审批手续不全的;
6)其它较为严重违反本岗位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 对财务人员违反第2条、第3条的,由商贸财务部协同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拟定处罚方
案,报总经理, 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5、 对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考核方式包括实地检查、网上检查、调账检查、培训及考试等。
具体见《2007年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奖罚标准》
6、 年底,分公司优秀财务工作者按照考核结果自动产生。
7、 由商贸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岗位财务人员实行末尾淘汰。
本制度从分公司2007预算年度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商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委员会:
总裁委员会:
第一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配备制度
1、根据分公司销量大小,原则配备如下:
对销售收入主要由商场超市实现的分公司,商场超市收入在4000万元以上,可配备记账员1名;商场超市收入在7500万元以上,可配备2名记账员。
2、分公司需配备财务人员时, 《申请书》由分公司经理及财务主任、大区经理签字传分公
司财管办核实后,报主管副总审批,按集团公司《人事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3、异地设置仓库,仓库实际年出仓量(实物)达600万元以上,可申请总部派出正式保管
员,待遇按实际出仓量根据薪资制度确定级别。年出仓量(实物)达不到600万元的保管人员的薪资由分公司自行制定标准、自行承担。
4、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若增加独立保管员,由分公司提出申请,经分公司财管办审
核,商贸财务部审批,总经理审批。
第二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薪资制度
1、分公司各类财务人员薪资标准
1) 实习期人员
(1) 培训期间月工资标准:600元。
(2) 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培训期间月工资600元;到岗实习至
拿到毕业证期间的工资标准:月工资600元+出差补助;出差补助标准与所在分公
司业务人员相同。
2) 试用期人员:
(1) 月工资标准:中专600元;大专700元;本科、初级职称800元;中级职称1000元
(2) 出差补助与差旅费标准与所在分公司业务人员相同。
分公司实习、试用财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等事项执行公司总部的实习、试用薪资制度。
3) 正式财务人员:
(1) 薪资结构:月工资+职务补贴+工龄补贴+效益工资;
(2) 出差补助与差旅费标准与所在分公司业务人员相同;
(3) 月工资、职务补贴标准:
(4) 工龄工资标准(元/日);具体计算办法执行总部制度。
(5) 效益工资(元/年): 效益工资=效益工资基数×(销售任务完成率×40%+利润任务完成率×20%+民主
评议百分得分率×40%)。
其中:效益工资基数=(年工资+职务补贴)×0.35
任务完成率最高为1,最低为0。
2、长期岗位基金:
① 按各岗位财务人员的效益工资的15%计提长期岗位保证金。长期岗位基金满2万元
后不再计提。
② 长期岗位基金的管理:
以个人名义存入总公司财务账户。长期岗位基金按公司规定退休时全部领取,不
到退休年龄离开公司则作为上交总公司的培训费,不予返还。
个人账户的岗位基金有余额的,可支付本人当年度的社会保险金。
3、财务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按公司总部统一规定办理。
4、津贴:
后备财务主任在原岗位收入基础上,每月另加津贴 300元,费用由公司总部承担。
5、薪资的承担和发放:
1) 实习、试用期财务人员的月工资、出差补助,正式上岗财务人员的月工资、工龄补
贴、出差补助,根据出勤按月发放,由公司总部承担。分公司财务人员日常出勤、及月工资发放程序如下:
(1) 请假:分公司财务人员因休假、事假等原因离开分公司,需事前申请。具体程
序依次为:由本人提出申请—〉分公司财务主任、经理同意—〉将申请传分公
司财管办同意—>离开分公司(财务主任离开分公司前应与审计主管人员联系)。
(2) 销假:请假人员回到分公司后,应立即销假,将销假报告由经理、会计同意后
传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如因特殊原因未按规定返回分公司,需向分公司财
务管理办公室电话申请。
(3) 由分公司财务主任每月1日前将已公示并由经理签字的财务人员出勤表(出勤表
应由相关财务人员签字确认)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据分公司出勤表计
算月度工资。
(4) 工资表由分公司财管办签字核实,报商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5) 商贸财务办公室根据审批后的工资汇总表将月工资部分转到个人工资卡,出差
补助部分转账分公司;
隶属于浓香公司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工资由浓香财务室根据审批后的工资汇
总表将月工资部分转到个人工资卡,出差补助部分转账分公司;
