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一、二、三、四、第六条

一、二、第一章 总 则

根据项目质量计划、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或施工图纸,成本控制部根据各主办部门拟定的招标计划组织招标。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技术类招标、营销策划、行政采购可参照执行。

公司招标小组是招标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招标小组原则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办领导、项目总经理、工程及成本负责人、招标部门专项负责人五人构成。工程及成本负责人为组长,组长负责将招标小组成员拟定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项目标的物的相关技术条件、要求、工程技术方案、图纸、概算工程量和控制价,列出所属招标类别: Ⅰ、壹万元至伍万元(含伍万元); Ⅱ、伍万元以上。

壹万元以内项目,由主办部门自行询价、比价,确定合理低价单位,交成本控制部备案。

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计划会同各主办部门拟定合格投标单位审批表,合格投标单位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从而确定邀标单位,向合格供方单位发放邀标通知(或电话通知)。

分类定标:

Ⅰ类由主办部门、成本控制部在合格供方单位中选择1—3家询价,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共同确定中标单位。

Ⅱ类由主办部门、成本控制部在合格供方单位中选择3家以上有实力、有代表性的单位,在投标资料完整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加的定标会,通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最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如属于特殊情况未进行招标或招标单位数量不足的应进行书面说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招标经办人员应进行经济指标分析,从而确定标底,给定标会议提供经济参考指标。

向投标单位反馈信息:

询标应采用当面交流或者书面方式,原则上不采用电话询标的方式,任何询标结果均需密封回标。

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到主办部门衔接实施具体情况,并及时签定相关合同。

三、 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向其说明未中标原由,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增强我公司招标的公平性。

四、 第七条

特殊情况可直接采用招标小组确认合格供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出现)。 招标流程图

第二章 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 招标计划的编制及招标立项

第八条

一、

年度招标计划的编制:

项目各部门在上一年的12月5日前向成本控制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

产进度计划及完成计划需配合进行的招标工作计划。

二、

成本控制部汇总各部门的招标计划,根据项目特性分类后在12月20日前编制《年度招标计划》报公司招标小组。

三、

主办部门必须根据《年度招标计划》安排,完成项目招标方案的编制及审定工第九条

一、

二、

第十条

一、 二、

三、

四、

第十一条 一、

二、

三、

四、 五、

作。

月度招标工作计划的编制:

各主办部门根据《年度招标计划》的下月任务及每月生产情况补充调整下月工作计划,编制《下一月度招标工作计划》(每月30日前),并提交成本控制部立项。

主办部门在各项招标工作开始前三天完成招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审定工作。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即时开展,根据项目的不同,主办部门必须提供的资料有:招标方案(含主要技术参数、指标)、施工图纸、主材样板、招标材料(或设备)清单、合理工程工期计划、投标预备单位等。

计划内招标、计划外招标:

《年度招标计划》及《月度招标工作计划》内的招标项目属计划内招标。 凡《年度招标计划》及《月度招标工作计划》没有的,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必须实施招标的项目为计划外招标。

计划外招标项目由主办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时间(工程开工前或排产前10~20天)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报成本控制部立项。主办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招标方案的设计和会审,由招标小组审批后签发。

为保证工程质量,应充分考虑各专业项目的合理工期及大型(进口)设备的合理排产周期,密切关注生产进度和招标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对计划外项目尽早立项。

招标方案的编制和审定

原则上,招标项目应有完整、适用的招标方案,技术含量低无需技术方案的项目,须由主办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报分管领导确认。

招标方案由主办部门负责编制,经相关专业人员会审,由招标小组审批后方可用于招标。

编制技术方案应根据招标计划,满足生产需要。技术方案应科学、合理、经济、适用,内容应包括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报价方案、完整的图纸资料等。

编制招标方案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技术方案应在招标工作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会审。

第二节 议标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议标项目:

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只能采用议标形式确定承包单位的为议标项目。 第十三条 议标项目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一、

二、 (一)

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工程及成本负责人确认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的招标,须报项目总经理及总公司审批。

特殊议标项目审计:

由于特殊议标项目对招标结果及工程质量的保证均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招标小组会应每年一次对特殊议标项目产生的原因进行抽审,如属公司部门工作偏差造成的延误或有意规避招标,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节 议标操作程序及结果审批权限

经审批确定的议标项目,30万元(含30万元)以内的议标由工程及成本负责人组

织,议标结果的终审结果报总经理。

30万元以上由项目总经理组织议标,参加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办负责人、

项目总经理、工程及成本负责人、经办人。通过集体讨论、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议标结果,议标结果的终审为公司总经理。

30万元以上议标项目的议标结果,需按相应程序及权限审批。

参加特殊议标项目的议标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特殊议标项目采

用推荐人终身负责制,由推荐人对所推荐乙方单位在合作过程中潜在的经济及其后风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 招标程序

第一节 招 标

招标项目的实施:各经办部门完成招标立项书的编写并报审通过后,准备完成该

项目所需招标资料后即刻安排进行招标工作。

编制招标文件:

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立项书、招标设计方案及其他招标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资料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清单、报价说明书、材料(设备)技术质量要求、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合同范本、材料样板等组成。

招标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项目总说明:主要说明该招标项目的总体情况,列明发标、截标、开标、评标、定标时间及地点等。

(二) 项目投标须知:细述招标要求,包括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费的收取、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承包方式、结算办法、付款条件、工期要求及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合格条件要求等。

(三) 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投标文件根据内容不同分三部分分别密封。

1. 第一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回应(简称投标回应)。 2. 第二部分——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条件的回应[设备材料型号、配置、品牌、产

地、技术性能、技术方案、检测报告、投标样板等]、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资质等级、生产技术力量、业绩、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等(简称技术标)。 3. 第三部分——投标报价清单或投标报价书(简称经济标)。 (四)

所有投标书的内容及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印签。

第二十一条 招标说明书及合同的标准范本的使用:成本控制部在编制招标说明书及合同范本

时必须首先考虑选择公司适合本项目的标准范本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修改。修改部份应作注明并进行会审。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之合同范本为无标的合同。

第二十三条 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上,所有招标项目在实施时必须编制最高限价。工程类招

标最高限价由成本控制部负责编制。

第二十四条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一、

招募投标队伍:招标工作开始前,招标小组应向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或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单位,原则上投标单位应来自于不同的报名渠道,并集中在成本控制部报名登记;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在招标工作开始之前或初期,由成本负责人委托经办人组织,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参加,对申请或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在资格审查中被认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三、

资格审查必须审查的资料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需的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能够证明投标单位生产检测能力、管理能力、经营状况、以往业绩等的有关资料。

