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拍卖公告

车辆拍卖公告

地区:江西

详细内容:车辆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有关部门委托,将对下列车辆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均设保留价)

1、永丰县县委办公室赣D/D0669帕萨特小车一辆,

起拍价1.5万元。

2、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赣D/6B0689帕萨特小车一辆,

起拍价1万元。

二、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竞买者,个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单位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3份到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

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报名资料费100元。每个标的须交竞买保证金

5000元,在拍卖现场以现金形式缴交,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竞买

不成交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利息,报名费不退。

展示时间: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7日

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11月8日下午2:30—3:30在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

中心。

三、拍卖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8日下午3:30在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举行。

四、联系电话:2513528 陈先生(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

[1**********] 权先生(拍卖公司)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竞 买 须 知

为维护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

卖法》和拍卖惯例及《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规则》特作如下规定: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永丰县县委办公室赣D/D0669帕萨特小车一辆,起拍价1.5万元。发证时间

为2008年12月,车况良好,年检至 2011年9月。

2、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赣D/6B0689帕萨特小车一辆,起拍价1万元。发证时

间为2008年12月,年检至 2011年8月,保险费缴至2011年8月29日。

二、本公司声明

1、本次拍卖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

的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

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

关问题作出解释,陪同现场查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

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及向本公司支付总成交额4%的

佣金并在三天内向委托方支付全部成交款;保证金冲抵成交款。如每拖延一天应

向委托方交纳所欠款项2‰的滞纳金。

3、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产权出让单位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等手

续(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后,买受人方可取得拍卖标的。否则,产权出让

单位将车辆行驶证注销。车辆过户前违章罚款一律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款及佣金,

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

律效力。

2、本公司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部分车辆拍卖公告

招标类型:国有产权交易 上传时间:2011-9-19

经有关单位核准,定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9: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

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具体工作由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浙DK0773日产风度轿车一辆,起拍价:63000元;2、浙DC6771红旗轿车一辆,起拍

价:26000元。

二、看样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6日、27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在上虞市便民中心

停车场看样。

三、报名事项:

报名条件:市内外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27日两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虞市便民中心三楼大厅)。

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的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加带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企业报名的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1万元(不计息)。

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市支行;

账号:[***********]8。

四、联系电话:0575-82024888、82214888;联系人:蔡先生。

网址:www.syztb.gov.cn。

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拍卖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上虞分公司

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拍卖成交确认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本中心(拍卖人)接受 的委托,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振华路东八号设计大厦二楼举行的第 场房地产专场

拍卖会上,公开拍卖了位于深圳市 房地产, (权属证明)号: ,用途: 。该房地产拍卖方式:按法院委托合同面积拍卖(法

院委托合同面积拍卖为 平方米);按套拍卖。

竞得人在拍卖前已认真审阅了本次拍卖的有关文件资料,并对拍卖物内容及拍卖物现状

无异议。竞得人在拍卖前已向拍卖人提出竞买申请,并已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竞得人对本次拍卖会的全过程及拍卖人的行为无任何异议。

上述房地产已在本次房地产拍卖会上拍卖成交。竞得人竞得该房地产须支付的款项为:成交

价款人民币 (大写) (¥ 元);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 元

(¥ 元)。竞得人保证在签订本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上

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 元)。

竞得人未能按期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通过书面通知或公告方

式单方解除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竞得人还须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属法律事由不能交付拍卖物的, 竞得人不得要求赔偿。本中心根据委托人的

通知三日内完成退还竞得人房款的手续。

竞得标的物符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的,竞得人在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

30日内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逾期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本拍卖成交确认书一式 四 份。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标的物附记: (备注栏)

拍卖人: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二楼 电话:83785888

买受人: ___ 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 身份证号码: _ 地址: 电话:

买受人: ___ 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 身份证号码: _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拍卖公告

地区:江西

详细内容:车辆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有关部门委托,将对下列车辆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均设保留价)

