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1、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2、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1、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3、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4、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在建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项目经理是经理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和组织制定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副书记、专(兼)职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程部长、财务部长、物设部长、安质部长、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委员会。

项目管理委员会(简称“项委会”)负责项目内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以下事项须经项管会研究决定,并记录在案:

一、 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二、 工程劳务施工队伍的录用;

三、 工程劳务分包单价的确定;

四、 根据项目经理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惩标准;

五、 大宗材料采购价格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

六、 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项委会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或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并对以下事项执行党政会签制度。

一.劳务施工合同的审批;

二.劳务工程款的支付;

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

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

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

六.经验活动费或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5000元时,应在组长和副组长两人统一意见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

七.项目经理部的招待费报销和办公室的各类费用报销;

八.员工的薪酬和奖罚方案;

九.评先评优。

第五条 项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为会议,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特殊情况下可先征求意见(如召开经理办公会),事后追议。小组成员对重大事项的执行有监督职责和权利,对不执行共同决定的事项有要求更正权和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的权利。

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由项目经理主持,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

构。

第七条 项目经理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职能机构设置为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财务部和办公室(简称“四部一室”),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负责项目经理部各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四部一室实行部长或主任负责制,以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的做好各项管理及业务工作。

第九条 经理部下设项目队。实行队长负责制,以承包集体成员为管理领导小组,按照经理部《项目队责任承包办法》进行承包。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的具体施工和管理,完成产品的最终实现。并接受经理部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章 项目责任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公司内部项目责任成本以施工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实物工作量编制的施工预算而确定。经理部以编制的内部责任成本预算为依据,细化分解成各单项责任成本指标,在责任成本指标编制范围内与项目队签定责任成本承包(或责任状)范围。 第十一条 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责任成本指标,通过单项工

程责任成本预算承包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 经理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项目队责任成本模拟承包考核办法》,逐月对项目队、搅拌站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验工计价等内容进行考核和兑现奖罚,项目部必须建立验工计价明细台帐和模拟成本考核台账。

第四章 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三条 经理部施工技术系统必须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工作,按照技术分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负责的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积极的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编制年、季、月的施工作业计划和控制网络图。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日常管理,对其安全、质量、工期、效益负有组织管理责任,并建立工程台帐和计价数量台帐。

第五章 安全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安质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经常深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操作的队伍和个人有权勒令停工、教育、罚款,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协作队伍及时改正,同时向经理部领导反映;负责领导组织对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

分析和处理,有权越级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负责经理部安全质量创优规划资料的申报和隐蔽工程的自检和报验,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安全质量控制,促进安全生产和创优目标的实现;协助监理搞好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并与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对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工作。成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决策工作;成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决策工作。

第六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物资设备部物资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物资政策和上级制定的各种物资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年、季、月生产任务和主要材料核算表、具体措施及维修专用材料计划,负责汇编审查所管物资的申请计划;对物资的消耗总量、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钢材、水泥、砼外加剂、火工品、隧道防水材料等结构用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及资金清算;经常进行市场调查,制定二三项料、砂石料采购限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控制物资消耗和积压,加速采购资金的周转,达到降低工程制造的成本。同时根据施工单位的生产进度要求组织好大堆料及其他材料的供应并控制质量,要求做好现场管理、仓库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六条 物资设备部机械系统要严格按照公司和经理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随时掌握全经理部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技术状态、动态,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计算并及时归档,做到帐、卡、物

完全相符;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协作队伍机械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大宗料及设备机具租赁、购进须采取招标、低价择优选购。

第七章 财务及成本管理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认真执行上级和本经理部有关文件和要求,加强对本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负责对工程成本费用支出、盈亏进行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合理节约筹措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向公司上缴款的缴纳;加强专用资金、物资、财产统一管理,以保证生产资金的需要和国家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按规定正确计算、计提各项专用资金,搞好专用资金的收支使用、分配、报销工作;会同预算人员办理验工计价收取工程价款,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编制资金流量计划,安排各个时期资金收支,有效的运作资金,确保本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 经理部实行一级财务核算制度(按年、季进行财务成本决算)。项目队不设财务,实行内部按月考核、验工计价核算成本向经理部报销的制度。

第八章 综合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部应成立各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各相关工作的政策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证体系、责任成本、合同评审、验工计价、后勤管理、综合管理、宣传教育等领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应做好项目管理和项目责任成本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合理组织调动劳动力,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应配合党、工、团的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做好生活、卫生、防疫等服务现场的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应做好本项目经理部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真实地反映顾客对经理部及工程项目的评价,了解顾客的相关愿望和需求。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根据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办法,经理部要制定其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执行,以保证本管理办法的顺利进行。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1、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2、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1、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3、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4、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工程项目安全、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在建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项目经理是经理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和组织制定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副书记、专(兼)职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程部长、财务部长、物设部长、安质部长、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委员会。

项目管理委员会(简称“项委会”)负责项目内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每月召开一次或一次以上会议讨论本经理部各种重大事项并督促落实。以下事项须经项管会研究决定,并记录在案:

一、 工程项目劳务施工计划与安排;

