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其他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提供的职称论文发表决策执行情况较难做到全面、客观甚至及时。这促使企业内部审计向着与决策执行有关的各个领域延伸。决策方案选定以后,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要组织实施。由于受各自的权责利和企业内外部情况变化的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加之决策只是一个主观的方案,所以,在实施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问题,出现一些显现或潜在的偏差。
因此,企业最高管理当局需要及时了解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贯彻执行决策的情况,即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履行其贯彻执行决策方案方面的受托管理责任的情况,并得到相应的改正或改进建议,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调节或补救,适应企业内外部情况的变化或纠正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由于前已述及的原因,尽管计划、统计、会计、技术等职能部门及其他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都具有一定的了解决策执行情况并向最高管理当局报告的能力和义务,但难以做到全面、客观和及时。
而且他们自身工作效果如何,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责任中心管理当局都难以做出客观、公正和比较全面的评价。而内部审计人员活动于整个企业之中,能够及时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加之地位超脱,具有客观、公正地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条件,完全有条件根据最高管理当局的需要,运用审计手段,对任何决策方案执行中的财务管理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证实并做出比较客观、全面的评价,甚至据此直接对有关亚管理层责任中心反映决策执行情况的信息进行评价,使最高管理当局得到比较客观、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只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不多的人员和不多的业务开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就能够较好地在其他职能部门及其他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履行其受托管理责任的基础上,担负起这一任务。因此,相当一批职称论文发表企业的最高管理当局要求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朝着这个方向拓展审计的领域。于是,企业内部审计的领域又拓展到了各项决策的执行方面,即企业内部审计人协助最高管理当局促进有关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有效履行其贯彻执行决策方案方面的受托管理责任。 第三,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职责的变化,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也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一,为了适应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各个企业的最高管理当局都需要财务会计部门不仅从事传统的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而且还要为管理当局的决策提供财务方面的依据,这就促使会计理论和实践由传统的“对外的”财务会计,发展到既“对外”(财务会计)、又“对内”(管理会计);由原来只记帐、算帐、编制会计报表等事后的监督和反映,扩展到对未来经营活动的分析、预测、衡量和评价;并且以后者为重点。
会计实践的上述变化,迫使对会计活动进行证实和评价的企业内部审计的领域也随之变化,增加对管理会计及其所涉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内容。
其二,为了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及时控制,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美国国会于1977年12月通过的《反国外贿赂法》规定,凡是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股份公司,都必须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这项法规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促进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加强。
现在的问题是,内部控制制度本身的完善与否甲是否被认真执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的好坏和会计等资料的准确与否;而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证实、评价和提出改进的建议,不是内部财务审计的范围,但由于内部控制制度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活动,又只能由地位超脱的内部审计机构来承担,因此,职称论文发表企业内部审计的领域又拓展到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证实、评价和提出改进的建议。换言之,企业内部审计人又开始协助最高管理当局促进有关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有效履行管理会计与内部控制方面的受托管理责任。
总之,随着受托管理责任内容的增加和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对受托管理责任中的非财务资任日益关注,使多数企业内部审计突破了财务审计的局限,增加了管理审计的内容。于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47年公布的《内部审计师责任声明》(即sRIA)第1号中指出,内部审计人员要大量地联系会计和财务事项,但也可以从事业务性质活动的审计即管理审计。到1957年在第2号《声明》中,则明确地将内部审计的范围由财务审计拓展到了管理审计。后一个《声明》是内部审计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到五十年代末,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社会需求多样化并对产品更新换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对环境、资源的破坏日益严重,人们对保护环境和资源的重要性的认识也日益增强,因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对象也由过去的股东或业主、顾客、债权人、员工、政府,扩展到整个社会。这一切,给企业及其最高层管理当局增大了压力。
他们不得不将应付这些压力的职责、权力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亚管理层的责任中心,职称论文发表使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承担的受托管理责任变得庞杂、繁重,各亚管理层及其所属责任中心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多,协同需求越来越强。如果某一亚管理层甚至某一责任中心管理当局受托管理责任中的某一部分履行得不好,就很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灭顶之灾。因此,这些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的管理当局,都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帮助,以便有效地履行如此庞杂、繁重的受托管理责任。
