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盐亭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抗滑桩爆破 班组作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内容及单价
1、工程地点:文同干道指南片区云溪中学
2、工程名称: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
3、承包范围及方式:网络连接、防护、爆破。
4、包干单价及包干内容:伍佰捌拾元/M)。包干单价含机械、人工、质量、安全、进度控制费用。乙方提供发票
二、承包期限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组织施工,2011年 7月30日前完成并达到约定交付标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五、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如经检查验收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自行返工并向对方赔偿工期延误损失。
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6、按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六、保险
甲方: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盐亭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抗滑桩爆破 班组作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内容及单价
1、工程地点:文同干道指南片区云溪中学
2、工程名称: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第一批项目
3、承包范围及方式:网络连接、防护、爆破。
4、包干单价及包干内容:伍佰捌拾元/M)。包干单价含机械、人工、质量、安全、进度控制费用。乙方提供发票
二、承包期限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组织施工,2011年 7月30日前完成并达到约定交付标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甲方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五、乙方义务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如经检查验收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自行返工并向对方赔偿工期延误损失。
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6、按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六、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