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明清史研究,随时随地会接触数据,计量研究显得十分重要。然而如何进行计量研究呢,笔者以为有几点值得讲究与重视。 一、能量化者尽量量化 笔者曾研究明代江南丝织业,发现明代后期除了赋税钱粮有加派,随着统治者生活的日益奢糜,朝廷对丝绸需要量也有加派,对丝绸生产重地江南各地不断加大派织数量。有关历次加派量,《明实录》多有记载,应该较为系统,于是笔者系统地摘录《明实录》中的相关数据,结合文集和《明史·食货志》等记载,对整整有明一代丝绸的加派量作了较为系统的统计,以量化的形式说明了朝廷丝绸加派的程度,再考证当时江南官营织造的实际生产能力,纠正了《明史·食货志》中的夸张性说法。再如清代在江南江宁、苏州和杭州设立三织造,几乎与清朝历史相始终,但对于三织造的生产规模和织造数量,既有研究往往避而不谈,未能作出起码的说明。笔者系统检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钱粮奏销档、三织造档,以及户科题本等,摘录三织造每个织局的历年生产量、解运量和钱粮报销量,对清代前期三织造生产稳定时期的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量,分织局作了数量统计,具体地阐明了三个织造局的生产规模和织造产品。再如清代乾隆二十五年(1760)统一天山南北后,直到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占领南京,朝廷每年通过江南三织造办解一批丝绸,运到新疆天山南北伊犁、喀什噶尔等六个地区,用于交换各地盛产的马匹羊只及毛皮等,称为“贸易绸缎”。但这种贸易绸缎的数量到底有多大,或者说它究竟以多大的规模展开,有关文献记载既混乱,又不确切,学界仅凭零星记载,作出的估计往往极为悬殊,个别研究仅凭若干数据,便过度发挥,认为其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以证明内地与边疆的关系日益紧密。其实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相关档案中有着完备的记录,前后95年,无一或缺。笔者查阅档案,摘录每年定织丝绸总量、三织造之间的分派量、价格报销量、六个贸易点的分配量,以及这种绸缎的色彩等,分别制成《贸易绸缎数量及其地区分配表》《贸易绸缎品种比例表》《贸易绸缎色彩表》和《江南三织造贸易及其销银数量表》,对贸易绸缎的总量、各个织造局的承担量、报销银数以及六个贸易点的具体分配量,确切地作出了数量上的分年统计,将各种估计改定落实为数量上的精确统计,全面地反映了贸易绸缎的基本面貌。 二、无现成数量的,争取转换而成量化 有些问题,并无现成的数量记载可资利用,似乎令人无从着手,但如果通过转换,也许也能作出数量上的估计或统计。如著名的中国文化地理专家陈正祥先生,20世纪五六十年代,担任联合国农业委员会、粮食和农业组织以及国际地理学会的土地利用委员会等组织的委员,均曾要求其提供中国蝗虫灾害分布的地图。他突然想起八蜡庙,凡有八蜡庙的地方,一定是受了蝗虫灾害的地方,假如绘制出八蜡庙的分布图,那么蝗虫灾害图也就出来了。于是他专门从各地方志中寻找八蜡庙、虫王庙和刘猛将庙的记录,将其注录在地图上。经过八个月功夫,制成一幅《中国蝗神庙的分布图》,清晰地标明了中国蝗灾的地区分布。这实际上是利用资料,将单个记录转换成系统数据的一个成功事例。再如笔者研究明清江南进士,原无现成数据可资说明,但历科殿试后,留下进士题名碑录之类一手材料,可以对各科的进士按地区要求作出数量统计。