第二,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其他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提供的职称论文发表决策执行情况较难做到全面、客观甚至及时。这促使企业内部审计向着与决策执行有关的各个领域延伸。决策方案选定以后,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要组织实施。由于受各自的权责利和企业内外部情况变化的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加之决策只是一个主观的方案,所以,在实施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问题,出现一些显现或潜在的偏差。
因此,企业最高管理当局需要及时了解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贯彻执行决策的情况,即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履行其贯彻执行决策方案方面的受托管理责任的情况,并得到相应的改正或改进建议,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调节或补救,适应企业内外部情况的变化或纠正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由于前已述及的原因,尽管计划、统计、会计、技术等职能部门及其他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都具有一定的了解决策执行情况并向最高管理当局报告的能力和义务,但难以做到全面、客观和及时。
而且他们自身工作效果如何,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责任中心管理当局都难以做出客观、公正和比较全面的评价。而内部审计人员活动于整个企业之中,能够及时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加之地位超脱,具有客观、公正地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条件,完全有条件根据最高管理当局的需要,运用审计手段,对任何决策方案执行中的财务管理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证实并做出比较客观、全面的评价,甚至据此直接对有关亚管理层责任中心反映决策执行情况的信息进行评价,使最高管理当局得到比较客观、准确和全面的信息。
只要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不多的人员和不多的业务开支,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就能够较好地在其他职能部门及其他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履行其受托管理责任的基础上,担负起这一任务。因此,相当一批职称论文发表企业的最高管理当局要求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朝着这个方向拓展审计的领域。于是,企业内部审计的领域又拓展到了各项决策的执行方面,即企业内部审计人协助最高管理当局促进有关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有效履行其贯彻执行决策方案方面的受托管理责任。 第三,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职责的变化,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也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一,为了适应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各个企业的最高管理当局都需要财务会计部门不仅从事传统的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而且还要为管理当局的决策提供财务方面的依据,这就促使会计理论和实践由传统的“对外的”财务会计,发展到既“对外”(财务会计)、又“对内”(管理会计);由原来只记帐、算帐、编制会计报表等事后的监督和反映,扩展到对未来经营活动的分析、预测、衡量和评价;并且以后者为重点。
会计实践的上述变化,迫使对会计活动进行证实和评价的企业内部审计的领域也随之变化,增加对管理会计及其所涉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内容。
其二,为了加强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及时控制,企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美国国会于1977年12月通过的《反国外贿赂法》规定,凡是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股份公司,都必须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这项法规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促进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加强。
现在的问题是,内部控制制度本身的完善与否甲是否被认真执行,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的好坏和会计等资料的准确与否;而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证实、评价和提出改进的建议,不是内部财务审计的范围,但由于内部控制制度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活动,又只能由地位超脱的内部审计机构来承担,因此,职称论文发表企业内部审计的领域又拓展到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证实、评价和提出改进的建议。换言之,企业内部审计人又开始协助最高管理当局促进有关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有效履行管理会计与内部控制方面的受托管理责任。
总之,随着受托管理责任内容的增加和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最高管理当局对受托管理责任中的非财务资任日益关注,使多数企业内部审计突破了财务审计的局限,增加了管理审计的内容。于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在1947年公布的《内部审计师责任声明》(即sRIA)第1号中指出,内部审计人员要大量地联系会计和财务事项,但也可以从事业务性质活动的审计即管理审计。到1957年在第2号《声明》中,则明确地将内部审计的范围由财务审计拓展到了管理审计。后一个《声明》是内部审计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到五十年代末,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社会需求多样化并对产品更新换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对环境、资源的破坏日益严重,人们对保护环境和资源的重要性的认识也日益增强,因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对象也由过去的股东或业主、顾客、债权人、员工、政府,扩展到整个社会。这一切,给企业及其最高层管理当局增大了压力。
他们不得不将应付这些压力的职责、权力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亚管理层的责任中心,职称论文发表使各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管理当局承担的受托管理责任变得庞杂、繁重,各亚管理层及其所属责任中心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多,协同需求越来越强。如果某一亚管理层甚至某一责任中心管理当局受托管理责任中的某一部分履行得不好,就很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甚至灭顶之灾。因此,这些亚管理层责任中心的管理当局,都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帮助,以便有效地履行如此庞杂、繁重的受托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