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

第一章:总 则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指导,通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物古

迹及传统民居的实地调查,在详细考察街区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街区区个性特

征,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按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

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制定。保护与整治规划的目的在于指导太平街历史街区

的保护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统筹安排历史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的生

活环境,保持历史街区的社会经济活力,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色文化

旅游的开发和经营。本规划受长沙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和

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任务。 1.规划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2002年)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3 《中

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4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1.5 《城市

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4)14号令 1.6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 1.7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9号) 1.8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9 《长沙市历史文化

名城保护规划》(送审稿)(2004年) 1.10《长沙市中心区E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1.1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设计要点》(长规

函[2004]65号) 1.12长沙市文化局《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点》 2.规划

范围 2.1 本次规划的范围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卫国街,东到三

泰街、三兴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57公顷。 2.2 其中重点规划地段为沿

太平街、西牌楼、马家巷、孚家巷、金线街、太傅里两侧的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

用地面积为5.07公顷。 3.规划原则 在全面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的前提下,

发挥历史街区的潜在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现存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综

合发展旅游事业,发展城市经济,彻底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准。通过

本次规划,促进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

项目,为改造更新提供技术指导。 3.1 文化内涵导向原则充分挖掘太平街历史

街区和长沙的传统民俗文化,建立民间文化保护机构,全面提升太平街历史街区

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护对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新建建筑的设

计,应建立在对本地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真实而的独

特魅力。 3.3 保护与发展互动原则在对历史街区的物质性遗产保护的同时,应

充分利用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并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对传统

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 4.

规划目标 4.1 规划确定太平街历史街区是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商业服务、

文化经营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长沙民国传统人文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4.2 本

次规划主要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国的民居风貌,长沙市街的

生活气息,充分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三大文化特征:屈贾文化纪念地:主要通

过对贾谊故宅保护与贾谊祠园林的恢复建设,以及相关文化设施如太傅书院等的

建设,展现楚辞汉赋博大精深及屈原、贾谊、陶侃三人事迹中的人文魅力。商业

民俗传承地:通过保护太平街、西牌楼的传统商业建筑,恢复若干老字号,以及

对金线街两边长沙民俗作坊的开发展示来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商业民俗的文化

内涵。 辛亥革命策源地: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中与辛亥革命有关的文物古迹,

挖掘其在长沙近代史上的重要意义,建立建设小型的博物馆。 5.规划内容 5.1 本

次规划的内容包括保护与整治两大部分。 5.2 保护规划主要包括:分级保护的

范围划定与保护要求,历史街区的风貌景观保护,历史街区建筑高度控制、各级

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宅院的保护、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调整规划等。 5.3 整治

规划主要包括:保护与更新模式、沿街重要界面立面整治、重点地段详细设计等。

6.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人工环境和人文

环境两部分组成。归纳如下表,需要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相应的保护。 太平街

历史街区保护要素构成表人工环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鱼骨状,街巷普遍

较窄,保持民国初年格局。 文保单位 贾谊故居、“四正社”旧址、鲁班庙

旧址、辛亥革命“共进会”旧址、孚嘉巷42号、乾益升粮栈 历史建筑 老

通义油漆号、杨福和豆豉鞭炮庄、利生盐号、杨隆泰钉子铺、洞庭春茶馆等 特

色构筑 金线街麻石路面、常怀井 景观大树 散布在各条街巷上的胸径超

过20厘米的大树 人文环境 节庆习俗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

阳节、过小年、除夕、春龙节、花朝节、观音菩萨诞辰、上巳节、龙王节、天贶

节、乞巧节、中元节、灶王节、老郎神寿诞 革命事迹 两湖暴动、长沙起义

地方特产 湘绣、湘菜、湘莲、湘粉、菊花石雕、浏阳豆豉、菌油、棕编、白

沙液酒、铜官陶瓷、浏阳夏布、浏阳纸伞、浏阳花炮、红继木 历史人物 屈

原、贾谊、陶侃、焦达峰 奇闻掌故 吕洞宾与金线街、陶侃射蟒 7.保护框

架的空间构成 根据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价值及其环境要素构成,可以将太平街的

空间框架划分为“五街三片一点”,即以五条特色街道串起来的三片传统居住街

坊(见保护框架规划图)。 “五街”是指:太平街传统商业街、金线街传统风貌

街、西牌楼传统餐饮街、马家巷和孚嘉巷传统居住巷。 “三片”是指:马家巷

孚嘉巷传统居住街坊:以马家巷、孚嘉巷为中心,东面到太平街,西面到卫国街,

南到金线街的以传统居住风貌为主要特色的地块。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

街坊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北,三泰街以西。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

街坊以太傅里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南,西兴街以西。 “一点”是指市级

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第三章:保护等级与范围 8.历史街区分级保护 根据

现状特征以及国家对历史街区保护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太平街历史街

区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二个层次: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

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 8.1历史文化风貌区 历史文化风貌区根据保护

对象性质和措施的不同分为两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8.1.1 保护范围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是指从沿太平街(北起长沙食品城,南

至金线街口)、马家巷(东起太平街,西至卫国街)、孚嘉巷(东起太平街,西至

长沙港务招待所)、西牌楼(西起太平街,东至三泰街)、太傅里两侧传统民居集

中的区域。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5.0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包括北

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起卫国街,东达三泰街、三兴街的整个太平街历史街

区,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为准。本次规划建设控制

地带面积为12.57公顷。 8.1.2 保护要求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要求

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

划执行并经过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各种修建需在城镇建设部门及文

管会等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

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

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

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 1) 古街市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地面

铺装应逐渐恢复传统特色,采用麻石条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

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

牌、路灯等)应有地方传统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做法。 2) 街巷两侧建

筑功能应以传统民居和传统商业建筑为主,鼓励发展传统商铺茶肆和产商结合的

手工作坊,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色彩控制为黑、

白、灰及黄褐色、原木色。 3) 传统民居选择相对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维修恢

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井、古树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应

予以保留并清理恢复,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4) 对本

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黄褐色等其他

长沙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民居形式的坡顶

青瓦白脊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严格按规划管理确定的长

沙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执行。建筑功能主要为居住建筑或民居旅馆。 5) 建筑物一层檐口高度控制为2.8~3.5M,二层檐口高度控制为6.5 M。对于建设

控制地带,此范围内的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

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

空间景观过渡。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

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1) 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

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最大建筑高度为四层;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

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

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2)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

管理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建筑功能应

以居住与公共建筑为主。 8.2环境协调区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太平街历史街区

历史风貌地完整性,根据历史街区四个方向的不同情况,划分出环境协调区。

8.2.1 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的范围规划为:西起湘江之滨,东到三泰街、三兴街

道路红线外50米,北起五一路南侧红线,南至解放路红线外50米。具体保护范

围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环境协调区范围划定为准。本次规划环境协调区面

积为23.98公顷。 8.2.2 保护要求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

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其建筑

形式要求不破坏古镇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该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

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对整个区域协调区,新建筑应鼓励低层,

原则上不超过6层,街坊内部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规划图”执行,禁

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

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9.建筑及院落分级保护 经过对太平街历

史街区现存建筑的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将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优秀建筑及宅院分为

三级进行保护:一级——文物保护单位、二级——不可移动文物、三级——优秀

历史建筑。 9.1文物保护单位(一级) 9.1.1 保护范围 保护等级为一级保护的

范围:划定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和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线以内

为绝对保护区。太平街历史街区内目前共有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9.1.2 保护要求 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

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

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绝对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

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建筑形式:

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

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功能布

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法规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并保证满足消

防要求。高度控制:保持现状或根据原状恢复。 9.1.3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

地带 不容许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

在的应坚决拆除。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

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

的空间景观过渡。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

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9.2 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和长

沙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单位的划定,及现场对历史建筑的调查审定,本次规划共

划定不可移动文物6处。分别为马家巷17号(共进会旧址)、孚嘉巷12号(四

正社旧址)、太平街67号(乾益升粮栈旧址)、孚嘉巷14号(鲁班庙旧址)、孚

嘉巷42号、金线街麻石路面。 9.2.1 保护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规定,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筑高

度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建筑维护修缮应优先采用

旧料来更换损毁构建,修缮的原则是“只修不建,修旧如旧”。附表:太平街历

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汇总表编号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年代 房

