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入指南
说明:
1、根据档案原所在地分以下种类型,办理时请根据自己档案所在地参考相应的类型进行办理;
2、本指南内容仅为基本参考,办理过程中,如果人事局等相关部门有其他要求或与本指南不一致,请以其要求为准;
3、HR分别于每周一、二、三、五上午集中办理档案转移工作,请按集中办理时间进行办理,特殊情况可及时联系;
4、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电话:0536-8892521
地址:健康街与潍安路交叉路口创新大厦西北附楼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乘车路线:可乘30路到创新厦站或乘6路车到潍安路口下车。 提示:
1、根据潍坊市劳动人事局政策要求,必须先到劳动人事局办理完“落档手续”,方可办理社会保险缴纳。
2、根据潍坊市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政策要求,必须持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出具的“落档手续”,方可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一、档案在公司,应届生
1、办理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已与公司签订了网上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报到证上报到单位是“歌尔声学”或“歌尔电子”,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局、人事局或直接寄到公司的。
2、需准备资料:
⑴毕业证;
⑵报到证;
⑶已盖章的网上就业协议书;
⑷档案。(可联系HR/Ama确认档案是否到公司及办理领取,电话8525996)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及以上资料,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填写相关记录,由HR于次月15号统一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及社会保险新增、缴纳手续。
4、注意事项:档案不许个人开封与更改;
二、档案不在公司,毕业2年内
1、办理条件:毕业2年内,有报到证且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不是“歌尔声学”或“歌尔电子”,能与公司签订网上协议。
2、需准备资料:
⑴身份证;
⑵毕业证;
⑶报到证;
⑷网上就业协议书。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联系HR/杨同花(Ruby/电话:8525150)与公司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并盖章公司章,持盖章后的《网上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改派手续。持员工卡、《网上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档案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
缴纳资料,到HR填写相关记录,由HR于次月15号统一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及社会保险新增、缴纳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改派手续时,需让原档案所在地在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字样并盖章;
⑵前期如缴纳过社保,需按社保转移流程将社保一并转移。(详细可参考内网中《社会保险新增、转移指南》)
⑶档案所在地查询:可根据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查询。如毕业时未签订任何就业协议,学校通常会将档案派回原籍或生源地,可咨询原籍或生源地劳动人事局或就业办公室。如再无法确认,可咨询学校就业办查找。
⑷档案不允许个人开封与更改。 三、档案不在公司,在高新区内
1、办理条件:原单位与我公司同属高新区管辖且档案在高新区人才、劳动就业办公室或人事代理代管的。
2、需准备资料:一寸彩色照片1张;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照片到HR领取《招用人员登记表》并盖公司章并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盖章及办理《招用介绍信》手续,持招用手续到档案代管理地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档案转出手续后,持档案、《招用人员登记表》、《招用介绍信》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登记信息,由HR于次月15号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案及社会保险保新、缴费手续。
4、注意事项: 档案不允许个人开封与更改。 四、档案不在公司,在高新区以外:
1、请先到原档案所在地说明自己档案的托管类型,档案所在地根据每个人的档案托管类型发放相应转移表单;
2、持员工卡及转移表单到公司HR盖章;
3、持公司HR盖章的转移表单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盖章并出《调档函》;
4、凭盖章后的转移表单及《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地领取档案及原档案所在地介绍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所辖单位工作的《用工介绍信》;
5、凭调出、调入地已盖章的转移表单、档案、原档案所在地介绍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所辖单位工作的《用工介绍信》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登记信息,HR于次月15号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及社会保险新增、缴纳手续。 五、无档案:
1、办理条件:
⑴小学、初中或高中毕业的;
⑵高中以上学历,档案自带,无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
2、需准备资料: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一寸彩色照片1张。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HR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并盖章,持盖章后的《招用人员登记表》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登记信息,由HR于次月15号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案及社会保险保新、缴费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在潍坊市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请同时根据《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办理完社保关系转移;
⑵在潍坊市外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请同时根据《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在办理档案、社保关系的同时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HR办理社保转移,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也可以选择以后提供,提供时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六、关于离职后档案处理:
1、如果您在离职时未找到可接收档案的单位:离职本人凭《离职交接表》到HR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并取本人档案,本人持《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档案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
2、如果您在离职时找到可接收档案的单位:离职本人凭《离职交接表》及到HR办理档案转移时,请将接收单位告之HR,并填写《职工流动表》一式四份,持公司盖章后的《职工流动表》到档案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上级主管劳动部门盖章并出《调档函》,凭盖章后的《职工流动表》、《调档函》到HR领取本人档案,凭《职工流动表》、《调档函》、档案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盖章并出具《用工介绍信》,凭《职工流动表》、《用工介绍信》、档案到接收单位落档即完成。
3、注意事项:
⑴根据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政策要求,离职后档案必须托管,不允许自带,因自带档案引起后续档案无法办理转移,后果自负;
⑵如果因档案转移事宜,补办档案托管,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档案托管费收取时间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收取;
