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题
中立原则:中立原则是指对当事人使用的技术和媒介同等对待,禁止限定的技术和媒介而歧视其他形式的技术和媒介。
功能等同:所谓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信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地位。
数据电文: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生、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传真或电传。
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数据电文的是( D )。
A. 电子邮件 B.手机短信 C.电报 D.书面合同
2.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法是( A )
A. 《电子签名法》 B.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C.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D.《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3.侵权行为地通常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 A )。
A. 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B.侵权人所在地 C.被侵权人所在地 D.侵权服务器所在地
4.( A )又称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是除诉讼方式以外的其他各种解决方法或技术的总称,主要包括传统的仲裁、法院附属仲裁、建议性仲裁、调解仲裁、调解、微型审判、简易陪审审判、中立专家认定事实等形式。
A.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B.在线争议解决方式
C. 仲裁方式 D.诉讼方式
5.合同是( A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 平等主体 B.对立主体 C.交易主体 D.多个主体
6.书面形式是指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的形式。但不包括以下中的哪一项( B )。
A. 合同书 B. 传达的口信 C. 信件 D. 电子邮件
7.电子签名是指( C )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A. 电子邮件 B.电子合同 C.数据电文 D.磁盘
8. 下列关于电子签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
A. 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 B. 电子签名是附着于数据电文的
C. 电子签名是用电子笔从屏幕输入的
D. 电子签名可以是数据电文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数据电文的连接,与数据电文具有某种逻辑关系、能够使数据电文与电子文件联系。
9.在基于PKI 的数字签名技术中,电子签名是指发送数据电文者用本人的私钥对( B )进行加密的结果。
A. 数据电文的明文 B.数据电文的摘要 C.数据电文的密文 D.发送者的姓名
10.在我国,( C )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A .公安部 B.安全部 C.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D.信息产业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11.下开有关电子代理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 电子代理人只是一种能够执行人的意思的、智能化的交易工具,并不是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民事主体
B. 预先设置了自动化程序,它才可以代替人处理事务,按照预设模式发出或接受要约
C. 思维能力超出常人,具备人所特有的综合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D. 它是商事交易者脑、手功能的结合与延伸,虽然不具有法律人格,但却执行预设程序人的意思表示,或根据其意思而履行合同,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12.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 B )。
A. 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原告注册地 D.被告注册地
13.CA 中心为每个使用公开密钥的用户发放一个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作用是证明证书所列出的用户合法拥有证书中列出的( B )信息。
A 电子签名 B.公开密钥 C.私有密钥 D.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
14.在电子认证过程中,有一个把电子签名和特定的人或者实体加以联系的专门管理机构,这个特定的机构就是( B )。
A. 网络银行 B.CA机构 C.EDI中心 D.物流配送中心
15.下列哪项不是数字证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D )。
A. 证书序列号 B.证书有效期
C. 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D. 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
三、多选题
26.与国外的相关立法比较,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缺乏的内容包括( ABC )
A.电子合同 B.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
C.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D.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E.电子签名安全保障
27.作为卖方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在交易中的合同义务包含( BDE )
A.合法经营义务 B.按照合同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C.身份明示义务 D.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E.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28.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主要包括( ABCDE )
A .信用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系统风险
D .操作风险 E.欺诈风险
29.常设机构的要素包括( ABD )
A .存在经营场所 B.经营场所的固定性
C .经营场所的赢利性 D.通过经营场所开展业务
30.完善和充实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包括的主要方面有( ABCD )
A.正确处理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B.利用国际刑法体系解决网络上的外国人犯罪
C.加大对互联网犯罪的刑法理论研究
D.均衡法律管制与网络自由的关系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1 技术中立原则
2 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市场导向原则
3 体系化和必要性原则
4 功能等同原则
5 国际协调原则
6 保护消费者原则
7 安全原则
2. 电子商务交易者的义务?
㈠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㈡规范合同条款
㈢规范经营 ㈣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㈤合理使用个人资料 ㈥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3、简述数据电文的传递规则?