2) 职务补贴由公司总部承担,效益工资由分公司承担。月工资根据出勤和考核按月发
放(级别发放标准根据商务大纲销售收入“任务量”确定),年发放职务补贴与效
益工资一起,按次年审计结果全年统算。
职务补贴、效益工资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根据审计确认的结果计算,经人力资源部、商贸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发放。
3) 分公司财务人员少于允许休假的天数,按月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费,具体执行商务管
理大纲。春节、仲秋节值班的加班工资,具体执行商务管理大纲。加班工资费用由
分公司承担,具体由分公司财务主任负责制表,相关财务人员对出勤签字确认,分
公司经理、大区经理审批后传分公司财管办审核,由主管副总、总经理签批后发放。 4) 鉴于记账员岗位的重要性,设记账员岗位补贴1200元,由分公司经理、财务主任根
据考勤,和日常工作情况(占60%)、民主评议(占40%)核定系数,民主评议低于
95分不得计算。由财务主任制作发放申请表,经理签批后传分公司财管办,与效益
工资一起,在次年审计结束后发放。此项费用由分公司承担。
第三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晋升制度
1、分公司财务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商贸财务部统一派驻。
2、实习期财务人员
新招财务人员:从培训开始至培训合格到岗期间。应届毕业生自培训开始日至拿到毕业证期间。培训不合格退回人力资源部。
新招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组织。
3、试用期财务人员
分公司财务人员培训合格后到岗进入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由分公司经理、财务主任组织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签署是否转岗的意见,传分公司财管办,报商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转为正式财务人员。对不合格人员,可延长试用期或退回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
4、分公司财务人员不同岗位晋升级次原则为:保管员—>出纳员—>记账员—>后备财务主
任—>财务主任;
后备财务主任15名。程序为:记账员、出纳员经分公司经理、财务主任推荐;由商贸财务部根据日常考核情况(原则上,记账员取前8名,出纳员取前30名),经过严格的考试、面视后,取前15名,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可晋升为后备财务主任。由商贸财务部一年评选一次。
6、分公司财务人员调动,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办公室、商贸财务部拟定方案, 财务主任由董
事长终审,其他人员总经理终审。人力资源部按审批表办理。
岗位转岗、晋升的具体办法由商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
第四章 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考核制度
1、 财务人员的考核处罚分四种。可单项进行,也可几项同时处罚。
1)开除或免职;2)降职使用;3)罚款;4)通报批评。
2、 对有下列行为的财务人员给予开除或免职处罚(情节严重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侵吞公司财物(不论额度大小);
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在5万元以上),如:严重违反集团公司价格体系;保
管严重不按规定入、出库商品等;
3)因个人素质差致使团队建设严重不和谐;
4)因故意行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实,使库存商品、应收账款账实严重不符;
5)其它严重违反本岗位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3、 对有下列行为的财务人员降职使用:
1)使会计信息较大失实并有故意行为的;
2)重要会计档案保管不当的;
3)擅自开立银行账户的;
4)不如实反映应收、其他应收账款的呆、坏账情况的;
5)购置固定资产等大项开支审批手续不全的;
6)其它较为严重违反本岗位职责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 对财务人员违反第2条、第3条的,由商贸财务部协同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拟定处罚方
案,报总经理, 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5、 对分公司财务人员的考核方式包括实地检查、网上检查、调账检查、培训及考试等。
具体见《2007年分公司财务人员考核奖罚标准》
6、 年底,分公司优秀财务工作者按照考核结果自动产生。
7、 由商贸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岗位财务人员实行末尾淘汰。
本制度从分公司2007预算年度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商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委员会:
总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