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08-2020)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加强对荆州市中心城区的燃气规划管理,适应新形势下荆州市的燃气建设与发展需要,做好近期和远期燃气工程的衔接,促进中心城区燃气的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及荆州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其内容和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专项规划要求。
第1.0.3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的供气范围为荆州市中心城区。
第1.0.4条 规划规模: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分为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远期规划。
第1.0.5条 规划供气领域: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城市工业、天然气汽车。
第二章 气源规划及供气规模
第2.0.1条 荆州市的天然气气源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忠武天然气长输管线荆州分输站和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川气东送管线荆州分输站。
第2.0.2条 近期规划,对于天然气管网暂时不能覆盖的区域,仍以液化石油气进行供应,但对于液化气供应站点较多、居民用户相对集中的小区,规划将较小规模的瓶组站进行合并,集中由规模较大的气站进行供气。其设计参数应考虑远期气源置换。
第2.0.3条 中远期不宜再新建液化气瓶组站。 第2.0.4条 供气原则
1、优先供应具有用气条件的居民用户;
2、积极发展商业、公建用户,尤其是燃煤及燃非洁净燃料对环境污染较大的商业、公建用户;
3、近期考虑使用管道气后对产品质量有很大提高或生产成本有较大降低的工业用气;远期积极推行各类污染型工业用户的气代油和气代煤工作,积极改造燃煤燃油中小型锅炉;
4、积极供应大中型公共建筑(如宾馆、商场、写字楼)的燃气空调用气; 5、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
第2.0.5条 居民耗热定额为:2000MJ/人·年(47.85万Kcal/人·年) 第2.0.6条 公建用户的耗热指标如下表:
第2.0.7条 规划燃气空调制冷耗热指标为150w/m2(130Kcal/m2·h),采暖耗热指标为80w/m2(70Kcal/m2·h),按照采暖每年运行950小时、制冷每年各运行1100小时,平均每天运行10小时计算。
第2.0.8条 工业用户生产耗热,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按所调查的工业企业工艺设备实际燃料消耗量进行折算;工业锅炉耗热指标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吨/时)、锅炉燃烧效率进行折算。
第2.0.9条 规划燃气汽车:公交车平均日耗天然气80m³计算;出租车平均日耗天然气30m³计算。
第2.0.10条 预测荆州市年用气量近期为11863.73*104m³,中期为19110.92*104m³,远期为27258.85*104m³。
第2.0.11条 规划近期小时(日)调峰储气量为5.77万Nm³,中期小时(日)调峰储气量为9.33万Nm³,远期小时(日)调峰储气量为13.86万Nm³。
第2.0.12条 规划除荆州市中心城区(荆州区和沙市区)外,近期可采用CNG向石首市、公安县和江陵县城区供应天然气,供气对象为居民和公建用户。
第2.0.13条 城区近、中、远期居民管道供气气化率分别为50%、70%、85%。 第2.0.14条 未可预见量按居民、公建和空调用户的5%考虑,规划期管道气用气量汇总如下表。
荆州市年用气量预测表(单位:104m³)
第2.0.15条 近、中、远期城区居民燃气气化率分别按85%、90%、95%考虑,未使用管道气的用户全部按使用瓶装(组)液化石油气考虑,则城区近、中、远期居民瓶装供气气化率分别为35%、20%、10%。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不考虑工业用户用气量,未预见量按总用气量5%考虑。其气量预测见表:
荆州市年用气量预测表(单位:104m³)
第三章 输配系统规划
第3.0.1条 规划输配系统流程:在川气东送纪南镇分输站旁,新建纪南门站一座,依据原规划在城市西侧新建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一座,纪南镇门站通过高压B级燃气管道向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和红光路储配站供应天然气;忠武线锣场分输计量站向荆州市豉湖渠CNG加气母站新建次高压专线燃气管道,向母站直供天然气;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和红光路储配站将高压来气降压后向城区中压A级管网进行供气。即规划输配系统为高压B-次高压A-中压A三级压力级制。
第3.0.2条 系统压力级制:原有锣场门站至红光路储配站高压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即次高压A级。输送介质为0.38MPa,运行压力为0.5~1.6Mpa;规划荆州门站至止梆头、红光路储配站的高压管道按照高压B级进行设计,设计压力为2.5MPa。输送介质为天然气,运行压力为0.5~2.5MPa;规划锣场分输计量站至荆州市豉湖渠CNG加气母站的次高压管道按照次高压A级进行设计,设计压力为1.6MPa,运行压力为0.5~1.6MPa;近中远期城区燃气管网均按照中压A级进行设计,设计压力0.4MPa。近中远期管网输送介质均为天然气,管网运行压力为0.05~0.38MPa。
第3.0.3条 由于季节调峰量较大,根据同类城市用气经验,规划城市季节调峰由上游供气方解决。本规划只解决小时(日)不均匀波动所需的调峰量。
第3.0.4条 规划储气方式采用高压管道储气。 第3.0.5条 高压燃气管道走向选择原则
1、高压输气管道路由及主要站场的布局应服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尽量处理好与城市重要建构筑物等设施的关系。
2、线路力求顺直,缩短长度,节省钢材和投资。
3、大型河流穿(跨)越的河段选择应服从线路的总走向;线路局部走向应服从穿(跨)越河段的需要。
4、选择有利地形,尽量避开施工难段和不良工程地质地段。避开或减少通过城市人口、建构筑物密集区、风景旅游区。减少拆迁量,妥善处理好与城市的关系。
第3.0.6条 高压输气管道材质应具有较好的强度,良好的焊接性能,其屈强比和冲击韧性等指标应满足GB/T9711.2-1999中有关规定要求,以保证输气管道的安全。结合投资和安全性考虑,本工程推荐L290管材。
第3.0.7条 管道敷设及特殊地段处理
1、管道采用全段面地埋敷设。管道线路应根据地形、地物、地质等条件,采用弹性弯曲、现场冷弯和工厂预制弯头三种形式来满足平、竖面的变向要求。
2、对于高等级公路可采用顶管或水平钻的穿越方式。对于等级较低的公路也可采用大开挖的穿越方式。公路穿越采用水泥套管保护。
3、管线通过鱼塘、水田、沼泽、水渠等区域,管线可采取围堰引流沟埋穿越、回填筑管堤等方式。
4、对于软质或流质地基较浅的地段,可将管道置于稳定层内直接回填或设置混凝土加重块压重等稳管方式;对于稳定层较深的地段,如清除软质或流质层较困难时,可将管道置于软土地基内,同时采取螺旋锚、门型钢桩(或混凝土桩)稳管,以免发生不均匀沉降时损坏燃气管道。
5、管线在经过河堤坝防洪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堤防设施的干扰,穿越堤防时,必须取得防洪主管部门的同意,施工完毕后应严格按照堤防设计要求恢复原状。
第3.0.8条 气源场站规划
1、本工程高压输配系统新建站场2座,即纪南门站和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两站最终设计规模分别为74.68X104m³/d、32.14X104m³/d;改造站场1座,即红光路储配站,该站最终设计规模为38.42X104m³/d。
2、纪南门站的设计建设规模为74.68X104m³/d。纪南门站具有过滤、计量、调压设施。纪南门站的进出站压力及计算流量见下表。
