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18周为考试周,为确保我院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明确职责,提高质量,根据学校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计算机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试工作。 组 长:潘 红 赵海青
副组长:高雪霞 张东亮 孙远新
成 员:教学科研秘书 办公室主任 教研室主任 团总支书记 辅导员
职 责:负责本学期期末工作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及监督评价工作,并监督实施本方案。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前教育、考纪纠察及巡视等若干执行小组,执行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他小组分别是:
(一)考前教育、考纪纠察及巡视组
组 长:孙远新
成 员:叶喜民 穆瑞辉 石庆民 王芸 李栋
职 责:主要负责学生考前教育、考场巡视、作弊处理、考场卫生等工作。
(二)考试质量监控组
组 长:高雪霞
成 员:黄楠 朱莉娟 邝涛 任卫银 陈建彪
职 责:负责对本次考试工作从命题、试题审核、阅卷、成绩提交到材料存档等的全过程指导监督。
(三)考务组
组 长:高雪霞
成 员:杨棉绒 茹蓓 王根运 王晶晶
职 责:负责整个考试工作的后勤保障、试卷印刷、试卷保管、试卷检查验收、试卷收发、考试材料的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各门课程(除2012级软件学院外)教学与复习及随堂考查的课程均于第17周全部结束;2012级软件学院及3+2各专业,由于16-17周为实训环节,因此各门课程教学与复习及随堂考查的课程均于第15周全部结束。
1.考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查时间,所有考查课程的考核均于第17周全部结束。
2.考试课在第18周由教务处和院系安排。
3.考试安排表见附表。
三、试卷的审批、印制、装订及管理
为保证试卷质量,试卷印刷前要认真履行试卷审批手续。试卷审查由各教研室主任和院长负责。经审查,对试卷无异议后,须填写《新乡学院试卷责任表》,并由教学院长最后确定期末考试试卷。2013月6日14日样卷审核工作结束。 2013年6月17日至19日 在学院资料室印刷试卷;6月20日、21日两天根据考场安排表装订、分装试卷,具体分工:专业课由任教师自己装订;公共课全员参与各教研室派两名代表,公共基础教研室由于承担了《大学计算机基础》的考务工作,不参与此项工作。
四、考试纪律及监考要求
1.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违纪现象。
2.考试时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要进行认真检查,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考试时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禁止学生自带草纸进入考场。
5.考核课程确实需要演草纸的,由老师由办公室准备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向考生发放。
6.学生期末考试不得无故缺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填报缓考申请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
7.闭卷考试一律单人单座,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考场,检查考生座位是否按照学号顺序(横S)、考场卫生是否符合考试要求、学生是否私自带演算纸。
8.监考老师一律佩戴监考牌,一前一后监考;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立即报告计算机学院办公室,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考试结束后试卷和配发的演算纸一并收齐,收齐后当场清点整理(按照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
五、考试规范
(一)考试命题
第一条 命题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命题能体现该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要求的主要知识内容,能体现该课程教学目的所要求的未来职业能力目标内容。
2.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分值、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等方面分配合理;试卷既检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又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学生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其学业水平的差别。
4.规范性原则。命题要力求准确、明确,避免出现歧义;试题表达应力求简明扼要,措词严谨,不得包含有关的暗示;题目的编排顺序要合理;试题的评分标准应该公正明确,易于掌握,避免答案有规律和模棱两可。
5.创新性原则。命题要新颖,能够充分体现课程的特点,注意结合课程的发展,及时补充创新能力的考核。
第二条 命题要求
1.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试卷应有合理的难度和区分度,“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部分和提高(扩展)部分都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3.题型要多样化,一般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
题、简述题、论述题、计算题、分析题等项题型中的若干项。
4.各个试题要相对独立,不能互给提示。
5.考试命题原则上按110分钟确定题量。每题最小分值为1分。试卷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线。
6. 非笔试考核的课程,应制定课程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于6月7日之前填写《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灵活考试申请表》。
第三条 组卷要求
1.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每一份试卷的内容应是本学期所讲授的课程内容,多学期开设的课程,按照开设课程所在学期所讲授的内容分学期编制试卷。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目标明确,图表规范。
2.内容结构:原则上,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试题占40%,重点内容的试题占40%,综合和提高(扩展)的试题占20%。
3.难易结构:原则上,易、较易的试题占40%—50%,中等难度的试题占30%—40%,较难、难的试题占10%—20%。
4.题型结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主要编制客观性试题,试题要覆盖课程教学大纲中要求学习的各章节;重点内容和有一定难度的内容主要编制主观性试题,试题要突出该学科教材的重点章节。一份试卷的题型一般为4-6种。
