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助飞计划”北京海阳顺达一对一培养导师制度
一、目的:
1、根据公司最高管理层提出的加强一线团队建设思想、“能打仗、打胜仗”的一流基层队伍,要求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制度,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稳定基层员工队伍;
2、帮助新员工迅速融入企业文化,了解工作环境,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岗位知识与技能,促进新员工成长;
3、在“教”与“学”中激发资深员工的带教热情,创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发展他人的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1、生产部试用期员工; 2、新入司的技术工 三、培养周期:
四、培养导师分类及师资要求:
五、导师制职责划分:
1、导师职责:
(1)以身作则对培养对象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其尽快融入公司; (2)熟悉并掌握培养岗位的职责、操作技能;
(3)对培养对象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解答遇到的
问题;
(4)及时了解培养对象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
氛围;
(5)对培养对象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2、培养对象职责:
(1)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自觉实践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生产运作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
及同事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5)培养期满15天,需提交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六、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
1、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根据岗位情况及导师师资要求,从本部门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确认;
2、通过资格确认的导师与培养对下岗签订一对一培养协议,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正式建立双方培养关系。每名导师仅限确定培养对象一名;
3、新员工正式上岗之日,开始15天的试用期并同时开始为期15天的岗位培养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在职岗位辅导,掌握并及时向部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新员工转正依据之一; 4、辅导期满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上岗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期终综合评定表》,考核合格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导师培养周期结束,开始接受新一轮培养任务。
5、15天辅导期满,培养对象未通过考核的,由培养导师继续进行指导,直至考核合格; 七、导师奖金发放:
1、15天辅导期结束后,根据新员工上岗考核结果,培养对象合格上岗的,向导师一次性
发放200元的导师费用,培养对象未通过转正考核的,对导师处罚100元,并继续继续
培训直到考核通过。
2、培养对象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出色,岗位适应性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经所在部门提出
人力资源部核实,对培养对象予以提前转正,导师费用仍然按照200元的标准,可提前发放给培养导师。
3、生产部负责统计当月新员工转正情况,同时核算培养导师费用,制作《培养导师费发放
统计表》,经生产部厂长、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后,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八、导师制工具:
1、附件一:试用期员工期终综合评定表; 2、附件二:培养导师费发放统计表; 3、附件三:一对一培养协议。 九、其他:
1、本制度自6月份起实施;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试用期员工期终综合评定表
第1页 共2页
此表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培养导师费发放统计表
文件编号:WPLC15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6日 版 本 号: A 第 7 页 共 7 页 编 制:范 亮 李永庆 批 准:
北京海阳顺达“一对一”培养责任状
培养导师姓名: 被培养员工姓名: 员工 自愿作为 年 月 日入职的新员工 的培养导师,负责其试用期期间的岗位基本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的指导,帮助其快速融入公司文化,适应工作环境,顺利通过转正考核。
本人司的核心价值观念,自愿遵守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工作,努力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转正考核。
培养导师签字: 被培养员工签字:
日期: 日期:
7 / 7
“新员工助飞计划”北京海阳顺达一对一培养导师制度
一、目的:
1、根据公司最高管理层提出的加强一线团队建设思想、“能打仗、打胜仗”的一流基层队伍,要求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制度,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稳定基层员工队伍;
2、帮助新员工迅速融入企业文化,了解工作环境,熟悉工作流程,掌握岗位知识与技能,促进新员工成长;
3、在“教”与“学”中激发资深员工的带教热情,创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发展他人的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1、生产部试用期员工; 2、新入司的技术工 三、培养周期:
四、培养导师分类及师资要求:
五、导师制职责划分:
1、导师职责:
(1)以身作则对培养对象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其尽快融入公司; (2)熟悉并掌握培养岗位的职责、操作技能;
(3)对培养对象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解答遇到的
问题;
(4)及时了解培养对象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
氛围;
(5)对培养对象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2、培养对象职责:
(1)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自觉实践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生产运作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
及同事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5)培养期满15天,需提交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六、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
1、新员工入职时,由所在部门根据岗位情况及导师师资要求,从本部门中确定符合任职条件的导师,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确认;
2、通过资格确认的导师与培养对下岗签订一对一培养协议,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正式建立双方培养关系。每名导师仅限确定培养对象一名;
3、新员工正式上岗之日,开始15天的试用期并同时开始为期15天的岗位培养期,导师根据岗位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在职岗位辅导,掌握并及时向部门反馈新员工的工作及学习进度,根据新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进行评估,作为新员工转正依据之一; 4、辅导期满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上岗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期终综合评定表》,考核合格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导师培养周期结束,开始接受新一轮培养任务。
5、15天辅导期满,培养对象未通过考核的,由培养导师继续进行指导,直至考核合格; 七、导师奖金发放:
1、15天辅导期结束后,根据新员工上岗考核结果,培养对象合格上岗的,向导师一次性
发放200元的导师费用,培养对象未通过转正考核的,对导师处罚100元,并继续继续
培训直到考核通过。
2、培养对象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出色,岗位适应性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经所在部门提出
人力资源部核实,对培养对象予以提前转正,导师费用仍然按照200元的标准,可提前发放给培养导师。
3、生产部负责统计当月新员工转正情况,同时核算培养导师费用,制作《培养导师费发放
统计表》,经生产部厂长、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后,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八、导师制工具:
1、附件一:试用期员工期终综合评定表; 2、附件二:培养导师费发放统计表; 3、附件三:一对一培养协议。 九、其他:
1、本制度自6月份起实施;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试用期员工期终综合评定表
第1页 共2页
此表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培养导师费发放统计表
文件编号:WPLC15 生效日期:2015年3月16日 版 本 号: A 第 7 页 共 7 页 编 制:范 亮 李永庆 批 准:
北京海阳顺达“一对一”培养责任状
培养导师姓名: 被培养员工姓名: 员工 自愿作为 年 月 日入职的新员工 的培养导师,负责其试用期期间的岗位基本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的指导,帮助其快速融入公司文化,适应工作环境,顺利通过转正考核。
本人司的核心价值观念,自愿遵守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工作,努力学习,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转正考核。
培养导师签字: 被培养员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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