纪南门站功能及计算流量
3、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设计建设规模为32.14 X104m³/d。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具有过滤、计量、调压设施。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进出站压力及计算流量见下表。
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功能及计算流量
3、改造后的红光路储配站设计建设规模为38.42X104m³/d。改造后的红光路储配站具有过滤、计量、调压设施。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进出站压力及计算流量见下表。
改造后的红光路储配站功能及计算流量
第3.0.9 条工艺流程
1、纪南门站工艺流程:纪南分输站高压来气进站,进站压力为4.0~6.3MPa。天然气进站经过滤分离器除去可能带入的粉尘、杂质后,经计量、调压、加臭后输往城市高压B级燃气管道中。
2、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工艺流程:天然气由纪南门站出站,经过高压管道,进入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进站压力为2.5MPa。天然气进站经过滤分离器除去可能带入的粉尘、杂质后分成两路,一路经计量、调压、加臭后输往下游城市中压管网,另一路经计量后输送至止梆头CNG汽车加气站。
3、红光路储配站改造后的工艺流程:(1)在进站部分进行改造,增加一路调压计量装置,将纪南门站输送来的高压天然气过滤、计量、调压至1.6MPa后,连接到汇管二的球罐预留阀门、在已建的汇二和汇四之间进行改造,汇二输出的天然气经过滤分离器除去可能带入的粉尘、杂质,经计量、调压、加臭进入汇四,再分成两路进入城市管网。
第四章 CNG加气站规划
第4.0.1条 CNG用户发展预测。根据调查统计,荆州市目前共有公共汽车440辆,出租车1562辆(含12辆私家车),到2020年,公交车数量将达到1000量,出租车数量达到2500量。规划要求远期末公交车和出租车气化率为75%,初步预测城区车辆对CNG的需求量约为11.63万Nm³/d。
荆州行政区划内,石首市、江陵县和公安县尚无管道天然气,近期其居民和公建用户可作为本规划的CNG用户,各县市采用CNG储配站或CNG瓶组站方式向居民和商业用户供应天然气,并自购相应的CNG管束拖车或瓶组拖车从荆州市CNG加气母站拉运CNG。另在荆州CNG加气母站经济供应半径内,各类CNG需求量正在不断增长。参考省内各城市CNG加气母站的供气规模,本规划确定豉湖渠CNG加气母站的供气规模为20万Nm³/d。
第4.0.2条 CNG汽车加气站规模
规划确定在2010年建设1座日加气量规模20万Nm³/d的CNG加气母站(含标准站功能,可在加气高峰辅助城区加气站调峰)和1座日加气量规模均为2.5万Nm³/d的止梆头CNG汽车加气站。2015年前需建建成红门路CNG汽车加气站,日加气量规模均为2.5万Nm³/d,规划CNG加气站数量规模详见下表。
加气站数量及规模一览表
第4.0.3条 CNG汽车加气站设备包括调压计量装置、脱硫装置、脱水装置、天然气压缩装置、天然气储存装置、控制系统(自动保护、自动启停机及优先/顺序控制盘)和压缩天然气售气系统。CNG加气母站设备包括调压计量装置、脱硫装置、脱水装置、天然气压缩装置、天然气储存装置、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自动保护、自动启停机及优先/顺序控制盘)和压缩天然气售气系统(包括加气柱和售气机)。
第4.0.4条 加气站的布置原则:
1、条站址的选择应尽量避开重要商业物,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与城市规划、道路规划无冲突。
2、城市建成区的加气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车辆出入方便的次干道上。郊区所建的加气站宜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建成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
3、CNG汽车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超过18m³。 第4.0.5条加气站受城市建设用地、安全防范距离和交通运输管理等条件的制约。根据城市交通要求,加气站前车辆不能拥挤而堵塞交通。结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现状,CNG汽车加气站分布如下:
新建CNG加气站站址一览表
第五章中压管道及调压设施
第5.0.1条 中压管网布置原则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用户的需要,远近相结合布置管线。 2、供气区域内主干管成环,次干管可成枝状布置。 3、尽量靠近用气负荷集中区。 4、尽量避免和减少穿越国道和河流等。 第5.0.2条 中压管网布置
近、中期城区中压管网布置:近期设置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中期改造红光路储配站工艺装置区,两座气源站之间通过荆沙大道、燎原路高压管道连接,两站中压出站对置供气。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管道出站后辐射整个西城区,红光路储配站沿用已建城区中压管网与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出站中压管道连接,并继续向东辐射整个城东工业园区。
远期城区中压管网布置:各管网继续向规划区边缘辐射,并连接成环,较大提升了燃气供应的安全性。
第5.0.3条 中压管道管材选择
适用于输送城市中压燃气的管材主要有:无缝钢管,聚乙烯塑料管,焊接钢管等。根据多年来城市中压燃气管道管材使用及施工情况,在设计压力≤0.4MPa的中压管网中,普遍采用PE管和焊接钢管。
规划中压燃气管道管径>DN300的建议采用ERW直缝电阻焊焊接钢管(GB/T3091-2001),材质为Q235B;对管径≤DN300的管道,建议采用PE80 SDR11系列聚乙烯塑料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558.1)。
室内低压管道建议采用按国标GB/T3091标准生产的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材质为Q235A。
对于穿跨越工程的管道建议采用无缝钢管,管材为20#。 第5.0.4条 管道防腐
钢制燃气管道防腐采用挤塑聚乙烯三层结构防腐层,防腐等级采用加强级。对于跨越工程的无缝钢管,采用外刷防锈涂层的防腐方法。
第5.5 条 中压管道敷设
1、中压燃气管段敷设时需保证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表6.3.3-1和表6.3.3-2的规定。PE管道还需满足《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的规定。
2、根据荆州市市政其他管道的敷设情况,中压燃气管道最小覆土深度为:人行道:0.6m;机动车道:0.9m。
3、由于天然气是干气,对于随市政道路配套施工但暂不供气的管道,不考虑其坡度要求;但空混气和液化气管道需考虑管道坡度要求。
4、燃气管道穿过其他用途的沟槽时,需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宜采用钢管,焊接连接,并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表6.3.3-1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距离,套管两端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5、燃气管道沿市政道路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人行道上,减少燃气管道载荷,且便于管道检修。
6、考虑到远期燃气用户的发展,在规划道路两端应预留燃气管位,不仅便于燃气用户接管用气,减少道路穿越量;还给城区远期用气量增长留有余地。
第5.0.6条 通过特殊地段的处理 1、穿跨越河流基本原则:
①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河道管理法规。