⑶流程2,只适用于,离职时已找到工作单位,且在七日内能办理完档案调出手续的。
档案转入指南
说明:
1、根据档案原所在地分以下种类型,办理时请根据自己档案所在地参考相应的类型进行办理;
2、本指南内容仅为基本参考,办理过程中,如果人事局等相关部门有其他要求或与本指南不一致,请以其要求为准;
3、HR分别于每周一、二、三、五上午集中办理档案转移工作,请按集中办理时间进行办理,特殊情况可及时联系;
4、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电话:0536-8892521
地址:健康街与潍安路交叉路口创新大厦西北附楼一楼行政审批大厅。 乘车路线:可乘30路到创新厦站或乘6路车到潍安路口下车。 提示:
1、根据潍坊市劳动人事局政策要求,必须先到劳动人事局办理完“落档手续”,方可办理社会保险缴纳。
2、根据潍坊市高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政策要求,必须持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出具的“落档手续”,方可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一、档案在公司,应届生
1、办理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已与公司签订了网上就业协议书或三方协议,报到证上报到单位是“歌尔声学”或“歌尔电子”,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局、人事局或直接寄到公司的。
2、需准备资料:
⑴毕业证;
⑵报到证;
⑶已盖章的网上就业协议书;
⑷档案。(可联系HR/Ama确认档案是否到公司及办理领取,电话8525996)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及以上资料,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填写相关记录,由HR于次月15号统一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及社会保险新增、缴纳手续。
4、注意事项:档案不许个人开封与更改;
二、档案不在公司,毕业2年内
1、办理条件:毕业2年内,有报到证且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不是“歌尔声学”或“歌尔电子”,能与公司签订网上协议。
2、需准备资料:
⑴身份证;
⑵毕业证;
⑶报到证;
⑷网上就业协议书。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联系HR/杨同花(Ruby/电话:8525150)与公司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并盖章公司章,持盖章后的《网上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改派手续。持员工卡、《网上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档案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
缴纳资料,到HR填写相关记录,由HR于次月15号统一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及社会保险新增、缴纳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到原档案所在地办理改派手续时,需让原档案所在地在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字样并盖章;
⑵前期如缴纳过社保,需按社保转移流程将社保一并转移。(详细可参考内网中《社会保险新增、转移指南》)
⑶档案所在地查询:可根据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查询。如毕业时未签订任何就业协议,学校通常会将档案派回原籍或生源地,可咨询原籍或生源地劳动人事局或就业办公室。如再无法确认,可咨询学校就业办查找。
⑷档案不允许个人开封与更改。 三、档案不在公司,在高新区内
1、办理条件:原单位与我公司同属高新区管辖且档案在高新区人才、劳动就业办公室或人事代理代管的。
2、需准备资料:一寸彩色照片1张;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照片到HR领取《招用人员登记表》并盖公司章并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盖章及办理《招用介绍信》手续,持招用手续到档案代管理地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档案转出手续后,持档案、《招用人员登记表》、《招用介绍信》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登记信息,由HR于次月15号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案及社会保险保新、缴费手续。
4、注意事项: 档案不允许个人开封与更改。 四、档案不在公司,在高新区以外:
1、请先到原档案所在地说明自己档案的托管类型,档案所在地根据每个人的档案托管类型发放相应转移表单;
2、持员工卡及转移表单到公司HR盖章;
3、持公司HR盖章的转移表单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盖章并出《调档函》;
4、凭盖章后的转移表单及《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地领取档案及原档案所在地介绍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所辖单位工作的《用工介绍信》;
5、凭调出、调入地已盖章的转移表单、档案、原档案所在地介绍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所辖单位工作的《用工介绍信》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登记信息,HR于次月15号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及社会保险新增、缴纳手续。 五、无档案:
1、办理条件:
⑴小学、初中或高中毕业的;
⑵高中以上学历,档案自带,无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
2、需准备资料: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一寸彩色照片1张。
3、办理流程:持员工卡、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HR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并盖章,持盖章后的《招用人员登记表》并参考《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准备好相关社保缴纳资料,到HR登记信息,由HR于次月15号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落档案及社会保险保新、缴费手续。
4、注意事项:
⑴在潍坊市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请同时根据《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办理完社保关系转移;
⑵在潍坊市外缴纳过社会保险的,请同时根据《社会保险缴纳、转入指南》,在办理档案、社保关系的同时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HR办理社保转移,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也可以选择以后提供,提供时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六、关于离职后档案处理:
1、如果您在离职时未找到可接收档案的单位:离职本人凭《离职交接表》到HR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并取本人档案,本人持《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档案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
2、如果您在离职时找到可接收档案的单位:离职本人凭《离职交接表》及到HR办理档案转移时,请将接收单位告之HR,并填写《职工流动表》一式四份,持公司盖章后的《职工流动表》到档案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上级主管劳动部门盖章并出《调档函》,凭盖章后的《职工流动表》、《调档函》到HR领取本人档案,凭《职工流动表》、《调档函》、档案到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盖章并出具《用工介绍信》,凭《职工流动表》、《用工介绍信》、档案到接收单位落档即完成。
3、注意事项:
⑴根据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政策要求,离职后档案必须托管,不允许自带,因自带档案引起后续档案无法办理转移,后果自负;
⑵如果因档案转移事宜,补办档案托管,高新区劳动人事局档案托管费收取时间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收取;
⑶流程2,只适用于,离职时已找到工作单位,且在七日内能办理完档案调出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