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36届团总支·学生会
生活部干事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使团学运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通过考核制度帮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对象
生活部全体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扣分项
1、部门例会,无故缺勤扣5分,迟到早退扣1-3分(视其情节而定);提前向部长请假的不扣分。
2、常规活动。寝室检查的时候按时到位,不拖拉,严格按照“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寝室检查者扣8分,检查寝室不按照评分标准乱打分者,一经查证属实扣5分;
3、学院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迟到者扣2分,提前请假者不扣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1
4、其他部门举办的活动,有要求本部门成员参加的,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迟到者扣2分,提前请假者不扣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二)加分项
1、为部门建设提出切实可行建议者,酌情加3-5分。
2、其他部门举办活动义务为其工作并由该部门部长或副部提出并表扬者,酌情加1-3分。
3、举报学生会成员有徇私舞弊者,一经查证属实并上报老师者,酌情加3-5分。
4、为学院做出贡献者(义务打扫办公室,义务为老师做事情等)酌情加1-5分。
5、义务到办公室值班0.5分/次。
6、其他
(三)监督办法
1、主席团及学生会各干部监督;
2、部长和副部长直接监督;
3、干事之间相互监督。
五、实施办法
本部门将严格按照本考核制度执行,部长记录加减分情况,并在期末考核的时候将相关的加分和减分在部门内部公示。本办法实施的基准分是70分,总分=70±加分项(扣分项);
1、 学期考核干事奖学金加分=总分*3%;
2、 学年考核,优秀干事评定,选出得分最高的两位干事获得优秀干事荣誉称
号。
2
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第36届团总支·学生会
生活部干事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使团学运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通过考核制度帮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对象
生活部全体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扣分项
1、部门例会,无故缺勤扣5分,迟到早退扣1-3分(视其情节而定);提前向部长请假的不扣分。
2、常规活动。寝室检查的时候按时到位,不拖拉,严格按照“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寝室检查者扣8分,检查寝室不按照评分标准乱打分者,一经查证属实扣5分;
3、学院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迟到者扣2分,提前请假者不扣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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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部门举办的活动,有要求本部门成员参加的,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迟到者扣2分,提前请假者不扣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二)加分项
1、为部门建设提出切实可行建议者,酌情加3-5分。
2、其他部门举办活动义务为其工作并由该部门部长或副部提出并表扬者,酌情加1-3分。
3、举报学生会成员有徇私舞弊者,一经查证属实并上报老师者,酌情加3-5分。
4、为学院做出贡献者(义务打扫办公室,义务为老师做事情等)酌情加1-5分。
5、义务到办公室值班0.5分/次。
6、其他
(三)监督办法
1、主席团及学生会各干部监督;
2、部长和副部长直接监督;
3、干事之间相互监督。
五、实施办法
本部门将严格按照本考核制度执行,部长记录加减分情况,并在期末考核的时候将相关的加分和减分在部门内部公示。本办法实施的基准分是70分,总分=70±加分项(扣分项);
1、 学期考核干事奖学金加分=总分*3%;
2、 学年考核,优秀干事评定,选出得分最高的两位干事获得优秀干事荣誉称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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