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父亲在前南国际法庭

     前南法庭:1991年,南斯拉夫发生了剧烈动荡。在国家解体过程中,武装冲突先在斯洛文尼亚爆发,继而在克罗地亚,最后在波黑全面展开。战火使成千上万平民流离失所,雪上加霜的是,冲突各方都曾无视国际人道主义法,实行种族清洗,任意杀害无辜平民、捣毁房屋庙宇,进行恐怖主义袭击,扣留人质。为了制止这些罪行,并将这些犯罪的责任人绳之以法,联合国决定设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以审判前南斯拉夫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罪犯。      顺利当选      前南刑庭法官的选举,如同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一样,要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选举中分别获得多数票才能当选。中国政府提名我父亲李浩培为前南刑庭的法官候选人,这是中国政府继1984年提名倪征先生竞选国际法院的法官后,向一个新的国际法庭提出法官候选人。不同的是,在联合国国际法院中达成了一个默契,每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法院中都有一名法官。但是前南刑庭是一个新的国际法庭,这个规则就不一定适用了。   如果中国提名的法官候选人落选,国家和个人都没有“面子”。不过,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1993年8月20日,安理会从各国提名的候选人中确定了23名法官候选人(后来瑞典候选人宣布放弃竞选),五大国中除英国未提名外,所提的候选人都顺利进入了安理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   我父亲没有到纽约去竞选,从他的经历来看,当选国际法庭的法官当之无愧:他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30年,是国际法研究院全世界132名院士之一,还是中国指派在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的四名中国仲裁员之一,并在大学教过刑法,翻译过有关美国和苏联刑法的书籍以及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主要战犯的判决书,有刑法、国际法和国际刑法方面的丰富学识和经验。不利于他竞选的因素只有年龄,那时他已87岁高龄。常人能活到这个年龄已是不易,更不要说作为法官去承担重要责任。外交部为他的竞选做了很多工作,他们向联合国的各国代表团宣传,我父亲的身体非常好,每天走路上班,到六楼的办公室不乘电梯而是爬楼梯。这些并非虚构,而是事实。   1993年9月15日,联合国大会进行选举,达到94票(过半数)方可当选。我父亲以111票的多数与美国、埃及、加拿大、意大利、法国、马来西亚的法官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便一举成功当选。澳大利亚法官是在第三轮投票中当选的。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和哥斯达黎加籍的三名法官则是后来联合国大会在9月17日才选出的。而俄国提名的候选人第一次在国际法官的竞选中落选。      无私奉献      前南刑庭的11名法官分为三个分庭,其中两个审判分庭,每个分庭三名法官,一个上诉分庭,由五名法官组成,我父亲是上诉分庭的法官。1995年6月,卢旺达国际法庭正式成立,他也是卢旺达刑庭的上诉庭法官。   法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制定法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他参加了上述两个法庭规则的制定工作。前南法庭的法官们在1994年2月完成了该规则的第一个文本,后来随着案件处理的逐步扩大和深入,发现规则有一些缺漏和不妥,几乎每次法官召开全体会议时都要对该规则进行修改补充。父亲一直是每次法官全会间隔期间修改规则工作小组的成员,对各项规则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宝贵的意见,对完善法庭的规则做出了贡献。   