二、 工程劳务施工队伍的录用;

三、 工程劳务分包单价的确定;

四、 根据项目经理部的提议,决定项目内员工利益分配原则及奖惩标准;

五、 大宗材料采购价格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的确定;

六、 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项委会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书记或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并对以下事项执行党政会签制度。

一.劳务施工合同的审批;

二.劳务工程款的支付;

三.人事任免令的签发;

四.上报公司的请示或报告;

五.大宗物资、小型机具、机械设备的采购和租赁;

六.经验活动费或业务招待费一次花费超过5000元时,应在组长和副组长两人统一意见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能按财务程序办理;

七.项目经理部的招待费报销和办公室的各类费用报销;

八.员工的薪酬和奖罚方案;

九.评先评优。

第五条 项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为会议,但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特殊情况下可先征求意见(如召开经理办公会),事后追议。小组成员对重大事项的执行有监督职责和权利,对不执行共同决定的事项有要求更正权和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的权利。

第六条 经理办公会由项目经理主持,为项委会的日常办事、议事机

构。

第七条 项目经理负责主持确定领导、部门责任分工,并负责按照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实施和督促落实经理部各职能部门按照局《管理手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控制,坚持“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职能机构设置为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财务部和办公室(简称“四部一室”),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负责项目经理部各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四部一室实行部长或主任负责制,以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要求张挂明示)并确保工作任务要具体分解到个人。尽职的做好各项管理及业务工作。

第九条 经理部下设项目队。实行队长负责制,以承包集体成员为管理领导小组,按照经理部《项目队责任承包办法》进行承包。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的具体施工和管理,完成产品的最终实现。并接受经理部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章 项目责任承包管理

第十条 公司内部项目责任成本以施工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实物工作量编制的施工预算而确定。经理部以编制的内部责任成本预算为依据,细化分解成各单项责任成本指标,在责任成本指标编制范围内与项目队签定责任成本承包(或责任状)范围。 第十一条 项目队应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根据承包的责任成本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制定降低成本措施,分解责任成本指标,通过单项工

程责任成本预算承包和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保证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 经理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项目队责任成本模拟承包考核办法》,逐月对项目队、搅拌站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验工计价等内容进行考核和兑现奖罚,项目部必须建立验工计价明细台帐和模拟成本考核台账。

第四章 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三条 经理部施工技术系统必须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工作,按照技术分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负责的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积极的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按工期要求编制年、季、月的施工作业计划和控制网络图。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和调概索赔。加强对外协队伍的日常管理,对其安全、质量、工期、效益负有组织管理责任,并建立工程台帐和计价数量台帐。

第五章 安全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安质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经常深入现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操作的队伍和个人有权勒令停工、教育、罚款,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协作队伍及时改正,同时向经理部领导反映;负责领导组织对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

分析和处理,有权越级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负责经理部安全质量创优规划资料的申报和隐蔽工程的自检和报验,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安全质量控制,促进安全生产和创优目标的实现;协助监理搞好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并与之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对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工作。成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质量管理相关决策工作;成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决策工作。

第六章 物资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物资设备部物资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物资政策和上级制定的各种物资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年、季、月生产任务和主要材料核算表、具体措施及维修专用材料计划,负责汇编审查所管物资的申请计划;对物资的消耗总量、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钢材、水泥、砼外加剂、火工品、隧道防水材料等结构用料的订货、采购、供应及资金清算;经常进行市场调查,制定二三项料、砂石料采购限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控制物资消耗和积压,加速采购资金的周转,达到降低工程制造的成本。同时根据施工单位的生产进度要求组织好大堆料及其他材料的供应并控制质量,要求做好现场管理、仓库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六条 物资设备部机械系统要严格按照公司和经理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随时掌握全经理部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技术状态、动态,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计算并及时归档,做到帐、卡、物

完全相符;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协作队伍机械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大宗料及设备机具租赁、购进须采取招标、低价择优选购。

第七章 财务及成本管理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认真执行上级和本经理部有关文件和要求,加强对本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负责对工程成本费用支出、盈亏进行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合理节约筹措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向公司上缴款的缴纳;加强专用资金、物资、财产统一管理,以保证生产资金的需要和国家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按规定正确计算、计提各项专用资金,搞好专用资金的收支使用、分配、报销工作;会同预算人员办理验工计价收取工程价款,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编制资金流量计划,安排各个时期资金收支,有效的运作资金,确保本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条 经理部实行一级财务核算制度(按年、季进行财务成本决算)。项目队不设财务,实行内部按月考核、验工计价核算成本向经理部报销的制度。

第八章 综合管理

第二十条 项目部应成立各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各相关工作的政策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证体系、责任成本、合同评审、验工计价、后勤管理、综合管理、宣传教育等领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应做好项目管理和项目责任成本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和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合理组织调动劳动力,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应配合党、工、团的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做好生活、卫生、防疫等服务现场的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应做好本项目经理部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真实地反映顾客对经理部及工程项目的评价,了解顾客的相关愿望和需求。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根据项目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办法,经理部要制定其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执行,以保证本管理办法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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