屋性质 进数 备注 13 共进会旧址 马家巷17号 450 公私合

用 二 18 四正社旧址 孚嘉巷12号 260 公房 二 09

乾益升粮栈旧址 太平街67号 500 公房 四 16 鲁班庙旧址

孚嘉巷14号 270 清末民初 公房 一 14 孚嘉巷42号 孚嘉巷

42号 480 民国 公房 37 金线街麻石路面。 金线街

9.3 优秀历史建筑 经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历史遗存详细踏勘和审核后,本次

规划共划定优秀历史建筑25处。9.3.1 保护要求 对于优秀历史建筑建筑的立面、

结构体系和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建筑修缮的重点是恢复其传

统建筑与院落的布局,在细部做法上采用长沙地区的典型做法、样式材质等,可

以在对当地建筑的特色提炼下,对无法恢复原样的部分做一定的创意性设计。 第

四章:高度控制规划 10. 高度控制 为维护街区的历史文化风貌,需要对街区的

建设进行高度控制。具体如下:文物保护单位:维持原有建筑高度,不容许在保

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

坚决拆除。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维持原有建筑高度。周边20米范围

内有高度超过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应降低层高或拆除。

控高二层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

6.5m,屋脊总高不超过8m;结合现状特点,允许建国以前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

高。控高四层区域:位于本次历史街区规划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四层及四层

以下,四层檐口高度在12.5米以下,总高度不超过14米。控高六层区域:规划

范围西向外至湘江岸边,北至五一路南侧红线,东、南道路红线外50米范围内,

建筑高度控制在六层及六层以下,总高度不超过20米。各控高区域的具体范围

详见高度控制规划图。 附表:高度控制区域汇总表区域名称 面积(hm2) 比 例维持原高 1.04 4.04% 控高二层 8.43 32.73% 控高四层 8.19

31.79% 控高六层 8.10 31.44% 11. 景观视廊控制 为了保证湘江风光带

与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交融,新开辟的通向湘江的回龙街两侧应控制高度为二层。

为了保证金线街传统风貌的完整性,金线街南侧的新建建筑须有一定的高度控

制,即沿街道红线南侧15米的范围内控制高度亦为两层。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

划 12.用地调整目标 根据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原则,通过对现状土地

使用的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

风貌,同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展文化及旅游事业,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

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从用地功能结构上将整个规划区划分二个节点、三条轴线、

五个区域。节点:规划有两处,分别位于太平街的南北两头入口处。北节点规划为公共服务中心节点,结合救火会旧址,设立一处“文夕”大火纪念广场;南节点规划为文化休闲广场,主题为长沙市井万象。轴线:一条是太平街特色商业轴,以经营长沙传统特产和展示太平街传统特色经营为主;一条是金线街地方文化轴,以经营长沙传统文化产品和手工作坊参与展示为主;一条是西牌楼休闲餐饮轴。区域:分为三片传统居住街坊,一片传统园林区,一片文化创意区。传统居住街坊有马家巷传统居住街坊、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传统园林区为结合贾谊故居进行更新复原的旅游区。文化创意区为结合孚嘉巷西口的整治而新建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商业区位。详见功能结构规划图。 13.用地调整措施 太平街历史街区仍以居住用地为主,恢复传统民居街坊,商业用地主要沿太平街、西牌楼两侧布置。文化娱乐用地主要沿金线街两侧、孚嘉巷西侧布置。广场空间主要设置在太平街北头、南头。公共绿地均布于各居住街坊内部,调整设立一处新的幼儿园,各居住街坊内部设置托儿所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在太平街北部东侧设小区级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诊所一处。 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用地性质 面积(m2) 比例居住用地 38864 30.91% 商住用地 8088 6.43% 餐饮服务业用地 3659 2.91%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37

1.14% 公园 2019 1.61% 医疗卫生用地 450 0.36% 商业用地 17853 14.20% 金融保险业用地 7320 5.83% 旅馆用地 3146 2.50% 文化娱乐用地 6663 5.30% 影剧院用地 656 0.52% 图书展览用地 3166 2.52% 科研设计用地 913 0.73% 文化创意产业用地 3534

2.81% 文物古迹用地 9058 7.2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31 0.34% 绿化用地 2833 2.25% 广场用地 2128 1.69% 道路用地 11429 9.09%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2072 1.65% 合计 125719 100.00%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14.人口规划 太平街历史街区现有常住人口7359人,暂住人口1569人,共2953户,居住用地面积约5.7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只有约14.1平方米,居住密度偏大。住宅建筑面积约142000平方米,居住人口密度为6.3人/100平方米,达到了居住舒适标准中的经济型标准:4-7人/100平方米,但偏拥挤。用地规划中约五分之二的街区作为市级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保留其它部分历史街区作为居住用地,仍以居住为主,考虑到街区居住建筑保留现状多为二层,另有较多居住用地控高为四层,按容积率为1.5,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5平方米(处于经济型与舒适型标准之间,为4人/1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则街区人口规划为约4500人,1500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6.8平方米。根据规划需迁出居民约4400人,1450户。 1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对原来建筑外部空间功能进行梳理打通,构成多级网状的外部交往空间,形成主要道路 巷道 内部小广场 私人院落的公共空间结构。规划安排一处新的幼儿园、一处新诊所、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一处小型影剧院。同时加强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标准化设置。太平街和西牌楼街作为主要旅游服务性质的商业街道,同时要保持一定的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设施。

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 16.对外交通规划 街区外围,五一路、解放路作为历史街区的主要对外联系干道,应充分保证历史街区的对外旅游交通和公共交通可达性。卫国街和三泰街、三兴街作为历史街区的次要对外联系通道,应在不破坏历史街区风貌完整性的前提下,适当拓宽,充分保证历史街区居民的公共交通可达性。卫国街中部与孚嘉巷西入口相连,向西规划一条回龙街两车道机动车道通往湘江大道,作为历史街区与湘江风光带的交通联系和视廊通道。并在孚嘉巷西入

口回龙街北侧设立进入历史街区的停车场一处。街区内部,太平街、金线街、西牌楼规划为街区主要步行道,并作为主要的旅游道路与外部机动车道相连。规划马家巷、孚嘉巷、太傅里等为次要的步行道,作为传统居住街坊与外部机动车道相连。街区内部规划几条尽端式机动车道,与五一路、卫国街和三泰街、三兴街相连,适应街区内居民生活提高的要求。 17.内部交通规划 历史街区的内传统街巷保持原有的尺度、比例和格局。太平街、金线街、西牌楼规划为商业步行街,除消防等应急车辆外,其它机动车辆不准进入。马家巷等规划的次要步行道,作为居民出行通道,禁止机动车辆进入。街区内部设三个停车场,一个位于文夕路上,主要为消防队停车场,一个位于文夕支路北口近太平街与五一路的交汇处,主要为进入历史街区的旅游车辆服务,另一处位于文夕支路与文夕路的交叉口东北侧主要为历史街区内部通行车辆服务和对外交通服务。居住区内的停车地点及行车路线应在详细设计时根据规划的机道车道和步行道位置,认真规划定点,避免人行交通与步行交通混合。 18.消防交通规划 历史街区内外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和内部的主要步行街作为主要的消防交通道路。根据街巷现状,开通宽度在

3.5米以上的小巷及街区中空地形成尽端式消防通道和回路式消防通道,从而保证整个街区的消防可达性。 19.道路保护整治模式 对于完整保持了传统风貌的街巷要以修缮路面为主,保持街巷尺度和两侧建筑的高度,如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金线街应予以修缮保护。对于街区内的主要传统风貌街巷,路面铺砌的原有风貌已经不存,但尺度和格局保存较好的,要根据当地的传统做法进行适当的恢复和改善整治。如太平街、孚嘉巷、西牌楼等。另外根据街区内部和外部的交通状况,可以适当拓宽部分街巷和新辟街道。具体见道路保护整治模式规划图。 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20.规划原则 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保证历史街区安全、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协调保护与更新、开发旅游与改善居民生活的关系在,做到市政工程设施的现代化功能与历史街区风貌特色相统一,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服从保护历史街区风貌的要求。 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游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路考虑技术要求。结合长沙的历史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佳的技术途径,节省用地和投资及运行费用。技术上安全可行,维护管理方便,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便于专业部门实施。。 21.给水工程规划 严格控制对地下水的开采(现有古井除外);满足历史街区的居民生活和旅游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疏理给水管网,结合现有的给水干管,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形成完善的给水管网系统。一般给水管宜由四周城市道路上的给水干管接入,配水管呈环状网络布置,增强给水系统的安全性。 22.排水工程规划 历史街区内部的排放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宜通过改造房屋内部结构,使用现代卫生设备实现居民生活污水全部通过污水管道排放。主要街道雨水排放宜采用暗沟管道排放,在狭窄的巷道内可采用明沟雨水排放。 23.电力工程规划 统一布置历史街区内的用电设施,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内部采用地埋式电缆敷设。建设控制地带内近期采用架空敷设,远期逐步转入地下。 24.电讯工程规划 街区内部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用电话亭,造型与历史街区风貌相协调,以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现状架空电话线路逐步改造为直埋式地下电缆敷设。逐步取消各户户外天线,实现有线电视线路与电话电缆的同沟敷设。 25.消防设施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内通常米火灾隐患较多,需从各方面进行消防设防。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古建筑消防规范》开展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电力架空线改为地埋式电缆,室内线路包绝缘套管。采用管线集中供应燃气,减少火灾发生概率,限制使用煤炉。按规划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少于120米,核心

