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业务考试试题

纪检监察业务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

1、《监察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国 国家行政机关 、 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2、监察工作应当遵循 教育 与 惩处 相结合、 监督检查 与 制度建设 相结合。

3、监察人员的职业操守有:遵纪守法, 忠于职守 ,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4、监察机关对监察人员 执行职务 和 遵守纪律 实行监督的制度。

5、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 证据 、重 调查研究 ,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 人人平等 。

6、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自收到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之日起 30日 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

7、除法律、法规、 规章 以及公务员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8、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限为18个月。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9、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 开除 处分。

10、行政处分决定自处分决定生效 之日起生效。

11、案件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 职能管辖、 级别管辖 与 特殊管辖 相结合的原则。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系统内重大典型案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12、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 、程序合法。

1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17、2010年 1月18日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叙述了8个方面52个不准的情况。

18、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是指 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 。

1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 批评教育 、 组织处理 、 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请托人财物后 及时退还或上交的,不是违纪。

21、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坚持 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 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 、人民团体 、人民群众 、新闻舆论 的监督作用。

2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和开除党籍五种。

2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4、《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5、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 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 负责人,乡镇(街道) 党员负责 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26、 执政党的党风 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27、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 、 注重预防 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 相结合。

28、领导干部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 。

29、领导干部在离职或者退休后 3年内,不准接收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0、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 等有关情况。

3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3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六条禁止讲排场 、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

33、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资金 、资产 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34、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在社会保障 、政策扶持 、救灾救济款物 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35、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36、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7、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38、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1.18)。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39、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 重大政治 ) 任务。

纪检监察业务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

1、《监察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国 国家行政机关 、 公务员 、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2、监察工作应当遵循 教育 与 惩处 相结合、 监督检查 与 制度建设 相结合。

3、监察人员的职业操守有:遵纪守法, 忠于职守 ,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4、监察机关对监察人员 执行职务 和 遵守纪律 实行监督的制度。

5、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 证据 、重 调查研究 ,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 人人平等 。

6、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自收到监察决定或者监察建议之日起 30日 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

7、除法律、法规、 规章 以及公务员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8、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限为18个月。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9、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 开除 处分。

10、行政处分决定自处分决定生效 之日起生效。

11、案件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 职能管辖、 级别管辖 与 特殊管辖 相结合的原则。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系统内重大典型案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12、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 、程序合法。

1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17、2010年 1月18日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叙述了8个方面52个不准的情况。

18、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是指 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 。

1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 批评教育 、 组织处理 、 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请托人财物后 及时退还或上交的,不是违纪。

21、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坚持 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 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 、人民团体 、人民群众 、新闻舆论 的监督作用。

2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和开除党籍五种。

2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6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4、《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5、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 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 负责人,乡镇(街道) 党员负责 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26、 执政党的党风 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27、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惩防并举 、 注重预防 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 相结合。

28、领导干部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 。

29、领导干部在离职或者退休后 3年内,不准接收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0、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 、民主测评、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 等有关情况。

3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3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六条禁止讲排场 、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

33、领导干部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资金 、资产 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34、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在社会保障 、政策扶持 、救灾救济款物 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35、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36、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7、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38、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1.18)。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39、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 重大政治 ) 任务。


相关文章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试题1:行政组织纵向层次协调包括行政指导和( ). A: 行政授权 B: 行政参与 C: 行政分权 D: 行政委托 答案: A 试题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的是( ). A: 立法监督 B: 司法监督 C: 审计监督 D: ...查看


  • 实行案件主办制度 创新办案工作机制
  • 实行案件主办制度 创新办案工作机 制 中共咸安区纪委.区监察局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如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办案的能力,办案机制和队伍建设如何做到与时俱进,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的课题.咸安区纪委.监察局从2003年开始,试行和建 ...查看


  • 政府机构及改革题
  • 公共基础知识之政府机构及改革 作者:shuishui222 2007-08-15 11:20 星期三 晴 试题1:下列政府机构中,实行"双重领导关系"的有( ). A: 民政机关 B: 派出机关 C: 公安机关 D: 土 ...查看


  • 山东省莒南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注重三个"加强"
  • 发布时间:2012-4-18 14:46:32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莒纪    阅读117 次 今年以来,山东省莒南县纪委积极探索,注重抓基础,强队伍,以"三加强"为着力点,有力推动了 ...查看


  •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 第6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 ...查看


  • 安仁县全方位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9日03:06  红网 红网长沙5月19日讯(通讯员 段石明)5月18日,安仁县纪委监察局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在县委党校举行的五月份纪检监察工作理论考试,这是安仁县在内强 ...查看


  • 江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平台叉车司机题库
  • 查看此文本列表 第1页/共30页 下一页> 预览: 叉车司机考试题库(答案) 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 施后撤离作业场所.(A).A.正确: 2. ...查看


  • 201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 中 国 共 产 党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文件 青人社党字„2011‟5号 ------------------★------------------ 关于印发2011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查看


  • 人民日报社2016年校园招聘
  • 人民日报社2016年校园招聘 岗位职责: 从事经济.金融类新闻采写.评论.编辑及策划等工作. 岗位要求: 了解国家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政策,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文字写作.沟通协调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5 采编业务 法律 硕研及以上 详情 2 申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