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5:5。
5.题量要求:题量要充足,文科类每份试卷的题量原则上在30道题以上,理工科类每份试卷的题量原则上在25道题以上(均以小题计算)。
6.课程考核试卷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量、题型相当的A和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内容重复率不超过20%。三年之内同一门课程的试卷内容应避免雷同。
7.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必须按照教务处拟定试卷的统一格式编制。(附件2新修订的《新乡学院试卷模板》、附件3《新乡学院考试答题纸模板》)
第四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
1.命题教师应同时制定A、B两套试卷的答案及评分标准(《新乡学院期末考试试题标准或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客观性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准确、唯一。填空题对于同一答案有不同表述方式者,应在答案中全部体现。
3. 主观性试题:答案必须准确、全面、规范、简洁。论述题答案,得分要点应科学、合理,便于评分;计算题要按解题步骤、要点给分,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二)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
第一条 阅卷纪律
1.每门课程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应将试卷封皮、考场记录单、学生试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按顺序整理密封。
2.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通知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组织评阅工作,同时将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送至指定评卷地点。
3.所有的评卷工作应在教研室主任安排下统一进行,教师要按规定承担阅卷任务。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现场,也不得将与阅卷无关的人员带进阅卷现场。
4.各科试卷均必须实行集中流水作业,参与流水阅卷的教师应不少于2人。
5. 评卷要求客观、公正、公平、准确,不打人情分,不准无故扣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批误判的,徇私为学生加分、改分或恶意减分的,将依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6.试卷的评阅工作,原则上必须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的5天之内完成。
第二条 阅卷要求
1.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颜色的圆珠笔或钢笔,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
2.客观题(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直接在答案填写处做批阅,正确的打“√”号,错误或空白打“×”号,将总得分填在题首“得分”栏内,各小题不需再给出得分;主观题不标示“√”号或“×”号,对答题错误部分应以下划线标出,作为扣分依据,空白或答案不完整的,不需做任何标示,直接给出应得分数。主观题由若干小题组成的,每小题总得分写在小题标号前面,大题总得分填在题首“得分”栏内;考核方式如是论文形式,教师需对论文认真批阅,提
出批阅意见。
3.评卷人员只能对自己负责的试题部分进行评判。每道试题评判后应当在“得分”栏中填写该题的得分,并在“评卷人”一栏签上本人的全名。评卷中如发现误评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原来的得分时,应当在其错误处打“\\”,并在一旁另写上正确分数,更正处必须签全名。每份试卷更改的地方不得超过三处。
4.所有试题评阅完毕后,应当进行复查,无误后方可合计总分。合计总分务必做到细致认真准确。试卷小题分数合计与大题得分、大题分数合计与总分必须完全一致。卷面成绩经复核人复核确定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由两人签名更改。
第三条 成绩处理
1.所有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一般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部分考查课或实践类课程也可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但登陆到教务系统时必须转换为百分制,具体转换关系为:
考核等级 优 良 中 及格
转换分数 90 80 70 60 50
2.教务管理系统默认的课程成绩构成比例为: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10%+期中成绩×20%+期末成绩×70%(有期中考试的课程成绩处理方式)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无期中考试的课程成绩处理方式)
平时成绩可包括:平时测验、作业、课堂提问、考勤和实验成绩(主要指包含于课程的实验环节,上机操作等)中的若干项。
命题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性质、课程特点或教学环节的不同申请改变总评成绩的构成比例,但必须在停课之前填写(附件4《新乡学院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比例更改审批表》),被批准后方可执行。一旦进入到考试程序,任何更改成绩折算方式的申请将不再审批。对于私自更改成绩的,更改作废,并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所有成绩都应有原始书面材料(附件5《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
(三)学生成绩登记、录入、报送工作 不及格
1、根据学校的安排2013年7月5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的方法,只需录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成绩系统会自动计算。(本科考试课10% 20% 70%,本科考查课及专科30% 70%)
3、2013年7月5日前送交成绩单。打印签字的“有效成绩单”(一式两份 一份送交学生所在院系,一份送交计算机学院办公室);《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送交计算机学院办公室,一份任课老师留存)。
4、平时成绩要有理、有据,要客观、公正,考勤记录、平时作业记录等支撑材料要完备可查。
六、其它:
1.本科专科、考试考查课出卷要求、批阅试卷的要求是一致的。