四、

资质审查人员应对照招标要求,结合项目特点,通过多种途径,认真调查了解投标单位情况,严格审查有关资质文件,审查原则如下:

(一)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投标资格。

(二)

法人代表委托书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名,且盖有企业公章。

(三) (四) (五)

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等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年审。 有关检测报告等必须是有效的权威部门提供的。

注册资金、产品质量等级、生产检测能力、管理水平、以往业绩等必须满足项目招标要求。

(六) 设备、材料招标原则上只接受生产厂或全国总代理商参加投标,竞争性不够时可以放宽至具备相关资质单位。

(七) (八)

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工班挂靠他人企业参与工程投标。

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 (十)

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悔毁约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曾与我司合作过的单位,如有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验收不合格、长期延误工期、无故停工、售后服务差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十一) 曾与我司发生过法律诉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其当事人不得以另外单位的名

义参加投标。

(十二) 曾参与投标但以往资质审查不合格、实地考察不合格的应特别严格审查。 (十三) 新合作单位在第一项中标项目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以前,原则上不得参与同类产

品或工程的投标。如经招标小组和议其能按照合同约定很好完成第一项中标内容且可以继续完成后续招标工作的则可以参与下一招标项目的竟标。

五、

参与资质审查人员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对任何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会审:招标文件(含合同范本)、投标单位资质

审查表经主办及成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招标小组会审,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投标队伍考察:

一、

资格审查后,主办部门应尽快组织对审查合格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安排考察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投标单位在6家以下(含6家)的,应对所有单位进行考察;投标单位在7家以上的,应通过一论技术评审,筛选至6家再进行考察。

(二) (三) (四)

招标小组认可的国际国内著名品牌可免于考察。

与我司合作过且无不良记录并满足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免于考察。 对于与招标地及公司均距离较远(600公里以上)投标单位,或有其他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考察的,可先进行经济标评标,如报价相对较低,再进行重点考察。

二、

招标考察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组织,招标小组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三、 组织考察时应认真分析招标项目特点,选择确定考察重点和最恰当的方式和途径(如网络查询、明查暗访、侧面了解等)。

四、 考察内容为:投标单位的生产厂技术力量、生产实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证件原件、工程业绩、项目经理情况等。

五、 招标考察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直接面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应注意社交礼节,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六、 招标考察应有组织者编写的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未安排考察的单位,要详细说明原因),经招标小组评审确定合格投标单位后,由组织者填写《合格投标单位审批表》,报招标小组审批。

七、 八、

考察时发现资格审查资料弄虚作假的,考察不能合格。 考察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第二节 发 标

第二十七条 招标小组在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经过审批后,即可进行修改打印和组

织发标工作。

第二十八条 在发放标书时需按规定向投标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图纸资料费,其收费原则为:

一、 (一) (二) (三) (四)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总金额壹佰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按2万元收取。

总金额壹佰万元至伍佰万元的招标项目按3~20万元收取。 总金额伍佰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按10~40万元收取。

特殊项目不能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则可减少或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特殊项目由招标小组讨论确定)。

二、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全额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或第一次供货后全额退还,总包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只有严重违反招标程序和纪律、中标后悔约的单位或是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三、

图纸资料费的收取:每个招标项目收取100元资料费,凡有施工蓝图或大于A3纸的图纸资料的将向投标人收取图纸资料费:

(一) (二) (三) (四)

5张以下(含5张)图纸收取100元。 10张以下(含10张)图纸收取200元。。 20张以下(含20张)图纸收取500元。 50张以下(含50张)图纸收取1000元。

(五) (六)

50张以上图纸收取1200~1500元。

特殊项目不能收取图纸资料费的则可减少或免于收取图纸资料费(特殊项目由招标小组或招标工作组负责人确定)。

四、 图纸资料费由财务部收取,作为资料消耗费,不用退还投标人。招标小组发放标书时晒图及复印图纸所发生的费用由财务部经理审批后均在此项费用中报销。财务部不得将图纸资料费改为它用。

第二十九条 招标答疑会:

一、 二、

原则上所有项目均应召开投标答疑会。

招标答疑会由成本控制部组织,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

三、

所有投标单位都应参加招标答疑,否则,因未参加答疑造成对招标不知情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

招标答疑会上所有投标单位的提问及答疑人员的答复均应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

五、

答疑纪要在答疑会当天或第二天由成本控制部人员编制,经招标小组审批后的答疑纪要应及时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 截 标

第三十条 所有投标人均应在截标时间前投标。原则上,超过截标时间送达的标书为废标。

由成本控制部负责接收标书。

第三十一条 标书通常由“投标回应”、“技术标”、“经济标”三部份组成,一些项目还要

加上投标样板。为区别,所有投标人应在标书上贴上标签,注明标书内容、投标单位、参投项目、样板编号等。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招标的严肃性,招标小组应采取密封投标方式,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均应密

封并在封口上加盖密封章。

第四节 开标、评标

第三十三条 标书之一——“投标回应”的开标、评标:

一、 二、

截标后,招标小组组织“回应”标的开标。

开标后,招标小组经办人将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说明书及合同范本的回应进行初步分析,并与有关部门协商,如属技术问题与技术组沟通,属财务问题与财务部沟通,属法律条款问题与法律顾问沟通,掌握我方能够接受的条件的限度,并作好记录。

三、

在招标开始前(可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将我方决不接受的条件告知投标方,以

争取投标方的让步。

四、

掌握除报价外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各项条件,并根据投标人的付款要求,确定付款调整系数,也为公开开标后及时签订合同作充分准备。

第三十四条 标书之二——“技术标”的开标、评标:

一、 二、

技术标开标由招标小组组织,“技术标”评标由主办部门实施。

开标前,评标召集人应组织招标小组所有成员认真研读招标方案、考察报告与评分表,了解清楚招标项目的技术要点,讨论确定评标要点,统一评标标准;如因招标项目的特殊性需对标准评分表进行调整,须招标小组成员统一意见并签名确认。

三、 四、

由评标召集人验证标书的有效性并开启标书。

评标人员应认真研读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对照招标要求和评分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必须对评分表中的每一个分项进行评分。

五、

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两份标书雷同或有证据证明为串标的,两份标书均应判为废标。

六、 七、 八、

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标书应判为废标。 凡有判定废标的,应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同意,且应提出明确证据。

评标人员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如有评分低于60分的单位,应简要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九、

评标人员各自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评分(偏离平均分超过25%的个人评分为无效评分,应调整或剔除后重新计算平均分,最多重算一次)。