②穿跨越点的位置应与线路总走向相结合。对大中型穿跨越工程,线路局部走向应服从穿跨越点位置。
③穿越点处河段顺道,水流平缓,河面较窄,河床床面相对平坦。 ④岸坡稳定,交通方便,施工条件良好,符合有关设计及施工安全要求。 根据荆州市的地质情况,规划推荐穿越河流采用随桥架空敷设方式。 2、穿越城市道路方式:中压燃气管道主要穿越城市道路,穿越一、二级城市交通干道时采用定向钻或顶管方式施工,穿越一般城市道路和街坊道路时,采用直埋敷设。
3、穿越铁路方式:中压燃气管道穿越铁路时采用顶管方式施工,。 4、穿越河堤方式:中压燃气管道穿越铁路时采用定向转方式施工,。 第5.0.7条 中压调压系统
用户调压设施应结合城市小区用户规模、用户特点、灵活采用柜式、箱式、用户调压器相结合的方式供各类用户用气。调压柜(箱)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规定要求。
调压柜(箱)选用的调压器,大部分为带切断保护装置的直接作用式用户调压器。调压柜(箱)内主要设备有进出口阀门、调压器、紧急切断阀、压力表等。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专用调压设施可配置流量计。
第5.0.8条 管道阀门
为管道检修和发展新用户,管道需设置一定数量的阀门,中压管道阀门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每隔2km左右设分段阀门。 2、穿越铁路、重要河流两端设阀门。
3、中压支管始点处设阀门,中压管道阀门可采用阀门井或直埋方式敷设,阀门井施工工程量较大,维护管理费用较高,而直埋阀门可免维修、密封性好、施工、操作方便。
第六章 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规划
第6.0.1条 液化石油气用气需求总量
荆州市年度液化石油气用气总量见下表:
第6.0.2条 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规划
液化石油气的重点发展区域为天然气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提出规划控制原则如下:
1、全市不宜再建设新的液化气储运、灌装设施。主城区不新建储配站,现有储配站不扩建,需要关停的不外迁。
2、按照规范管理、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市场运作、做大做强的思路,使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集约化,优化资产配置,逐步形成储配站带供应站点的网络结构。
3、随着管道供气的发展,结合管道供气的规模和覆盖范围,根据供气需要有计划地调整、关闭中心城区的瓶装供应站。根据城市、村镇化发展以及车载运输送气服务的拓展,供应站点服务半径以500 m左右为宜,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20 m2,液化石油气储量不大于1m³。
4、加强瓶装供应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供气。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来满足用户需求。
5、发展部分小区气化供气和小区瓶组集中供气。主要用于城市边缘和天然气管网未能覆盖、且适应采用管道供气的区域的供气,并应按有关燃气设施建设程序严格审批,本规划不做具体安排。
第七章 消防工程
第7.0.1条 工程内容中场站包括混气站两座、门站一座,混气站和门站工艺装置区属甲类火灾危险性区域,其它区域属一般性区域。
第7.0.2条 防火安全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门站站址选择位于城市的边缘地带,远离城市中心和人口
密集区;高中压调压站址位于城西荆沙大道被侧公共绿地内。各建构筑物与站内工艺装置区之间的安全间距见下表:
场站安全间距表(单位:米)
调度及抢险中心按常规建筑物消防规定设立各类防火安全距离。
第7.0.3条 建筑物耐火等级
站内的所有工业用房如仪表间等均为Ⅰ级耐火等级,其余建构筑物为Ⅱ级。 第7.0.4条 专用消防设施
1、高中压调压站的消防水系统采用城市给水管线接管,站内主管管径不小于DN100,并尽量成环状布置。站内设固定消防栓。
2、根据规范要求,生产区按严重危险级考虑,火灾种类为C类,采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生活区按轻危险级考虑,火灾种类为A类,采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以保证扑救初起火灾和零星火灾。
3、在重要场站设置能自动报警的燃气检漏仪,火灾温感、烟感测仪器,以便在事故发生前后均可使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4、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站内设消防车回车场和1个消防车进口。
豉湖渠CNG加气母站站内设消防车回车场和2个消防车进口。
CNG汽车加气站内设消防车回撤场和2个消防车进口。
第八章 现有燃气设施的利用与改造
第8.0.1条 现有燃气设施的利用
荆州市一直以液化石油气为城市的气源,目前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3座。2005年管道天然气进入荆州市后,液化气和煤气气逐步改造为天然气。到2020年,中心城区的居民将全部使用天然气,在城区的边缘和天然气管道覆盖不到的地方,仍继续使用液化石油气。
中心城区存在供应站过多、过于分散等问题。为了有效控制和管理LPG供应站,以保证燃气设施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提出以下建议和建设原则。
1、以满足用户对燃气需求为根本,允许采用LPG瓶组气化站供气方式做为前期过渡;
2、在管道气未进入荆州中心城区以前,对于新建LPG瓶组气化站的建设,必须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
3、对现在已经铺设的小区燃气管道,在天然气到来以后仍可继续使用,可根据其设计压力来决定其做为中压支管(0.4MPa)或小区庭院管道(
4、不论是对原有燃气管道的合并连网,还是对新建小区燃气管道,均要结合本规划天然气管网的整体布局,以便天然气到达后,能顺利实现与天然气管网系统的转换。
第8.0.2条 现有燃气设施的改造
1、调压设施
①现有煤气设施的改造已经全部完成。
②由于液化石油气的用气设备额定压力为3KPa,要求调压设施的出口压力较高,而空混气、天然气用气设施的额定压力为2 KPa,要求调压设施的出口压力较低,所以在用天然气替换之前,应对现有调压设备的出口压力重新进行设定,并重新校核其通过能力。
2、燃具
由于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燃烧特性不一致,且具有不可替换性,所以天然气到来时,原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必须进行改造,可以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①家用灶具更换喷嘴、火孔盖;
②热水器更换喷嘴、燃烧器;
③公建用户依据其燃具类型更换喷嘴、燃烧器。
3、燃气表
现状居民管道气用户的计量表均为皮膜式煤气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皮膜式煤气表的使用年限为12年。随着时间推移,现有皮膜式煤气表将陆续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需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检修或更换。
第九章 燃气规划的建设、控制和实施措施
第9.0.1条 近期建设指导思想:
1、贯彻“天然气为最终气源”战略思想,明确城市燃气发展方向,发展以高标准、高要求为起点,尽可能一步到位;
2、努力推进管网建设,配合市政道路和荆州市的建设,按照天然气规划和要求敷设管线,减少今后的道路开挖和资金的浪费;
3、在一定政策措施的支持下,努力开发市场、培育天然气用户;
4、近期建设应以最终规划为指导,做到既能满足现状要求,经济合理建设的同时,又要符合远期发展。
第9.0.2条 政策措施:
1、采取新建房屋必须交纳房屋管道燃气配套费是大多地区采用的政策措施,它既能使新建小区完成管道燃气建设,又可以为燃气业主单位筹集一定的资金。