1996年1月和1997年7月,他两次飞往卢旺达刑庭所在地坦桑尼亚的阿鲁沙,参加卢旺达国际刑庭的法官全体会议,讨论卢旺达国际刑庭的工作和修改法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非洲的条件很差,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十分颠簸。电力供应不足,经常停电,记得1997年去非洲时,我们在一家上海饭店吃晚饭,在约一个钟头的时间里,停电了好几次,我们几乎是在烛光下吃完的饭。那里气候炎热,蚊虫肆虐,疟疾成为第一杀手,一年四季都有可能染上,还有黄热病、伤寒以及一些其他热带流行病。第一次去非洲之前要打很多预防针,有的还会引起反应,但父亲都接受了,没有说过一个“不”字。阿鲁沙的地势较高,周围有非洲终年积雪的第一高山乞力马扎罗和梅卢火山。法官中年纪最轻的当时只有五十几岁的美国女法官麦当劳,第一次到非洲去时就不适应,咳嗽不止。后来还是服用了我给她的药(为父亲带的备用药)才好转。澳大利亚法官尼尼安第一次去非洲,在开会时突然晕倒,额头和脸上磕得青一块紫一块。1997年,他便找借口不去了。父亲年逾90,完全可以找个理由不去非洲,但他心里只有工作,从没想到找借口逃避去非洲。父亲去世后,卢旺达国际刑庭的庭长卡马在向法庭宣布这个不幸的消息时,特别提到:“除了他作为法学家的突出品格外,李法官给卢旺达国际刑庭同事的脑海里留下一个形象, 他是一个具有鲜有的睿智和极为奉献的人,李法官总是把参加我们的全体会议作为责任,勇敢地面对令很多人望而却步的恶劣天气和其他一些障碍。他的自我献身意识和对正义事业的执著永远为人们所怀念。”      独立的法官      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法院有所不同。国际法院处理的是国家之间的争端,法院受理的案子不多,所涉及的都是国际法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所处理的案件都是个人的严重国际犯罪,需要听取大量的证人证言,判定犯罪事实,然后适用法律做出判决。国际法庭受理的案件比国际法院受理的多得多,工作量也要比国际法院大得多。   法庭开始运转后,为了帮助法庭的工作,欧洲的法学家委员会资助法庭为每一位法官配一名助手,同时也使各国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得到学习和锻炼的机会。这些年轻人于1995年初进入法庭,当时还没有什么案子,法官们让他们做一些研究工作。后来有了案子,法官们要处理大量动议和起草判决书,很多法官都是让自己的助手来做研究工作和起草文件,法官进行把关。但是,我父亲始终坚持自己进行研究和起草自己的意见。他让他的助手为他找来尽可能多的有关的文件材料,一篇一篇认真阅读,并做了大量笔记,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得出自己对法律问题的见解。在他处理的三个上诉案件中,他写了两篇自己的个别意见。其中一些意见,得到了其他国际法学家的赞同。   1996年1月,在赴坦桑尼亚去机场的路上,庭长卡塞塞与父亲同乘一车。他告诉父亲,美国国际法学报要刊登一篇评论上诉判决的文章,作者赞同父亲在关于法庭管辖权上诉案中的一些观点。后来,我见到欧美一些国际法杂志发表的评论,很多文章也都是赞同我父亲的观点的。1997年9月,他到斯特拉斯堡参加国际法研究院的会议,一些法学家还专门向他祝贺和表示同意他的个别意见。我在卢旺达法庭任职期间,曾遇到一位到卢旺达法庭访问的外国法学家,他只知道我是中国人,但不知道我和父亲的关系。他非常赞赏父亲,他说一个法官就是应该这样独立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见解,不随波逐流。前南斯拉夫国际刑庭的庭长卡塞塞也这样评价父亲:他是国际法官的楷模,他是真正独立的法官,具有完全和深邃的国际法造诣。      海牙的生活      我们在海牙住在离海边不远的一所公寓里。法庭有事的时候父亲就到法庭去,开庭的时候由法庭的车接送,不开庭的时候,大多搭乘公共汽车去。海牙的公共交通很方便,14路汽车站就在我家住的大楼旁边,直达法庭,一共五六站,车辆准时而且不拥挤,因此每次都是算好时间出门,提前几分钟到法庭,从来不会耽误。在回家的路上,父亲经常要提前一站下车,然后走回家,作为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不到法庭去的话,父亲就在家工作,他经常凌晨三四点钟就起床工作,中午小息片刻,工作中间在阳台上打套拳,看一会新闻,下午出去散步约一小时。