十、

同一评标人员,连续三次评分被判无效的,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十一、 技术标评标完毕后,评标人员还应参照技术标评分程序,根椐投标单位的技术、

品牌及售后服务差异,分别评定经济标开标的价格调整系数。评标人员各自评出的有效数值的平均值,为最终的调整系数。

十二、 根据技术标评标结果(含价格调整系数)填写《技术标评标结果审批表》,经全

体评标人员签名确认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十三、 技术标不合格单位的经济标将不予开标。 十四、 技术标评标的内容为: (一) (二) (三) (四)

投标人资质情况。 投标人考察实况。 投标人技术标标书。 投标人样板评定。

十五、 技术标(包括样板)开标、评标程序:

(一) 首先由招标小组进行技术标的开标,由主办部门组织评标,评标采取记名评分办法进行,各评标人员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实地考察报告、现场答疑情况、过往业绩及材料样板等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分,并给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结论,以最后统计的平均分为准(60分以下不合格,60分~85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

(二) 为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经济标的参评程序,其所投的经济标不能启封。评标人对评定技术标为不合格的单位或技术方案应有具体书面意见,并上报项目总经理。

(三) 主办部门在进行技术标评定时,要详细了解该项目投标单位的行业排名等级、产品等级、技术等级等有关技术参数和在经济标的调整比例系数,以确保经济标公开开标时的公平及合理性。

(四) 主办部门在进行技术标评定时如认为技术标资料有限需要投标人到场进行投标技术答疑或还需到生产厂址及工程业绩进行考察时,则在技术标开标后的第二天进行。考察完成后可对技术标评标进行修正和补充。

第三十五条 标书之三——“经济标”的开标、评标:

一、

招标项目可进行两次以上经济标开标。首次经济标的开标采取密封开标的形式进行,由招标小组组织,其目的是对投标单位的价格进行摸底,确定本项目投资额,并结合信息价格确定下轮经济标公开开标的最高限价。

二、 三、 (一)

最后一次经济标开标采取公开开标的方式和询标定标方式。 公开开标程序为:

招标人拟定最高限价由投标人进行最后一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可提前通知投标人进行,也可在公开开标当时现场进行)。

(二)

在公开开标前,招标人将当场宣布本次招标的评标原则。所有投标单位的最后报价在统一时间内公开开封,开封后所有投标单位不得对总价作任何调整。对于报价有明显错误经招标人质询而投标人不同意修订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应当场宣布为废标;对于废标后的合同投标人不满足三家,或满足三家,但无明显竞争性时,招标人应宣布本次招标流标,另行组织招标。

(三)

标书开封后,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公开宣读和不宣读标书。招标人将组织评标人员按开标前确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重大项目的招标评标人员由法律顾问、招标小组成员组成。

(四)

主办部门负责确定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调整系数;财务人员负责确定各投标单位付款方式不同的调整系数;招标小组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系统调整各投标单位的最后对比总价。原则上,调整后的总价最低者中标。

(五) 招标人的评标过程保留不向投标人公布的权利。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当场宣

布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对中标人投标报价有疑义的其他投标人可查阅其标书。

四、 询标定标方式:开标后由成本控制部根据报价由低向高的顺序,分别与合格投

标方沟通,争取投标方再做价格让步,投标单位的沟通确认价格以传真形式留底;招标标底物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由投标单位密封送达成本控制部,招标小组再组织开标,原则上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法”定标。

第三十六条 对一些技术含量不高、产品规格清楚、投标单位较多且档次相差不大的设备、材

料(如混凝土砖,等)及工程类项目(如场地平整,等)可采用公开竞投方式竞标,竞投人缴纳一定数额的竞投保证金,以最低报价中标,当场签订合同。 第三十七条 竞标必须有竞投限价,竞投人的最低应价未低于竞投限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

项目流标。

第五节 定 标

第三十八条 定标原则:所有招标项目按合理低价的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九条 定标审批规定:所有招标项目评标结束后,由成本控制部汇总招标结果分析报告

及开标记录后编写招标《定标备案审批表》,《定标备案审批表》经招标小组审批后才能发布招标结果。

第四十条 招标结果复议

一、

二、 所有项目在公开开标后,原则上不能改变中标结果。 特殊情况需改变中标结果的要进行复议,复议项目需经招标小组审批,终审为

公司总经理。

三、 复议条件

(一)中标单位不能按中标价履约的。

(二)招标结果终审未通过的。

第四章 招标项目样品的验收、封存及管理

第四十一条 样品验收

一、 招标项目的样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招标用的样品,一类是中标单位的中标样

品。

二、 第一类样品是技术部确认的招标标准样品。由技术负责人对需招标的材料样品

进行确认,并贴上标签送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以此作为投标报价和投标样品评定依据。标签上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工程名称、确认单位名称等。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严格按照样品要求进行报价和提供本厂产品

样品。招标工作结束后,该样品由技术部收回送样品存列室封存。

三、 第二类样品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送达或由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送来的标准样

品。对第一种情况,招标小组在组织技术标评定时对样品进行评定,其评定结果将作为技术标指标之一。合格样品必须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工程名称、评定人员单位及参加人员签名。原则上样品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经济标的开标。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小组(工作组)立刻通知中标单位再提供合格样品一式三套(需交政府部门备案的一式四套),建设单位评审合格后对所有样品进行会签、贴条后封存,中标单位留存一套据此采购,建设单位留存两套(需交政府部门备案的则留存三套,将其中一套提交政府相关部门),一套设计部留低存档,另一套移交工程管理部现场验货使用。

四、 招标时无提供样品,招标工作结束后,只有中标单位送样品进行确认的为第二

种情况。招标小组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后,在一个工作日内,使用单位派人对样品进行验收;使用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会同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准对样品进行逐项检测,并填写一式多份的招标样品验收确定单,然后送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经批准的验收确定单,招标小组、资料室室管理员、使用单位各一份。

五、 招标小组在收到样品验收单一天内对验收结果进行处理。对验收合格的样品进

行备案。不合格的样品通知中标单位限期领回,并要求其根据我公司验收意见进行整改,限期提供新的样品。对不能提供合格样品的单位,招标小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招标管理制度重新确定中标单位。样品验收合格后,此种样品的数量、封存及管理与第一种情况相同。

六、 以上工作均由成本控制部组织,根据使用样品的缓急情况限时完成。

第五章 合同的签订及实施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草拟及会审

一、 招标合同的草拟在编制标书时进行,招标合同的会审在发标前进行,此时合同

为无标的合同。合同会审流程按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二、 合同会审完后由成本控制部修改。成本控制部发标时将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附