保护区内不小于80米。开辟一定的消防应急通道,利于救火和疏散。历史街区内消防站配置人工携带式消防设备,便于人工携带到现场。同时设置适用于历史街区窄小街巷的简装消防车。加强居民防火意识,普及救火设备使用知识,做好设备养护工作。 26.环卫设施规划 重新布局垃圾站点,以利使用和运输,确保历史街区景观。垃圾收集站点的形式应改变现状的材料和颜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调整公共厕所布点,确保旅游景观节点的环境,所有公厕均应布置在重点保护地段之外。其建筑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街区必须有较高的保洁度,以保持良好的古街环境。应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7.市政小品设计 市政设施小品如路灯、果皮箱、垃圾收集箱、消火栓、公厕、公用电话、邮筒、指示标牌等的形式、色彩、风格应与历史街区风貌相统一,符合历史街区传统的建筑风格、色彩和尺度。各种市政小品的设计和布置应有利于功能的发挥,做到功能与形式的统一。 28.综合管沟规划 在历史文化风貌区中,各种基础设施的管线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应逐步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由于历史街区街巷通常比较狭窄,地下敷设建议采用综合管沟的管线布置方式。第九章:空间景观规划 为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以传统居住街坊和历史商业街道为特色的历史街区空间景观特色,规划加强其居住街坊和商业街道相结合的街区特征,构筑历史街区的开放空间系统和标志景观系统。 29.空间景观规划内容 整个历史街区的风貌景观规划为六片五类:传统民居建筑风貌区、传统商业建筑风貌区、传统建筑风貌再造区、传统园林风貌展示区、麻石古街风貌展示区。保护强化太平街、金线街、西牌楼的商业景观特色,规划太平街为传统零售商业风貌轴、西牌楼为传统餐饮服务风貌轴、金线街为传统商业居住风貌轴。强化历史街区的入口标志空间,保护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景观。在西牌楼东口与三泰街交接处恢复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楼,孚嘉巷西巷口复原太平门,马家巷和金线街的街巷口建坊门,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设广场空间,作为历史街区标志性入口。街区内部利用救火会旧址建设“文夕”大火纪念广场,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贾谊故宅作为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游览景观特征。 第十章: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30. 保护更新模式 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是本着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和传统空间格局的要求,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按建筑的等级分类及其质量、风貌等的综合调查评估,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构)筑物提出分级保护和整治的方式措施:修缮: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对其残缺损坏的部分进行修补,对文物整体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原则是修旧如故、只修不建。具体办法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办法。修护:针对优秀历史建筑,对其进行不改变外观特征和内部结构格局的修理维护,其使用性质的改变需报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方能进行。改善:对一般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不改变其外观特征的维护、改建活动。整修:针对一般建筑中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进行的改建活动。暂留:针对质量较好,但与古镇风貌冲突很大且不处于核心风貌保护区的紫线范围内的一般建筑,由于经济社会原因而暂时无法更新拆除的,暂时保留,建议远期更新拆除。拆除:针对风貌极差、质量极差的一般建筑,或该建筑原址曾经有重要的古迹遗址,则根据规划需要将其拆除,进行新的建设活动或对古遗迹进行复建,或开辟为绿化及开敞空间。对文物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一般建筑、障碍建筑等相对应的保护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护与整治策略表类型 文物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 一般历史建筑 一般建筑 障碍建筑保护与整治方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拆除(详见保护与更新模式图) 附表:核心保护区范围

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保护与整治模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 拆除基底面积M2 1309 5812 6278 10464 883 8304 比例%

3.96% 17.59% 19.00% 31.66% 2.67% 25.12% 附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保护与整治模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 拆除基底面积M2 1309 5812 6519 13063 18051 27109 比例%

1.82% 8.09% 9.07% 18.18% 25.12% 37.72% 第十一章:无形遗产传承规划 31. 规划原则与目标 本着在社会中确认、尊重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对享用这些遗产的特殊习俗做法予以尊重,努力确保和支持创造、保养和承传这些遗产的社会群体以及物质性的承载环境,保证这些遗产不仅作为历史资料得到静态的保存,还要使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应用与发展。 31.1 规划原则作为人类特殊的文化遗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其保护应遵从以下原则: 1) 原真性原则,作为盛行于特殊历史时期被特殊群体所珍视的文化遗产,因其独特的内涵而受到人们的关注和保护,只有保证其内涵包括与内涵

统一的形式的历史真实性即原真性,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存在的依据。 2) 发展性原则,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社会性,在其保护过程中必须注重遗产随社会环境条件的变迁而进一步得到发展,从而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3) 尊重性原则,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所依托群体的特殊性,在进行保护时,必须尊重享用这种遗产所必须遵从的习俗和仪式。 4) 共享性原则,保护是为了促进人们之间的交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必须加强遗产在社会中的宣传、教育和弘扬。 31.2 规划目标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得到创新、发展,从而保持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和促进人类的创造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确保全社会对非物质遗产的享用,同时对享用这种遗产的特殊方面的习俗予以尊重。作为人类的共同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促进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促进各国人民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以及确认其文化特性。 32.重要无形文化保护项目规划 通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及长沙城的无形文化的传承现状及载体环境的调查、分析、以及特色性与可发展性评价,确定了以下的重要无形文化保护规划项目: 32.1太平街非物质文化规划恢复内容 规划恢复项目 无形文化内容 地 点恢复老景点 西牌楼 西牌楼街东口 太平门 孚嘉巷西口恢复老字号 利生盐号 太平街 乾升益粮栈 太平街 杨福和豆豉鞭炮庄 太平街 洞庭春 西牌楼 汉新和纸号 金线街 和记多绸布庄 太平街 晋康纸行 金线街 福裕祥南货店 太平街 德昌酱园 太平街 永茂和干货铺 太平街恢复老地名 卫国街——-→茨山街 32.2长沙城非物质文化规划展示内容 太平街历史街区是长沙保存最完整的一个历史街区,最能代表和展现长沙历史和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结合历史街区某些地段的更新,规划展示一些具有长沙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项目。主要有湘绣、湘剧、剪纸等传统艺术的演艺展示和传统工艺的作坊展览。具体见重要无形文化传承规划图。 第十二章:重点地段整治与设计 33. 整治与设计原则 太平街历史街区内新建地段的设计与整治,其功能性质应符合保护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交通组织应与交通调整规划,空间景观上应以空间景观规划为指导,疏密有秩的设计布局,并严格遵循分地块保护控制导则的各项指标,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整治则应按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来进行。此次重点地段的整治与设计选取太平街北入口广场、南入口市井风情广场和孚嘉巷西入口太平门广场地段进行。 34. 整治与设计内容 34.1 北入

口广场地段北入口广场地段面向五一路干道,是外界进入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主要入口,根据土地利用及道路交通规划,该地块内主要承担的内容为历史街区标识入口节点及旅游集散性的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功能。通过对现状的建筑进行梳理,保留两排质量风貌较好的历史建筑,拆除搭建,通过钢结构玻璃顶将两排历史建筑联系组成一个有机的建筑群,主要用于游客进入和离开历史街区时进行购物休整的场所。建筑群南侧设一小型影剧院,作为游客和社区居民的娱乐设施。入口处太平街东侧设有名人文化广场,摆设刻有屈原、贾谊、陶侃等太平街和长沙名人事迹和名句的自然大石;并设一汉阙式石碑,碑上刻“太平街历史街区”作为街区标识。搬迁利用救火会旧址建设“文夕”大火纪念广场,广场上设置火灾纪念性雕塑,及流水池等消防展示设施,作为进入太平街历史街区的第一处景观。地段东面设有交通性集散广场,作为游客与停车场之间的联系枢纽。 34.2 南入口市井风情广场地段南入口广场地段,位于太平街与解放路的交叉口,是太平街历史街区主要游览景点谊故居和金线街民俗文化街交汇的景观节点。根据土地利用及道路交通规划,空间景观规划以及无形文化遗产传承规划,该地块内主要承担的内容为历史街区景观节点和游览休闲广场。此地段主要内容为市井风情广场,其北侧隔街利用原有建筑设置晋康纸行,西侧为湘绣馆,东侧为贾谊故居园林区。广场中心内容有长沙百俗石及市井众生像群雕和长沙风情浮雕墙,充分展现长沙和太平街历史街区清末民初的市井商业氛围,并通过广场上的休憩环境设计满足游客和居民对休闲空间的需求。 34.3太平门广场地段太平门广场地段位于孚嘉巷的西头,向西通过回龙街与湘江相通。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空间景观规划,这一地段是太平街历史街区与湘江滨江景观带联系的重要节点,其承载的主要功能是历史文化记忆广场和休闲绿地。通过新建的部分城门和城墙残迹将太平街历史街区和湘江的历史空间意象联系起来;通过城门内部的广场铺地形式变化,在城墙根儿营造出历史沧桑感(碎残青砖铺地)、在四正社旧址附近营造出革命肃穆感(白色沙石铺地),城门内部的一段通道铺地采用阴刻手法,通过不同年代的老地图描绘出太平街头历史街区从楚汉以来在长沙城中的位置变迁。在四正社旧址入口设铭刻革命事迹与名言的石屏小品群。广场南侧设置面向广场的商业旅游服务建筑,北侧为通向文化创意区和革命历史纪念展馆的入口,东与孚嘉巷相连。 第十三章:立面整治 太平街和西牌楼作为历史街区内地主要街道,其立面的风貌质量直接影响到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和空间景观。规划针对太平街和西牌楼的沿街建筑现状,进行适当的整治,保护和恢复原有的历史风貌。