2、收取用户开户费也可为燃气企业收回一定的管网投资,有利于企业的滚动开发。
3、城市道路的开挖恢复等政府应给于相应的配合,尽可能减低其工程费用,以有利于城市燃气管网敷设的大力推进。
第9.0.3条在2010年前,管道燃气暂不能供应的区域,根据城市区域建设和用户发展需要,可以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站作为临时气源,实现独立区域的临时供气。
第9.0.4条 近期管道建设主要按以下3个方面控制和实施:
1、荆州市新建的住宅小区,应及时配套管道天然气供应设施。
2、商业和工业用能是荆州市能源消耗的主要部分,政府应制定一定的政策,如规定一定区域必须改用清洁能源等措施,从政策上促进天然气的利用。
3、对部分早期建设的管道进行改造,燃气管道的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开挖和路面修复工程政府应给于相应的配合,尽可能减低工程费用,以有利于管道改造敷设的顺利推进。
第9.0.5 条液化石油气供气规划实施步骤:
1、引导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合作、联营、合资、合股并购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液化气应用水平。
2、随着管道供气的发展,结合管道供气的规模和覆盖范围,根据供气需要有计划地调整、关闭中心城区的瓶装供应站。
3、管道气未到达地区可根据供气需要适当增加新的瓶装供应站点。
4、在天然气管网未能覆盖、且适应采用管道供气的区域,有控制地发展部分小区气化供气、瓶组集中供气。
5、近远期应根据燃气规划,调整城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布局,控制各区储配站数量,形成以储配站带供应站点、完善送气服务的服务网络。
6、加强液化石油气储运、灌装设施和瓶装供应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供气。
第9.0.5条 近期规划以改善目前因工业及城市发展造成的燃气压力和用气量不足的矛盾为目标,进行主要高压输气和储气管道以及止梆头高中压站、草市CNG标准站的建设,提高供气效率,完善城区燃气干管,提高供气安全性。近期建设主要工程规划详下表。
高压燃气管道近期建设规划一览表
高压站场近期建设规划一览表
第十章 燃气安全规划
第10.0.1条 气源安全是城市燃气稳定供应的保证。气源的安全涉及到气源生产、净化、长距离运输和城镇输配等多个环节。荆州市是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作为发展主气源的城市,气源安全对于城市功能具有颠覆性影响。
液化石油气作为主要气源之一,其价格和供应易受国际市场影响产生较大的波动。荆州市已有足够的储运设施,政府应有一定的战略储备,以提高其安全性。
天然气在异地开采、净化,通过长距离输气管道输送到荆州市,沿途地形复杂多变,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对用气城市产生较大的影响。荆州市天然气气源的比例在规划期内逐年提高,因此天然气气源安全性对荆州市安全供气影响巨大、至关重要。充分利用燃气储气设施,为气源事故提供一定的抢修保障时间,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提高天然气气源安全性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也可利用空混气可作为城市的事故气源。
第10.0.2 条提高燃气工程质量的措施:
1、按照总体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实施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贯彻实行市政燃气工程和建筑燃气工程与道路、建筑等工程建设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2、强化燃气设计单位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使燃气使用环境达到本质安全。
3、制定、完善、严格贯彻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
4、结合燃气管网工程质量的实践,燃气管道施工回填质量作为重点控制内容。
第10.0.3条 提高供气安全的主要措施:
1、对现有燃气管网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
、输配系统优化配置。包括:高压门站、城市混气站、汽车加气站的合理配置,并考虑一定的冗余备份;场站工艺流程设置必要的备用回路;主干管成环,提高管网事故时的供气可靠性。
3、规范场站管理,加强对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泄漏控制。
4、实施管网监控管理工程,加强对管网的巡线保护和重点地区的监控,避免管网被第三方损坏。
5、重视对管道的防腐保护,避免腐蚀损坏。
6、企业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7、控制全市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规模总量,调整企业过多过小的局面,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规模经营,提高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管理水平,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稳定供气。
第10.0.4条 提高用气安全的措施:
1、进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科学使用燃气的水平、灾害防护的知识和处置能力。
2、先进的安全用气设施设备、器具的推广使用。
3、安装燃气用具的场所条件满足设备使用条件要求。
第10.0.5条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分为社会预案和企业预案两类。
1、社会预案:主要针对全市范围,事故对象为特重大燃气事故、公共突发燃气事故。由政府组织,社会参与,部门配合,企业落实。社会预案的重点是企业自身难以完成的涉及事故处置的危险区隔离警戒、人员疏散、抢险维修的横向专业支援、救援及善后处理等的协调、指挥和调度等内容。
企业预案:主要针对企业范围,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燃气事故。由企业负责编制与实施。企业预案应有预防性预案和应急性预案两部分内容:预防性预案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管理措施,防患于未然,是关键预案;应急性预案是在燃气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险、维修和救援等。企业预案应对燃气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可能引发的事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管理措施。
2、企业预案是全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是社会预案的具体体现和细化,是基础层面的预案;社会预案是建立在各个企业预案基础上的上层次的预案,在特重大燃气事故应急的制定上对企业预案具有指导作用,或者说企业预案应服从社会的预案的协调、调度和指导。
第10.0.6条 社会预案由政府组织编制,要求相关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参与。企业预案由有关企业组织编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11.0.1条 本文本与图则自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11.0.2条 本文本与图则未含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11.0.3条 本文本的解释权属荆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1.0.4条 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审批规定执行。