父亲在家里除了做法庭的工作以外,还进行国际私法方面的研究,他一直想写一本全面的国际私法著作,把他一生研究的成果留给后人。在海牙期间他已开始着手写了一些,还翻译了萨维尼的名著《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他说这本书非常有用。书已翻好将近一半,字迹工整,可惜他未能完成便离开了我们。   荷兰的气候不好,每年约有300个阴雨天,冬天经常风雨交加,狂风常把雨伞吹得朝上翻,有一次竟把麦当劳法官吹倒了。只有夏天的3个月看见太阳的机会多一些,荷兰人一看到出太阳,纷纷跑到院子里抓紧时间晒太阳。在天气比较好的周末下午,有时我们全家一起出去走走,海边经常有些活动,去看看热闹,换换脑筋。荷兰的郁金香举世闻名,品种、颜色、形状各异,煞是好看。郁金香花园只有在三四月份开放,我们每年都要去一次郁金香花园赏花。我家附近有一个玫瑰园,环境宁静,一两只雪白的天鹅在小河里优哉游哉地游。玫瑰园里面培育了成百种玫瑰,大大小小,五颜六色。在玫瑰开放的季节,我们也常去那里转转,父亲最爱凑到花上去闻那花香。有亲戚来访时,也一起去游一游民俗村,看荷兰的风车和奶酪、木鞋如何制作。偶尔也去海洋公园看那些趣味横生的海豚、海狮的表演。外交部条法司的同志到荷兰出差,都要来看望我父亲。海牙和平宫举办暑期国际法学习班时,一些来自国内学习国际法的学生,也会来拜望,每次父亲都兴致勃勃地与他们谈话。      未了的心愿      父亲把绝大多数时间放在工作和研究上,直到1997年11月5日他去世的前一天上午,我还把法庭送来的文件带到医院,他坐在病床上把带去的文件都认真阅读了一遍,并说不打算发表什么意见。   那天中午他正在吃饭,医院的工作人员走进病房,二话没说,把他连床带人一起挪出了病房,我跟到电梯门口被挡住,只被告知又要给他做检查。谁知这竟是我见到他的最后一面。那天下午6点,我哥哥与负责给父亲治病的医生谈了他的病情,医生说父亲的病情已好转,那天已不发烧。哥哥告诉医生,父亲的任期即将结束,问父亲能否在11月出院回国,医生回答说可以。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几个小时之后,6日凌晨4点左右,医院打来了电话:“凌晨3点,查房的护士发现他在病床上逝世。”“这不可能!不可能!求求你们无论如何救救他,救救他!”   父亲在他不该走的时候走了,没来得及给我们留下一句嘱咐的话,只留下了他那未了的心愿……

     前南法庭:1991年,南斯拉夫发生了剧烈动荡。在国家解体过程中,武装冲突先在斯洛文尼亚爆发,继而在克罗地亚,最后在波黑全面展开。战火使成千上万平民流离失所,雪上加霜的是,冲突各方都曾无视国际人道主义法,实行种族清洗,任意杀害无辜平民、捣毁房屋庙宇,进行恐怖主义袭击,扣留人质。为了制止这些罪行,并将这些犯罪的责任人绳之以法,联合国决定设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以审判前南斯拉夫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罪犯。      顺利当选      前南刑庭法官的选举,如同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一样,要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选举中分别获得多数票才能当选。中国政府提名我父亲李浩培为前南刑庭的法官候选人,这是中国政府继1984年提名倪征先生竞选国际法院的法官后,向一个新的国际法庭提出法官候选人。不同的是,在联合国国际法院中达成了一个默契,每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法院中都有一名法官。但是前南刑庭是一个新的国际法庭,这个规则就不一定适用了。   如果中国提名的法官候选人落选,国家和个人都没有“面子”。不过,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1993年8月20日,安理会从各国提名的候选人中确定了23名法官候选人(后来瑞典候选人宣布放弃竞选),五大国中除英国未提名外,所提的候选人都顺利进入了安理会提出的候选人名单。   我父亲没有到纽约去竞选,从他的经历来看,当选国际法庭的法官当之无愧:他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30年,是国际法研究院全世界132名院士之一,还是中国指派在国际常设仲裁法院的四名中国仲裁员之一,并在大学教过刑法,翻译过有关美国和苏联刑法的书籍以及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主要战犯的判决书,有刑法、国际法和国际刑法方面的丰富学识和经验。