35. 建筑立面综合评价通过对沿街建筑立面现状的调查可以看出,太平街和西牌楼的沿街建筑立面的历史风貌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根据保存的完整程度,建筑立面可分成四个等级。 35.1可以恢复原貌的此类建筑是指历史建筑中那些建筑立面形式完整、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局部有损坏、改造的,通过对建筑保留历史构件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将历史构件残缺部分通过模仿补全的;由于太平街和西牌楼的历史建筑立面一层大多进行了商业改造,所以对二层以上部分保存较好符合上述条件的历史建筑也划为可以恢复原貌的。 35.2需作想像复原的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形式遭到较大程度的改变,已无法恢复原样的历史建筑,需要通过对相邻建筑立面和建筑自身结构的分析,将建筑立面重新进行设计复原的。 35.3 需改造更新的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不符合历史街区风貌特征且暂时不能拆除的现代建筑,需要对其立面进行重新设计改造,或通过种植树木,建设院墙等工程措施对建筑立面进行遮掩。 35.4需拆除重建的指建筑形式在整体上严重破坏古街风貌或建筑质量极差的建筑,需要拆除并根据功能要求,重新

设计建造与古街协调的新建筑。根据现状,建筑立面的整治以上述可以恢复原貌的和需作想象复原的两种情况居多,整治过程要求尊重历史,不仅要沿承传统建筑的形式,还要沿承传统的建造材料和建造工艺,做到整旧如故,既改善现状,又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沧桑感。 36. 整治措施为使规划工作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整治规划落实到沿街的每一个建筑立面,将立面分解成屋顶、墙体、门窗和细部装饰等要素,进行如下的现状评价和整治措施的细分。 36.1门、窗质量较好且符合风貌要求的;完全保存。框架较好,表面破旧,色彩脱落严重;保留框架,修缮破旧部分,补刷油漆。框架尚好,但结构松动,局部被破坏,尚且能用;保留框架,重修。破损严重,几乎不能利用,或开启位置形式严重破坏风貌;按历史原貌和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大部分或整体不符合风貌要求,其中包括色彩、材料(铝合金、大玻璃)形式等;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或全面更新设计。 36.2 墙体墙体完好,保持有传统的特色;完全保存。墙体较好,墙面粉刷脱落较多;表面修整。墙体部分破损,墙面脱落剥蚀严重,或多处被改动,但基本风貌还在;刮掉原有墙面全面整修。墙体倾斜,部分被拆除,破坏严重;拆除,按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墙体已经被任意修改,完全不符合风貌要求,或严重影响风貌的墙体;保留建筑结构框架,墙体重新设计。 36.3 屋顶现状完好,符合风貌要求;完全保存。现状尚好,少量瓦片松散,檐口、屋脊有少许破损;需修。大部分瓦片松散,有相当部分已经被破坏,檐口、屋脊部分破损,屋面渗漏;利用原有屋架,翻造传统屋面。屋顶已经被严重破坏,或被其他简易材料所替代;重新设计。影响风貌的屋顶(平顶或其他屋面材料的坡顶)保留原形式,拆掉屋顶,换以黛瓦屋面,对平顶可增加檐口坡顶,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 36.4 细部装饰太平街的建筑立面细部装饰主要是指附属于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栏杆、瓦当、柱础、山花等,其整治主要遵循延续原有历史风貌和保持街区风貌特色的原则,按照门窗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整治分类措施来进行。第十四章:地块控制规划 37. 地块控制规划指标为了更加有效的对历史街区内的传统建筑与空间进行保护和对新建设进行积极引导,特将整个历史街区划分为五大地块26个小地块,从六个方面进行控制引导:土地利用(主导性质与内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风貌意向。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见下表。 第十五章:建设时序规划 38. 建设时序规划原则为了协调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关系,需要遵循“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保护先行,旅游跟进”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历史街区的历史保护实施和居民生活及旅游设施建设。分期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近期建设(至2006年末),中期建设(至2008年),远期建设(至2012年)。 39.建设内容 39.1 近期建设内容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太平街历史街区规划区内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讯、消防、市政小品)的全面建设和改造;对街区内的一个文物保护单位、五处不可移动文物、一处历史建筑保护单位按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建立保护机制;对太平街进行街道立面整治,对沿太平街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完成太平街南、北入口节点的建设;开始进行金线街两侧的传统民俗展示区开发建设。 39.2 中期建设内容中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规划确定的全部36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与修缮;对历史街区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居住建筑进行改善,以提高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完成西牌楼的街道立面整治,孚嘉巷西入口节点、西牌楼入口节点的建设;结合文化创意区、传统园林居住区的建设启动,完善街区内的绿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39.3 远期建设内容远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进行风貌协调和整治;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和历史街区保护区

范围内的大型障碍建筑进行整治改造;历史街区的居住及配套设施的全面改善;完成文化创意区和传统民俗展示区的建设开发;整个历史街区保护和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整体系统完善。具体见建设时序规划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规划的实施作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的重要一环,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合理的政策引导不仅是历史街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能够顺利进行的保证,还有助于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保护的重点上,并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发展上来。历史街区保护是公益性行为,而非开发性行为,政府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政府政策主要包括行政政策、法律政策和经济政策三种。 40.规划实施的政策内容 40.1 行政政策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历史街区保护机构-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建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制订历史街区保护和建设的完善制度和程序。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历史街区保护的重要性,逐步形成全社会对历史街区保护意义和价值的共同认识,鼓励公众参与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 40.2 法律政策强化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性质,对于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明确的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损坏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 40.3 经济政策经济政策主要涉及到对历史保护资金的募集和应用,及对历史街区内涉及到房屋产权的经济行为的政策引导。其政策有以下几条: 1.利用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性拨款、集体单位、社会赞助、区市级政府与行政调拨、居民筹款等资金,设立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历史街区内文物建筑和重要历史建筑的修缮整治,改善历史街区内的生活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对于历史街区的开发建设中符合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规定的开发强度和开发项目及建设风貌要求的开发主体可以给予贷款利率和开发补偿的优惠政策。 3.针对居住人口密集的历史街区以及重要历史地段、历史街道的保护与整治,设立专门的低利率贷款,给整治房屋的户主,用于房屋的整治与维修。尽量考虑保留老住户,对私房居民,鼓励自己维修,政府进行补贴。对无力自修的居民,则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使人口外迁。

第一章:总 则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指导,通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物古

迹及传统民居的实地调查,在详细考察街区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街区区个性特

征,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按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

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制定。保护与整治规划的目的在于指导太平街历史街区

的保护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统筹安排历史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的生

活环境,保持历史街区的社会经济活力,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色文化

旅游的开发和经营。本规划受长沙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和

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任务。 1.规划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

物保护法》(2002年)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3 《中

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4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1.5 《城市

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4)14号令 1.6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 1.7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9号) 1.8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9 《长沙市历史文化

名城保护规划》(送审稿)(2004年) 1.10《长沙市中心区E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1.1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设计要点》(长规

函[2004]65号) 1.12长沙市文化局《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点》 2.规划

范围 2.1 本次规划的范围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卫国街,东到三

泰街、三兴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57公顷。 2.2 其中重点规划地段为沿

太平街、西牌楼、马家巷、孚家巷、金线街、太傅里两侧的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

用地面积为5.07公顷。 3.规划原则 在全面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的前提下,

发挥历史街区的潜在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现存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综

合发展旅游事业,发展城市经济,彻底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准。通过

本次规划,促进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

项目,为改造更新提供技术指导。 3.1 文化内涵导向原则充分挖掘太平街历史

街区和长沙的传统民俗文化,建立民间文化保护机构,全面提升太平街历史街区

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护对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新建建筑的设

计,应建立在对本地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真实而的独

特魅力。 3.3 保护与发展互动原则在对历史街区的物质性遗产保护的同时,应

充分利用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并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对传统

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 4.

