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国烟办〔2012〕27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继续深入推进“两项工作”的意见
行业各直属单位, 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11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工作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扎实开展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贯彻落实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管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及“两项工作”现场汇报会精神,现对2012年继续深入推进“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规范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继续深入开展“两项工作”仍是行业2012年整顿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的主要任务,要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和“要求要严、工作要实、责任到位、严格问责”的要求,以推进公开招标为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应招尽招”,全力推行网上办公,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全面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制度程序的硬约束作用,逐步建立烟草行业“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运行机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两项工作”,首先要着眼于解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规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问题,进一步提高行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整顿规范工作重大意义和深刻影响的认识,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告一段落”、盲目乐观和厌战情绪,把“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取得新成效。
(二)充分发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能。各级要进一步明确“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程,充分发挥管理委员会职能,加强对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的控制,特别是在采购方式上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应招尽招”。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必须经过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凡是未经管理委员会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招标办作为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要明确职责,强化对公开招标的基础管理,认真落实公开招标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制度程序,有效组织公开招标,特别是在专家遴选、拦标价设置、供应商初选等环节切实发挥作用,确保真招实招。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各二级公司,今年都要成立“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
(三)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的具体程序性规范。各单位要在现有制度程序的基础上,
重点研究制订与每一种采购方式具体实施相配套的程序性规范,突出重点环节的监管,落实“上一个环节没有通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要求,强化程序的硬制约作用。通过信息化固化运行程序,加强痕迹管理,公开透明,监管到位。
(四)突出重点,抓好“两项工作”的结合。紧紧围绕“三项工作”公开招标这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抓好结合,充分发挥内部网站、公示栏、座谈会、职代会的作用,实现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的网上运行和全程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项目运作全程公开透明,监管同步到位。
(五)全面落实“应招尽招”,取得公开招标新突破。各级各单位要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全力推进公开招标,确保“应招尽招”。一季度各直属单位要对2012年度拟实施的“三项工作”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计划采用非公开招标的项目都要逐项分析,严格程序,对照有关制度规定集体讨论决定。凡是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一律不准实施;二季度各直属单位“三项工作”要全部实现网上办公;三季度各直属单位要对上半年已实施项目的公开招标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审核“应招尽招”的落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专题报告;四季度各直属单位要对2012年度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做到了“应招尽招”,应当公开公示的环节是否做到了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今年起,各直属单位每个季度都要通报本级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的公开招标情况,国家局还将对部分直属单位开展“两项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六)认真开展物流运输、业务咨询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各单位在开展“两项工作”过程中,要对物流运输、业务咨询等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认真分析存在
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制订改进措施,加强专项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级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组织,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主抓落实。各直属单位要制订针对落实公开招标的2012年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定期召开“两项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整改落实,确保“两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新的成效。
(二)严明纪律,严格问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权力运行,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上级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向下属单位打招呼、介绍关系,插手具体业务活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以各种理由、形式规避公开招标,擅自决定项目实施方式;严禁具体工作人员疏于管理,把关不严,给违规行为开方便之门;严禁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牟取非法利益。对于不经民主决策“个人说了算”的,应当公开招标擅自变更采购方式的,违反规定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问题,必须问责追究,绝不搞下不为例。
(三)加强协调,紧密配合。“两项工作”各牵头部门、协调部门、配合部门以及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管理实施部门要按照制度、程序严格执行,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管理监督;整顿办要积极做好牵头协调;法规、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全面落实“两项工作”
各项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整顿办队伍建设。各直属单位要继续坚持“整顿办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充实力量。各级整顿办主任不再由其他部门兼任,整顿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综合、指导”职能,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完成好整顿规范各项任务。
通 知
国烟办〔2012〕27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继续深入推进“两项工作”的意见
行业各直属单位, 国家局、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11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工作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扎实开展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贯彻落实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和宣传促销项目管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及“两项工作”现场汇报会精神,现对2012年继续深入推进“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和良好的规范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继续深入开展“两项工作”仍是行业2012年整顿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的主要任务,要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和“要求要严、工作要实、责任到位、严格问责”的要求,以推进公开招标为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应招尽招”,全力推行网上办公,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全面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制度程序的硬约束作用,逐步建立烟草行业“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运行机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两项工作”,首先要着眼于解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规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问题,进一步提高行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整顿规范工作重大意义和深刻影响的认识,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告一段落”、盲目乐观和厌战情绪,把“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取得新成效。
(二)充分发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能。各级要进一步明确“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程,充分发挥管理委员会职能,加强对项目实施关键环节的控制,特别是在采购方式上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应招尽招”。项目变更采购方式必须经过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凡是未经管理委员会审核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招标办作为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要明确职责,强化对公开招标的基础管理,认真落实公开招标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制度程序,有效组织公开招标,特别是在专家遴选、拦标价设置、供应商初选等环节切实发挥作用,确保真招实招。中国烟草总公司所属各二级公司,今年都要成立“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
(三)建立和完善项目实施的具体程序性规范。各单位要在现有制度程序的基础上,
重点研究制订与每一种采购方式具体实施相配套的程序性规范,突出重点环节的监管,落实“上一个环节没有通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要求,强化程序的硬制约作用。通过信息化固化运行程序,加强痕迹管理,公开透明,监管到位。
(四)突出重点,抓好“两项工作”的结合。紧紧围绕“三项工作”公开招标这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抓好结合,充分发挥内部网站、公示栏、座谈会、职代会的作用,实现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的网上运行和全程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项目运作全程公开透明,监管同步到位。
(五)全面落实“应招尽招”,取得公开招标新突破。各级各单位要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标准,全力推进公开招标,确保“应招尽招”。一季度各直属单位要对2012年度拟实施的“三项工作”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计划采用非公开招标的项目都要逐项分析,严格程序,对照有关制度规定集体讨论决定。凡是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一律不准实施;二季度各直属单位“三项工作”要全部实现网上办公;三季度各直属单位要对上半年已实施项目的公开招标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审核“应招尽招”的落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专题报告;四季度各直属单位要对2012年度实施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做到了“应招尽招”,应当公开公示的环节是否做到了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今年起,各直属单位每个季度都要通报本级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的公开招标情况,国家局还将对部分直属单位开展“两项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六)认真开展物流运输、业务咨询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各单位在开展“两项工作”过程中,要对物流运输、业务咨询等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认真分析存在
的问题及原因,研究制订改进措施,加强专项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级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组织,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主抓落实。各直属单位要制订针对落实公开招标的2012年整顿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定期召开“两项工作”联席会议,分析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领导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整改落实,确保“两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新的成效。
(二)严明纪律,严格问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权力运行,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上级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向下属单位打招呼、介绍关系,插手具体业务活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以各种理由、形式规避公开招标,擅自决定项目实施方式;严禁具体工作人员疏于管理,把关不严,给违规行为开方便之门;严禁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牟取非法利益。对于不经民主决策“个人说了算”的,应当公开招标擅自变更采购方式的,违反规定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问题,必须问责追究,绝不搞下不为例。
(三)加强协调,紧密配合。“两项工作”各牵头部门、协调部门、配合部门以及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管理实施部门要按照制度、程序严格执行,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管理监督;整顿办要积极做好牵头协调;法规、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责,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全面落实“两项工作”
各项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整顿办队伍建设。各直属单位要继续坚持“整顿办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充实力量。各级整顿办主任不再由其他部门兼任,整顿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综合、指导”职能,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完成好整顿规范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