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办理须知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河南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郑州市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批。
三、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要求的技术职称。
2、经过郑州市卫生局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范的培训,并培训合格。
四、审批程序
(一)医疗保健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郑州市卫生局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条件,医疗保健机构对拟申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初审,并向郑州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同时提供申请人的照片及身份、学历、职称、执业医师资格等证件及复印件。
(二)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审批颁证
1、郑州市卫生局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经主管领导审批通知,向申请人员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进行登记。
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应当按照郑州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换发新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标准:工本费5元/证
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 财综〔2001〕73号文
六、承办人:郑州市卫生局基妇处
七、监督机关:郑州市卫生局法规处
八、监督电话:0371—67170851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办理须知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河南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郑州市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河南省母婴保健条例》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批。
三、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要求的技术职称。
2、经过郑州市卫生局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范的培训,并培训合格。
四、审批程序
(一)医疗保健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郑州市卫生局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基本条件,医疗保健机构对拟申报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进行初审,并向郑州市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同时提供申请人的照片及身份、学历、职称、执业医师资格等证件及复印件。
(二)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审批颁证
1、郑州市卫生局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经主管领导审批通知,向申请人员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进行登记。
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应当按照郑州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换发新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标准:工本费5元/证
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 财综〔2001〕73号文
六、承办人:郑州市卫生局基妇处
七、监督机关:郑州市卫生局法规处
八、监督电话:0371—6717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