2.考查课原则上随堂考,如果某个老师带的班级较多用一份卷,办公室负责协调教室及监考老师。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27日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第18周为考试周,为确保我院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明确职责,提高质量,根据学校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计算机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试工作。 组 长:潘 红 赵海青
副组长:高雪霞 张东亮 孙远新
成 员:教学科研秘书 办公室主任 教研室主任 团总支书记 辅导员
职 责:负责本学期期末工作全过程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及监督评价工作,并监督实施本方案。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前教育、考纪纠察及巡视等若干执行小组,执行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他小组分别是:
(一)考前教育、考纪纠察及巡视组
组 长:孙远新
成 员:叶喜民 穆瑞辉 石庆民 王芸 李栋
职 责:主要负责学生考前教育、考场巡视、作弊处理、考场卫生等工作。
(二)考试质量监控组
组 长:高雪霞
成 员:黄楠 朱莉娟 邝涛 任卫银 陈建彪
职 责:负责对本次考试工作从命题、试题审核、阅卷、成绩提交到材料存档等的全过程指导监督。
(三)考务组
组 长:高雪霞
成 员:杨棉绒 茹蓓 王根运 王晶晶
职 责:负责整个考试工作的后勤保障、试卷印刷、试卷保管、试卷检查验收、试卷收发、考试材料的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各门课程(除2012级软件学院外)教学与复习及随堂考查的课程均于第17周全部结束;2012级软件学院及3+2各专业,由于16-17周为实训环节,因此各门课程教学与复习及随堂考查的课程均于第15周全部结束。
1.考查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查时间,所有考查课程的考核均于第17周全部结束。
2.考试课在第18周由教务处和院系安排。
3.考试安排表见附表。
三、试卷的审批、印制、装订及管理
为保证试卷质量,试卷印刷前要认真履行试卷审批手续。试卷审查由各教研室主任和院长负责。经审查,对试卷无异议后,须填写《新乡学院试卷责任表》,并由教学院长最后确定期末考试试卷。2013月6日14日样卷审核工作结束。 2013年6月17日至19日 在学院资料室印刷试卷;6月20日、21日两天根据考场安排表装订、分装试卷,具体分工:专业课由任教师自己装订;公共课全员参与各教研室派两名代表,公共基础教研室由于承担了《大学计算机基础》的考务工作,不参与此项工作。
四、考试纪律及监考要求
1.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违纪现象。
2.考试时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要进行认真检查,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考试时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禁止学生自带草纸进入考场。
5.考核课程确实需要演草纸的,由老师由办公室准备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向考生发放。
6.学生期末考试不得无故缺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填报缓考申请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
7.闭卷考试一律单人单座,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考场,检查考生座位是否按照学号顺序(横S)、考场卫生是否符合考试要求、学生是否私自带演算纸。
8.监考老师一律佩戴监考牌,一前一后监考;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应立即制止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立即报告计算机学院办公室,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考试结束后试卷和配发的演算纸一并收齐,收齐后当场清点整理(按照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
五、考试规范
(一)考试命题
第一条 命题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命题能体现该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要求的主要知识内容,能体现该课程教学目的所要求的未来职业能力目标内容。
2.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分值、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等方面分配合理;试卷既检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又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学生考试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其学业水平的差别。
4.规范性原则。命题要力求准确、明确,避免出现歧义;试题表达应力求简明扼要,措词严谨,不得包含有关的暗示;题目的编排顺序要合理;试题的评分标准应该公正明确,易于掌握,避免答案有规律和模棱两可。
5.创新性原则。命题要新颖,能够充分体现课程的特点,注意结合课程的发展,及时补充创新能力的考核。
第二条 命题要求
1.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使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试卷应有合理的难度和区分度,“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部分和提高(扩展)部分都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3.题型要多样化,一般可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
题、简述题、论述题、计算题、分析题等项题型中的若干项。
4.各个试题要相对独立,不能互给提示。
5.考试命题原则上按110分钟确定题量。每题最小分值为1分。试卷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及格线。
6. 非笔试考核的课程,应制定课程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于6月7日之前填写《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灵活考试申请表》。
第三条 组卷要求
1.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每一份试卷的内容应是本学期所讲授的课程内容,多学期开设的课程,按照开设课程所在学期所讲授的内容分学期编制试卷。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目标明确,图表规范。
2.内容结构:原则上,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试题占40%,重点内容的试题占40%,综合和提高(扩展)的试题占20%。
3.难易结构:原则上,易、较易的试题占40%—50%,中等难度的试题占30%—40%,较难、难的试题占10%—20%。