于是笔者利用朱保炯、谢沛霖先生合编的《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辑录江南八府每科中第进士数量,绘成《明清江南进士在全国的比例图》,制成《明清江南各府进士比例表》《明代江南进士分县统计表》和《清代江南进士分县统计表》,既对江南进士作了数量上的总计,图绘了明清两代江南进士在全国所占的比例,又对江南各府和各县的进士数量作了地域范围内的具体统计,为分析江南进士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它地区的比较奠定了坚实的数量基础。 三、既作数量统计,也需注意相应问题,有所讲求者 一是用以统计的数据要尽可能齐备。毫无疑问,数据越齐备,所作统计越精确,越可靠,也越有说明力。如清代江南三织造的丝绸产量和“贸易绸缎”量,如果仅仅依据其中的几年数据,就不足以反映全貌,没有充分的说明力。前人仅仅依据少量数据,就得出诸多结论,其结论就难以凭信。 二是所用数据要可靠,或需经过精心考订,不能随意选择材料,甚至视相左的材料而不见。如探讨清代江南棉布加工业踹坊的数量,有专家为了论证苏州应雇踹匠人数之多,依据许涤新与吴承明先生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和洪焕椿先生的说法,认为“仅康雍乾时期苏州的踹坊就达六七百家之多”。其后辗转相引,蹈袭此说。其实关于清代苏州踹坊及其雇工数量,雍正八年(1730),浙江总督李卫曾奏报:“从前各坊不过七八千人,现在细查苏州阊门外一带,充包头者共有340余人,设立踹坊450余处,每坊容匠数十人不等。查其踹石已有10 900余块,人数称是”。由此奏折和参考其他碑刻、文集、方志、笔记等相关记载,可以确知当时苏州包头有340余人,开设踹布作坊450余处,所谓“六七百家踹坊”之说,至今未见任何史料依据。 三是对史料不能任意想像与发挥,作过度解读。如有专家为了论证江南不产铁而用铁量浩大,以论述江南商品流通量之规模,引用周之龙《漕河一览》卷十一《海船铁锚》“有重千钧者”这则材料时,未作鉴别,并且以此为依据,轻率地下结论说:“按每钧30斤计,则一锚重约30 000斤。如海船用五、六锚,则制作这些锚需铁15-18万斤之多……清代中期年造海船100艘,需锚铁1500—1800万斤(7500—9000吨)”。其实清代一艘海船的载运量,大约在15万斤至30万斤之间,铁锚重量等于或接近载重量,决无可能,而且一艘海船根本无需用五六只铁锚。实际上,有史料记载:“大铁锚轻重,视船之大小,又有二锚、三锚之分,由此渐杀,制皆仿此”,其重量为:“大锚重1400斤,二锚重1200斤,三锚重700斤”。也就是说,一艘海船用锚三只,全部重量至多仅为3300斤,与论者所估算的15-18万斤出入真不可以道理计。 四是量化研究需要符合常识。如时下盛行的明清农田复种指数的论述,美国学者彭慕兰先生主张有到200%者。此为凿空之论。盖因明清江南种植稻麦一年二熟,而要移栽水稻,就要留出至少1/10的田地休闲以作秧田,所以即使复种指数最高,也不会超过190%,200%只是有违农事常识的纸上泛论。 五是若作数量比较,必须要合理比较,或有可比性。如有专家仅仅依据织机的数量记载,就说清代吴江盛泽一镇的丝织业比苏州城还要发达,因为晚清时盛泽镇的织机多于苏州城。其实盛泽镇的织机,都是简单的小型织机,所织多是平绸,只要织匠一人即可操作,而苏州城的织机是花楼机,织造高档缎匹,每台织机需要织工二至三人方可操作,仅从织机的构造就可知道,苏州城的丝绸织造水平远在盛泽镇之上,而断不会得出相反结论。也就是说,不能仅凭织机的数量,就来比较两地丝绸技术水平的高低。再如有人研究鸦片战争后清代苏州丝织业账房的发展,依据民国二年(1913)实业司的调查统计材料,计算出战前战后各开设了多少家账房后进而认为,“战后67年与战前138年相比,‘账房’数量由11家增为57家,增长4.2倍”。事实上,调查材料只是反映,调查时尚有账房57家,其中开设于鸦片战争前的为11家,而不是说,战前总共开设了11家,不能将11家与46家来作简单类比。至于鸦片战争前真正开设了多少家账房,是难以知道的。这是研究者作了不恰当的比较,自然难以取信。