件发给投标单位。

三、

四、 投标单位回标时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回应,否则视同认可。 甲方因市场需要,更换产品的规格型号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旧产品的合同,

但在进行新产品的承包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五、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通过市场调查,获悉与合同相同的产品市场价格已升降,

乙方原则仍按投标价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合作单位。特殊的政策调整变化、非乙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六、 招标前根据情况可不编制无标底合同,但必须写明主要合同条款以及付款条款。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拟定

一、

二、 投标单位在投标标书中对合同的回应将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开标时,招标人及投标人必须对合同中有争议的条款进行议定,中标单位一经

确定,合同即刻可根据双方议定的内容修改。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签订

一、 招标结果审批记录及修改拟定的合同经总经理审批后,即刻可以发放中标通知

书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 由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的洽谈和办理会审。 第四十五条 合同的签约单位及签约人及合同的履行跟踪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六条 招标小组原则上每半年一次(6月、12月)编制“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调查表”收

集和了解到各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根据了解出具报告。凡服务质量及工程质量差的中标单位将取消其以后参加投标的资格。

第四十七条 主办部门有义务向招标小组提供各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对服务质量及工程质

量差的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书面意见。

第六章 变更中标单位

第四十八条 变更中标单位的前提:

一、 当中标单位的供货或施工能力达不到我项目的要求(即供货量或施工能力不满

足同时开工的要求)。

二、

三、 当原中标单位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下降,满足不了我项目的要求。 当原中标单位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变化,中标单位不按合同价格执行的,我项

目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合作单位。(特殊的政策调整变化、非乙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第四十九条 变更中标单位的程序:

一、 在合同履行遇到上一条的第一、二种情况时,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成本

控制部等相关部门核准后报招标小组审批,审批确认后书面通知成本控制部进行变更中标单位。

二、 成本控制部接到有关技术部门要求变更中标单位的通知后,马上组织进行变更

中标单位的工作。

(一) 对于上一条的第一种原因,成本控制部与中标单位协商,将中标单位不能承担

的部分项目,选择原招标的第二名单位按中标价承接该部分工程,如第二名单位不能接受中标价,可选择包括第二名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议标及招标程序与其他招标项目相同。

(二) 对于上一条的第二种原因,成本控制部将通知原中标单位终止合同,并书面通

知法律顾问解决有关终止合同后所产生的法律事项,同时成本控制部安排包括第二名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议标及招标程序与其他招标项目相同。

(三) 对于上一条的第三种原因,成本控制部将选择包括中标单位和上次投标的第二

名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议标及招标程序与其他招标项目相同。

第五十条 无论何种情况,更换中标单位前,原则上必须与对方确认违反合同的事实并签订

补充协议,终止合同。如情况紧急,经办部门应掌握和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据,有依有据,方可降低合同风险。

第七章 招标、评标纪律

第五十一条 招标小组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

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

第五十二条 招标小组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

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第五十三条 开标会议必须在招标小组成员全体人员参加下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

须事先征得招标小组同意,并指派所在部门的人员代为参加,由其代为行使权利。

第五十四条 评标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能承

担个人责任。

第五十五条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谨慎评价、诚实廉洁、保守机密的

职业操守。应对有关会议上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任何情况下不得泄密,一经发现将立即辞退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投标单位不得打听或通过任何途径知道标底等有关内容,投标书及资质、资信证

明和印章等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员必须保持自身廉洁,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不能

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也不能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第五十八条 招标人员必须注意保存、保护招标中提取、收集到的招标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毁

损、遗失、丢弃上述资料。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员进行招标工作时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十条 招标人员在招标工作中与投标单位接触时应时刻注意保持公司对外形象,注意自

己的言行及工作方式,做到耐心、细致、谨慎。

第六十一条 招标委托人和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制度有关规定

的,有权向招标人或招标小组提出异议或者向董事会投诉。

第八章 招标工作合理时间规定

第一节 招投标工作要求的时间

第六十二条 大型工程招标(如外电、园建、装修)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设计施工图、招标立

项书至初步定标报招标小组审批后30个工作日完成。

第六十三条 一般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方案、招标立项书至初

步定标报招标小组审批后20个工作日完成。

第六十四条 特急招标项目可视具体情况减少招标程序,招标时间为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

方案、招标立项书至初步定标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14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节 招标各项目合理工期要求

第六十五条 建筑材料采购

一、

二、 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 特定材料:30天~60天。

第六十六条 大型设备采购、安装

一、 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

装周期60天。

二、

三、 发电机组:(国产)3个月、(进口)3 ~6个月。 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

第六十七条 配套工程施工

一、

二、

厨柜制安装工程:1000套以下70天,100天/1000套。 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 2~3个月。

三、

四、

五、 地下人防工程:100套门以内3个月,100套门以上约半年。 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 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 50 天、篮球场 15 天、

乒乓球场 10 天。

第六十八条 园林配套设施制安

一、

二、

三、

四、 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 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 园林灯具:20~30天。 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

第六十九条 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

第九章 合格合作方的认可标准程序

第七十条 本程序明确规定与合作方评价、认可的有关事项,目的是使合作业务顺利开展、

合作内容确实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程序适用于参与我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咨询

单位、媒介单位。

第七十二条 合作方的评价项目:

企业资质、社会知名度、合同标的性价比、付款条件、履约能力、实际履约情况(工期、质量等)、合作精神(包括主动配合甲方积极性、应变能力)、与第三协作者的协作情况。

第七十三条 评价实施结果与选用范围

 90~100分,优良:可在公司其他合作项目上优先选用,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中标。

 70~89 分,良好:可选用,需竞标获取标的

 60~69分,合格:可选用,该单位应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以解决其不足之处。  60分以下,差。该单位不可再录用,正在履约的合同须严加防范,招标小组准备相应替代单位,相关部门及时搜集相关违约资料,随时准备中止合同。

第七十四条 上述评价结论,合同跟踪部门每半年汇总一次,经总经理确认后,参照选用。 第七十五条 合同跟踪人员不能客观评价合作方的履约情况,尤其是故意瞒报较差合作方的情

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追究。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开始试行,试行期壹年,试行期结束后再结合制度实际运行反馈情况,由公司招标小组讨论是否调整,调整意见按程序经总经理审批。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一、二、三、四、第六条

一、二、第一章 总 则

根据项目质量计划、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或施工图纸,成本控制部根据各主办部门拟定的招标计划组织招标。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技术类招标、营销策划、行政采购可参照执行。