荆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08-2020)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加强对荆州市中心城区的燃气规划管理,适应新形势下荆州市的燃气建设与发展需要,做好近期和远期燃气工程的衔接,促进中心城区燃气的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及荆州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其内容和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专项规划要求。
第1.0.3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的供气范围为荆州市中心城区。
第1.0.4条 规划规模:本次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分为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远期规划。
第1.0.5条 规划供气领域:城市居民、商业用户、城市工业、天然气汽车。
第二章 气源规划及供气规模
第2.0.1条 荆州市的天然气气源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忠武天然气长输管线荆州分输站和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川气东送管线荆州分输站。
第2.0.2条 近期规划,对于天然气管网暂时不能覆盖的区域,仍以液化石油气进行供应,但对于液化气供应站点较多、居民用户相对集中的小区,规划将较小规模的瓶组站进行合并,集中由规模较大的气站进行供气。其设计参数应考虑远期气源置换。
第2.0.3条 中远期不宜再新建液化气瓶组站。 第2.0.4条 供气原则
1、优先供应具有用气条件的居民用户;
2、积极发展商业、公建用户,尤其是燃煤及燃非洁净燃料对环境污染较大的商业、公建用户;
3、近期考虑使用管道气后对产品质量有很大提高或生产成本有较大降低的工业用气;远期积极推行各类污染型工业用户的气代油和气代煤工作,积极改造燃煤燃油中小型锅炉;
4、积极供应大中型公共建筑(如宾馆、商场、写字楼)的燃气空调用气; 5、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
第2.0.5条 居民耗热定额为:2000MJ/人·年(47.85万Kcal/人·年) 第2.0.6条 公建用户的耗热指标如下表:
第2.0.7条 规划燃气空调制冷耗热指标为150w/m2(130Kcal/m2·h),采暖耗热指标为80w/m2(70Kcal/m2·h),按照采暖每年运行950小时、制冷每年各运行1100小时,平均每天运行10小时计算。
第2.0.8条 工业用户生产耗热,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按所调查的工业企业工艺设备实际燃料消耗量进行折算;工业锅炉耗热指标根据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吨/时)、锅炉燃烧效率进行折算。
第2.0.9条 规划燃气汽车:公交车平均日耗天然气80m³计算;出租车平均日耗天然气30m³计算。
第2.0.10条 预测荆州市年用气量近期为11863.73*104m³,中期为19110.92*104m³,远期为27258.85*104m³。
第2.0.11条 规划近期小时(日)调峰储气量为5.77万Nm³,中期小时(日)调峰储气量为9.33万Nm³,远期小时(日)调峰储气量为13.86万Nm³。
第2.0.12条 规划除荆州市中心城区(荆州区和沙市区)外,近期可采用CNG向石首市、公安县和江陵县城区供应天然气,供气对象为居民和公建用户。
第2.0.13条 城区近、中、远期居民管道供气气化率分别为50%、70%、85%。 第2.0.14条 未可预见量按居民、公建和空调用户的5%考虑,规划期管道气用气量汇总如下表。
荆州市年用气量预测表(单位:104m³)
第2.0.15条 近、中、远期城区居民燃气气化率分别按85%、90%、95%考虑,未使用管道气的用户全部按使用瓶装(组)液化石油气考虑,则城区近、中、远期居民瓶装供气气化率分别为35%、20%、10%。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不考虑工业用户用气量,未预见量按总用气量5%考虑。其气量预测见表:
荆州市年用气量预测表(单位:104m³)
第三章 输配系统规划
第3.0.1条 规划输配系统流程:在川气东送纪南镇分输站旁,新建纪南门站一座,依据原规划在城市西侧新建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一座,纪南镇门站通过高压B级燃气管道向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和红光路储配站供应天然气;忠武线锣场分输计量站向荆州市豉湖渠CNG加气母站新建次高压专线燃气管道,向母站直供天然气;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和红光路储配站将高压来气降压后向城区中压A级管网进行供气。即规划输配系统为高压B-次高压A-中压A三级压力级制。
第3.0.2条 系统压力级制:原有锣场门站至红光路储配站高压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即次高压A级。输送介质为0.38MPa,运行压力为0.5~1.6Mpa;规划荆州门站至止梆头、红光路储配站的高压管道按照高压B级进行设计,设计压力为2.5MPa。输送介质为天然气,运行压力为0.5~2.5MPa;规划锣场分输计量站至荆州市豉湖渠CNG加气母站的次高压管道按照次高压A级进行设计,设计压力为1.6MPa,运行压力为0.5~1.6MPa;近中远期城区燃气管网均按照中压A级进行设计,设计压力0.4MPa。近中远期管网输送介质均为天然气,管网运行压力为0.05~0.38MPa。
第3.0.3条 由于季节调峰量较大,根据同类城市用气经验,规划城市季节调峰由上游供气方解决。本规划只解决小时(日)不均匀波动所需的调峰量。
第3.0.4条 规划储气方式采用高压管道储气。 第3.0.5条 高压燃气管道走向选择原则
1、高压输气管道路由及主要站场的布局应服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尽量处理好与城市重要建构筑物等设施的关系。
2、线路力求顺直,缩短长度,节省钢材和投资。
3、大型河流穿(跨)越的河段选择应服从线路的总走向;线路局部走向应服从穿(跨)越河段的需要。
4、选择有利地形,尽量避开施工难段和不良工程地质地段。避开或减少通过城市人口、建构筑物密集区、风景旅游区。减少拆迁量,妥善处理好与城市的关系。
第3.0.6条 高压输气管道材质应具有较好的强度,良好的焊接性能,其屈强比和冲击韧性等指标应满足GB/T9711.2-1999中有关规定要求,以保证输气管道的安全。结合投资和安全性考虑,本工程推荐L290管材。
第3.0.7条 管道敷设及特殊地段处理
1、管道采用全段面地埋敷设。管道线路应根据地形、地物、地质等条件,采用弹性弯曲、现场冷弯和工厂预制弯头三种形式来满足平、竖面的变向要求。
2、对于高等级公路可采用顶管或水平钻的穿越方式。对于等级较低的公路也可采用大开挖的穿越方式。公路穿越采用水泥套管保护。
3、管线通过鱼塘、水田、沼泽、水渠等区域,管线可采取围堰引流沟埋穿越、回填筑管堤等方式。
4、对于软质或流质地基较浅的地段,可将管道置于稳定层内直接回填或设置混凝土加重块压重等稳管方式;对于稳定层较深的地段,如清除软质或流质层较困难时,可将管道置于软土地基内,同时采取螺旋锚、门型钢桩(或混凝土桩)稳管,以免发生不均匀沉降时损坏燃气管道。
5、管线在经过河堤坝防洪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堤防设施的干扰,穿越堤防时,必须取得防洪主管部门的同意,施工完毕后应严格按照堤防设计要求恢复原状。
第3.0.8条 气源场站规划
1、本工程高压输配系统新建站场2座,即纪南门站和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两站最终设计规模分别为74.68X104m³/d、32.14X104m³/d;改造站场1座,即红光路储配站,该站最终设计规模为38.42X104m³/d。
2、纪南门站的设计建设规模为74.68X104m³/d。纪南门站具有过滤、计量、调压设施。纪南门站的进出站压力及计算流量见下表。
