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制度,发现产品质量变化规律,为公司质量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的留样观察。
三、责 任 者:留样管理员、取样员、化验员。
四、管理内容:
1.留样管理员由质保部授权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2.每批出库成品均需留样。
3.留样样品接收程序:
3.1 凡需留样观察的样品由质保部填写留样通知单通知车间留足样品,所留样样品要求为原包装品。
3.2 由取样员将样品交给留样员,留样员加贴留标签 并填写收样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接收时间、品名、规格、批号、来源、样品数量、留样、编号、双方签字。
4.留样量:
4.1 一般留样品的留样量为一次全检查的三倍量。
4.2 新产品投产或有较大艺变动的产品,其投产后的前三批应列入重点留样范围,其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100倍量。
4.3 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产品,每批留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查的100倍量。每一品种至少送3批进行长期稳定性考查和有效期确定试验。
5.留样室的环境:
5.1 留样室应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设置,室内有温湿度仪,留样管理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温情况并记录。
5.2 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6.留样品的存放:
6.1 留样品要专人出柜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时间、批号分别排列整齐。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和用户投诉时查证。
6.2 所有留样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销售或随意取走,如需动用,须经质保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6.3 留样成品保存期:一般留样样品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 的保存三年;、重点留样样品和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样品至少保存5年,5年期满后有针对性的选取一批存放至十年。
7.留样品考察:
7.1一般留样品每个品种每年随机抽取6批按规定质量标准进行考查。
7.2 重点留样产品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留样品的考查周期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直到60个月,考查项目为全项检查。
7.3 留样管理人员负责将历次留样考查结果登记在留样品的考查台帐上。
7.4 留样管理人员在留样考察期 间发现留样样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质保部,由质保部按质量信息类别相关处理程序处理以便及时采用应急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7.5 留样总结:一般每6个月对留样观察情况小结一次,全年总结一次,留样总结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质保部,一份交总工,一份交主管总经理。
8.留样品的销毁:
8.1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半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销毁单”,注明品名、批号、剩余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质保部负责人审核,科技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8.2 销毁按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有2人以上现场监销,并有销毁记录。
一、目 的:建立成品留样观察制度,发现产品质量变化规律,为公司质量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的留样观察。
三、责 任 者:留样管理员、取样员、化验员。
四、管理内容:
1.留样管理员由质保部授权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2.每批出库成品均需留样。
3.留样样品接收程序:
3.1 凡需留样观察的样品由质保部填写留样通知单通知车间留足样品,所留样样品要求为原包装品。
3.2 由取样员将样品交给留样员,留样员加贴留标签 并填写收样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接收时间、品名、规格、批号、来源、样品数量、留样、编号、双方签字。
4.留样量:
4.1 一般留样品的留样量为一次全检查的三倍量。
4.2 新产品投产或有较大艺变动的产品,其投产后的前三批应列入重点留样范围,其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100倍量。
4.3 进行长期稳定性考察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产品,每批留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查的100倍量。每一品种至少送3批进行长期稳定性考查和有效期确定试验。
5.留样室的环境:
5.1 留样室应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设置,室内有温湿度仪,留样管理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温情况并记录。
5.2 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6.留样品的存放:
6.1 留样品要专人出柜保管,并按品种、规格、生产时间、批号分别排列整齐。每个留样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和用户投诉时查证。
6.2 所有留样样品都是极为重要的实物档案,不得销售或随意取走,如需动用,须经质保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6.3 留样成品保存期:一般留样样品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 的保存三年;、重点留样样品和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样品至少保存5年,5年期满后有针对性的选取一批存放至十年。
7.留样品考察:
7.1一般留样品每个品种每年随机抽取6批按规定质量标准进行考查。
7.2 重点留样产品长期稳定性试验,有效期确定试验的留样品的考查周期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18个月……直到60个月,考查项目为全项检查。
7.3 留样管理人员负责将历次留样考查结果登记在留样品的考查台帐上。
7.4 留样管理人员在留样考察期 间发现留样样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质保部,由质保部按质量信息类别相关处理程序处理以便及时采用应急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7.5 留样总结:一般每6个月对留样观察情况小结一次,全年总结一次,留样总结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质保部,一份交总工,一份交主管总经理。
8.留样品的销毁:
8.1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每半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填写“销毁单”,注明品名、批号、剩余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等,报质保部负责人审核,科技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8.2 销毁按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有2人以上现场监销,并有销毁记录。