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联合发布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两高”联合发布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强化公私财产保护

“两高”联合发布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本站北京4月26日讯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解释》共计九个条文,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

《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七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记者获悉,敲诈勒索犯罪一直是常见多发的犯罪,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把敲诈勒索作为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经常性手段;有的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巨大,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为有效惩治敲诈勒索犯罪,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对敲诈勒索罪作出重大修改:一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多次敲诈勒索”增加规定为该罪的入罪条件之一;二是提高了法定最高刑,增加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是加大了财产刑处罚力度,在每一量刑档次都增加规定了罚金刑。

2000年4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确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为一千元,《解释》确定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为二千元,虽然提高了1倍,但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2倍。而且,《解释》还规定,对于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等七种情形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仍为一千元。总体而言,提高了打击力度。

为科学设定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标准,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打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解释》。

“两高”联合发布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强化公私财产保护

“两高”联合发布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本站北京4月26日讯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解释》共计九个条文,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

《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七种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记者获悉,敲诈勒索犯罪一直是常见多发的犯罪,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把敲诈勒索作为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经常性手段;有的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巨大,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为有效惩治敲诈勒索犯罪,2011年2月,《刑法修正案(八)》对敲诈勒索罪作出重大修改:一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多次敲诈勒索”增加规定为该罪的入罪条件之一;二是提高了法定最高刑,增加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是加大了财产刑处罚力度,在每一量刑档次都增加规定了罚金刑。

2000年4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确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为一千元,《解释》确定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为二千元,虽然提高了1倍,但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2倍。而且,《解释》还规定,对于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等七种情形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最低仍为一千元。总体而言,提高了打击力度。

为科学设定敲诈勒索罪定罪量刑标准,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打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解释》。


相关文章

  • 两高公布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解释
  • 两高公布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 ...查看


  • 逃税案法律规定
  •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补充规定刑法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对外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这个司法解释将于2009年10月16日起施行. "两高& ...查看


  • 两高: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将入罪
  • 光明网北京5月9日电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向社会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共十三条,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侵犯公民信息罪 ...查看


  •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发布 入罪门槛降低
  • 2013年06月18日11:0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界定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 ...查看


  • 浅谈非财产性利益的出罪与入罪
  • 浅谈非财产性利益的出罪与入罪 论文摘要 虽然我国刑法学界关于非财产性利益是否入罪的问题还存争议,但是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的重大社会危害性已为社会所公认.本文将从我国刑法关于贿赂范围的立法沿革出发,对非财产性利益是否入罪进行分析,以期对贿赂犯罪的 ...查看


  • "两高":行贿逾万元追究刑事责任 国内
  • "两高":行贿逾万元追究刑事责任 多次行贿未经处理按累计行贿额处罚 发布者:wuyang 时间:2013-01-01 08:02:54 来源:解放牛网 新闻晨报[收藏][0] [评论0 查看] [我要评论] [发起话题] ...查看


  • 刑法修正案与刑法立法解释
  • 我国现行刑法于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通过四项决定.八部修正案和九件立法解释,对刑法的120多个条文作了增补和修改,对刑法总则和分则的有关章节.条文作了重要的诠释. 一 ...查看


  • 两高发布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案司法解释
  • 两高发布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案司法解释(全文)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报今日发布该<解释>全文,自2009年 ...查看


  • 2002年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2003年1月6日至8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龙湾区瑶溪山庄召开了二OO二年度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中院刑二庭正副庭长.审判小组组长和综合指导组成员.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审监庭副 庭长.市检察院起诉处处长.全市各县(市.区)法院分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