规划目标 4.1 规划确定太平街历史街区是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商业服务、

文化经营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长沙民国传统人文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4.2 本

次规划主要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国的民居风貌,长沙市街的

生活气息,充分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三大文化特征:屈贾文化纪念地:主要通

过对贾谊故宅保护与贾谊祠园林的恢复建设,以及相关文化设施如太傅书院等的

建设,展现楚辞汉赋博大精深及屈原、贾谊、陶侃三人事迹中的人文魅力。商业

民俗传承地:通过保护太平街、西牌楼的传统商业建筑,恢复若干老字号,以及

对金线街两边长沙民俗作坊的开发展示来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商业民俗的文化

内涵。 辛亥革命策源地: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中与辛亥革命有关的文物古迹,

挖掘其在长沙近代史上的重要意义,建立建设小型的博物馆。 5.规划内容 5.1 本

次规划的内容包括保护与整治两大部分。 5.2 保护规划主要包括:分级保护的

范围划定与保护要求,历史街区的风貌景观保护,历史街区建筑高度控制、各级

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宅院的保护、土地利用与道路交通调整规划等。 5.3 整治

规划主要包括:保护与更新模式、沿街重要界面立面整治、重点地段详细设计等。

6.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框架的构成要素由人工环境和人文

环境两部分组成。归纳如下表,需要针对各自的特点进行相应的保护。 太平街

历史街区保护要素构成表人工环境 街巷格局 主要街道成鱼骨状,街巷普遍

较窄,保持民国初年格局。 文保单位 贾谊故居、“四正社”旧址、鲁班庙

旧址、辛亥革命“共进会”旧址、孚嘉巷42号、乾益升粮栈 历史建筑 老

通义油漆号、杨福和豆豉鞭炮庄、利生盐号、杨隆泰钉子铺、洞庭春茶馆等 特

色构筑 金线街麻石路面、常怀井 景观大树 散布在各条街巷上的胸径超

过20厘米的大树 人文环境 节庆习俗 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

阳节、过小年、除夕、春龙节、花朝节、观音菩萨诞辰、上巳节、龙王节、天贶

节、乞巧节、中元节、灶王节、老郎神寿诞 革命事迹 两湖暴动、长沙起义

地方特产 湘绣、湘菜、湘莲、湘粉、菊花石雕、浏阳豆豉、菌油、棕编、白

沙液酒、铜官陶瓷、浏阳夏布、浏阳纸伞、浏阳花炮、红继木 历史人物 屈

原、贾谊、陶侃、焦达峰 奇闻掌故 吕洞宾与金线街、陶侃射蟒 7.保护框

架的空间构成 根据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价值及其环境要素构成,可以将太平街的

空间框架划分为“五街三片一点”,即以五条特色街道串起来的三片传统居住街

坊(见保护框架规划图)。 “五街”是指:太平街传统商业街、金线街传统风貌

街、西牌楼传统餐饮街、马家巷和孚嘉巷传统居住巷。 “三片”是指:马家巷

孚嘉巷传统居住街坊:以马家巷、孚嘉巷为中心,东面到太平街,西面到卫国街,

南到金线街的以传统居住风貌为主要特色的地块。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

街坊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北,三泰街以西。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此居住

街坊以太傅里位于太平街以东,西牌楼以南,西兴街以西。 “一点”是指市级

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第三章:保护等级与范围 8.历史街区分级保护 根据

现状特征以及国家对历史街区保护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规划中,将太平街历史街

区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二个层次:历史文化风貌区(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

和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 8.1历史文化风貌区 历史文化风貌区根据保护

对象性质和措施的不同分为两部分: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8.1.1 保护范围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是指从沿太平街(北起长沙食品城,南

至金线街口)、马家巷(东起太平街,西至卫国街)、孚嘉巷(东起太平街,西至

长沙港务招待所)、西牌楼(西起太平街,东至三泰街)、太傅里两侧传统民居集

中的区域。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划定为准。

本次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5.0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包括北

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起卫国街,东达三泰街、三兴街的整个太平街历史街

区,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为准。本次规划建设控制

地带面积为12.57公顷。 8.1.2 保护要求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要求

确保此范围以内的建筑物、街巷及环境不受破坏,如需改动必须严格按照保护规

划执行并经过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各种修建需在城镇建设部门及文

管会等有关部门严格监督下进行,其建设活动应以维修、整理、修复及内部更新

为主。其建设内容应服从对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其外观造型、体量、色彩、高

度都应与保护对象相适应,较大的建筑活动和环境变化应由上级城市规划主管部

门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方可执行。 1) 古街市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地面

铺装应逐渐恢复传统特色,采用麻石条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

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街道小品(如果皮箱、公厕、标牌、广告、招

牌、路灯等)应有地方传统特色,不宜采用现代城市做法。 2) 街巷两侧建

筑功能应以传统民居和传统商业建筑为主,鼓励发展传统商铺茶肆和产商结合的

手工作坊,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色彩控制为黑、

白、灰及黄褐色、原木色。 3) 传统民居选择相对完整地段成片加以维修恢

复,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古井、古树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应

予以保留并清理恢复,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4) 对本

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应加强维修,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黄褐色等其他

长沙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统一控制,建筑装饰、建筑形式应采用民居形式的坡顶

青瓦白脊房,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严格按规划管理确定的长

沙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执行。建筑功能主要为居住建筑或民居旅馆。 5) 建筑物一层檐口高度控制为2.8~3.5M,二层檐口高度控制为6.5 M。对于建设

控制地带,此范围内的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意下

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得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的

空间景观过渡。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门

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1) 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

色彩以黑、白、灰为主色调,最大建筑高度为四层;对任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新

旧建筑必须搬迁和折除,近期拆除有困难的都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

的统一,远期应搬迁和拆除。 2) 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

管理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建筑功能应

以居住与公共建筑为主。 8.2环境协调区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太平街历史街区

历史风貌地完整性,根据历史街区四个方向的不同情况,划分出环境协调区。

8.2.1 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的范围规划为:西起湘江之滨,东到三泰街、三兴街

道路红线外50米,北起五一路南侧红线,南至解放路红线外50米。具体保护范

围以“保护范围规划图”上的环境协调区范围划定为准。本次规划环境协调区面

积为23.98公顷。 8.2.2 保护要求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

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其建筑

形式要求不破坏古镇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该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

均应经规划部门批准、审核后方能进行。对整个区域协调区,新建筑应鼓励低层,

原则上不超过6层,街坊内部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规划图”执行,禁

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任何新的建设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建筑,应停止其建

设活动,并在适当的条件下予以改造。 9.建筑及院落分级保护 经过对太平街历

史街区现存建筑的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将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优秀建筑及宅院分为

三级进行保护:一级——文物保护单位、二级——不可移动文物、三级——优秀

历史建筑。 9.1文物保护单位(一级) 9.1.1 保护范围 保护等级为一级保护的

范围:划定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和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线以内

为绝对保护区。太平街历史街区内目前共有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贾谊故居。

9.1.2 保护要求 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

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

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绝对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

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建筑形式:

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

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功能布

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有关法令、法规所要求的程序进行,并保证满足消

防要求。高度控制:保持现状或根据原状恢复。 9.1.3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

地带 不容许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

在的应坚决拆除。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指导并同

意下才能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以取与保护对象之间合理

的空间景观过渡。在此保护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经规划部门、文物管理部

门等批准,审核后才能进行。 9.2 不可移动文物 根据长沙市不可移动文物和长

沙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单位的划定,及现场对历史建筑的调查审定,本次规划共

划定不可移动文物6处。分别为马家巷17号(共进会旧址)、孚嘉巷12号(四

正社旧址)、太平街67号(乾益升粮栈旧址)、孚嘉巷14号(鲁班庙旧址)、孚

嘉巷42号、金线街麻石路面。 9.2.1 保护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护法》规定,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建筑高

