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福利与宠物保护

宠物福利及其法律保护

食品科学与工程 0901 高妹欣 学号 [1**********]15

摘 要: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家养的动物中与人类更为密切,也就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伴侣动物称之为宠物。 饲养宠物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宠物的种类包括犬、猫、龟、鸟、虫、兔、鱼、蜥蜴、鼠、观赏猪 等,这些动物都不为国际濒危保护公约之列,而是与人们密切沟通、生活在一起的可相互交流感情的动物。宠物备受人们喜爱,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国动物的境遇每每让人寒心。面对法律的无奈,人们开始反思这一系列问题。此时,有关动物福利的问题就进入我们的视野。我们应该给宠物福利,并保护它们的福利。 关键词:宠物福利 动物福利 宠物立法

“宠物动物”是指陪伴人类的已经被驯化或特殊处理的生物,包括宠物狗、宠物猫等。宠物从远古被驯化以来便被称为是我们人类的伙伴和朋友。我国养宠物的人超过一万人。以北京为例,北京养犬人数登记在册的超过万人。养鸟的人,只统计养人工繁育鸟的也在万人以上,养龟的人有万以上,养其它宠物的如观赏鼠荷兰鼠、松鼠、熊鼠、树蜥等也有万人以上【1】。宠物是与人类生活最息息相关的生命形式,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宠物的福利及其法律保护就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学理论问题 。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及精神需求也在发生改变,宠物动物饲养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证之一。然而随着宠物数量的不断增加,由其带来的一些问题也逐

渐显现出来。宠物管理及其保护势在必行。应充分考虑伴侣动物的福利,对其圈舍、饲料、垫料等做出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宠物动物的福利,还应考虑给它们开辟一个专门的活动场所,人们可以带着它们到这里散步、嬉戏,对它们进行各种训练等。宠物动物福利管理制度应规范宠物动物的状况、宠物动物的照料、宠物动物的保护、宠物动物的登记、宠物动物的居住环境、主人的状况及其责任等多方面的内容。

1. 关于宠物动物饲养人资格和条件

宠物动物的饲养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具备该条件者不得单独饲养宠物,有法定监护人的以监护人为饲养人。饲养人对宠物负有管理和照看的义务,防止其侵害他人或者遭到他人侵害。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宠物动物饲养人既要饲养宠物,又无力给宠物提供相应的福利条件甚至最后被迫丢弃,导致宠物四处流浪,既有害于宠物本身,又对其他动物和公共卫生和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有必要规定宠物动物饲养人的资格和条件。同时,对宠物动物的饲养人的资格和条件做出规定也是其他制定了《动物福利法》的各国的通行做法。同时,考虑到有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济条件很好,同时又很孤单和寂寞,可能需要宠物的陪伴,所以规定“不具备该条件者不得单独饲养宠物,有法定监护人的以监护人为饲养人”的内容。

2. 关于宠物动物饲养登记、许可证制度

饲养猫、犬类宠物或大型宠物的,饲养人应在城管部门进行登记并获得许可。登记内容应包括宠物的类别、年龄、主要特征、宠物照片以及获得该宠物的途径,由登记机关确认后发给饲养许可证。 根据伦敦经济研究院的估计,为收留、处置、送养流浪狗,处理流浪狗交通事故和家畜伤害事故,英国政府每年大约要支出7000万英镑的费用。 如果流浪狗事先得到登记或者注册,那么警方可以轻易地根据狗圈和狗的登记资料为其找到主人。 如果狗发生伤害事故,也可以确定流浪狗主人的责任, 这样可以减轻政府和社会的经济负担【2】。我国动物福利立法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强化饲养人的责任。由于宠物数量繁多,所以建议只对常见的宠物如狗和猫进行登记,登记的范围包括宠物的外部特征、饲养人的基本情况等。

3. 关于宠物动物饮食和生活环境福利

饲养人应当为其饲养的宠物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水,保证食物和水的新鲜和卫生;应为宠物提供适当的居住环境,保证宠物的安全,保证宠物生活环境的遮蔽、通风、光照、温度、清洁符合要求,保证宠物活动的空间,保证宠物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并且应避免所饲养的宠物遭受恶意或者无故虐待。