㈠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规则
㈡数据电文的归属规则和归属效果
①数据电文的一般归属规则
②数据电文的归属效果
㈢确认收讫规则
㈣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和地点规则
①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
②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和接收地点
五、案例分析题(共31分)
【案情介绍】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
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
1.1万元。
【请根据本章所学,解答以下问题】
本案中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吗?其证据力如何?(11分)
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手机短信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短信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力受哪些因素的影响?(10分)
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的情况、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的情况下,认可了这些手机短信息的证据力。其证据力受手机短信息的客观性以及其
与其他证据间的相关性来决定。
(3)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10分)
答:
本案的焦点是手机短信是否为韩某所发,并且手机短信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存在。本案的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名词解释题
中立原则:中立原则是指对当事人使用的技术和媒介同等对待,禁止限定的技术和媒介而歧视其他形式的技术和媒介。
功能等同:所谓功能等同原则,是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通信于相应的具有同等作用的纸质文件一样,享受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地位。
数据电文: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生、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传真或电传。
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数据电文的是( D )。
A. 电子邮件 B.手机短信 C.电报 D.书面合同
2.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电子商务法是( A )
A. 《电子签名法》 B.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C.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D.《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3.侵权行为地通常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 A )。
A. 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B.侵权人所在地 C.被侵权人所在地 D.侵权服务器所在地
4.( A )又称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是除诉讼方式以外的其他各种解决方法或技术的总称,主要包括传统的仲裁、法院附属仲裁、建议性仲裁、调解仲裁、调解、微型审判、简易陪审审判、中立专家认定事实等形式。
A. 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B.在线争议解决方式
C. 仲裁方式 D.诉讼方式
5.合同是( A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A. 平等主体 B.对立主体 C.交易主体 D.多个主体
6.书面形式是指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的形式。但不包括以下中的哪一项( B )。
A. 合同书 B. 传达的口信 C. 信件 D. 电子邮件
7.电子签名是指( C )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A. 电子邮件 B.电子合同 C.数据电文 D.磁盘
8. 下列关于电子签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
A. 电子签名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数据 B. 电子签名是附着于数据电文的
C. 电子签名是用电子笔从屏幕输入的
D. 电子签名可以是数据电文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数据电文的连接,与数据电文具有某种逻辑关系、能够使数据电文与电子文件联系。
9.在基于PKI 的数字签名技术中,电子签名是指发送数据电文者用本人的私钥对( B )进行加密的结果。
A. 数据电文的明文 B.数据电文的摘要 C.数据电文的密文 D.发送者的姓名
10.在我国,( C )部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
A .公安部 B.安全部 C.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D.信息产业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11.下开有关电子代理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 电子代理人只是一种能够执行人的意思的、智能化的交易工具,并不是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民事主体
B. 预先设置了自动化程序,它才可以代替人处理事务,按照预设模式发出或接受要约
C. 思维能力超出常人,具备人所特有的综合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D. 它是商事交易者脑、手功能的结合与延伸,虽然不具有法律人格,但却执行预设程序人的意思表示,或根据其意思而履行合同,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12.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 B )。
A. 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原告注册地 D.被告注册地
13.CA 中心为每个使用公开密钥的用户发放一个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作用是证明证书所列出的用户合法拥有证书中列出的( B )信息。
A 电子签名 B.公开密钥 C.私有密钥 D.公开密钥和私有密钥
14.在电子认证过程中,有一个把电子签名和特定的人或者实体加以联系的专门管理机构,这个特定的机构就是( B )。
A. 网络银行 B.CA机构 C.EDI中心 D.物流配送中心
15.下列哪项不是数字证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D )。
A. 证书序列号 B.证书有效期
C. 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D. 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
三、多选题
26.与国外的相关立法比较,我国的《电子签名法》缺乏的内容包括( ABC )
A.电子合同 B.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
C.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D.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 E.电子签名安全保障
27.作为卖方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在交易中的合同义务包含( BDE )
A.合法经营义务 B.按照合同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
C.身份明示义务 D.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 E.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
28.电子资金划拨的风险主要包括( ABCDE )
A .信用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系统风险
D .操作风险 E.欺诈风险
29.常设机构的要素包括( ABD )
A .存在经营场所 B.经营场所的固定性
C .经营场所的赢利性 D.通过经营场所开展业务
30.完善和充实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包括的主要方面有( ABCD )
A.正确处理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B.利用国际刑法体系解决网络上的外国人犯罪
C.加大对互联网犯罪的刑法理论研究
D.均衡法律管制与网络自由的关系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1 技术中立原则
2 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市场导向原则
3 体系化和必要性原则
4 功能等同原则
5 国际协调原则
6 保护消费者原则
7 安全原则
2. 电子商务交易者的义务?
㈠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㈡规范合同条款
㈢规范经营 ㈣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㈤合理使用个人资料 ㈥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3、简述数据电文的传递规则?
㈠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规则
㈡数据电文的归属规则和归属效果
①数据电文的一般归属规则
②数据电文的归属效果
㈢确认收讫规则
㈣数据电文发送与接收的时间和地点规则
①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
②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和接收地点
五、案例分析题(共31分)
【案情介绍】2004年1月,原告杨某(男)结识了被告韩某(女)。同年8月27
日,韩某用手机发短信给杨某,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的卡里。”杨某见短信后立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周后,杨某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其6000元并汇到了韩某的账户。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借了两次钱后,韩某非但没有还钱,反而继续向杨某借钱。杨某起了疑心,要求韩还钱。但几经催要,韩某只是发短信说:“我一定还,但需要等一段时间。”可韩某还是久欠未还,杨某逐将韩某告上了法庭。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手机短信载明的款项数额、往来时间与杨某在银行的业务凭证相符,同时短信还载明了被告承诺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证据间相互印证,故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据此,法院判令被告韩某偿还原告人民币
1.1万元。
【请根据本章所学,解答以下问题】
本案中的手机短信是数据电文吗?其证据力如何?(11分)
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手机短信符合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短信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时的证据力受哪些因素的影响?(10分)
在确定能够确认信息来源、发送时间以及传输系统基本可靠的情况、文件内容基本完整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否定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的情况下,认可了这些手机短信息的证据力。其证据力受手机短信息的客观性以及其
与其他证据间的相关性来决定。
(3)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判断主要依据哪部法律?(10分)
答:
本案的焦点是手机短信是否为韩某所发,并且手机短信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存在。本案的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