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林山庄社区2013年综治信息员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中街,根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精神,避免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标
确保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无群体性事件及群体性纠纷械斗,无在镇内有影响的重大事件。积极排查调处本居民小组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
二、职责
1、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并及时上报。
2、积极调处一般矛盾纠纷,配合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周一排查,做到辖区内不留隐患。
3、加强平时法律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途径和方法处理矛盾纠纷,当好法律义务宣讲员。
4、积极配合对本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向社区报告。
5、积极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坚持开展治安巡逻。
6、积极参与对本区域内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监控重点对象。
8、按时参加镇、社区组织的各类综治维稳工作会议。
三、选任
1、条件要求:懂政策、懂法律、遵纪守法、为人公道、公正处事、热心公益事业。
2、选任办法:按照社区总人口500:1方式确定治安信息员人数,每年选任一次,每半年结合日常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3、社区将加强与综治信息员联系,如发现本身有违规或违法行为,将及时进行调整。
四、待遇
1、误工补助由基础补助+信息上报次数+矛排调处率三部分组成。
2、根据信息员发挥作用情况,给予误工补助。
3、若社区在当年综治工作考评中获得名次的,将给予信息员一定奖励。
五、本管理考核办法由荻港镇中心街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3年元月1日起执行。
翠林山庄社区综治信息组
2013年1月21日
翠林山庄社区2013年综治信息员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中街,根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精神,避免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标
确保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无群体性事件及群体性纠纷械斗,无在镇内有影响的重大事件。积极排查调处本居民小组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
二、职责
1、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并及时上报。
2、积极调处一般矛盾纠纷,配合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周一排查,做到辖区内不留隐患。
3、加强平时法律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途径和方法处理矛盾纠纷,当好法律义务宣讲员。
4、积极配合对本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向社区报告。
5、积极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坚持开展治安巡逻。
6、积极参与对本区域内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监控重点对象。
8、按时参加镇、社区组织的各类综治维稳工作会议。
三、选任
1、条件要求:懂政策、懂法律、遵纪守法、为人公道、公正处事、热心公益事业。
2、选任办法:按照社区总人口500:1方式确定治安信息员人数,每年选任一次,每半年结合日常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3、社区将加强与综治信息员联系,如发现本身有违规或违法行为,将及时进行调整。
四、待遇
1、误工补助由基础补助+信息上报次数+矛排调处率三部分组成。
2、根据信息员发挥作用情况,给予误工补助。
3、若社区在当年综治工作考评中获得名次的,将给予信息员一定奖励。
五、本管理考核办法由荻港镇中心街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3年元月1日起执行。
翠林山庄社区综治信息组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