度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建筑维护修缮应优先采用

旧料来更换损毁构建,修缮的原则是“只修不建,修旧如旧”。附表:太平街历

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汇总表编号 名称 地址 建筑面积 建筑年代 房

屋性质 进数 备注 13 共进会旧址 马家巷17号 450 公私合

用 二 18 四正社旧址 孚嘉巷12号 260 公房 二 09

乾益升粮栈旧址 太平街67号 500 公房 四 16 鲁班庙旧址

孚嘉巷14号 270 清末民初 公房 一 14 孚嘉巷42号 孚嘉巷

42号 480 民国 公房 37 金线街麻石路面。 金线街

9.3 优秀历史建筑 经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历史遗存详细踏勘和审核后,本次

规划共划定优秀历史建筑25处。9.3.1 保护要求 对于优秀历史建筑建筑的立面、

结构体系和建筑高度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建筑修缮的重点是恢复其传

统建筑与院落的布局,在细部做法上采用长沙地区的典型做法、样式材质等,可

以在对当地建筑的特色提炼下,对无法恢复原样的部分做一定的创意性设计。 第

四章:高度控制规划 10. 高度控制 为维护街区的历史文化风貌,需要对街区的

建设进行高度控制。具体如下:文物保护单位:维持原有建筑高度,不容许在保

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

坚决拆除。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维持原有建筑高度。周边20米范围

内有高度超过重点保护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应降低层高或拆除。

控高二层区域:建筑高度控制为二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

6.5m,屋脊总高不超过8m;结合现状特点,允许建国以前传统风貌建筑维持原

高。控高四层区域:位于本次历史街区规划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四层及四层

以下,四层檐口高度在12.5米以下,总高度不超过14米。控高六层区域:规划

范围西向外至湘江岸边,北至五一路南侧红线,东、南道路红线外50米范围内,

建筑高度控制在六层及六层以下,总高度不超过20米。各控高区域的具体范围

详见高度控制规划图。 附表:高度控制区域汇总表区域名称 面积(hm2) 比 例维持原高 1.04 4.04% 控高二层 8.43 32.73% 控高四层 8.19

31.79% 控高六层 8.10 31.44% 11. 景观视廊控制 为了保证湘江风光带

与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交融,新开辟的通向湘江的回龙街两侧应控制高度为二层。

为了保证金线街传统风貌的完整性,金线街南侧的新建建筑须有一定的高度控

制,即沿街道红线南侧15米的范围内控制高度亦为两层。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

划 12.用地调整目标 根据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原则,通过对现状土地

使用的合理调整,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土地,从而更好地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

风貌,同时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发展文化及旅游事业,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

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从用地功能结构上将整个规划区划分二个节点、三条轴线、

五个区域。节点:规划有两处,分别位于太平街的南北两头入口处。北节点规划为公共服务中心节点,结合救火会旧址,设立一处“文夕”大火纪念广场;南节点规划为文化休闲广场,主题为长沙市井万象。轴线:一条是太平街特色商业轴,以经营长沙传统特产和展示太平街传统特色经营为主;一条是金线街地方文化轴,以经营长沙传统文化产品和手工作坊参与展示为主;一条是西牌楼休闲餐饮轴。区域:分为三片传统居住街坊,一片传统园林区,一片文化创意区。传统居住街坊有马家巷传统居住街坊、三泰街传统居住街坊、太傅里传统居住街坊。传统园林区为结合贾谊故居进行更新复原的旅游区。文化创意区为结合孚嘉巷西口的整治而新建的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商业区位。详见功能结构规划图。 13.用地调整措施 太平街历史街区仍以居住用地为主,恢复传统民居街坊,商业用地主要沿太平街、西牌楼两侧布置。文化娱乐用地主要沿金线街两侧、孚嘉巷西侧布置。广场空间主要设置在太平街北头、南头。公共绿地均布于各居住街坊内部,调整设立一处新的幼儿园,各居住街坊内部设置托儿所和老年人活动中心,在太平街北部东侧设小区级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诊所一处。 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用地性质 面积(m2) 比例居住用地 38864 30.91% 商住用地 8088 6.43% 餐饮服务业用地 3659 2.91%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37

1.14% 公园 2019 1.61% 医疗卫生用地 450 0.36% 商业用地 17853 14.20% 金融保险业用地 7320 5.83% 旅馆用地 3146 2.50% 文化娱乐用地 6663 5.30% 影剧院用地 656 0.52% 图书展览用地 3166 2.52% 科研设计用地 913 0.73% 文化创意产业用地 3534

2.81% 文物古迹用地 9058 7.21%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31 0.34% 绿化用地 2833 2.25% 广场用地 2128 1.69% 道路用地 11429 9.09%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2072 1.65% 合计 125719 100.00% 第六章:社会生活规划 14.人口规划 太平街历史街区现有常住人口7359人,暂住人口1569人,共2953户,居住用地面积约5.7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只有约14.1平方米,居住密度偏大。住宅建筑面积约142000平方米,居住人口密度为6.3人/100平方米,达到了居住舒适标准中的经济型标准:4-7人/100平方米,但偏拥挤。用地规划中约五分之二的街区作为市级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保留其它部分历史街区作为居住用地,仍以居住为主,考虑到街区居住建筑保留现状多为二层,另有较多居住用地控高为四层,按容积率为1.5,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5平方米(处于经济型与舒适型标准之间,为4人/1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则街区人口规划为约4500人,1500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6.8平方米。根据规划需迁出居民约4400人,1450户。 1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对原来建筑外部空间功能进行梳理打通,构成多级网状的外部交往空间,形成主要道路 巷道 内部小广场 私人院落的公共空间结构。规划安排一处新的幼儿园、一处新诊所、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一处小型影剧院。同时加强垃圾箱、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标准化设置。太平街和西牌楼街作为主要旅游服务性质的商业街道,同时要保持一定的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设施。

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 16.对外交通规划 街区外围,五一路、解放路作为历史街区的主要对外联系干道,应充分保证历史街区的对外旅游交通和公共交通可达性。卫国街和三泰街、三兴街作为历史街区的次要对外联系通道,应在不破坏历史街区风貌完整性的前提下,适当拓宽,充分保证历史街区居民的公共交通可达性。卫国街中部与孚嘉巷西入口相连,向西规划一条回龙街两车道机动车道通往湘江大道,作为历史街区与湘江风光带的交通联系和视廊通道。并在孚嘉巷西入

口回龙街北侧设立进入历史街区的停车场一处。街区内部,太平街、金线街、西牌楼规划为街区主要步行道,并作为主要的旅游道路与外部机动车道相连。规划马家巷、孚嘉巷、太傅里等为次要的步行道,作为传统居住街坊与外部机动车道相连。街区内部规划几条尽端式机动车道,与五一路、卫国街和三泰街、三兴街相连,适应街区内居民生活提高的要求。 17.内部交通规划 历史街区的内传统街巷保持原有的尺度、比例和格局。太平街、金线街、西牌楼规划为商业步行街,除消防等应急车辆外,其它机动车辆不准进入。马家巷等规划的次要步行道,作为居民出行通道,禁止机动车辆进入。街区内部设三个停车场,一个位于文夕路上,主要为消防队停车场,一个位于文夕支路北口近太平街与五一路的交汇处,主要为进入历史街区的旅游车辆服务,另一处位于文夕支路与文夕路的交叉口东北侧主要为历史街区内部通行车辆服务和对外交通服务。居住区内的停车地点及行车路线应在详细设计时根据规划的机道车道和步行道位置,认真规划定点,避免人行交通与步行交通混合。 18.消防交通规划 历史街区内外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和内部的主要步行街作为主要的消防交通道路。根据街巷现状,开通宽度在

3.5米以上的小巷及街区中空地形成尽端式消防通道和回路式消防通道,从而保证整个街区的消防可达性。 19.道路保护整治模式 对于完整保持了传统风貌的街巷要以修缮路面为主,保持街巷尺度和两侧建筑的高度,如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金线街应予以修缮保护。对于街区内的主要传统风貌街巷,路面铺砌的原有风貌已经不存,但尺度和格局保存较好的,要根据当地的传统做法进行适当的恢复和改善整治。如太平街、孚嘉巷、西牌楼等。另外根据街区内部和外部的交通状况,可以适当拓宽部分街巷和新辟街道。具体见道路保护整治模式规划图。 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20.规划原则 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保证历史街区安全、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协调保护与更新、开发旅游与改善居民生活的关系在,做到市政工程设施的现代化功能与历史街区风貌特色相统一,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服从保护历史街区风貌的要求。 本着“方便居民生活、有利旅游发展、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持续发展”的规划思路考虑技术要求。结合长沙的历史街区特点,因地制宜,寻找最佳的技术途径,节省用地和投资及运行费用。技术上安全可行,维护管理方便,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便于专业部门实施。。 21.给水工程规划 严格控制对地下水的开采(现有古井除外);满足历史街区的居民生活和旅游对水量、水质、水压的要求,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疏理给水管网,结合现有的给水干管,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形成完善的给水管网系统。一般给水管宜由四周城市道路上的给水干管接入,配水管呈环状网络布置,增强给水系统的安全性。 22.排水工程规划 历史街区内部的排放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宜通过改造房屋内部结构,使用现代卫生设备实现居民生活污水全部通过污水管道排放。主要街道雨水排放宜采用暗沟管道排放,在狭窄的巷道内可采用明沟雨水排放。 23.电力工程规划 统一布置历史街区内的用电设施,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内部采用地埋式电缆敷设。建设控制地带内近期采用架空敷设,远期逐步转入地下。 24.电讯工程规划 街区内部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用电话亭,造型与历史街区风貌相协调,以适应旅游发展的需要。现状架空电话线路逐步改造为直埋式地下电缆敷设。逐步取消各户户外天线,实现有线电视线路与电话电缆的同沟敷设。 25.消防设施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内通常米火灾隐患较多,需从各方面进行消防设防。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古建筑消防规范》开展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电力架空线改为地埋式电缆,室内线路包绝缘套管。采用管线集中供应燃气,减少火灾发生概率,限制使用煤炉。按规划设置消火栓,间距不少于120米,核心

