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KC132-2011
员工激励和授权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公司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经营方针,落实公司内部每个岗位对自己的顾客的责任,共同开展持续的质量改进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员工的激励和各分公司内部质量赔偿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 汽车生产件及相关维修零件组织应用GB/T9001:2008的特别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员工激励。
西科分公司及各单位和部门具体执行本程序。 6 工作程序
6.1员工激励和授权TS6.2.2.4 6.1.1 员工意识培育
分公司领导和各部门通过表扬、表彰、奖励、授予特殊权利、晋升、调整工资、质量展示、合理化建议、质量培训、劳动竞赛等方式激励员工增强质量和技术意识,持续改进和创新意识。 6.1.2 员工意识测量
分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在给员工分配的工作任务时,或规定职责和权限时,或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时,应通过面对面直接交流或会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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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其对职责和权限范围的工作任务与其它部门或过程之间的关系的理解(运用过程流程图、过程关系图、质量目标体系等),制定工作计划时是否针对质量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及对其适宜性、充分性进行评价。以测量其对所从事活动或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的认知程度。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通过培训或其它方式予以改进。测量结果以会议记录和工作计划批准的形式体现。 6.1.3员工授权
根据员工实际表现,通过晋升、特别授权等方式给员工授予相应权力,以鼓励其改进和创新。具体授权可通过口头授权后,再变更其《职位说明书》的方式予以正式确认。 6.2 质量赔偿 6.2.1总则
在产品实现和交付及服务过程中, 在确定职能职责时, 按照产品流程,明确上下工序的“供方”和“顾客”的概念,确定上、下序和当前序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上序是当前序的供方,下序是当前序的顾客,当前序既是上序的顾客又是下序的供方。在公司范围内,以过程的方法、法制的方法管理公司的产品实现和交付及服务的质量控制工作,通过在公司内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立产品质量赔偿机制。 6.2.2上、下序和当前序的确认原则
上、下序和当前序按以下原则进行确认: (1)按质量职责确定; (2)按产品流程确定。
其中,质量职责按《质量手册》确定的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进行,产品流程按以下流程执行:
(1)西科分公司销售室: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产品交付和服务; (2)西科分公司生产计划室:产品实现的策划、生产、合格供方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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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部、经济运行部:资源(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的提供;
(4)西科分公司技术室: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设计和开发管理和实施、工艺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5)西科分公司生产计划室:物资采购,配套、协作; (6)分公司质量室:产品的质量控制和过程控制; (7)库房:产成品的入库、保管和出库;
在产品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按工艺路线确定相应的上、下序关系。 以上流程中,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的质量责任,按《顾客财产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6.2.3上、下序和当前序的质量赔偿原则
上、下序质量赔偿按以下原则进行:
——由于上序的质量责任造成下序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上序承担,并按损失的1.2倍赔偿给下序;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工时损失、质量损失处罚、其他成本费用。 ——员工个人之间发生的赔偿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进行赔偿;单位之间的工时损失、质量损失处罚类赔偿,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进行赔偿;单位之间的其他成本费用类赔偿,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费用转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成本考核中进行考核,并将部分费用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头上,按《质量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赔偿。
——工时作为特殊的顾客财产,当下序造成上序工时损失时,下序应全额赔偿给上序。 6.3质量责任的确定
6.3.1质量责任的确定由分公司相应的各级不合格审理小组确定。 6.3.2特殊人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检验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a )对全数检验情况,检验员应保证其所检验通过的产品99%是合格的,对超出部分负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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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抽样检验的情况,对超出抽样标准所允许的不合格部分负质量责任。
c )对因检验手段造成的质量问题,不考核检验员的责任。 ——设计、工艺人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设计、工艺人员对其设计、开发的技术图纸、工艺文件负责,对造成的质量赔偿,赔偿40%,单位赔偿60%。
——各类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各类管理人员应对其工作负质量责任,对造成的质量赔偿,赔偿40%,单位赔偿60%。
——各级领导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各级领导应对其主管的工作负质量责任,对造成的质量赔偿,承担20%的责任。 6.4 质量赔偿执行
6.4.1 本单位内部的质量赔偿
各单位内部的质量赔偿,由索赔人填写质量赔偿单进行索赔,各单位负责执行。
6.4.2 各单位之间的质量赔偿
各单位之间的质量赔偿,由索赔单位填写“质量赔偿单”,被索赔单位确认后,报质量管理部门(西科分公司质量室)。质量管理部门(西科分公司质量室)负责及时将赔偿结果分别报西科分公司生产计划室和财务部门。工时损失、质量处罚损失类赔偿每季度执行一次,成本类赔偿每年执行一次。
6.4.3赔偿金额的确定
赔偿金额,原则由索赔双方协商。如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以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算为准。 7 相关文件
Q/TKZ02-2011《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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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8 记录
质量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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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记 录 表 格