公司招标小组是招标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招标小组原则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办领导、项目总经理、工程及成本负责人、招标部门专项负责人五人构成。工程及成本负责人为组长,组长负责将招标小组成员拟定名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项目标的物的相关技术条件、要求、工程技术方案、图纸、概算工程量和控制价,列出所属招标类别: Ⅰ、壹万元至伍万元(含伍万元); Ⅱ、伍万元以上。

壹万元以内项目,由主办部门自行询价、比价,确定合理低价单位,交成本控制部备案。

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计划会同各主办部门拟定合格投标单位审批表,合格投标单位审批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从而确定邀标单位,向合格供方单位发放邀标通知(或电话通知)。

分类定标:

Ⅰ类由主办部门、成本控制部在合格供方单位中选择1—3家询价,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共同确定中标单位。

Ⅱ类由主办部门、成本控制部在合格供方单位中选择3家以上有实力、有代表性的单位,在投标资料完整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成员共同参加的定标会,通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最终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如属于特殊情况未进行招标或招标单位数量不足的应进行书面说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招标经办人员应进行经济指标分析,从而确定标底,给定标会议提供经济参考指标。

向投标单位反馈信息:

询标应采用当面交流或者书面方式,原则上不采用电话询标的方式,任何询标结果均需密封回标。

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并通知该单位到主办部门衔接实施具体情况,并及时签定相关合同。

三、 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向其说明未中标原由,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增强我公司招标的公平性。

四、 第七条

特殊情况可直接采用招标小组确认合格供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出现)。 招标流程图

第二章 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 招标计划的编制及招标立项

第八条

一、

年度招标计划的编制:

项目各部门在上一年的12月5日前向成本控制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

产进度计划及完成计划需配合进行的招标工作计划。

二、

成本控制部汇总各部门的招标计划,根据项目特性分类后在12月20日前编制《年度招标计划》报公司招标小组。

三、

主办部门必须根据《年度招标计划》安排,完成项目招标方案的编制及审定工第九条

一、

二、

第十条

一、 二、

三、

四、

第十一条 一、

二、

三、

四、 五、

作。

月度招标工作计划的编制:

各主办部门根据《年度招标计划》的下月任务及每月生产情况补充调整下月工作计划,编制《下一月度招标工作计划》(每月30日前),并提交成本控制部立项。

主办部门在各项招标工作开始前三天完成招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审定工作。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即时开展,根据项目的不同,主办部门必须提供的资料有:招标方案(含主要技术参数、指标)、施工图纸、主材样板、招标材料(或设备)清单、合理工程工期计划、投标预备单位等。

计划内招标、计划外招标:

《年度招标计划》及《月度招标工作计划》内的招标项目属计划内招标。 凡《年度招标计划》及《月度招标工作计划》没有的,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必须实施招标的项目为计划外招标。

计划外招标项目由主办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时间(工程开工前或排产前10~20天)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报成本控制部立项。主办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招标方案的设计和会审,由招标小组审批后签发。

为保证工程质量,应充分考虑各专业项目的合理工期及大型(进口)设备的合理排产周期,密切关注生产进度和招标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对计划外项目尽早立项。

招标方案的编制和审定

原则上,招标项目应有完整、适用的招标方案,技术含量低无需技术方案的项目,须由主办部门出具书面说明,报分管领导确认。

招标方案由主办部门负责编制,经相关专业人员会审,由招标小组审批后方可用于招标。

编制技术方案应根据招标计划,满足生产需要。技术方案应科学、合理、经济、适用,内容应包括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报价方案、完整的图纸资料等。

编制招标方案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技术方案应在招标工作开始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会审。

第二节 议标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议标项目:

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只能采用议标形式确定承包单位的为议标项目。 第十三条 议标项目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一、

二、 (一)

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工程及成本负责人确认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的招标,须报项目总经理及总公司审批。

特殊议标项目审计:

由于特殊议标项目对招标结果及工程质量的保证均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招标小组会应每年一次对特殊议标项目产生的原因进行抽审,如属公司部门工作偏差造成的延误或有意规避招标,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节 议标操作程序及结果审批权限

经审批确定的议标项目,30万元(含30万元)以内的议标由工程及成本负责人组

织,议标结果的终审结果报总经理。

30万元以上由项目总经理组织议标,参加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办负责人、

项目总经理、工程及成本负责人、经办人。通过集体讨论、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议标结果,议标结果的终审为公司总经理。

30万元以上议标项目的议标结果,需按相应程序及权限审批。

参加特殊议标项目的议标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特殊议标项目采

用推荐人终身负责制,由推荐人对所推荐乙方单位在合作过程中潜在的经济及其后风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 招标程序

第一节 招 标

招标项目的实施:各经办部门完成招标立项书的编写并报审通过后,准备完成该

项目所需招标资料后即刻安排进行招标工作。

编制招标文件:

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立项书、招标设计方案及其他招标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资料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清单、报价说明书、材料(设备)技术质量要求、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合同范本、材料样板等组成。

招标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项目总说明:主要说明该招标项目的总体情况,列明发标、截标、开标、评标、定标时间及地点等。

(二) 项目投标须知:细述招标要求,包括投标保证金、图纸资料费的收取、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承包方式、结算办法、付款条件、工期要求及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合格条件要求等。

(三) 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投标文件根据内容不同分三部分分别密封。

1. 第一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回应(简称投标回应)。 2. 第二部分——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条件的回应[设备材料型号、配置、品牌、产

地、技术性能、技术方案、检测报告、投标样板等]、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资质等级、生产技术力量、业绩、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等(简称技术标)。 3. 第三部分——投标报价清单或投标报价书(简称经济标)。 (四)

所有投标书的内容及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印签。

第二十一条 招标说明书及合同的标准范本的使用:成本控制部在编制招标说明书及合同范本

时必须首先考虑选择公司适合本项目的标准范本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修改。修改部份应作注明并进行会审。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之合同范本为无标的合同。

第二十三条 最高限价的编制:原则上,所有招标项目在实施时必须编制最高限价。工程类招

标最高限价由成本控制部负责编制。

第二十四条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一、

招募投标队伍:招标工作开始前,招标小组应向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或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投标单位,原则上投标单位应来自于不同的报名渠道,并集中在成本控制部报名登记;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

二、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在招标工作开始之前或初期,由成本负责人委托经办人组织,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参加,对申请或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只有在资格审查中被认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三、

资格审查必须审查的资料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需的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能够证明投标单位生产检测能力、管理能力、经营状况、以往业绩等的有关资料。

四、

资质审查人员应对照招标要求,结合项目特点,通过多种途径,认真调查了解投标单位情况,严格审查有关资质文件,审查原则如下:

