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钢护栏承包合同
甲方:邵阳市瑞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邵阳市金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等经双方充分协议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瑞阳广场4#楼7~29层的阳台、落地窗、空调锌钢护栏分项工程
第四条: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规范要求、通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验收,质量保修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第五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设备、附属材料等。
第六条:进度要求:
1、乙方应跟随项目总承包方进度,确保紧密配合总承包方土建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增加人员突击抢回延误时间,如乙方自身原因超1天,给予1000元/天的罚款,以次类推。
2、甲方安排乙方的施工进度,乙方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两次,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60%给予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退出工地,乙方并补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协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动、促进度、保安全。
第二条:工程地点:邵阳市宝庆东路(原水泥制品厂内)
第七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锌钢阳台护栏按每米135元、落地窗护栏按每米125元、空调护栏按每米78元结算。
2、结算方式;按现场实际尺寸为准。
3、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使用材料及配件说明如下
1、锌钢护栏材料使用颜色
2、锌钢材料的规格:阳台护栏面管40*80(1.0mm 厚),落地窗护栏面管40*80(1.0mm 厚),立柱40*40(1.0mm 厚),横杆32*32(0.8mm厚) ,竖杆19*19(0.6mm厚) 。
3、空调护栏:横杆32*32(0.8mm厚) ,立柱32*32(0.8mm 厚),竖杆19*19(0.6mm厚) 。
4、锌钢的配件采用厂家专用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配件,固定螺栓为不锈钢配件。
第九条 甲方的进度付款方式
1、按月按层结算,统计时段为上月的26日至当月25日。乙方每月28日提交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报表,并附相应的计算资料及有关凭证。
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经审核工程量乘相应单价得工程款,甲方每月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的85%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依次类推,原则上按月进度支付,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足总造的95%给乙方。
3、其总造价的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个月后结清所有尾款。
第十条:双方互相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现场施工中用水、电的需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2、协调乙方与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甲方委托城规监理有限公司对本分项工程实行建设监理,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及完成,乙方须服从甲方、监理、项目总承包方的管理和协调。
4、协调乙方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及时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认变更文件。
5、监督乙方质量及安全。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范围的防火、防盗工作。
2、服从甲乙现场负责人统一管理。
3、执行甲方项目部各种规章制度。
4、负责施工安全工作。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总承包方和施工工期要求及时组织供货安装,如不能及时供货安装造成工期延误,将承担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及误工损失。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自行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修复。
第十一条:工程隐蔽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2、隐蔽工程由乙方在隐蔽工程前2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和监理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及工期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若有不详或不尽之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发生纠纷双方未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
锌钢护栏承包合同
甲方:邵阳市瑞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邵阳市金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等经双方充分协议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瑞阳广场4#楼7~29层的阳台、落地窗、空调锌钢护栏分项工程
第四条: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规范要求、通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验收,质量保修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第五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设备、附属材料等。
第六条:进度要求:
1、乙方应跟随项目总承包方进度,确保紧密配合总承包方土建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增加人员突击抢回延误时间,如乙方自身原因超1天,给予1000元/天的罚款,以次类推。
2、甲方安排乙方的施工进度,乙方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两次,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60%给予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退出工地,乙方并补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协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动、促进度、保安全。
第二条:工程地点:邵阳市宝庆东路(原水泥制品厂内)
第七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锌钢阳台护栏按每米135元、落地窗护栏按每米125元、空调护栏按每米78元结算。
2、结算方式;按现场实际尺寸为准。
3、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使用材料及配件说明如下
1、锌钢护栏材料使用颜色
2、锌钢材料的规格:阳台护栏面管40*80(1.0mm 厚),落地窗护栏面管40*80(1.0mm 厚),立柱40*40(1.0mm 厚),横杆32*32(0.8mm厚) ,竖杆19*19(0.6mm厚) 。
3、空调护栏:横杆32*32(0.8mm厚) ,立柱32*32(0.8mm 厚),竖杆19*19(0.6mm厚) 。
4、锌钢的配件采用厂家专用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配件,固定螺栓为不锈钢配件。
第九条 甲方的进度付款方式
1、按月按层结算,统计时段为上月的26日至当月25日。乙方每月28日提交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报表,并附相应的计算资料及有关凭证。
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经审核工程量乘相应单价得工程款,甲方每月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的85%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依次类推,原则上按月进度支付,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足总造的95%给乙方。
3、其总造价的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个月后结清所有尾款。
第十条:双方互相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现场施工中用水、电的需求,费用由乙方自负。
2、协调乙方与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甲方委托城规监理有限公司对本分项工程实行建设监理,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及完成,乙方须服从甲方、监理、项目总承包方的管理和协调。
4、协调乙方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及时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认变更文件。
5、监督乙方质量及安全。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范围的防火、防盗工作。
2、服从甲乙现场负责人统一管理。
3、执行甲方项目部各种规章制度。
4、负责施工安全工作。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总承包方和施工工期要求及时组织供货安装,如不能及时供货安装造成工期延误,将承担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及误工损失。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自行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修复。
第十一条:工程隐蔽验收
1、工程交工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2、隐蔽工程由乙方在隐蔽工程前2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和监理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及工期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若有不详或不尽之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协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发生纠纷双方未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