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方案一: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整治我县机关部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决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25条办法”和县委相关规定,以教育监督、问责问效为手段,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中存在的“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推卸责任、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讲大局、有令不行,漠视群众、办事拖拉,贪图享乐、自律不严”等“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政风、净化民风,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落实。

二、活动内容

1.整饬工作纪律。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不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遵守请假制度;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影视视频、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按规定时间用餐;乡镇干部不按制度规定值班住夜;不按要求参加会议,随意派人代会,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

2.规范公务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深化“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开,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受下属、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的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3.杜绝高消费和“两局”问题。根据《廉洁从政准则》、《正风提效促发展》等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奢侈浪费、领导干部进会所、出入健身娱乐场所和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等问题。狠刹“酒局、牌局”问题,严查工作用餐饮酒行为,禁止在单位、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禁止在棋牌室、茶室、咖啡厅、酒店餐厅包房等公共场所打牌、打麻将;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4.整治机关“三难”顽疾。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顽疾,重点在服务受理、审批过程、现场办公等环节,开展针对性强、震慑力大的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项目、优化流程。实施“365”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办结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工作问责,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无障碍办事”。扩大督查深度和广度,加大投诉督查、明察暗访、服务对象回访等工作的力度。

5.深化“效能亮剑”行动。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严查四项内容:一查政令畅通情况,看是否“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二查工作效率情况,看是否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查依法行政情况,看是否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四查工作执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看是否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

6.开展“双重”工作专项监察。以“五水共治” 、“无违建县”创建为着力点,把正风肃纪与办实事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工作推进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察。选取部分县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督查,重点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7.深化三级创业承诺项目推进。通过开展“看指标比质量、看举措比实招、看进度比效率、看业绩比实效”创业竞赛活动,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创业承诺项目落实。采用面上通报、例会推进、媒体报道等措施,定期公开公布主要经济指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情况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局面。

8.开展群教活动推进情况督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 “十项整治”和“七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围绕三个阶段对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台帐资料、规定环节、时间进度及活动中的新举措、新亮点等开展检查。对各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督导职责落实、督导纪律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制定并下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正风肃纪工作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

2.检查实施阶段(3月底—8月中旬)。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对照此次行动的工作任务,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正风肃纪工作组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对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3.建章立制阶段(8月下旬—9月底)。认真总结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成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和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努力解决“四风”问题的有力举措,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月有计划、周有行动、日有巡查”目标,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明查暗访、媒体公示、重点监控、实地巡查、专项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正风肃纪活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肃通报问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以反面典型促警示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受到触动,心灵受到震撼。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加大作风和效能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对正风肃纪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把纠正“四风”的成果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有效解决监督工作中的死角、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法有规可依。

(五)狠抓工作落实。要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与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相结合,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开展“正风气、优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方案二: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3〕14号)精神,现就开展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省委实施意见和第一批实施方案关于“五项专项治理”的安排,特别是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提出的“七个着力”的要求,把解决问题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排查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作风转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围绕“五项专项治理”,特别是“七个着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中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和规范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改进文风会风问题,省委宣传部牵头改进学风问题;协办单位:省级各部门、单位)

(二)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定期开展专项审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问题。(牵头单位:财政厅;协办单位:监察厅、审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外办等单位)

(三)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的问题,集中治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突出问题。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大厅和互通共享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建设,推动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四)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在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要求清退对象在2013年9月底前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作出“零持有”承诺。加强对商业预付卡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治理会员卡问题,商务厅牵头治理商业预付卡问题;协办单位: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

(五)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健全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督促纠正整改。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制定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坚决查处违规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解决“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文化厅、民政厅分别牵头解决各类节庆、论坛泛滥问题;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等单位)

(六)着力制止滥建楼堂馆所问题。认真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新一届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对今年清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有关地方和部门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问责。(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

(七)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拨任用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方式方法。着力整治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软、懒、散、庸的班子成员进行教育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协办单位: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等单位)

三、工作措施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排查分析问题。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各地各部门,督促其深入剖析问题,切实对照整改。

(二)查处典型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对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三)深化社会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正风肃纪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7月全面启动对66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在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开展“部门(行业)负责人谈政风行风建设”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对群众评价(测评)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法纪教育,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观省法纪教育基地,活动期间组织省直机关、成都市直机关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制发“四川省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系列教材,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阅读和观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带头宣讲廉政党课。

(五)注重源头防治。认真整改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作为责任主体,要把正风肃纪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纪检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从一开始就要介入,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正风肃纪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三)加强政策指导。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方案三: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推动各级干部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及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开展优化服务、明查暗访、查处典型等相关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六大战略”实施和“六个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顺利建成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强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改进会风文风,清扫形式主义

1.工作目标

20xx年努力实现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参会人数规模同比下降15%以上,运用视频技术手段和套开、合并等形式召开的会议同比提高15%以上。进一步精减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力争文件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削减各类简报40%以上。

2.工作措施

压缩会议数量。严格落实会议活动审批制度,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

控制会议规模。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以外,一般不要求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