质量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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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和授权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公司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经营方针,落实公司内部每个岗位对自己的顾客的责任,共同开展持续的质量改进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员工的激励和各分公司内部质量赔偿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ISO/TS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 汽车生产件及相关维修零件组织应用GB/T9001:2008的特别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 术语和定义
无 5 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员工激励。
西科分公司及各单位和部门具体执行本程序。 6 工作程序
6.1员工激励和授权TS6.2.2.4 6.1.1 员工意识培育
分公司领导和各部门通过表扬、表彰、奖励、授予特殊权利、晋升、调整工资、质量展示、合理化建议、质量培训、劳动竞赛等方式激励员工增强质量和技术意识,持续改进和创新意识。 6.1.2 员工意识测量
分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在给员工分配的工作任务时,或规定职责和权限时,或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时,应通过面对面直接交流或会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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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其对职责和权限范围的工作任务与其它部门或过程之间的关系的理解(运用过程流程图、过程关系图、质量目标体系等),制定工作计划时是否针对质量目标制定相关措施,及对其适宜性、充分性进行评价。以测量其对所从事活动或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的认知程度。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通过培训或其它方式予以改进。测量结果以会议记录和工作计划批准的形式体现。 6.1.3员工授权
根据员工实际表现,通过晋升、特别授权等方式给员工授予相应权力,以鼓励其改进和创新。具体授权可通过口头授权后,再变更其《职位说明书》的方式予以正式确认。 6.2 质量赔偿 6.2.1总则
在产品实现和交付及服务过程中, 在确定职能职责时, 按照产品流程,明确上下工序的“供方”和“顾客”的概念,确定上、下序和当前序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上序是当前序的供方,下序是当前序的顾客,当前序既是上序的顾客又是下序的供方。在公司范围内,以过程的方法、法制的方法管理公司的产品实现和交付及服务的质量控制工作,通过在公司内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立产品质量赔偿机制。 6.2.2上、下序和当前序的确认原则
上、下序和当前序按以下原则进行确认: (1)按质量职责确定; (2)按产品流程确定。
其中,质量职责按《质量手册》确定的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进行,产品流程按以下流程执行:
(1)西科分公司销售室: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产品交付和服务; (2)西科分公司生产计划室:产品实现的策划、生产、合格供方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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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部、经济运行部:资源(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的提供;
(4)西科分公司技术室: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设计和开发管理和实施、工艺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5)西科分公司生产计划室:物资采购,配套、协作; (6)分公司质量室:产品的质量控制和过程控制; (7)库房:产成品的入库、保管和出库;
在产品具体的生产过程中,按工艺路线确定相应的上、下序关系。 以上流程中,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的质量责任,按《顾客财产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6.2.3上、下序和当前序的质量赔偿原则
上、下序质量赔偿按以下原则进行:
——由于上序的质量责任造成下序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上序承担,并按损失的1.2倍赔偿给下序;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工时损失、质量损失处罚、其他成本费用。 ——员工个人之间发生的赔偿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进行赔偿;单位之间的工时损失、质量损失处罚类赔偿,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进行赔偿;单位之间的其他成本费用类赔偿,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费用转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成本考核中进行考核,并将部分费用落实到有关责任人头上,按《质量奖惩制度》的规定进行赔偿。
——工时作为特殊的顾客财产,当下序造成上序工时损失时,下序应全额赔偿给上序。 6.3质量责任的确定
6.3.1质量责任的确定由分公司相应的各级不合格审理小组确定。 6.3.2特殊人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检验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a )对全数检验情况,检验员应保证其所检验通过的产品99%是合格的,对超出部分负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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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抽样检验的情况,对超出抽样标准所允许的不合格部分负质量责任。
c )对因检验手段造成的质量问题,不考核检验员的责任。 ——设计、工艺人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设计、工艺人员对其设计、开发的技术图纸、工艺文件负责,对造成的质量赔偿,赔偿40%,单位赔偿60%。
——各类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各类管理人员应对其工作负质量责任,对造成的质量赔偿,赔偿40%,单位赔偿60%。
——各级领导的质量责任的确定
各级领导应对其主管的工作负质量责任,对造成的质量赔偿,承担20%的责任。 6.4 质量赔偿执行
6.4.1 本单位内部的质量赔偿
各单位内部的质量赔偿,由索赔人填写质量赔偿单进行索赔,各单位负责执行。
6.4.2 各单位之间的质量赔偿
各单位之间的质量赔偿,由索赔单位填写“质量赔偿单”,被索赔单位确认后,报质量管理部门(西科分公司质量室)。质量管理部门(西科分公司质量室)负责及时将赔偿结果分别报西科分公司生产计划室和财务部门。工时损失、质量处罚损失类赔偿每季度执行一次,成本类赔偿每年执行一次。
6.4.3赔偿金额的确定
赔偿金额,原则由索赔双方协商。如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以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算为准。 7 相关文件
Q/TKZ02-2011《质量手册》
132-4
Q/TKC132-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8 记录
质量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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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记 录 表 格
质量赔偿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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