动物居住的建筑和一些容纳动物的其他房间应该为动物提供充足、洁净的空间、庇护处;对于动物居住或者活动所使用建筑的建设,应该得到政府或者得到政府授权的国家农业部的事先同意。动物应当在适合其健康和自然行为需求的环境中容身和被照管;动物不应当过度劳动,不应当得到可能伤害其健康的责打或者驾驶;为动物系链子时,不应当导致动物疼痛、限制动物的活动自由或者动物的容身空间。

可能的情况下,动物应当被分开,避免在拥挤和相互接触的情况下被运输。

4. 禁止虐待、丢弃宠物动物制度

宠物饲养人不得虐待饲养的宠物,或将宠物作为发泄之用。恶意造成宠物痛苦和伤害的,应剥夺其饲养宠物的权利,经观察确认改正后才可再次饲养宠物。再次饲养宠物后又出现虐待宠物情形的,永久剥夺饲养宠物的权利。宠物饲养人不得丢弃饲养的宠物,一经发现应剥夺其饲养宠物的权利,经观察确认改正后才可再次饲养宠物。再次饲养宠物又出现丢弃宠物情形的,永久剥夺饲养宠物的权利【3】。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饲养人只是因为一时的高兴或新鲜,而将宠物领养回家,但是却没有尽到一个饲养人的义务,打骂宠物或者将宠物作为发泄之用的情形比比皆是,甚至随意丢弃饲养的宠物,给宠物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根本谈不上尊重和保障宠物的福利。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进行制约,不仅会给宠物本身造成伤害,长期如此,也会影响人的正常行为与良知,对人的素质的提高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在对宠物动物福利方面进行规范的时候,对于上述规定的情形,除了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之外,在饲养人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剥夺其饲养宠物的权利也会起到预防和惩治的作用。

5. 违反宠物动物福利及保护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人们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由公民个人或国家机关依据法律程序要求行为人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以此来惩罚违法行为人,从而以文明的方式平息纠纷和冲突。法律责任具有惩罚、救济与教育的功能。然而我国环境立法中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不配套的现象

并非鲜见。法律法规中的义务性条款若没有法律责任条款的支持和保障,其作用、意义和评价就会大大减弱,在社会实践中一旦遇到违反义务条款的行为就会发现这些义务性条款显得软弱无力。基于此,我国宠物动物福利及保护要避免以上弊端,法律责任要明确,处罚力度应适当加大,以增强动物福利法的预防和惩治效果。

在民事责任部分,应注重法律责任的救济与教育作用,也就是说虐待动物或者有其他破坏动物福利事项的违法行为人应对与保护动物有关的第三人的合理损失给予足额赔偿。在行政责任部分,可以综合多种处罚措施。除一般的罚款、责令改正、吊销营业许可证、没收等措施以外,还可以采取公布黑名单、信用污点记录等处罚措施。在刑事责任部分,应该增设虐待动物罪或者破坏动物福利罪,对虐待动物或者破坏动物福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参考文献 【1】 北京农业 2004 03 宠物乐园 我国宠物业发展趋势

【2】 浅析宠物动物的福利及其保护 2009

【3】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2003 年 9 月 5 日通过,自 2003 年 10 月 15 日 起施行

宠物福利及其法律保护

食品科学与工程 0901 高妹欣 学号 [1**********]15

摘 要: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家养的动物中与人类更为密切,也就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伴侣动物称之为宠物。 饲养宠物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宠物的种类包括犬、猫、龟、鸟、虫、兔、鱼、蜥蜴、鼠、观赏猪 等,这些动物都不为国际濒危保护公约之列,而是与人们密切沟通、生活在一起的可相互交流感情的动物。宠物备受人们喜爱,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国动物的境遇每每让人寒心。面对法律的无奈,人们开始反思这一系列问题。此时,有关动物福利的问题就进入我们的视野。我们应该给宠物福利,并保护它们的福利。 关键词:宠物福利 动物福利 宠物立法

“宠物动物”是指陪伴人类的已经被驯化或特殊处理的生物,包括宠物狗、宠物猫等。宠物从远古被驯化以来便被称为是我们人类的伙伴和朋友。我国养宠物的人超过一万人。以北京为例,北京养犬人数登记在册的超过万人。养鸟的人,只统计养人工繁育鸟的也在万人以上,养龟的人有万以上,养其它宠物的如观赏鼠荷兰鼠、松鼠、熊鼠、树蜥等也有万人以上【1】。宠物是与人类生活最息息相关的生命形式,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宠物的福利及其法律保护就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学理论问题 。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及精神需求也在发生改变,宠物动物饲养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证之一。然而随着宠物数量的不断增加,由其带来的一些问题也逐