纪南门站功能及计算流量
3、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设计建设规模为32.14 X104m³/d。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具有过滤、计量、调压设施。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进出站压力及计算流量见下表。
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功能及计算流量
3、改造后的红光路储配站设计建设规模为38.42X104m³/d。改造后的红光路储配站具有过滤、计量、调压设施。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进出站压力及计算流量见下表。
改造后的红光路储配站功能及计算流量
第3.0.9 条工艺流程
1、纪南门站工艺流程:纪南分输站高压来气进站,进站压力为4.0~6.3MPa。天然气进站经过滤分离器除去可能带入的粉尘、杂质后,经计量、调压、加臭后输往城市高压B级燃气管道中。
2、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工艺流程:天然气由纪南门站出站,经过高压管道,进入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进站压力为2.5MPa。天然气进站经过滤分离器除去可能带入的粉尘、杂质后分成两路,一路经计量、调压、加臭后输往下游城市中压管网,另一路经计量后输送至止梆头CNG汽车加气站。
3、红光路储配站改造后的工艺流程:(1)在进站部分进行改造,增加一路调压计量装置,将纪南门站输送来的高压天然气过滤、计量、调压至1.6MPa后,连接到汇管二的球罐预留阀门、在已建的汇二和汇四之间进行改造,汇二输出的天然气经过滤分离器除去可能带入的粉尘、杂质,经计量、调压、加臭进入汇四,再分成两路进入城市管网。
第四章 CNG加气站规划
第4.0.1条 CNG用户发展预测。根据调查统计,荆州市目前共有公共汽车440辆,出租车1562辆(含12辆私家车),到2020年,公交车数量将达到1000量,出租车数量达到2500量。规划要求远期末公交车和出租车气化率为75%,初步预测城区车辆对CNG的需求量约为11.63万Nm³/d。
荆州行政区划内,石首市、江陵县和公安县尚无管道天然气,近期其居民和公建用户可作为本规划的CNG用户,各县市采用CNG储配站或CNG瓶组站方式向居民和商业用户供应天然气,并自购相应的CNG管束拖车或瓶组拖车从荆州市CNG加气母站拉运CNG。另在荆州CNG加气母站经济供应半径内,各类CNG需求量正在不断增长。参考省内各城市CNG加气母站的供气规模,本规划确定豉湖渠CNG加气母站的供气规模为20万Nm³/d。
第4.0.2条 CNG汽车加气站规模
规划确定在2010年建设1座日加气量规模20万Nm³/d的CNG加气母站(含标准站功能,可在加气高峰辅助城区加气站调峰)和1座日加气量规模均为2.5万Nm³/d的止梆头CNG汽车加气站。2015年前需建建成红门路CNG汽车加气站,日加气量规模均为2.5万Nm³/d,规划CNG加气站数量规模详见下表。
加气站数量及规模一览表
第4.0.3条 CNG汽车加气站设备包括调压计量装置、脱硫装置、脱水装置、天然气压缩装置、天然气储存装置、控制系统(自动保护、自动启停机及优先/顺序控制盘)和压缩天然气售气系统。CNG加气母站设备包括调压计量装置、脱硫装置、脱水装置、天然气压缩装置、天然气储存装置、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自动保护、自动启停机及优先/顺序控制盘)和压缩天然气售气系统(包括加气柱和售气机)。
第4.0.4条 加气站的布置原则:
1、条站址的选择应尽量避开重要商业物,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与城市规划、道路规划无冲突。
2、城市建成区的加气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车辆出入方便的次干道上。郊区所建的加气站宜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建成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
3、CNG汽车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超过18m³。 第4.0.5条加气站受城市建设用地、安全防范距离和交通运输管理等条件的制约。根据城市交通要求,加气站前车辆不能拥挤而堵塞交通。结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现状,CNG汽车加气站分布如下:
新建CNG加气站站址一览表
第五章中压管道及调压设施
第5.0.1条 中压管网布置原则
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用户的需要,远近相结合布置管线。 2、供气区域内主干管成环,次干管可成枝状布置。 3、尽量靠近用气负荷集中区。 4、尽量避免和减少穿越国道和河流等。 第5.0.2条 中压管网布置
近、中期城区中压管网布置:近期设置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中期改造红光路储配站工艺装置区,两座气源站之间通过荆沙大道、燎原路高压管道连接,两站中压出站对置供气。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管道出站后辐射整个西城区,红光路储配站沿用已建城区中压管网与止梆头高中压调压站出站中压管道连接,并继续向东辐射整个城东工业园区。
远期城区中压管网布置:各管网继续向规划区边缘辐射,并连接成环,较大提升了燃气供应的安全性。
第5.0.3条 中压管道管材选择
适用于输送城市中压燃气的管材主要有:无缝钢管,聚乙烯塑料管,焊接钢管等。根据多年来城市中压燃气管道管材使用及施工情况,在设计压力≤0.4MPa的中压管网中,普遍采用PE管和焊接钢管。
规划中压燃气管道管径>DN300的建议采用ERW直缝电阻焊焊接钢管(GB/T3091-2001),材质为Q235B;对管径≤DN300的管道,建议采用PE80 SDR11系列聚乙烯塑料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558.1)。
室内低压管道建议采用按国标GB/T3091标准生产的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材质为Q235A。
对于穿跨越工程的管道建议采用无缝钢管,管材为20#。 第5.0.4条 管道防腐
钢制燃气管道防腐采用挤塑聚乙烯三层结构防腐层,防腐等级采用加强级。对于跨越工程的无缝钢管,采用外刷防锈涂层的防腐方法。
第5.5 条 中压管道敷设
1、中压燃气管段敷设时需保证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或相邻管道的水平净距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表6.3.3-1和表6.3.3-2的规定。PE管道还需满足《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95)的规定。
2、根据荆州市市政其他管道的敷设情况,中压燃气管道最小覆土深度为:人行道:0.6m;机动车道:0.9m。
3、由于天然气是干气,对于随市政道路配套施工但暂不供气的管道,不考虑其坡度要求;但空混气和液化气管道需考虑管道坡度要求。
4、燃气管道穿过其他用途的沟槽时,需将燃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套管宜采用钢管,焊接连接,并伸出构筑物外壁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表6.3.3-1中燃气管道与该构筑物的水平距离,套管两端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5、燃气管道沿市政道路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人行道上,减少燃气管道载荷,且便于管道检修。
6、考虑到远期燃气用户的发展,在规划道路两端应预留燃气管位,不仅便于燃气用户接管用气,减少道路穿越量;还给城区远期用气量增长留有余地。
第5.0.6条 通过特殊地段的处理 1、穿跨越河流基本原则:
①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河道管理法规。