保护区内不小于80米。开辟一定的消防应急通道,利于救火和疏散。历史街区内消防站配置人工携带式消防设备,便于人工携带到现场。同时设置适用于历史街区窄小街巷的简装消防车。加强居民防火意识,普及救火设备使用知识,做好设备养护工作。 26.环卫设施规划 重新布局垃圾站点,以利使用和运输,确保历史街区景观。垃圾收集站点的形式应改变现状的材料和颜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调整公共厕所布点,确保旅游景观节点的环境,所有公厕均应布置在重点保护地段之外。其建筑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街区必须有较高的保洁度,以保持良好的古街环境。应全天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 27.市政小品设计 市政设施小品如路灯、果皮箱、垃圾收集箱、消火栓、公厕、公用电话、邮筒、指示标牌等的形式、色彩、风格应与历史街区风貌相统一,符合历史街区传统的建筑风格、色彩和尺度。各种市政小品的设计和布置应有利于功能的发挥,做到功能与形式的统一。 28.综合管沟规划 在历史文化风貌区中,各种基础设施的管线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应逐步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由于历史街区街巷通常比较狭窄,地下敷设建议采用综合管沟的管线布置方式。第九章:空间景观规划 为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以传统居住街坊和历史商业街道为特色的历史街区空间景观特色,规划加强其居住街坊和商业街道相结合的街区特征,构筑历史街区的开放空间系统和标志景观系统。 29.空间景观规划内容 整个历史街区的风貌景观规划为六片五类:传统民居建筑风貌区、传统商业建筑风貌区、传统建筑风貌再造区、传统园林风貌展示区、麻石古街风貌展示区。保护强化太平街、金线街、西牌楼的商业景观特色,规划太平街为传统零售商业风貌轴、西牌楼为传统餐饮服务风貌轴、金线街为传统商业居住风貌轴。强化历史街区的入口标志空间,保护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景观。在西牌楼东口与三泰街交接处恢复原有的明藩王府西牌楼,孚嘉巷西巷口复原太平门,马家巷和金线街的街巷口建坊门,太平街南、北入口建设广场空间,作为历史街区标志性入口。街区内部利用救火会旧址建设“文夕”大火纪念广场,突出朱昌琳故居和贾谊故宅作为街区内部的标志性游览景观特征。 第十章: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30. 保护更新模式 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是本着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和传统空间格局的要求,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按建筑的等级分类及其质量、风貌等的综合调查评估,对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构)筑物提出分级保护和整治的方式措施:修缮: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对其残缺损坏的部分进行修补,对文物整体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原则是修旧如故、只修不建。具体办法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办法。修护:针对优秀历史建筑,对其进行不改变外观特征和内部结构格局的修理维护,其使用性质的改变需报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方能进行。改善:对一般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进行不改变其外观特征的维护、改建活动。整修:针对一般建筑中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进行的改建活动。暂留:针对质量较好,但与古镇风貌冲突很大且不处于核心风貌保护区的紫线范围内的一般建筑,由于经济社会原因而暂时无法更新拆除的,暂时保留,建议远期更新拆除。拆除:针对风貌极差、质量极差的一般建筑,或该建筑原址曾经有重要的古迹遗址,则根据规划需要将其拆除,进行新的建设活动或对古遗迹进行复建,或开辟为绿化及开敞空间。对文物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优秀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一般建筑、障碍建筑等相对应的保护和整治措施列表如下: 附表:保护与整治策略表类型 文物建筑 优秀历史建筑 一般历史建筑 一般建筑 障碍建筑保护与整治方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拆除(详见保护与更新模式图) 附表:核心保护区范围

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保护与整治模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 拆除基底面积M2 1309 5812 6278 10464 883 8304 比例%

3.96% 17.59% 19.00% 31.66% 2.67% 25.12% 附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保护与整治模式保护与整治模式 修缮 修护 改善 整修 暂留 拆除基底面积M2 1309 5812 6519 13063 18051 27109 比例%

1.82% 8.09% 9.07% 18.18% 25.12% 37.72% 第十一章:无形遗产传承规划 31. 规划原则与目标 本着在社会中确认、尊重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对享用这些遗产的特殊习俗做法予以尊重,努力确保和支持创造、保养和承传这些遗产的社会群体以及物质性的承载环境,保证这些遗产不仅作为历史资料得到静态的保存,还要使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应用与发展。 31.1 规划原则作为人类特殊的文化遗产,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其保护应遵从以下原则: 1) 原真性原则,作为盛行于特殊历史时期被特殊群体所珍视的文化遗产,因其独特的内涵而受到人们的关注和保护,只有保证其内涵包括与内涵

统一的形式的历史真实性即原真性,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存在的依据。 2) 发展性原则,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社会性,在其保护过程中必须注重遗产随社会环境条件的变迁而进一步得到发展,从而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3) 尊重性原则,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所依托群体的特殊性,在进行保护时,必须尊重享用这种遗产所必须遵从的习俗和仪式。 4) 共享性原则,保护是为了促进人们之间的交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必须加强遗产在社会中的宣传、教育和弘扬。 31.2 规划目标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得到创新、发展,从而保持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和促进人类的创造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确保全社会对非物质遗产的享用,同时对享用这种遗产的特殊方面的习俗予以尊重。作为人类的共同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促进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促进各国人民和各社会集团更加接近以及确认其文化特性。 32.重要无形文化保护项目规划 通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及长沙城的无形文化的传承现状及载体环境的调查、分析、以及特色性与可发展性评价,确定了以下的重要无形文化保护规划项目: 32.1太平街非物质文化规划恢复内容 规划恢复项目 无形文化内容 地 点恢复老景点 西牌楼 西牌楼街东口 太平门 孚嘉巷西口恢复老字号 利生盐号 太平街 乾升益粮栈 太平街 杨福和豆豉鞭炮庄 太平街 洞庭春 西牌楼 汉新和纸号 金线街 和记多绸布庄 太平街 晋康纸行 金线街 福裕祥南货店 太平街 德昌酱园 太平街 永茂和干货铺 太平街恢复老地名 卫国街——-→茨山街 32.2长沙城非物质文化规划展示内容 太平街历史街区是长沙保存最完整的一个历史街区,最能代表和展现长沙历史和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结合历史街区某些地段的更新,规划展示一些具有长沙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项目。主要有湘绣、湘剧、剪纸等传统艺术的演艺展示和传统工艺的作坊展览。具体见重要无形文化传承规划图。 第十二章:重点地段整治与设计 33. 整治与设计原则 太平街历史街区内新建地段的设计与整治,其功能性质应符合保护规划中的土地利用规划,交通组织应与交通调整规划,空间景观上应以空间景观规划为指导,疏密有秩的设计布局,并严格遵循分地块保护控制导则的各项指标,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整治则应按建筑的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来进行。此次重点地段的整治与设计选取太平街北入口广场、南入口市井风情广场和孚嘉巷西入口太平门广场地段进行。 34. 整治与设计内容 34.1 北入