(一)

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投标资格。

(二)

法人代表委托书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名,且盖有企业公章。

(三) (四) (五)

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等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年审。 有关检测报告等必须是有效的权威部门提供的。

注册资金、产品质量等级、生产检测能力、管理水平、以往业绩等必须满足项目招标要求。

(六) 设备、材料招标原则上只接受生产厂或全国总代理商参加投标,竞争性不够时可以放宽至具备相关资质单位。

(七) (八)

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工班挂靠他人企业参与工程投标。

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 (十)

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悔毁约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曾与我司合作过的单位,如有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验收不合格、长期延误工期、无故停工、售后服务差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十一) 曾与我司发生过法律诉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其当事人不得以另外单位的名

义参加投标。

(十二) 曾参与投标但以往资质审查不合格、实地考察不合格的应特别严格审查。 (十三) 新合作单位在第一项中标项目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以前,原则上不得参与同类产

品或工程的投标。如经招标小组和议其能按照合同约定很好完成第一项中标内容且可以继续完成后续招标工作的则可以参与下一招标项目的竟标。

五、

参与资质审查人员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对任何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会审:招标文件(含合同范本)、投标单位资质

审查表经主办及成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招标小组会审,经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投标队伍考察:

一、

资格审查后,主办部门应尽快组织对审查合格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安排考察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投标单位在6家以下(含6家)的,应对所有单位进行考察;投标单位在7家以上的,应通过一论技术评审,筛选至6家再进行考察。

(二) (三) (四)

招标小组认可的国际国内著名品牌可免于考察。

与我司合作过且无不良记录并满足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免于考察。 对于与招标地及公司均距离较远(600公里以上)投标单位,或有其他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考察的,可先进行经济标评标,如报价相对较低,再进行重点考察。

二、

招标考察由主办部门负责人组织,招标小组成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三、 组织考察时应认真分析招标项目特点,选择确定考察重点和最恰当的方式和途径(如网络查询、明查暗访、侧面了解等)。

四、 考察内容为:投标单位的生产厂技术力量、生产实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证件原件、工程业绩、项目经理情况等。

五、 招标考察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直接面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应注意社交礼节,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六、 招标考察应有组织者编写的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未安排考察的单位,要详细说明原因),经招标小组评审确定合格投标单位后,由组织者填写《合格投标单位审批表》,报招标小组审批。

七、 八、

考察时发现资格审查资料弄虚作假的,考察不能合格。 考察费用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第二节 发 标

第二十七条 招标小组在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表经过审批后,即可进行修改打印和组

织发标工作。

第二十八条 在发放标书时需按规定向投标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图纸资料费,其收费原则为:

一、 (一) (二) (三) (四)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总金额壹佰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按2万元收取。

总金额壹佰万元至伍佰万元的招标项目按3~20万元收取。 总金额伍佰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按10~40万元收取。

特殊项目不能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则可减少或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特殊项目由招标小组讨论确定)。

二、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全额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或第一次供货后全额退还,总包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只有严重违反招标程序和纪律、中标后悔约的单位或是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三、

图纸资料费的收取:每个招标项目收取100元资料费,凡有施工蓝图或大于A3纸的图纸资料的将向投标人收取图纸资料费:

(一) (二) (三) (四)

5张以下(含5张)图纸收取100元。 10张以下(含10张)图纸收取200元。。 20张以下(含20张)图纸收取500元。 50张以下(含50张)图纸收取1000元。

(五) (六)

50张以上图纸收取1200~1500元。

特殊项目不能收取图纸资料费的则可减少或免于收取图纸资料费(特殊项目由招标小组或招标工作组负责人确定)。

四、 图纸资料费由财务部收取,作为资料消耗费,不用退还投标人。招标小组发放标书时晒图及复印图纸所发生的费用由财务部经理审批后均在此项费用中报销。财务部不得将图纸资料费改为它用。

第二十九条 招标答疑会:

一、 二、

原则上所有项目均应召开投标答疑会。

招标答疑会由成本控制部组织,通知所有投标人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

三、

所有投标单位都应参加招标答疑,否则,因未参加答疑造成对招标不知情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

招标答疑会上所有投标单位的提问及答疑人员的答复均应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

五、

答疑纪要在答疑会当天或第二天由成本控制部人员编制,经招标小组审批后的答疑纪要应及时发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 截 标

第三十条 所有投标人均应在截标时间前投标。原则上,超过截标时间送达的标书为废标。

由成本控制部负责接收标书。

第三十一条 标书通常由“投标回应”、“技术标”、“经济标”三部份组成,一些项目还要

加上投标样板。为区别,所有投标人应在标书上贴上标签,注明标书内容、投标单位、参投项目、样板编号等。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招标的严肃性,招标小组应采取密封投标方式,所有投标人的标书均应密

封并在封口上加盖密封章。

第四节 开标、评标

第三十三条 标书之一——“投标回应”的开标、评标:

一、 二、

截标后,招标小组组织“回应”标的开标。

开标后,招标小组经办人将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说明书及合同范本的回应进行初步分析,并与有关部门协商,如属技术问题与技术组沟通,属财务问题与财务部沟通,属法律条款问题与法律顾问沟通,掌握我方能够接受的条件的限度,并作好记录。

三、

在招标开始前(可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将我方决不接受的条件告知投标方,以

争取投标方的让步。

四、

掌握除报价外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各项条件,并根据投标人的付款要求,确定付款调整系数,也为公开开标后及时签订合同作充分准备。

第三十四条 标书之二——“技术标”的开标、评标:

一、 二、

技术标开标由招标小组组织,“技术标”评标由主办部门实施。

开标前,评标召集人应组织招标小组所有成员认真研读招标方案、考察报告与评分表,了解清楚招标项目的技术要点,讨论确定评标要点,统一评标标准;如因招标项目的特殊性需对标准评分表进行调整,须招标小组成员统一意见并签名确认。

三、 四、

由评标召集人验证标书的有效性并开启标书。

评标人员应认真研读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对照招标要求和评分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必须对评分表中的每一个分项进行评分。

五、

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两份标书雷同或有证据证明为串标的,两份标书均应判为废标。

六、 七、 八、

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标书应判为废标。 凡有判定废标的,应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同意,且应提出明确证据。