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简化程序,讲求实效。同一项工作部署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安排交流发言的,每人次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全区性重要会议,区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性工作会议,区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未经批准不得早退,严禁缺席、代会。参会对象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精减发文数量。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确保公文管理规范有序、安全保密。对上级发文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或实施方案。

规范简报资料。认真执行“一个部门保留一种简报”的要求,着力巩固简报清理成效,一律按核准备案的简报名称、编号、分送范围规范报送,不准刊发未经登记备案的简报。简报应求简从俭,注重质量,内容要突出思想性、可读性和指导性。

(二)持续“效能亮剑”,优化发展环境

1.工作目标

以“效能亮剑”为主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工作消极、缺乏担当;精神不振、效率不高;纪律涣散、服务不优的问题,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2.工作措施

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区委“六大战略”和“六个示范区”建设、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两会”重点议案提案等,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

提速增效,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行政服务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要达到90%以上。强化窗口现场审批权限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机制,整合行政审批资源,精简审批职能。

完善考核机制,提升服务意识。开展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

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问政问效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作用。2014年,改版问政问效对话节目,推出“镇海问政问效直通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10件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深化督查机制,提升督查实效。深化效能机制建设,增加督查频率,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中央、省市区有关机关效能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控制“三公”经费,狠刹奢靡之风

1.工作目标

对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问题。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下降10%以上。

2.工作措施

实行“三公”经费公示。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

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动态监控功能,对公务消费进行实时监控。

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继续推广公务卡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接待费预算安排相关规定。

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统一采购,定点保险、加油、维修等制度。

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检查和审计。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公务卡消费情况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

坚持勤俭节约。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强化三级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1.工作目标

对照“正风肃纪”各项规定,规范机关干部公务行为,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2.检查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其它规定。

3.检查方式

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本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

部门交叉检查。以非对称性交叉检查的方式,由不同部门、单位进行换位检查。

督查组明察暗访。检查保持长态化、高压态势。20xx年至少开展4次较大范围的明察暗访。

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规范完善“96178”廉政投诉流程,积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利用效能杠杆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作为责任主体,要把正风肃纪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要求紧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在专项行动开展中要坚持动真格、出硬招、求实效,坚持科学安排,统筹推进,既要抓好重点阶段和重点环节,又要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将有效管用的做法、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做到打基础、管长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方案一: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整治我县机关部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决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25条办法”和县委相关规定,以教育监督、问责问效为手段,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中存在的“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推卸责任、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讲大局、有令不行,漠视群众、办事拖拉,贪图享乐、自律不严”等“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政风、净化民风,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落实。

二、活动内容

1.整饬工作纪律。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不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遵守请假制度;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影视视频、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按规定时间用餐;乡镇干部不按制度规定值班住夜;不按要求参加会议,随意派人代会,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

2.规范公务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深化“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开,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受下属、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的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3.杜绝高消费和“两局”问题。根据《廉洁从政准则》、《正风提效促发展》等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奢侈浪费、领导干部进会所、出入健身娱乐场所和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等问题。狠刹“酒局、牌局”问题,严查工作用餐饮酒行为,禁止在单位、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禁止在棋牌室、茶室、咖啡厅、酒店餐厅包房等公共场所打牌、打麻将;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4.整治机关“三难”顽疾。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顽疾,重点在服务受理、审批过程、现场办公等环节,开展针对性强、震慑力大的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项目、优化流程。实施“365”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办结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工作问责,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无障碍办事”。扩大督查深度和广度,加大投诉督查、明察暗访、服务对象回访等工作的力度。

5.深化“效能亮剑”行动。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严查四项内容:一查政令畅通情况,看是否“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二查工作效率情况,看是否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查依法行政情况,看是否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四查工作执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看是否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

6.开展“双重”工作专项监察。以“五水共治” 、“无违建县”创建为着力点,把正风肃纪与办实事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工作推进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察。选取部分县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督查,重点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7.深化三级创业承诺项目推进。通过开展“看指标比质量、看举措比实招、看进度比效率、看业绩比实效”创业竞赛活动,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创业承诺项目落实。采用面上通报、例会推进、媒体报道等措施,定期公开公布主要经济指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情况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局面。

8.开展群教活动推进情况督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 “十项整治”和“七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围绕三个阶段对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台帐资料、规定环节、时间进度及活动中的新举措、新亮点等开展检查。对各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督导职责落实、督导纪律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制定并下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正风肃纪工作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

2.检查实施阶段(3月底—8月中旬)。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对照此次行动的工作任务,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正风肃纪工作组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对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3.建章立制阶段(8月下旬—9月底)。认真总结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成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和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努力解决“四风”问题的有力举措,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月有计划、周有行动、日有巡查”目标,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明查暗访、媒体公示、重点监控、实地巡查、专项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正风肃纪活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肃通报问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以反面典型促警示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受到触动,心灵受到震撼。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加大作风和效能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对正风肃纪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把纠正“四风”的成果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有效解决监督工作中的死角、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法有规可依。