口广场地段北入口广场地段面向五一路干道,是外界进入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主要入口,根据土地利用及道路交通规划,该地块内主要承担的内容为历史街区标识入口节点及旅游集散性的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功能。通过对现状的建筑进行梳理,保留两排质量风貌较好的历史建筑,拆除搭建,通过钢结构玻璃顶将两排历史建筑联系组成一个有机的建筑群,主要用于游客进入和离开历史街区时进行购物休整的场所。建筑群南侧设一小型影剧院,作为游客和社区居民的娱乐设施。入口处太平街东侧设有名人文化广场,摆设刻有屈原、贾谊、陶侃等太平街和长沙名人事迹和名句的自然大石;并设一汉阙式石碑,碑上刻“太平街历史街区”作为街区标识。搬迁利用救火会旧址建设“文夕”大火纪念广场,广场上设置火灾纪念性雕塑,及流水池等消防展示设施,作为进入太平街历史街区的第一处景观。地段东面设有交通性集散广场,作为游客与停车场之间的联系枢纽。 34.2 南入口市井风情广场地段南入口广场地段,位于太平街与解放路的交叉口,是太平街历史街区主要游览景点谊故居和金线街民俗文化街交汇的景观节点。根据土地利用及道路交通规划,空间景观规划以及无形文化遗产传承规划,该地块内主要承担的内容为历史街区景观节点和游览休闲广场。此地段主要内容为市井风情广场,其北侧隔街利用原有建筑设置晋康纸行,西侧为湘绣馆,东侧为贾谊故居园林区。广场中心内容有长沙百俗石及市井众生像群雕和长沙风情浮雕墙,充分展现长沙和太平街历史街区清末民初的市井商业氛围,并通过广场上的休憩环境设计满足游客和居民对休闲空间的需求。 34.3太平门广场地段太平门广场地段位于孚嘉巷的西头,向西通过回龙街与湘江相通。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空间景观规划,这一地段是太平街历史街区与湘江滨江景观带联系的重要节点,其承载的主要功能是历史文化记忆广场和休闲绿地。通过新建的部分城门和城墙残迹将太平街历史街区和湘江的历史空间意象联系起来;通过城门内部的广场铺地形式变化,在城墙根儿营造出历史沧桑感(碎残青砖铺地)、在四正社旧址附近营造出革命肃穆感(白色沙石铺地),城门内部的一段通道铺地采用阴刻手法,通过不同年代的老地图描绘出太平街头历史街区从楚汉以来在长沙城中的位置变迁。在四正社旧址入口设铭刻革命事迹与名言的石屏小品群。广场南侧设置面向广场的商业旅游服务建筑,北侧为通向文化创意区和革命历史纪念展馆的入口,东与孚嘉巷相连。 第十三章:立面整治 太平街和西牌楼作为历史街区内地主要街道,其立面的风貌质量直接影响到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和空间景观。规划针对太平街和西牌楼的沿街建筑现状,进行适当的整治,保护和恢复原有的历史风貌。

35. 建筑立面综合评价通过对沿街建筑立面现状的调查可以看出,太平街和西牌楼的沿街建筑立面的历史风貌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根据保存的完整程度,建筑立面可分成四个等级。 35.1可以恢复原貌的此类建筑是指历史建筑中那些建筑立面形式完整、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局部有损坏、改造的,通过对建筑保留历史构件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将历史构件残缺部分通过模仿补全的;由于太平街和西牌楼的历史建筑立面一层大多进行了商业改造,所以对二层以上部分保存较好符合上述条件的历史建筑也划为可以恢复原貌的。 35.2需作想像复原的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形式遭到较大程度的改变,已无法恢复原样的历史建筑,需要通过对相邻建筑立面和建筑自身结构的分析,将建筑立面重新进行设计复原的。 35.3 需改造更新的指建筑质量较好,但建筑立面不符合历史街区风貌特征且暂时不能拆除的现代建筑,需要对其立面进行重新设计改造,或通过种植树木,建设院墙等工程措施对建筑立面进行遮掩。 35.4需拆除重建的指建筑形式在整体上严重破坏古街风貌或建筑质量极差的建筑,需要拆除并根据功能要求,重新

设计建造与古街协调的新建筑。根据现状,建筑立面的整治以上述可以恢复原貌的和需作想象复原的两种情况居多,整治过程要求尊重历史,不仅要沿承传统建筑的形式,还要沿承传统的建造材料和建造工艺,做到整旧如故,既改善现状,又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沧桑感。 36. 整治措施为使规划工作具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整治规划落实到沿街的每一个建筑立面,将立面分解成屋顶、墙体、门窗和细部装饰等要素,进行如下的现状评价和整治措施的细分。 36.1门、窗质量较好且符合风貌要求的;完全保存。框架较好,表面破旧,色彩脱落严重;保留框架,修缮破旧部分,补刷油漆。框架尚好,但结构松动,局部被破坏,尚且能用;保留框架,重修。破损严重,几乎不能利用,或开启位置形式严重破坏风貌;按历史原貌和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大部分或整体不符合风貌要求,其中包括色彩、材料(铝合金、大玻璃)形式等;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或全面更新设计。 36.2 墙体墙体完好,保持有传统的特色;完全保存。墙体较好,墙面粉刷脱落较多;表面修整。墙体部分破损,墙面脱落剥蚀严重,或多处被改动,但基本风貌还在;刮掉原有墙面全面整修。墙体倾斜,部分被拆除,破坏严重;拆除,按风貌要求重新设计。墙体已经被任意修改,完全不符合风貌要求,或严重影响风貌的墙体;保留建筑结构框架,墙体重新设计。 36.3 屋顶现状完好,符合风貌要求;完全保存。现状尚好,少量瓦片松散,檐口、屋脊有少许破损;需修。大部分瓦片松散,有相当部分已经被破坏,檐口、屋脊部分破损,屋面渗漏;利用原有屋架,翻造传统屋面。屋顶已经被严重破坏,或被其他简易材料所替代;重新设计。影响风貌的屋顶(平顶或其他屋面材料的坡顶)保留原形式,拆掉屋顶,换以黛瓦屋面,对平顶可增加檐口坡顶,按风貌要求局部改造。 36.4 细部装饰太平街的建筑立面细部装饰主要是指附属于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栏杆、瓦当、柱础、山花等,其整治主要遵循延续原有历史风貌和保持街区风貌特色的原则,按照门窗门窗、墙体和屋顶的整治分类措施来进行。第十四章:地块控制规划 37. 地块控制规划指标为了更加有效的对历史街区内的传统建筑与空间进行保护和对新建设进行积极引导,特将整个历史街区划分为五大地块26个小地块,从六个方面进行控制引导:土地利用(主导性质与内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风貌意向。各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见下表。 第十五章:建设时序规划 38. 建设时序规划原则为了协调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关系,需要遵循“全面规划,分期实施,保护先行,旅游跟进”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历史街区的历史保护实施和居民生活及旅游设施建设。分期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近期建设(至2006年末),中期建设(至2008年),远期建设(至2012年)。 39.建设内容 39.1 近期建设内容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太平街历史街区规划区内基础设施(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讯、消防、市政小品)的全面建设和改造;对街区内的一个文物保护单位、五处不可移动文物、一处历史建筑保护单位按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建立保护机制;对太平街进行街道立面整治,对沿太平街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完成太平街南、北入口节点的建设;开始进行金线街两侧的传统民俗展示区开发建设。 39.2 中期建设内容中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规划确定的全部36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与修缮;对历史街区保护区范围内的传统居住建筑进行改善,以提高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完成西牌楼的街道立面整治,孚嘉巷西入口节点、西牌楼入口节点的建设;结合文化创意区、传统园林居住区的建设启动,完善街区内的绿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39.3 远期建设内容远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对历史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进行风貌协调和整治;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和历史街区保护区

范围内的大型障碍建筑进行整治改造;历史街区的居住及配套设施的全面改善;完成文化创意区和传统民俗展示区的建设开发;整个历史街区保护和居民生活及旅游发展的整体系统完善。具体见建设时序规划图。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规划的实施作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的重要一环,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合理的政策引导不仅是历史街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能够顺利进行的保证,还有助于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保护的重点上,并吸引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发展上来。历史街区保护是公益性行为,而非开发性行为,政府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必须以此作为出发点。政府政策主要包括行政政策、法律政策和经济政策三种。 40.规划实施的政策内容 40.1 行政政策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历史街区保护机构-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建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制订历史街区保护和建设的完善制度和程序。政府部门要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历史街区保护的重要性,逐步形成全社会对历史街区保护意义和价值的共同认识,鼓励公众参与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 40.2 法律政策强化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性质,对于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明确的处罚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破坏、损坏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 40.3 经济政策经济政策主要涉及到对历史保护资金的募集和应用,及对历史街区内涉及到房屋产权的经济行为的政策引导。其政策有以下几条: 1.利用国家财政性拨款、地方财政性拨款、集体单位、社会赞助、区市级政府与行政调拨、居民筹款等资金,设立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历史街区内文物建筑和重要历史建筑的修缮整治,改善历史街区内的生活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对于历史街区的开发建设中符合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规定的开发强度和开发项目及建设风貌要求的开发主体可以给予贷款利率和开发补偿的优惠政策。 3.针对居住人口密集的历史街区以及重要历史地段、历史街道的保护与整治,设立专门的低利率贷款,给整治房屋的户主,用于房屋的整治与维修。尽量考虑保留老住户,对私房居民,鼓励自己维修,政府进行补贴。对无力自修的居民,则考虑收购或置换房产,使人口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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