评标人员应对各自的评分结果签名确认,如有评分低于60分的单位,应简要说明不合格的原因。

九、

评标人员各自评分的平均分为最终评分(偏离平均分超过25%的个人评分为无效评分,应调整或剔除后重新计算平均分,最多重算一次)。

十、

同一评标人员,连续三次评分被判无效的,将被取消评标资格。

十一、 技术标评标完毕后,评标人员还应参照技术标评分程序,根椐投标单位的技术、

品牌及售后服务差异,分别评定经济标开标的价格调整系数。评标人员各自评出的有效数值的平均值,为最终的调整系数。

十二、 根据技术标评标结果(含价格调整系数)填写《技术标评标结果审批表》,经全

体评标人员签名确认后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十三、 技术标不合格单位的经济标将不予开标。 十四、 技术标评标的内容为: (一) (二) (三) (四)

投标人资质情况。 投标人考察实况。 投标人技术标标书。 投标人样板评定。

十五、 技术标(包括样板)开标、评标程序:

(一) 首先由招标小组进行技术标的开标,由主办部门组织评标,评标采取记名评分办法进行,各评标人员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实地考察报告、现场答疑情况、过往业绩及材料样板等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分,并给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结论,以最后统计的平均分为准(60分以下不合格,60分~85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

(二) 为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标被评为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经济标的参评程序,其所投的经济标不能启封。评标人对评定技术标为不合格的单位或技术方案应有具体书面意见,并上报项目总经理。

(三) 主办部门在进行技术标评定时,要详细了解该项目投标单位的行业排名等级、产品等级、技术等级等有关技术参数和在经济标的调整比例系数,以确保经济标公开开标时的公平及合理性。

(四) 主办部门在进行技术标评定时如认为技术标资料有限需要投标人到场进行投标技术答疑或还需到生产厂址及工程业绩进行考察时,则在技术标开标后的第二天进行。考察完成后可对技术标评标进行修正和补充。

第三十五条 标书之三——“经济标”的开标、评标:

一、

招标项目可进行两次以上经济标开标。首次经济标的开标采取密封开标的形式进行,由招标小组组织,其目的是对投标单位的价格进行摸底,确定本项目投资额,并结合信息价格确定下轮经济标公开开标的最高限价。

二、 三、 (一)

最后一次经济标开标采取公开开标的方式和询标定标方式。 公开开标程序为:

招标人拟定最高限价由投标人进行最后一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可提前通知投标人进行,也可在公开开标当时现场进行)。

(二)

在公开开标前,招标人将当场宣布本次招标的评标原则。所有投标单位的最后报价在统一时间内公开开封,开封后所有投标单位不得对总价作任何调整。对于报价有明显错误经招标人质询而投标人不同意修订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招标人应当场宣布为废标;对于废标后的合同投标人不满足三家,或满足三家,但无明显竞争性时,招标人应宣布本次招标流标,另行组织招标。

(三)

标书开封后,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公开宣读和不宣读标书。招标人将组织评标人员按开标前确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标。重大项目的招标评标人员由法律顾问、招标小组成员组成。

(四)

主办部门负责确定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调整系数;财务人员负责确定各投标单位付款方式不同的调整系数;招标小组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系统调整各投标单位的最后对比总价。原则上,调整后的总价最低者中标。

(五) 招标人的评标过程保留不向投标人公布的权利。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当场宣

布评标结果和中标单位。对中标人投标报价有疑义的其他投标人可查阅其标书。

四、 询标定标方式:开标后由成本控制部根据报价由低向高的顺序,分别与合格投

标方沟通,争取投标方再做价格让步,投标单位的沟通确认价格以传真形式留底;招标标底物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由投标单位密封送达成本控制部,招标小组再组织开标,原则上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法”定标。

第三十六条 对一些技术含量不高、产品规格清楚、投标单位较多且档次相差不大的设备、材

料(如混凝土砖,等)及工程类项目(如场地平整,等)可采用公开竞投方式竞标,竞投人缴纳一定数额的竞投保证金,以最低报价中标,当场签订合同。 第三十七条 竞标必须有竞投限价,竞投人的最低应价未低于竞投限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

项目流标。

第五节 定 标

第三十八条 定标原则:所有招标项目按合理低价的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九条 定标审批规定:所有招标项目评标结束后,由成本控制部汇总招标结果分析报告

及开标记录后编写招标《定标备案审批表》,《定标备案审批表》经招标小组审批后才能发布招标结果。

第四十条 招标结果复议

一、

二、 所有项目在公开开标后,原则上不能改变中标结果。 特殊情况需改变中标结果的要进行复议,复议项目需经招标小组审批,终审为

公司总经理。

三、 复议条件

(一)中标单位不能按中标价履约的。

(二)招标结果终审未通过的。

第四章 招标项目样品的验收、封存及管理

第四十一条 样品验收

一、 招标项目的样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招标用的样品,一类是中标单位的中标样

品。

二、 第一类样品是技术部确认的招标标准样品。由技术负责人对需招标的材料样品

进行确认,并贴上标签送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以此作为投标报价和投标样品评定依据。标签上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工程名称、确认单位名称等。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严格按照样品要求进行报价和提供本厂产品

样品。招标工作结束后,该样品由技术部收回送样品存列室封存。

三、 第二类样品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送达或由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送来的标准样

品。对第一种情况,招标小组在组织技术标评定时对样品进行评定,其评定结果将作为技术标指标之一。合格样品必须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工程名称、评定人员单位及参加人员签名。原则上样品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经济标的开标。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小组(工作组)立刻通知中标单位再提供合格样品一式三套(需交政府部门备案的一式四套),建设单位评审合格后对所有样品进行会签、贴条后封存,中标单位留存一套据此采购,建设单位留存两套(需交政府部门备案的则留存三套,将其中一套提交政府相关部门),一套设计部留低存档,另一套移交工程管理部现场验货使用。

四、 招标时无提供样品,招标工作结束后,只有中标单位送样品进行确认的为第二

种情况。招标小组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样品后,在一个工作日内,使用单位派人对样品进行验收;使用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会同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准对样品进行逐项检测,并填写一式多份的招标样品验收确定单,然后送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经批准的验收确定单,招标小组、资料室室管理员、使用单位各一份。

五、 招标小组在收到样品验收单一天内对验收结果进行处理。对验收合格的样品进

行备案。不合格的样品通知中标单位限期领回,并要求其根据我公司验收意见进行整改,限期提供新的样品。对不能提供合格样品的单位,招标小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招标管理制度重新确定中标单位。样品验收合格后,此种样品的数量、封存及管理与第一种情况相同。

六、 以上工作均由成本控制部组织,根据使用样品的缓急情况限时完成。

第五章 合同的签订及实施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草拟及会审

一、 招标合同的草拟在编制标书时进行,招标合同的会审在发标前进行,此时合同

为无标的合同。合同会审流程按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二、 合同会审完后由成本控制部修改。成本控制部发标时将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附