渐显现出来。宠物管理及其保护势在必行。应充分考虑伴侣动物的福利,对其圈舍、饲料、垫料等做出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保证宠物动物的福利,还应考虑给它们开辟一个专门的活动场所,人们可以带着它们到这里散步、嬉戏,对它们进行各种训练等。宠物动物福利管理制度应规范宠物动物的状况、宠物动物的照料、宠物动物的保护、宠物动物的登记、宠物动物的居住环境、主人的状况及其责任等多方面的内容。

1. 关于宠物动物饲养人资格和条件

宠物动物的饲养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具备该条件者不得单独饲养宠物,有法定监护人的以监护人为饲养人。饲养人对宠物负有管理和照看的义务,防止其侵害他人或者遭到他人侵害。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宠物动物饲养人既要饲养宠物,又无力给宠物提供相应的福利条件甚至最后被迫丢弃,导致宠物四处流浪,既有害于宠物本身,又对其他动物和公共卫生和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有必要规定宠物动物饲养人的资格和条件。同时,对宠物动物的饲养人的资格和条件做出规定也是其他制定了《动物福利法》的各国的通行做法。同时,考虑到有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济条件很好,同时又很孤单和寂寞,可能需要宠物的陪伴,所以规定“不具备该条件者不得单独饲养宠物,有法定监护人的以监护人为饲养人”的内容。

2. 关于宠物动物饲养登记、许可证制度

饲养猫、犬类宠物或大型宠物的,饲养人应在城管部门进行登记并获得许可。登记内容应包括宠物的类别、年龄、主要特征、宠物照片以及获得该宠物的途径,由登记机关确认后发给饲养许可证。 根据伦敦经济研究院的估计,为收留、处置、送养流浪狗,处理流浪狗交通事故和家畜伤害事故,英国政府每年大约要支出7000万英镑的费用。 如果流浪狗事先得到登记或者注册,那么警方可以轻易地根据狗圈和狗的登记资料为其找到主人。 如果狗发生伤害事故,也可以确定流浪狗主人的责任, 这样可以减轻政府和社会的经济负担【2】。我国动物福利立法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强化饲养人的责任。由于宠物数量繁多,所以建议只对常见的宠物如狗和猫进行登记,登记的范围包括宠物的外部特征、饲养人的基本情况等。

3. 关于宠物动物饮食和生活环境福利

饲养人应当为其饲养的宠物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水,保证食物和水的新鲜和卫生;应为宠物提供适当的居住环境,保证宠物的安全,保证宠物生活环境的遮蔽、通风、光照、温度、清洁符合要求,保证宠物活动的空间,保证宠物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并且应避免所饲养的宠物遭受恶意或者无故虐待。

动物居住的建筑和一些容纳动物的其他房间应该为动物提供充足、洁净的空间、庇护处;对于动物居住或者活动所使用建筑的建设,应该得到政府或者得到政府授权的国家农业部的事先同意。动物应当在适合其健康和自然行为需求的环境中容身和被照管;动物不应当过度劳动,不应当得到可能伤害其健康的责打或者驾驶;为动物系链子时,不应当导致动物疼痛、限制动物的活动自由或者动物的容身空间。

可能的情况下,动物应当被分开,避免在拥挤和相互接触的情况下被运输。

4. 禁止虐待、丢弃宠物动物制度

宠物饲养人不得虐待饲养的宠物,或将宠物作为发泄之用。恶意造成宠物痛苦和伤害的,应剥夺其饲养宠物的权利,经观察确认改正后才可再次饲养宠物。再次饲养宠物后又出现虐待宠物情形的,永久剥夺饲养宠物的权利。宠物饲养人不得丢弃饲养的宠物,一经发现应剥夺其饲养宠物的权利,经观察确认改正后才可再次饲养宠物。再次饲养宠物又出现丢弃宠物情形的,永久剥夺饲养宠物的权利【3】。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饲养人只是因为一时的高兴或新鲜,而将宠物领养回家,但是却没有尽到一个饲养人的义务,打骂宠物或者将宠物作为发泄之用的情形比比皆是,甚至随意丢弃饲养的宠物,给宠物造成极大的伤害和痛苦,根本谈不上尊重和保障宠物的福利。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进行制约,不仅会给宠物本身造成伤害,长期如此,也会影响人的正常行为与良知,对人的素质的提高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在对宠物动物福利方面进行规范的时候,对于上述规定的情形,除了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之外,在饲养人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剥夺其饲养宠物的权利也会起到预防和惩治的作用。