②穿跨越点的位置应与线路总走向相结合。对大中型穿跨越工程,线路局部走向应服从穿跨越点位置。
③穿越点处河段顺道,水流平缓,河面较窄,河床床面相对平坦。 ④岸坡稳定,交通方便,施工条件良好,符合有关设计及施工安全要求。 根据荆州市的地质情况,规划推荐穿越河流采用随桥架空敷设方式。 2、穿越城市道路方式:中压燃气管道主要穿越城市道路,穿越一、二级城市交通干道时采用定向钻或顶管方式施工,穿越一般城市道路和街坊道路时,采用直埋敷设。
3、穿越铁路方式:中压燃气管道穿越铁路时采用顶管方式施工,。 4、穿越河堤方式:中压燃气管道穿越铁路时采用定向转方式施工,。 第5.0.7条 中压调压系统
用户调压设施应结合城市小区用户规模、用户特点、灵活采用柜式、箱式、用户调压器相结合的方式供各类用户用气。调压柜(箱)的设置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规定要求。
调压柜(箱)选用的调压器,大部分为带切断保护装置的直接作用式用户调压器。调压柜(箱)内主要设备有进出口阀门、调压器、紧急切断阀、压力表等。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专用调压设施可配置流量计。
第5.0.8条 管道阀门
为管道检修和发展新用户,管道需设置一定数量的阀门,中压管道阀门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每隔2km左右设分段阀门。 2、穿越铁路、重要河流两端设阀门。
3、中压支管始点处设阀门,中压管道阀门可采用阀门井或直埋方式敷设,阀门井施工工程量较大,维护管理费用较高,而直埋阀门可免维修、密封性好、施工、操作方便。
第六章 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规划
第6.0.1条 液化石油气用气需求总量
荆州市年度液化石油气用气总量见下表:
第6.0.2条 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规划
液化石油气的重点发展区域为天然气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提出规划控制原则如下:
1、全市不宜再建设新的液化气储运、灌装设施。主城区不新建储配站,现有储配站不扩建,需要关停的不外迁。
2、按照规范管理、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市场运作、做大做强的思路,使液化石油气供应系统集约化,优化资产配置,逐步形成储配站带供应站点的网络结构。
3、随着管道供气的发展,结合管道供气的规模和覆盖范围,根据供气需要有计划地调整、关闭中心城区的瓶装供应站。根据城市、村镇化发展以及车载运输送气服务的拓展,供应站点服务半径以500 m左右为宜,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20 m2,液化石油气储量不大于1m³。
4、加强瓶装供应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供气。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来满足用户需求。
5、发展部分小区气化供气和小区瓶组集中供气。主要用于城市边缘和天然气管网未能覆盖、且适应采用管道供气的区域的供气,并应按有关燃气设施建设程序严格审批,本规划不做具体安排。
第七章 消防工程
第7.0.1条 工程内容中场站包括混气站两座、门站一座,混气站和门站工艺装置区属甲类火灾危险性区域,其它区域属一般性区域。
第7.0.2条 防火安全间距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门站站址选择位于城市的边缘地带,远离城市中心和人口
密集区;高中压调压站址位于城西荆沙大道被侧公共绿地内。各建构筑物与站内工艺装置区之间的安全间距见下表:
场站安全间距表(单位:米)
调度及抢险中心按常规建筑物消防规定设立各类防火安全距离。
第7.0.3条 建筑物耐火等级
站内的所有工业用房如仪表间等均为Ⅰ级耐火等级,其余建构筑物为Ⅱ级。 第7.0.4条 专用消防设施
1、高中压调压站的消防水系统采用城市给水管线接管,站内主管管径不小于DN100,并尽量成环状布置。站内设固定消防栓。
2、根据规范要求,生产区按严重危险级考虑,火灾种类为C类,采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生活区按轻危险级考虑,火灾种类为A类,采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以保证扑救初起火灾和零星火灾。
3、在重要场站设置能自动报警的燃气检漏仪,火灾温感、烟感测仪器,以便在事故发生前后均可使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4、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站内设消防车回车场和1个消防车进口。
豉湖渠CNG加气母站站内设消防车回车场和2个消防车进口。
CNG汽车加气站内设消防车回撤场和2个消防车进口。
第八章 现有燃气设施的利用与改造
第8.0.1条 现有燃气设施的利用
荆州市一直以液化石油气为城市的气源,目前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3座。2005年管道天然气进入荆州市后,液化气和煤气气逐步改造为天然气。到2020年,中心城区的居民将全部使用天然气,在城区的边缘和天然气管道覆盖不到的地方,仍继续使用液化石油气。
中心城区存在供应站过多、过于分散等问题。为了有效控制和管理LPG供应站,以保证燃气设施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提出以下建议和建设原则。
1、以满足用户对燃气需求为根本,允许采用LPG瓶组气化站供气方式做为前期过渡;
2、在管道气未进入荆州中心城区以前,对于新建LPG瓶组气化站的建设,必须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
3、对现在已经铺设的小区燃气管道,在天然气到来以后仍可继续使用,可根据其设计压力来决定其做为中压支管(0.4MPa)或小区庭院管道(
4、不论是对原有燃气管道的合并连网,还是对新建小区燃气管道,均要结合本规划天然气管网的整体布局,以便天然气到达后,能顺利实现与天然气管网系统的转换。
第8.0.2条 现有燃气设施的改造
1、调压设施
①现有煤气设施的改造已经全部完成。
②由于液化石油气的用气设备额定压力为3KPa,要求调压设施的出口压力较高,而空混气、天然气用气设施的额定压力为2 KPa,要求调压设施的出口压力较低,所以在用天然气替换之前,应对现有调压设备的出口压力重新进行设定,并重新校核其通过能力。
2、燃具
由于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燃烧特性不一致,且具有不可替换性,所以天然气到来时,原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必须进行改造,可以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①家用灶具更换喷嘴、火孔盖;
②热水器更换喷嘴、燃烧器;
③公建用户依据其燃具类型更换喷嘴、燃烧器。
3、燃气表
现状居民管道气用户的计量表均为皮膜式煤气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皮膜式煤气表的使用年限为12年。随着时间推移,现有皮膜式煤气表将陆续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需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检修或更换。
第九章 燃气规划的建设、控制和实施措施
第9.0.1条 近期建设指导思想:
1、贯彻“天然气为最终气源”战略思想,明确城市燃气发展方向,发展以高标准、高要求为起点,尽可能一步到位;
2、努力推进管网建设,配合市政道路和荆州市的建设,按照天然气规划和要求敷设管线,减少今后的道路开挖和资金的浪费;
3、在一定政策措施的支持下,努力开发市场、培育天然气用户;
4、近期建设应以最终规划为指导,做到既能满足现状要求,经济合理建设的同时,又要符合远期发展。
第9.0.2条 政策措施:
1、采取新建房屋必须交纳房屋管道燃气配套费是大多地区采用的政策措施,它既能使新建小区完成管道燃气建设,又可以为燃气业主单位筹集一定的资金。
2、收取用户开户费也可为燃气企业收回一定的管网投资,有利于企业的滚动开发。
