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屈菲菲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710124)
【摘
要】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生存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有效推动了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是一番丰顺的,在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中仍存有用一些问题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文章主要从社会服务体系、市场准入秩序、民营企业的融资与内部管理等几个方面提出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
,“非禁展的若干意见》确立我国在对待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市场的
即可”的原则,之后我国在处理和对待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上一直都是以该项原则为基础进行合理的引导。2010年3月2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上特别指出,要推进我国的经济改革,健全和完善收费补偿机制,以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信贷支持用地保障等多种途径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积极地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和兴办金融机构以及投资商贸流通产业,使民营企业充分地参与到社会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之中。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因情况而施政。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发展要求实现全面的经济发展,要求鼓励和发展民营经济,因此除了法律和政策上所明文规定的紧着开办的经营组织外,应当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经营,从而实现我国经济上的百花齐放
三、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机会
在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的第61条明文规定,企业之间允许随意的进行借贷,必须要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且也不允许办理以借贷为名实为融资的有业务。该规定将企业之间相互拆解的商业借贷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民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的融资渠道,民营企业的融资受限。针对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国家的有关部门应当有针对性的设置一些缓和性的制度,比如浮动抵押制度。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定有关政策和执行上级下派的有关政策时,应当以地方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主要根据,适当的做一些调整和改变。比如在民营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浙江和福建等地,都要求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投入的比重,但是由于地区的发展不同,所以所要求达到的程度也就不同。浙江省就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在进行抵押时,如果该企业是租借的其他企业的用地兴办的生产性的项目的化,就可以以其所投资的地面建筑作为借贷抵押;并且为了确保融资双方的利益,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保障,浙江省还建立了担保风险基金和担保组织试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而福建省则发挥其保险作用,要求参与融资或借贷的企业进行互保、联保、贷款保险等方式,以解决民营企业在进行借贷时的担保问题。对于民营经济而言,地方上的政策支持是更为直接有效,是更能够促进其发展和进步的。
【参考文献】
[1]——对宁温凤娇.当前形势下加快发展县域民营经济的对策建议—
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津县民营经济的调查与思考[干部学院学报.2010(05)
[2]黄丽丽.我国政府制度供给与民营经济发展[D].南京大学2013
DOI:10.15880/j.cnki.zsjj.2015.02.025
引言
民营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依托,选择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和竞
争优势的产业,进行经营和发展,因此民营经济实际是市场经济下特有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高,具有较大的潜力和生命力。当前民营经济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中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是虽然当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呈现出的是一种蓬勃发展的状态,但是一些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障碍依然存在。因此要想促进和实现我国民营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还需突破眼前的环境障碍,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和生产环境。
一、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型,尽快建立起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创业担保、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人才培训为主的民营企业服务网络体系,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首先结合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积极构建起民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有效信息以促进民营企业的顺利融资,确保融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借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信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的规模化发展和高水平发展。其次,政府还应该在税收上给予一些优惠政策,比如退税、减税等方式,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促使民营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较稳的出口能力,并不断予以巩固和增强。此外,政府还要积极的推动商业行会等民间自治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建立。利用他们来协调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以及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政府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承担着主要的责任,但是政府很难完全顾及到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角落,因此就需要民营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组成商业行会,以此来加强行业的自律,从而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性。
二、确保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平等有序
自1999年我国宪法修正后期,我国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被明确的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中。此后,为了有效2005年2月19日,解决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由国务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院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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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屈菲菲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710124)
【摘
要】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生存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有效推动了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是一番丰顺的,在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中仍存有用一些问题阻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文章主要从社会服务体系、市场准入秩序、民营企业的融资与内部管理等几个方面提出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
,“非禁展的若干意见》确立我国在对待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市场的
即可”的原则,之后我国在处理和对待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上一直都是以该项原则为基础进行合理的引导。2010年3月2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上特别指出,要推进我国的经济改革,健全和完善收费补偿机制,以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信贷支持用地保障等多种途径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积极地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和兴办金融机构以及投资商贸流通产业,使民营企业充分地参与到社会的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之中。同时还要因地制宜,因情况而施政。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发展要求实现全面的经济发展,要求鼓励和发展民营经济,因此除了法律和政策上所明文规定的紧着开办的经营组织外,应当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经营,从而实现我国经济上的百花齐放
三、增加民营企业的融资机会
在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的第61条明文规定,企业之间允许随意的进行借贷,必须要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且也不允许办理以借贷为名实为融资的有业务。该规定将企业之间相互拆解的商业借贷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民营企业直接或者间接的融资渠道,民营企业的融资受限。针对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国家的有关部门应当有针对性的设置一些缓和性的制度,比如浮动抵押制度。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定有关政策和执行上级下派的有关政策时,应当以地方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主要根据,适当的做一些调整和改变。比如在民营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浙江和福建等地,都要求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投入的比重,但是由于地区的发展不同,所以所要求达到的程度也就不同。浙江省就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在进行抵押时,如果该企业是租借的其他企业的用地兴办的生产性的项目的化,就可以以其所投资的地面建筑作为借贷抵押;并且为了确保融资双方的利益,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保障,浙江省还建立了担保风险基金和担保组织试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而福建省则发挥其保险作用,要求参与融资或借贷的企业进行互保、联保、贷款保险等方式,以解决民营企业在进行借贷时的担保问题。对于民营经济而言,地方上的政策支持是更为直接有效,是更能够促进其发展和进步的。
【参考文献】
[1]——对宁温凤娇.当前形势下加快发展县域民营经济的对策建议—
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津县民营经济的调查与思考[干部学院学报.2010(05)
[2]黄丽丽.我国政府制度供给与民营经济发展[D].南京大学2013
DOI:10.15880/j.cnki.zsjj.2015.02.025
引言
民营经济是以市场经济为依托,选择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和竞
争优势的产业,进行经营和发展,因此民营经济实际是市场经济下特有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高,具有较大的潜力和生命力。当前民营经济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中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是虽然当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呈现出的是一种蓬勃发展的状态,但是一些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障碍依然存在。因此要想促进和实现我国民营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还需突破眼前的环境障碍,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和生产环境。
一、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型,尽快建立起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创业担保、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人才培训为主的民营企业服务网络体系,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首先结合民营企业的经营特点,积极构建起民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有效信息以促进民营企业的顺利融资,确保融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借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信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民营企业经营的规模化发展和高水平发展。其次,政府还应该在税收上给予一些优惠政策,比如退税、减税等方式,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扩大出口,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促使民营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较稳的出口能力,并不断予以巩固和增强。此外,政府还要积极的推动商业行会等民间自治组织和中介机构的建立。利用他们来协调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以及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政府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承担着主要的责任,但是政府很难完全顾及到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角落,因此就需要民营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组成商业行会,以此来加强行业的自律,从而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性。
二、确保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平等有序
自1999年我国宪法修正后期,我国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被明确的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中。此后,为了有效2005年2月19日,解决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由国务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院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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