件发给投标单位。

三、

四、 投标单位回标时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回应,否则视同认可。 甲方因市场需要,更换产品的规格型号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旧产品的合同,

但在进行新产品的承包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五、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通过市场调查,获悉与合同相同的产品市场价格已升降,

乙方原则仍按投标价执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合作单位。特殊的政策调整变化、非乙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六、 招标前根据情况可不编制无标底合同,但必须写明主要合同条款以及付款条款。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拟定

一、

二、 投标单位在投标标书中对合同的回应将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开标时,招标人及投标人必须对合同中有争议的条款进行议定,中标单位一经

确定,合同即刻可根据双方议定的内容修改。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签订

一、 招标结果审批记录及修改拟定的合同经总经理审批后,即刻可以发放中标通知

书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 由成本控制部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的洽谈和办理会审。 第四十五条 合同的签约单位及签约人及合同的履行跟踪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六条 招标小组原则上每半年一次(6月、12月)编制“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调查表”收

集和了解到各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根据了解出具报告。凡服务质量及工程质量差的中标单位将取消其以后参加投标的资格。

第四十七条 主办部门有义务向招标小组提供各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对服务质量及工程质

量差的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书面意见。

第六章 变更中标单位

第四十八条 变更中标单位的前提:

一、 当中标单位的供货或施工能力达不到我项目的要求(即供货量或施工能力不满

足同时开工的要求)。

二、

三、 当原中标单位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下降,满足不了我项目的要求。 当原中标单位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变化,中标单位不按合同价格执行的,我项

目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合作单位。(特殊的政策调整变化、非乙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第四十九条 变更中标单位的程序:

一、 在合同履行遇到上一条的第一、二种情况时,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成本

控制部等相关部门核准后报招标小组审批,审批确认后书面通知成本控制部进行变更中标单位。

二、 成本控制部接到有关技术部门要求变更中标单位的通知后,马上组织进行变更

中标单位的工作。

(一) 对于上一条的第一种原因,成本控制部与中标单位协商,将中标单位不能承担

的部分项目,选择原招标的第二名单位按中标价承接该部分工程,如第二名单位不能接受中标价,可选择包括第二名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议标及招标程序与其他招标项目相同。

(二) 对于上一条的第二种原因,成本控制部将通知原中标单位终止合同,并书面通

知法律顾问解决有关终止合同后所产生的法律事项,同时成本控制部安排包括第二名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议标及招标程序与其他招标项目相同。

(三) 对于上一条的第三种原因,成本控制部将选择包括中标单位和上次投标的第二

名单位在内的三家以上单位,视工期情况进行紧急议标或重新招标,议标及招标程序与其他招标项目相同。

第五十条 无论何种情况,更换中标单位前,原则上必须与对方确认违反合同的事实并签订

补充协议,终止合同。如情况紧急,经办部门应掌握和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据,有依有据,方可降低合同风险。

第七章 招标、评标纪律

第五十一条 招标小组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

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

第五十二条 招标小组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

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

第五十三条 开标会议必须在招标小组成员全体人员参加下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

须事先征得招标小组同意,并指派所在部门的人员代为参加,由其代为行使权利。

第五十四条 评标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能承

担个人责任。

第五十五条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谨慎评价、诚实廉洁、保守机密的

职业操守。应对有关会议上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任何情况下不得泄密,一经发现将立即辞退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投标单位不得打听或通过任何途径知道标底等有关内容,投标书及资质、资信证

明和印章等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员必须保持自身廉洁,慎重地使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不能

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也不能以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方式滥用上述资料。

第五十八条 招标人员必须注意保存、保护招标中提取、收集到的招标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毁

损、遗失、丢弃上述资料。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员进行招标工作时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十条 招标人员在招标工作中与投标单位接触时应时刻注意保持公司对外形象,注意自

己的言行及工作方式,做到耐心、细致、谨慎。

第六十一条 招标委托人和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制度有关规定

的,有权向招标人或招标小组提出异议或者向董事会投诉。

第八章 招标工作合理时间规定

第一节 招投标工作要求的时间

第六十二条 大型工程招标(如外电、园建、装修)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设计施工图、招标立

项书至初步定标报招标小组审批后30个工作日完成。

第六十三条 一般工程及设备采购单项招标: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方案、招标立项书至初

步定标报招标小组审批后20个工作日完成。

第六十四条 特急招标项目可视具体情况减少招标程序,招标时间为从收到技术组完整的投标

方案、招标立项书至初步定标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14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节 招标各项目合理工期要求

第六十五条 建筑材料采购

一、

二、 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 特定材料:30天~60天。

第六十六条 大型设备采购、安装

一、 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

装周期60天。

二、

三、 发电机组:(国产)3个月、(进口)3 ~6个月。 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

第六十七条 配套工程施工

一、

二、

厨柜制安装工程:1000套以下70天,100天/1000套。 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 2~3个月。

三、

四、

五、 地下人防工程:100套门以内3个月,100套门以上约半年。 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 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 50 天、篮球场 15 天、

乒乓球场 10 天。

第六十八条 园林配套设施制安

一、

二、

三、

四、 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 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 园林灯具:20~30天。 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

第六十九条 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

第九章 合格合作方的认可标准程序

第七十条 本程序明确规定与合作方评价、认可的有关事项,目的是使合作业务顺利开展、

合作内容确实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程序适用于参与我项目开发有关的所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咨询

单位、媒介单位。

第七十二条 合作方的评价项目:

企业资质、社会知名度、合同标的性价比、付款条件、履约能力、实际履约情况(工期、质量等)、合作精神(包括主动配合甲方积极性、应变能力)、与第三协作者的协作情况。

第七十三条 评价实施结果与选用范围

 90~100分,优良:可在公司其他合作项目上优先选用,在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中标。

 70~89 分,良好:可选用,需竞标获取标的

 60~69分,合格:可选用,该单位应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以解决其不足之处。  60分以下,差。该单位不可再录用,正在履约的合同须严加防范,招标小组准备相应替代单位,相关部门及时搜集相关违约资料,随时准备中止合同。

第七十四条 上述评价结论,合同跟踪部门每半年汇总一次,经总经理确认后,参照选用。 第七十五条 合同跟踪人员不能客观评价合作方的履约情况,尤其是故意瞒报较差合作方的情

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厉追究。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开始试行,试行期壹年,试行期结束后再结合制度实际运行反馈情况,由公司招标小组讨论是否调整,调整意见按程序经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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