从事明清史研究,随时随地会接触数据,计量研究显得十分重要。然而如何进行计量研究呢,笔者以为有几点值得讲究与重视。 一、能量化者尽量量化 笔者曾研究明代江南丝织业,发现明代后期除了赋税钱粮有加派,随着统治者生活的日益奢糜,朝廷对丝绸需要量也有加派,对丝绸生产重地江南各地不断加大派织数量。有关历次加派量,《明实录》多有记载,应该较为系统,于是笔者系统地摘录《明实录》中的相关数据,结合文集和《明史·食货志》等记载,对整整有明一代丝绸的加派量作了较为系统的统计,以量化的形式说明了朝廷丝绸加派的程度,再考证当时江南官营织造的实际生产能力,纠正了《明史·食货志》中的夸张性说法。再如清代在江南江宁、苏州和杭州设立三织造,几乎与清朝历史相始终,但对于三织造的生产规模和织造数量,既有研究往往避而不谈,未能作出起码的说明。笔者系统检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钱粮奏销档、三织造档,以及户科题本等,摘录三织造每个织局的历年生产量、解运量和钱粮报销量,对清代前期三织造生产稳定时期的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量,分织局作了数量统计,具体地阐明了三个织造局的生产规模和织造产品。再如清代乾隆二十五年(1760)统一天山南北后,直到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占领南京,朝廷每年通过江南三织造办解一批丝绸,运到新疆天山南北伊犁、喀什噶尔等六个地区,用于交换各地盛产的马匹羊只及毛皮等,称为“贸易绸缎”。但这种贸易绸缎的数量到底有多大,或者说它究竟以多大的规模展开,有关文献记载既混乱,又不确切,学界仅凭零星记载,作出的估计往往极为悬殊,个别研究仅凭若干数据,便过度发挥,认为其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以证明内地与边疆的关系日益紧密。其实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相关档案中有着完备的记录,前后95年,无一或缺。笔者查阅档案,摘录每年定织丝绸总量、三织造之间的分派量、价格报销量、六个贸易点的分配量,以及这种绸缎的色彩等,分别制成《贸易绸缎数量及其地区分配表》《贸易绸缎品种比例表》《贸易绸缎色彩表》和《江南三织造贸易及其销银数量表》,对贸易绸缎的总量、各个织造局的承担量、报销银数以及六个贸易点的具体分配量,确切地作出了数量上的分年统计,将各种估计改定落实为数量上的精确统计,全面地反映了贸易绸缎的基本面貌。 二、无现成数量的,争取转换而成量化 有些问题,并无现成的数量记载可资利用,似乎令人无从着手,但如果通过转换,也许也能作出数量上的估计或统计。如著名的中国文化地理专家陈正祥先生,20世纪五六十年代,担任联合国农业委员会、粮食和农业组织以及国际地理学会的土地利用委员会等组织的委员,均曾要求其提供中国蝗虫灾害分布的地图。他突然想起八蜡庙,凡有八蜡庙的地方,一定是受了蝗虫灾害的地方,假如绘制出八蜡庙的分布图,那么蝗虫灾害图也就出来了。于是他专门从各地方志中寻找八蜡庙、虫王庙和刘猛将庙的记录,将其注录在地图上。经过八个月功夫,制成一幅《中国蝗神庙的分布图》,清晰地标明了中国蝗灾的地区分布。这实际上是利用资料,将单个记录转换成系统数据的一个成功事例。再如笔者研究明清江南进士,原无现成数据可资说明,但历科殿试后,留下进士题名碑录之类一手材料,可以对各科的进士按地区要求作出数量统计。于是笔者利用朱保炯、谢沛霖先生合编的《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辑录江南八府每科中第进士数量,绘成《明清江南进士在全国的比例图》,制成《明清江南各府进士比例表》《明代江南进士分县统计表》和《清代江南进士分县统计表》,既对江南进士作了数量上的总计,图绘了明清两代江南进士在全国所占的比例,又对江南各府和各县的进士数量作了地域范围内的具体统计,为分析江南进士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它地区的比较奠定了坚实的数量基础。 