不利于他竞选的因素只有年龄,那时他已87岁高龄。常人能活到这个年龄已是不易,更不要说作为法官去承担重要责任。外交部为他的竞选做了很多工作,他们向联合国的各国代表团宣传,我父亲的身体非常好,每天走路上班,到六楼的办公室不乘电梯而是爬楼梯。这些并非虚构,而是事实。   1993年9月15日,联合国大会进行选举,达到94票(过半数)方可当选。我父亲以111票的多数与美国、埃及、加拿大、意大利、法国、马来西亚的法官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便一举成功当选。澳大利亚法官是在第三轮投票中当选的。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和哥斯达黎加籍的三名法官则是后来联合国大会在9月17日才选出的。而俄国提名的候选人第一次在国际法官的竞选中落选。      无私奉献      前南刑庭的11名法官分为三个分庭,其中两个审判分庭,每个分庭三名法官,一个上诉分庭,由五名法官组成,我父亲是上诉分庭的法官。1995年6月,卢旺达国际法庭正式成立,他也是卢旺达刑庭的上诉庭法官。   法官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制定法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他参加了上述两个法庭规则的制定工作。前南法庭的法官们在1994年2月完成了该规则的第一个文本,后来随着案件处理的逐步扩大和深入,发现规则有一些缺漏和不妥,几乎每次法官召开全体会议时都要对该规则进行修改补充。父亲一直是每次法官全会间隔期间修改规则工作小组的成员,对各项规则的制定和修改提出宝贵的意见,对完善法庭的规则做出了贡献。   1996年1月和1997年7月,他两次飞往卢旺达刑庭所在地坦桑尼亚的阿鲁沙,参加卢旺达国际刑庭的法官全体会议,讨论卢旺达国际刑庭的工作和修改法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非洲的条件很差,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十分颠簸。电力供应不足,经常停电,记得1997年去非洲时,我们在一家上海饭店吃晚饭,在约一个钟头的时间里,停电了好几次,我们几乎是在烛光下吃完的饭。那里气候炎热,蚊虫肆虐,疟疾成为第一杀手,一年四季都有可能染上,还有黄热病、伤寒以及一些其他热带流行病。第一次去非洲之前要打很多预防针,有的还会引起反应,但父亲都接受了,没有说过一个“不”字。阿鲁沙的地势较高,周围有非洲终年积雪的第一高山乞力马扎罗和梅卢火山。法官中年纪最轻的当时只有五十几岁的美国女法官麦当劳,第一次到非洲去时就不适应,咳嗽不止。后来还是服用了我给她的药(为父亲带的备用药)才好转。澳大利亚法官尼尼安第一次去非洲,在开会时突然晕倒,额头和脸上磕得青一块紫一块。1997年,他便找借口不去了。父亲年逾90,完全可以找个理由不去非洲,但他心里只有工作,从没想到找借口逃避去非洲。父亲去世后,卢旺达国际刑庭的庭长卡马在向法庭宣布这个不幸的消息时,特别提到:“除了他作为法学家的突出品格外,李法官给卢旺达国际刑庭同事的脑海里留下一个形象, 他是一个具有鲜有的睿智和极为奉献的人,李法官总是把参加我们的全体会议作为责任,勇敢地面对令很多人望而却步的恶劣天气和其他一些障碍。他的自我献身意识和对正义事业的执著永远为人们所怀念。”      独立的法官      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法院有所不同。国际法院处理的是国家之间的争端,法院受理的案子不多,所涉及的都是国际法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所处理的案件都是个人的严重国际犯罪,需要听取大量的证人证言,判定犯罪事实,然后适用法律做出判决。国际法庭受理的案件比国际法院受理的多得多,工作量也要比国际法院大得多。   法庭开始运转后,为了帮助法庭的工作,欧洲的法学家委员会资助法庭为每一位法官配一名助手,同时也使各国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得到学习和锻炼的机会。这些年轻人于1995年初进入法庭,当时还没有什么案子,法官们让他们做一些研究工作。