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入股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营地址: 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聊城农业物流交易中心“亚太农都”。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

甲方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农业物流交易中心“亚太农都” 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 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郭天林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5日至 2051 年 3月 25 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邓秋红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1日至 2051 年 3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窦玉兰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3日至 2051 年 4月 13 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立国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0日至 2051 年 3月 30 日止

第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吕长忠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0日至 2051 年 3月 30 日止

第七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宋士森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30日至 2051 年 4月 30 日止

第八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康长会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1日至 2051 年 3月 31 日止

第九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刘春成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9日至 2051 年 3月 29 日止

第十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保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338635018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1日至 2051 年 3月 31 日止

第十一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贰万柒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盛书洋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4日至 2051 年 4月 4 日止

第十二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李成祥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3日至 2051 年 4月 3 日止

第十三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姜之敏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9日至 2051 年 4月 9 日止

第十四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7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刘清波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2日至 2051 年 4月 22 日止

第十五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付志强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87524058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18日至 2051 年 6月 18 日止

第十六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立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3日至 2051 年 4月 23 日止

第十七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曲桂香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0月 21日至 2051 年 10月 21 日止

第十八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宋万红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1月 5日至 2051 年 11月 5 日止

第十九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捌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84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安栋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9月 5日至 2051 年 9月 5 日止

第二十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任磊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9日至 2051 年 4月 19 日止

第二十一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效昌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9日至 2051 年 3月 29 日止

第二十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庆友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0月 28日至 2051 年 10月 28 日止

第二十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高洪磊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9日至 2051 年 4月 19 日止

第二十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贰万柒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张亚东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3日至 2051 年 6月 3 日止

第二十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张典景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4日至 2051 年 6月 4 日止

第二十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冠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5月 10日至 2051 年 5月 10 日止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贰万柒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孟华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7日至 2051 年 6月 7 日止

第二十八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孙玉莹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7日至 2051 年 6月7 日止

第二十九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杜万英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28日至 2051 年 6月 28 日止

第三十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冯传法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8月 14日至 2051 年 8月 14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徐守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4日至 2051 年 4月 4 日止

第三十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蒋家明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日至 2051 年 4月 1 日止

第三十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兆坤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2日至 2051 年 4月 22 日止

第三十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岳伟民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8日至 2051 年 3月 28 日止

第三十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举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9日至 2051 年 3月 29日止

第三十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刘洪英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3日至 2051 年 3月 23日止

第三十七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姚思兰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4日至 2051 年 4月4 日止

第三十八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郝纪会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日至 2051 年 4月 1日止

第三十九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孙会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3日至 2051 年 4月 23 日止

第四十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马翔棼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2月 21日至 2051 年 12月 21 日止

第四十一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壹拾叁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4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72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张倩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2月 16日至 2051 年 12月 16 日止

第四十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壹拾叁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4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72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勇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64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0日至 2051 年3月 30 日止

第四十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孙富强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3月30日至 2051 年 3月 30 日止

第四十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吴露利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7日至 2051 年 6月 7 日止

第四十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赵秀华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710日至 2051 年 4月 10 日止

第四十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乙方: 经营地址: 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聊城农业物流交易中心“亚太农都”。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

甲方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农业物流交易中心“亚太农都” 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 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郭天林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5日至 2051 年 3月 25 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邓秋红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1日至 2051 年 3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窦玉兰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3日至 2051 年 4月 13 日止

第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立国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0日至 2051 年 3月 30 日止

第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吕长忠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0日至 2051 年 3月 30 日止

第七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宋士森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30日至 2051 年 4月 30 日止

第八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康长会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1日至 2051 年 3月 31 日止

第九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刘春成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9日至 2051 年 3月 29 日止

第十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保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338635018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1日至 2051 年 3月 31 日止

第十一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贰万柒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盛书洋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4日至 2051 年 4月 4 日止

第十二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李成祥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3日至 2051 年 4月 3 日止

第十三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姜之敏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9日至 2051 年 4月 9 日止

第十四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7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刘清波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2日至 2051 年 4月 22 日止

第十五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付志强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87524058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18日至 2051 年 6月 18 日止

第十六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立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3日至 2051 年 4月 23 日止

第十七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曲桂香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0月 21日至 2051 年 10月 21 日止

第十八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宋万红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1月 5日至 2051 年 11月 5 日止

第十九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捌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84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安栋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9月 5日至 2051 年 9月 5 日止

第二十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任磊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9日至 2051 年 4月 19 日止

第二十一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效昌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9日至 2051 年 3月 29 日止

第二十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庆友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0月 28日至 2051 年 10月 28 日止

第二十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高洪磊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9日至 2051 年 4月 19 日止

第二十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贰万柒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张亚东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3日至 2051 年 6月 3 日止

第二十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张典景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4日至 2051 年 6月 4 日止

第二十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冠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5月 10日至 2051 年 5月 10 日止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贰万柒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孟华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7日至 2051 年 6月 7 日止

第二十八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孙玉莹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7日至 2051 年 6月7 日止

第二十九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杜万英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28日至 2051 年 6月 28 日止

第三十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冯传法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8月 14日至 2051 年 8月 14 日止

第三十一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8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徐守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4日至 2051 年 4月 4 日止

第三十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蒋家明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日至 2051 年 4月 1 日止

第三十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兆坤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2日至 2051 年 4月 22 日止

第三十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岳伟民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8日至 2051 年 3月 28 日止

第三十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举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9日至 2051 年 3月 29日止

第三十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刘洪英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23日至 2051 年 3月 23日止

第三十七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姚思兰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4日至 2051 年 4月4 日止

第三十八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郝纪会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1日至 2051 年 4月 1日止

第三十九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1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254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孙会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23日至 2051 年 4月 23 日止

第四十条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马翔棼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2月 21日至 2051 年 12月 21 日止

第四十一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壹拾叁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4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72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张倩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12月 16日至 2051 年 12月 16 日止

第四十二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壹拾叁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4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72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勇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64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3月 30日至 2051 年3月 30 日止

第四十三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孙富强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3月30日至 2051 年 3月 30 日止

第四十四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吴露利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6月 7日至 2051 年 6月 7 日止

第四十五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9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赵秀华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公司营业执照:[**************]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11 年 4月 710日至 2051 年 4月 10 日止

第四十六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伍万贰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0.0075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1000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127 平方米。

2、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3、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1、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4、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 ~10% 3。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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