5. 违反宠物动物福利及保护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人们以公共权力为后盾,由公民个人或国家机关依据法律程序要求行为人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以此来惩罚违法行为人,从而以文明的方式平息纠纷和冲突。法律责任具有惩罚、救济与教育的功能。然而我国环境立法中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不配套的现象

并非鲜见。法律法规中的义务性条款若没有法律责任条款的支持和保障,其作用、意义和评价就会大大减弱,在社会实践中一旦遇到违反义务条款的行为就会发现这些义务性条款显得软弱无力。基于此,我国宠物动物福利及保护要避免以上弊端,法律责任要明确,处罚力度应适当加大,以增强动物福利法的预防和惩治效果。

在民事责任部分,应注重法律责任的救济与教育作用,也就是说虐待动物或者有其他破坏动物福利事项的违法行为人应对与保护动物有关的第三人的合理损失给予足额赔偿。在行政责任部分,可以综合多种处罚措施。除一般的罚款、责令改正、吊销营业许可证、没收等措施以外,还可以采取公布黑名单、信用污点记录等处罚措施。在刑事责任部分,应该增设虐待动物罪或者破坏动物福利罪,对虐待动物或者破坏动物福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参考文献 【1】 北京农业 2004 03 宠物乐园 我国宠物业发展趋势

【2】 浅析宠物动物的福利及其保护 2009

【3】 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十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2003 年 9 月 5 日通过,自 2003 年 10 月 15 日 起施行


相关文章

  • 2015年各省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A类)试题
  • 2015年各省事业单位<综合应用能力>(A类)试题及参考答案 浙江省: 材料一: 1介绍了宠物开始迈进大学校园,M市某大学经过研究,出台了"宠物禁令",这一禁令立即引起不少学生不解和抗议,主要观点有,认为养宠 ...查看


  • 2015年浙江事业考试统考综合应用能力A类
  • 综合应用能力A类 [背景材料] 材料一: 1近年来,宠物们开始迈进大学校园,成为象牙塔的"新新成员",大学生饲养宠物已不再是新鲜事.有调查显示,大学生群体中有37%的学生养过宠物或赞成养宠物.从目前来看,大学校园的&qu ...查看


  • 海外独居面面观
  • 国外关爱"留守儿童"篇 国外也存在"留守儿童"的现象,不过,国外并没有专门的名词来定义这个群体,而是作为整体儿童保护体系的一部分,在制度.民间组织扶持等方面不同程度地为未成年人织起保护网. 首先,建立 ...查看


  • 中国宠物市场调查2
  • 第一节. 引 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居民家庭的独立性.个性化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居民的休闲.消费和情感寄托方式也呈多元化发展.宠物饲养已经成为城市居民消费的新亮点,宠物产业成为城市经济的组成部分.家养宠物数量的 ...查看


  • 山西省考2012申论答案.doc
  • 2012 年山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卷 参考答案 一.根据"给定资料1","活熊取胆"事件中存在着一些具体争议,请归纳争议的焦点 问题并作简要说明.(20 分) 要求:归纳全面,表述 ...查看


  • 浅谈我国宠物饲养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 浅谈我国宠物饲养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 近年来,我国宠物行业迅速发展,养宠物的人也越来越多,很多社会和道德问题也随之出现.针对我国宠物饲养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宠物:宠物饲养:宠物产业:管理 中华民主是一个 ...查看


  • 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 2012年湖北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 <申 论>试卷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间: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查看


  • 2012(晋)动物保护问题真题
  • 材料1: 黑熊被活体取胆汁的现象引起社会极大关注.有网民披露:"熊肚上有一道永远无法痊愈的刀口,一个瘘管直通熊的胆囊,外连一根透明的塑料软管,平时用一种黏性很强的敷料把软管和创面包扎起来,抽取胆汁时打开包扎,将针孔插入塑料软管,在 ...查看


  • "动物城市"加拿大
  • 世界从来不只属于人类,她也应该是动物的天堂 如果你是第一次去加拿大,你肯定会被那里的情景吓一跳:也许你正驾车行驶,突然就有一只松鼠跳到了你的车上.更让你想不到的是,这些松鼠一点也不怕你,相反,如果你车窗是开着的话,那么松鼠很有可能会跳进车窗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