后来有了案子,法官们要处理大量动议和起草判决书,很多法官都是让自己的助手来做研究工作和起草文件,法官进行把关。但是,我父亲始终坚持自己进行研究和起草自己的意见。他让他的助手为他找来尽可能多的有关的文件材料,一篇一篇认真阅读,并做了大量笔记,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得出自己对法律问题的见解。在他处理的三个上诉案件中,他写了两篇自己的个别意见。其中一些意见,得到了其他国际法学家的赞同。   1996年1月,在赴坦桑尼亚去机场的路上,庭长卡塞塞与父亲同乘一车。他告诉父亲,美国国际法学报要刊登一篇评论上诉判决的文章,作者赞同父亲在关于法庭管辖权上诉案中的一些观点。后来,我见到欧美一些国际法杂志发表的评论,很多文章也都是赞同我父亲的观点的。1997年9月,他到斯特拉斯堡参加国际法研究院的会议,一些法学家还专门向他祝贺和表示同意他的个别意见。我在卢旺达法庭任职期间,曾遇到一位到卢旺达法庭访问的外国法学家,他只知道我是中国人,但不知道我和父亲的关系。他非常赞赏父亲,他说一个法官就是应该这样独立表达自己的思想和见解,不随波逐流。前南斯拉夫国际刑庭的庭长卡塞塞也这样评价父亲:他是国际法官的楷模,他是真正独立的法官,具有完全和深邃的国际法造诣。      海牙的生活      我们在海牙住在离海边不远的一所公寓里。法庭有事的时候父亲就到法庭去,开庭的时候由法庭的车接送,不开庭的时候,大多搭乘公共汽车去。海牙的公共交通很方便,14路汽车站就在我家住的大楼旁边,直达法庭,一共五六站,车辆准时而且不拥挤,因此每次都是算好时间出门,提前几分钟到法庭,从来不会耽误。在回家的路上,父亲经常要提前一站下车,然后走回家,作为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不到法庭去的话,父亲就在家工作,他经常凌晨三四点钟就起床工作,中午小息片刻,工作中间在阳台上打套拳,看一会新闻,下午出去散步约一小时。父亲在家里除了做法庭的工作以外,还进行国际私法方面的研究,他一直想写一本全面的国际私法著作,把他一生研究的成果留给后人。在海牙期间他已开始着手写了一些,还翻译了萨维尼的名著《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他说这本书非常有用。书已翻好将近一半,字迹工整,可惜他未能完成便离开了我们。   荷兰的气候不好,每年约有300个阴雨天,冬天经常风雨交加,狂风常把雨伞吹得朝上翻,有一次竟把麦当劳法官吹倒了。只有夏天的3个月看见太阳的机会多一些,荷兰人一看到出太阳,纷纷跑到院子里抓紧时间晒太阳。在天气比较好的周末下午,有时我们全家一起出去走走,海边经常有些活动,去看看热闹,换换脑筋。荷兰的郁金香举世闻名,品种、颜色、形状各异,煞是好看。郁金香花园只有在三四月份开放,我们每年都要去一次郁金香花园赏花。我家附近有一个玫瑰园,环境宁静,一两只雪白的天鹅在小河里优哉游哉地游。玫瑰园里面培育了成百种玫瑰,大大小小,五颜六色。在玫瑰开放的季节,我们也常去那里转转,父亲最爱凑到花上去闻那花香。有亲戚来访时,也一起去游一游民俗村,看荷兰的风车和奶酪、木鞋如何制作。偶尔也去海洋公园看那些趣味横生的海豚、海狮的表演。外交部条法司的同志到荷兰出差,都要来看望我父亲。海牙和平宫举办暑期国际法学习班时,一些来自国内学习国际法的学生,也会来拜望,每次父亲都兴致勃勃地与他们谈话。      未了的心愿      父亲把绝大多数时间放在工作和研究上,直到1997年11月5日他去世的前一天上午,我还把法庭送来的文件带到医院,他坐在病床上把带去的文件都认真阅读了一遍,并说不打算发表什么意见。   那天中午他正在吃饭,医院的工作人员走进病房,二话没说,把他连床带人一起挪出了病房,我跟到电梯门口被挡住,只被告知又要给他做检查。谁知这竟是我见到他的最后一面。那天下午6点,我哥哥与负责给父亲治病的医生谈了他的病情,医生说父亲的病情已好转,那天已不发烧。哥哥告诉医生,父亲的任期即将结束,问父亲能否在11月出院回国,医生回答说可以。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几个小时之后,6日凌晨4点左右,医院打来了电话:“凌晨3点,查房的护士发现他在病床上逝世。”“这不可能!不可能!求求你们无论如何救救他,救救他!”   父亲在他不该走的时候走了,没来得及给我们留下一句嘱咐的话,只留下了他那未了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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