三、既作数量统计,也需注意相应问题,有所讲求者 一是用以统计的数据要尽可能齐备。毫无疑问,数据越齐备,所作统计越精确,越可靠,也越有说明力。如清代江南三织造的丝绸产量和“贸易绸缎”量,如果仅仅依据其中的几年数据,就不足以反映全貌,没有充分的说明力。前人仅仅依据少量数据,就得出诸多结论,其结论就难以凭信。 二是所用数据要可靠,或需经过精心考订,不能随意选择材料,甚至视相左的材料而不见。如探讨清代江南棉布加工业踹坊的数量,有专家为了论证苏州应雇踹匠人数之多,依据许涤新与吴承明先生主编的《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和洪焕椿先生的说法,认为“仅康雍乾时期苏州的踹坊就达六七百家之多”。其后辗转相引,蹈袭此说。其实关于清代苏州踹坊及其雇工数量,雍正八年(1730),浙江总督李卫曾奏报:“从前各坊不过七八千人,现在细查苏州阊门外一带,充包头者共有340余人,设立踹坊450余处,每坊容匠数十人不等。查其踹石已有10 900余块,人数称是”。由此奏折和参考其他碑刻、文集、方志、笔记等相关记载,可以确知当时苏州包头有340余人,开设踹布作坊450余处,所谓“六七百家踹坊”之说,至今未见任何史料依据。 三是对史料不能任意想像与发挥,作过度解读。如有专家为了论证江南不产铁而用铁量浩大,以论述江南商品流通量之规模,引用周之龙《漕河一览》卷十一《海船铁锚》“有重千钧者”这则材料时,未作鉴别,并且以此为依据,轻率地下结论说:“按每钧30斤计,则一锚重约30 000斤。如海船用五、六锚,则制作这些锚需铁15-18万斤之多……清代中期年造海船100艘,需锚铁1500—1800万斤(7500—9000吨)”。其实清代一艘海船的载运量,大约在15万斤至30万斤之间,铁锚重量等于或接近载重量,决无可能,而且一艘海船根本无需用五六只铁锚。实际上,有史料记载:“大铁锚轻重,视船之大小,又有二锚、三锚之分,由此渐杀,制皆仿此”,其重量为:“大锚重1400斤,二锚重1200斤,三锚重700斤”。也就是说,一艘海船用锚三只,全部重量至多仅为3300斤,与论者所估算的15-18万斤出入真不可以道理计。 四是量化研究需要符合常识。如时下盛行的明清农田复种指数的论述,美国学者彭慕兰先生主张有到200%者。此为凿空之论。盖因明清江南种植稻麦一年二熟,而要移栽水稻,就要留出至少1/10的田地休闲以作秧田,所以即使复种指数最高,也不会超过190%,200%只是有违农事常识的纸上泛论。 五是若作数量比较,必须要合理比较,或有可比性。如有专家仅仅依据织机的数量记载,就说清代吴江盛泽一镇的丝织业比苏州城还要发达,因为晚清时盛泽镇的织机多于苏州城。其实盛泽镇的织机,都是简单的小型织机,所织多是平绸,只要织匠一人即可操作,而苏州城的织机是花楼机,织造高档缎匹,每台织机需要织工二至三人方可操作,仅从织机的构造就可知道,苏州城的丝绸织造水平远在盛泽镇之上,而断不会得出相反结论。也就是说,不能仅凭织机的数量,就来比较两地丝绸技术水平的高低。再如有人研究鸦片战争后清代苏州丝织业账房的发展,依据民国二年(1913)实业司的调查统计材料,计算出战前战后各开设了多少家账房后进而认为,“战后67年与战前138年相比,‘账房’数量由11家增为57家,增长4.2倍”。事实上,调查材料只是反映,调查时尚有账房57家,其中开设于鸦片战争前的为11家,而不是说,战前总共开设了11家,不能将11家与46家来作简单类比。至于鸦片战争前真正开设了多少家账房,是难以知道的。这是研究者作了不恰当的比较,自然难以取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