1、永丰县县委办公室赣D/D0669帕萨特小车一辆,

起拍价1.5万元。

2、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赣D/6B0689帕萨特小车一辆,

起拍价1万元。

二、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竞买者,个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单位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3份到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

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报名资料费100元。每个标的须交竞买保证金

5000元,在拍卖现场以现金形式缴交,竞买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竞买

不成交者,保证金当场退还,不计利息,报名费不退。

展示时间: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7日

报名时间、地点:2010年11月8日下午2:30—3:30在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

中心。

三、拍卖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8日下午3:30在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举行。

四、联系电话:2513528 陈先生(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

[1**********] 权先生(拍卖公司)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竞 买 须 知

为维护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

卖法》和拍卖惯例及《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规则》特作如下规定: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永丰县县委办公室赣D/D0669帕萨特小车一辆,起拍价1.5万元。发证时间

为2008年12月,车况良好,年检至 2011年9月。

2、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赣D/6B0689帕萨特小车一辆,起拍价1万元。发证时

间为2008年12月,年检至 2011年8月,保险费缴至2011年8月29日。

二、本公司声明

1、本次拍卖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

的现状,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

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

关问题作出解释,陪同现场查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

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及向本公司支付总成交额4%的

佣金并在三天内向委托方支付全部成交款;保证金冲抵成交款。如每拖延一天应

向委托方交纳所欠款项2‰的滞纳金。

3、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产权出让单位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等手

续(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后,买受人方可取得拍卖标的。否则,产权出让

单位将车辆行驶证注销。车辆过户前违章罚款一律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款及佣金,

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

律效力。

2、本公司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

部分车辆拍卖公告

招标类型:国有产权交易 上传时间:2011-9-19

经有关单位核准,定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9: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

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具体工作由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浙DK0773日产风度轿车一辆,起拍价:63000元;2、浙DC6771红旗轿车一辆,起拍

价:26000元。

二、看样时间、地点:

2011年9月26日、27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在上虞市便民中心

停车场看样。

三、报名事项:

报名条件:市内外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27日两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虞市便民中心三楼大厅)。

报名材料:自然人报名的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加带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企业报名的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须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1万元(不计息)。

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市支行;

账号:[***********]8。

四、联系电话:0575-82024888、82214888;联系人:蔡先生。

网址:www.syztb.gov.cn。

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拍卖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绍兴市拍卖商行有限责任公司上虞分公司

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拍卖成交确认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本中心(拍卖人)接受 的委托,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振华路东八号设计大厦二楼举行的第 场房地产专场

拍卖会上,公开拍卖了位于深圳市 房地产, (权属证明)号: ,用途: 。该房地产拍卖方式:按法院委托合同面积拍卖(法

院委托合同面积拍卖为 平方米);按套拍卖。

竞得人在拍卖前已认真审阅了本次拍卖的有关文件资料,并对拍卖物内容及拍卖物现状

无异议。竞得人在拍卖前已向拍卖人提出竞买申请,并已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竞得人对本次拍卖会的全过程及拍卖人的行为无任何异议。

上述房地产已在本次房地产拍卖会上拍卖成交。竞得人竞得该房地产须支付的款项为:成交

价款人民币 (大写) (¥ 元);交易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 元

(¥ 元)。竞得人保证在签订本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以上

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 元)。

竞得人未能按期付清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视为违约。拍卖人可通过书面通知或公告方

式单方解除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竞得人还须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属法律事由不能交付拍卖物的, 竞得人不得要求赔偿。本中心根据委托人的

通知三日内完成退还竞得人房款的手续。

竞得标的物符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条件的,竞得人在取得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

30日内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逾期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本拍卖成交确认书一式 四 份。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标的物附记: (备注栏)

拍卖人: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二楼 电话:83785888

买受人: ___ 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 身份证号码: _ 地址: 电话:

买受人: ___ 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 身份证号码: _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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