4.题型结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主要编制客观性试题,试题要覆盖课程教学大纲中要求学习的各章节;重点内容和有一定难度的内容主要编制主观性试题,试题要突出该学科教材的重点章节。一份试卷的题型一般为4-6种。
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5:5。
5.题量要求:题量要充足,文科类每份试卷的题量原则上在30道题以上,理工科类每份试卷的题量原则上在25道题以上(均以小题计算)。
6.课程考核试卷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量、题型相当的A和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内容重复率不超过20%。三年之内同一门课程的试卷内容应避免雷同。
7.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必须按照教务处拟定试卷的统一格式编制。(附件2新修订的《新乡学院试卷模板》、附件3《新乡学院考试答题纸模板》)
第四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
1.命题教师应同时制定A、B两套试卷的答案及评分标准(《新乡学院期末考试试题标准或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2.客观性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准确、唯一。填空题对于同一答案有不同表述方式者,应在答案中全部体现。
3. 主观性试题:答案必须准确、全面、规范、简洁。论述题答案,得分要点应科学、合理,便于评分;计算题要按解题步骤、要点给分,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二)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
第一条 阅卷纪律
1.每门课程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应将试卷封皮、考场记录单、学生试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按顺序整理密封。
2.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通知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组织评阅工作,同时将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送至指定评卷地点。
3.所有的评卷工作应在教研室主任安排下统一进行,教师要按规定承担阅卷任务。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试卷带离阅卷现场,也不得将与阅卷无关的人员带进阅卷现场。
4.各科试卷均必须实行集中流水作业,参与流水阅卷的教师应不少于2人。
5. 评卷要求客观、公正、公平、准确,不打人情分,不准无故扣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批误判的,徇私为学生加分、改分或恶意减分的,将依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6.试卷的评阅工作,原则上必须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的5天之内完成。
第二条 阅卷要求
1.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颜色的圆珠笔或钢笔,记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
2.客观题(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直接在答案填写处做批阅,正确的打“√”号,错误或空白打“×”号,将总得分填在题首“得分”栏内,各小题不需再给出得分;主观题不标示“√”号或“×”号,对答题错误部分应以下划线标出,作为扣分依据,空白或答案不完整的,不需做任何标示,直接给出应得分数。主观题由若干小题组成的,每小题总得分写在小题标号前面,大题总得分填在题首“得分”栏内;考核方式如是论文形式,教师需对论文认真批阅,提
出批阅意见。
3.评卷人员只能对自己负责的试题部分进行评判。每道试题评判后应当在“得分”栏中填写该题的得分,并在“评卷人”一栏签上本人的全名。评卷中如发现误评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改原来的得分时,应当在其错误处打“\\”,并在一旁另写上正确分数,更正处必须签全名。每份试卷更改的地方不得超过三处。
4.所有试题评阅完毕后,应当进行复查,无误后方可合计总分。合计总分务必做到细致认真准确。试卷小题分数合计与大题得分、大题分数合计与总分必须完全一致。卷面成绩经复核人复核确定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由两人签名更改。
第三条 成绩处理
1.所有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一般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部分考查课或实践类课程也可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但登陆到教务系统时必须转换为百分制,具体转换关系为:
考核等级 优 良 中 及格
转换分数 90 80 70 60 50
2.教务管理系统默认的课程成绩构成比例为: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10%+期中成绩×20%+期末成绩×70%(有期中考试的课程成绩处理方式)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无期中考试的课程成绩处理方式)
平时成绩可包括:平时测验、作业、课堂提问、考勤和实验成绩(主要指包含于课程的实验环节,上机操作等)中的若干项。
命题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性质、课程特点或教学环节的不同申请改变总评成绩的构成比例,但必须在停课之前填写(附件4《新乡学院课程总评成绩构成比例更改审批表》),被批准后方可执行。一旦进入到考试程序,任何更改成绩折算方式的申请将不再审批。对于私自更改成绩的,更改作废,并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所有成绩都应有原始书面材料(附件5《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
(三)学生成绩登记、录入、报送工作 不及格
1、根据学校的安排2013年7月5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的方法,只需录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综合成绩系统会自动计算。(本科考试课10% 20% 70%,本科考查课及专科30% 70%)
3、2013年7月5日前送交成绩单。打印签字的“有效成绩单”(一式两份 一份送交学生所在院系,一份送交计算机学院办公室);《新乡学院学生成绩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送交计算机学院办公室,一份任课老师留存)。
4、平时成绩要有理、有据,要客观、公正,考勤记录、平时作业记录等支撑材料要完备可查。
六、其它:
1.本科专科、考试考查课出卷要求、批阅试卷的要求是一致的。
2.考查课原则上随堂考,如果某个老师带的班级较多用一份卷,办公室负责协调教室及监考老师。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