(五)狠抓工作落实。要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与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相结合,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开展“正风气、优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方案二: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3〕14号)精神,现就开展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省委实施意见和第一批实施方案关于“五项专项治理”的安排,特别是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提出的“七个着力”的要求,把解决问题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排查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作风转变,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主要任务

围绕“五项专项治理”,特别是“七个着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中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和规范督促检查活动的通知》,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改进文风会风问题,省委宣传部牵头改进学风问题;协办单位:省级各部门、单位)

(二)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定期开展专项审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标准,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问题。(牵头单位:财政厅;协办单位:监察厅、审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外办等单位)

(三)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的问题,集中治理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突出问题。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大厅和互通共享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建设,推动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党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效能问责,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四)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在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要求清退对象在2013年9月底前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作出“零持有”承诺。加强对商业预付卡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环境。(牵头单位: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治理会员卡问题,商务厅牵头治理商业预付卡问题;协办单位: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

(五)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健全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督促纠正整改。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治理成果,制定节庆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坚决查处违规问题。(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解决“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文化厅、民政厅分别牵头解决各类节庆、论坛泛滥问题;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等单位)

(六)着力制止滥建楼堂馆所问题。认真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新一届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要求。对今年清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有关地方和部门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问责。(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

(七)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拨任用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方式方法。着力整治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软、懒、散、庸的班子成员进行教育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协办单位: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等单位)

三、工作措施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排查分析问题。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各地各部门,督促其深入剖析问题,切实对照整改。

(二)查处典型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对活动中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三)深化社会评价。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正风肃纪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7月全面启动对66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在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开展“部门(行业)负责人谈政风行风建设”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对群众评价(测评)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法纪教育,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观省法纪教育基地,活动期间组织省直机关、成都市直机关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制发“四川省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系列教材,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阅读和观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带头宣讲廉政党课。

(五)注重源头防治。认真整改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作为责任主体,要把正风肃纪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纪检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从一开始就要介入,认真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正风肃纪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三)加强政策指导。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办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方案三: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纪律观念,切实推动各级干部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精神及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开展优化服务、明查暗访、查处典型等相关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六大战略”实施和“六个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顺利建成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强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改进会风文风,清扫形式主义

1.工作目标

20xx年努力实现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参会人数规模同比下降15%以上,运用视频技术手段和套开、合并等形式召开的会议同比提高15%以上。进一步精减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力争文件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削减各类简报40%以上。

2.工作措施

压缩会议数量。严格落实会议活动审批制度,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

控制会议规模。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除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以外,一般不要求镇(街道)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

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简化程序,讲求实效。同一项工作部署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安排交流发言的,每人次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全区性重要会议,区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性工作会议,区领导讲话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严肃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未经批准不得早退,严禁缺席、代会。参会对象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精减发文数量。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确保公文管理规范有序、安全保密。对上级发文且要求明确具体的,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或实施方案。

规范简报资料。认真执行“一个部门保留一种简报”的要求,着力巩固简报清理成效,一律按核准备案的简报名称、编号、分送范围规范报送,不准刊发未经登记备案的简报。简报应求简从俭,注重质量,内容要突出思想性、可读性和指导性。

(二)持续“效能亮剑”,优化发展环境

1.工作目标

以“效能亮剑”为主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工作消极、缺乏担当;精神不振、效率不高;纪律涣散、服务不优的问题,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2.工作措施

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围绕区委“六大战略”和“六个示范区”建设、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及“两会”重点议案提案等,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

提速增效,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行政服务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要达到90%以上。强化窗口现场审批权限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机制,整合行政审批资源,精简审批职能。

完善考核机制,提升服务意识。开展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强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

关注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问政问效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作用。2014年,改版问政问效对话节目,推出“镇海问政问效直通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10件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深化督查机制,提升督查实效。深化效能机制建设,增加督查频率,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中央、省市区有关机关效能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控制“三公”经费,狠刹奢靡之风

1.工作目标

对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问题。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一年预算下降10%以上。

2.工作措施

实行“三公”经费公示。制定“三公”经费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

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动态监控功能,对公务消费进行实时监控。

完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继续推广公务卡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接待费预算安排相关规定。

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统一采购,定点保险、加油、维修等制度。

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检查和审计。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公务卡消费情况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

坚持勤俭节约。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强化三级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1.工作目标

对照“正风肃纪”各项规定,规范机关干部公务行为,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2.检查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其它规定。

3.检查方式

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本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迅速整改到位。

部门交叉检查。以非对称性交叉检查的方式,由不同部门、单位进行换位检查。

督查组明察暗访。检查保持长态化、高压态势。20xx年至少开展4次较大范围的明察暗访。

畅通举报渠道。进一步规范完善“96178”廉政投诉流程,积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利用效能杠杆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作为责任主体,要把正风肃纪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要求紧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在专项行动开展中要坚持动真格、出硬招、求实效,坚持科学安排,统筹推进,既要抓好重点阶段和重点环节,又要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将有效管用的做法、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做到打基础、管长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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