3、城市道路的开挖恢复等政府应给于相应的配合,尽可能减低其工程费用,以有利于城市燃气管网敷设的大力推进。
第9.0.3条在2010年前,管道燃气暂不能供应的区域,根据城市区域建设和用户发展需要,可以采用液化石油气瓶组站作为临时气源,实现独立区域的临时供气。
第9.0.4条 近期管道建设主要按以下3个方面控制和实施:
1、荆州市新建的住宅小区,应及时配套管道天然气供应设施。
2、商业和工业用能是荆州市能源消耗的主要部分,政府应制定一定的政策,如规定一定区域必须改用清洁能源等措施,从政策上促进天然气的利用。
3、对部分早期建设的管道进行改造,燃气管道的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开挖和路面修复工程政府应给于相应的配合,尽可能减低工程费用,以有利于管道改造敷设的顺利推进。
第9.0.5 条液化石油气供气规划实施步骤:
1、引导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合作、联营、合资、合股并购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服务水平,提高液化气应用水平。
2、随着管道供气的发展,结合管道供气的规模和覆盖范围,根据供气需要有计划地调整、关闭中心城区的瓶装供应站。
3、管道气未到达地区可根据供气需要适当增加新的瓶装供应站点。
4、在天然气管网未能覆盖、且适应采用管道供气的区域,有控制地发展部分小区气化供气、瓶组集中供气。
5、近远期应根据燃气规划,调整城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布局,控制各区储配站数量,形成以储配站带供应站点、完善送气服务的服务网络。
6、加强液化石油气储运、灌装设施和瓶装供应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安全供气。
第9.0.5条 近期规划以改善目前因工业及城市发展造成的燃气压力和用气量不足的矛盾为目标,进行主要高压输气和储气管道以及止梆头高中压站、草市CNG标准站的建设,提高供气效率,完善城区燃气干管,提高供气安全性。近期建设主要工程规划详下表。
高压燃气管道近期建设规划一览表
高压站场近期建设规划一览表
第十章 燃气安全规划
第10.0.1条 气源安全是城市燃气稳定供应的保证。气源的安全涉及到气源生产、净化、长距离运输和城镇输配等多个环节。荆州市是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作为发展主气源的城市,气源安全对于城市功能具有颠覆性影响。
液化石油气作为主要气源之一,其价格和供应易受国际市场影响产生较大的波动。荆州市已有足够的储运设施,政府应有一定的战略储备,以提高其安全性。
天然气在异地开采、净化,通过长距离输气管道输送到荆州市,沿途地形复杂多变,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对用气城市产生较大的影响。荆州市天然气气源的比例在规划期内逐年提高,因此天然气气源安全性对荆州市安全供气影响巨大、至关重要。充分利用燃气储气设施,为气源事故提供一定的抢修保障时间,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提高天然气气源安全性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也可利用空混气可作为城市的事故气源。
第10.0.2 条提高燃气工程质量的措施:
1、按照总体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实施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贯彻实行市政燃气工程和建筑燃气工程与道路、建筑等工程建设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2、强化燃气设计单位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使燃气使用环境达到本质安全。
3、制定、完善、严格贯彻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
4、结合燃气管网工程质量的实践,燃气管道施工回填质量作为重点控制内容。
第10.0.3条 提高供气安全的主要措施:
1、对现有燃气管网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
、输配系统优化配置。包括:高压门站、城市混气站、汽车加气站的合理配置,并考虑一定的冗余备份;场站工艺流程设置必要的备用回路;主干管成环,提高管网事故时的供气可靠性。
3、规范场站管理,加强对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泄漏控制。
4、实施管网监控管理工程,加强对管网的巡线保护和重点地区的监控,避免管网被第三方损坏。
5、重视对管道的防腐保护,避免腐蚀损坏。
6、企业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7、控制全市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规模总量,调整企业过多过小的局面,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行规模经营,提高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管理水平,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稳定供气。
第10.0.4条 提高用气安全的措施:
1、进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科学使用燃气的水平、灾害防护的知识和处置能力。
2、先进的安全用气设施设备、器具的推广使用。
3、安装燃气用具的场所条件满足设备使用条件要求。
第10.0.5条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分为社会预案和企业预案两类。
1、社会预案:主要针对全市范围,事故对象为特重大燃气事故、公共突发燃气事故。由政府组织,社会参与,部门配合,企业落实。社会预案的重点是企业自身难以完成的涉及事故处置的危险区隔离警戒、人员疏散、抢险维修的横向专业支援、救援及善后处理等的协调、指挥和调度等内容。
企业预案:主要针对企业范围,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燃气事故。由企业负责编制与实施。企业预案应有预防性预案和应急性预案两部分内容:预防性预案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管理措施,防患于未然,是关键预案;应急性预案是在燃气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险、维修和救援等。企业预案应对燃气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可能引发的事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管理措施。
2、企业预案是全市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是社会预案的具体体现和细化,是基础层面的预案;社会预案是建立在各个企业预案基础上的上层次的预案,在特重大燃气事故应急的制定上对企业预案具有指导作用,或者说企业预案应服从社会的预案的协调、调度和指导。
第10.0.6条 社会预案由政府组织编制,要求相关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参与。企业预案由有关企业组织编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11.0.1条 本文本与图则自荆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11.0.2条 本文本与图则未含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11.0.3条 本文本的解释权属荆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1.0.4条 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审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